资源描述
企业粉尘防爆重要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
自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企业发生“8?2”铝粉尘爆炸尤其重大事故以来,全国各地深入组织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企业防备粉尘爆炸专题治理工作,通过涉粉尘防爆企业组织自查自纠、加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督查检查、制定出台针对性政策文献、扩大社会宣传、加强通报及警示教育等措施,深入督促涉粉尘防爆企业贯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获得了很好成效。
不过,由于涉粉尘生产经营企业行业领域分布比较广,积聚有粉尘作业场所比较多,除少数金属铝镁、烟草等涉粉尘防爆企业实行很好技术控制外,绝大多数涉粉尘防爆企业,如金属、煤粉、面粉、淀粉、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塑料、染料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为老式产业,尤其是经济规模小、构造单一、技术设备老化、管理落后、安全监控力量单薄以及人员密集等原因影响大,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程、原则企业占比大,虽经一年多安全生产治理、整改,但安全隐患仍然严重,安全问题仍然突出,安全风险仍然巨大。
一、存在重要问题
1.企业对粉尘爆炸危险性认识严重局限性。粉尘形态特性是颗粒物,颗粒物在空气中悬浮,形成粉尘云形态构造,空气中可燃物以颗粒状展现,往往是积聚在地面、墙面、沟槽、门窗及设备设施上,使可燃性粉尘环境持续地存在,积存着粉尘爆炸能量不小于一般气体分子爆燃能量。粉尘颗粒在燃爆瞬间,产生高烈度高温释放及爆炸气压,构成粉尘云燃爆时产生爆轰波传播能量。以铝镁合金粉尘为例,粉尘云燃爆瞬间,产生℃~3000℃爆炸高温,爆轰波传播能量巨大。大部分企业对涉粉尘爆炸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不强,尤其是不少中小企业重要负责人,对粉尘危险性和危害性严重缺乏认识。
2.企业防备粉尘爆炸安全生产基础仍然微弱。大部分涉粉尘防爆企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部分粉尘防爆危险企业厂房建设为一二十年前,不完全符合建规、防火及《严防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原则规定,设备老化陈旧,涉粉尘加工多数企业除尘、防护技术较为落后,伴随生产经营企业数量迅速增长,粉尘爆炸危险企业面广量多与生产经营发展存在构造性矛盾突出,波及粉尘爆炸危险等行业领域各类安全风险不停增长。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不到位。首先,对粉尘爆炸波及原则、规范规定不熟悉,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防电防雷防火制度和清灰制度,粉尘清理不及时、不彻底,导致积尘严重;另首先对政府及其有关监管部门下达整改指令不重视,后续整改甚至敷衍了事,部分企业技改难度大或者需要资金投入较大,企业不愿做或者不愿加大安全投入现象比比皆是,导致隐患及潜在安全风险大。
4.个别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红线”意识淡薄、安全理念不牢。伴随近年来绝大多数地方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对涉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在内工贸行业思想上放松了警惕,工作上放松了规定,重生产、重项目、重GDP而轻安全,引进工业项目时对安全生产把关不严现象比较突出,不少项目带病上马,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隐蔽性致灾原因长期存在,导致当地安全生产监管大量欠账。
5.监管力量严重局限性。尤其是县(区)、基层乡镇(街、办)等基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正式编制少,各地市、县(区)及乡镇工贸行业监管人员、各级政府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不少为兼职或者聘任人员,身兼多职,要面对众多涉粉尘爆炸企业,显得监管力量严重局限性。同步各地市、县区及乡镇行业监管人员缺乏电器、防爆、职业卫生等专业知识,且专业技术支撑力量严重局限性,检查基本靠听、看、闻等老式手段,专业技术力量微弱,为治理工作带来严重挑战。
6.多部门联动执法合力机制尚不健全完善。涉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波及政府多种部门,离全面贯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个必须”指示规定,尚有较大距离。同步,部分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由于受制于对法律法规把握、当地地方保护及执法干扰等原因影响,履行监管执法中存在措施不实、力度不够,尤其是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惩罚等手段措施使用率较低等现象,也影响了涉粉尘爆炸危险企业专题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安全问题,必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执法“两个层面”,防备粉尘爆炸技术改造、安全管理“两个重点”入手,深入加强专题治理,提高防备事故能力与水平。
1.企业要坚决防止粉尘爆炸产生爆轰波能量及传播危险。粉尘爆轰波能量传播方式是:与除尘器连通吸尘管道和排风管道;作业场所通、排风管道;作业场所通道、楼道,隔墙窗、门、沟槽;作业场所隔墙、窗、门,隔墙被炸毁倒塌后出现开口处等。从中可见,除尘器防爆安全设计是减少产生粉尘初始爆炸危险第一种条件,设置泄爆装置是处理减少爆炸波传波能量及传播范围问题。因此,企业治理粉尘防爆设备、设施和技术管理首要是要采用《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 17919-)、《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 156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等原则规范,防止除尘器及吸尘风管内部产生粉尘初始爆炸危险。
2.企业要加强除尘系统技术改造与安全管理。除尘系统是运用吸尘罩捕集生产过程产生含尘气体,在风机作用下,含尘气体沿管道输送到除尘设备中,将粉尘分离出来,同步搜集与处理分离出来粉尘。除尘系统重要包括吸尘罩、管道、除尘器、风机四个部分。企业在平常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过程中,重点要处理:除尘系统除尘工艺、除尘器型式及构造,风量、风速与风管和除尘器设计匹配,识别及采用阻隔火花进入风管,吸尘罩、吸尘口及管道风速监测,吸尘风管粉尘浓度控制,滤袋清灰与监控,除尘系统防静电、防爆措施,泄爆装置及其安全监控等,与否符合法规原则规定。各涉粉尘防爆企业要对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按照《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做好除尘系统各个部分技术改造,使之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原则规范规定。同步企业要在工艺、设备、管理等方面做好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对于查找各类隐患和问题,企业必须建立“一案一档”,实行动态销案、闭环管理,严格实行依法治理,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贯彻”。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首先,各级政府及其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粉尘作业场所和粉尘防爆危险企业基础调查,按照“一企一册”、“一案一档”等规定,深入督促各涉粉尘防爆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和督办制度。另首先,各涉粉尘防爆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化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职业危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防爆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制定安全检查和维护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同步,要建立并贯彻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尤其是要突出粉尘打扫和搜集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潮制度、粉尘作业现场管理制度、粉尘监测制度等。要定期按照除尘器设计和使用维护规定更新、更换除尘器滤袋等过滤部件及装置,加强对温度监测报警、风压差监测报警、火花探测报警、火花熄灭、水流或水压监测报警、粉尘浓度监测以及防火阀、隔离阀、防爆泄压、抑爆、隔爆和阻爆等安全装置在有效期内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校验和维护,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4.深入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各级政府及其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严防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原则,充足调动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粉尘防爆治理工作,保持粉尘防爆治理高压态势。更为重要是,各有关企业重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贯彻粉尘防爆安全法律法规和原则知识,各涉粉尘防爆危险企业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粉尘防爆和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四全”培训教育,使员工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危险程度、防爆措施、应急管控,做到“三不伤害”。
5.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各级政府及其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各涉粉尘防爆危险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定现场检查表,突出厂房设置及防火安全、除尘系统、吸尘罩或吸尘柜、吸尘风管、风机、斗式提高机、机械输送系统、电气防爆、防雷设施、防静电安全、现场粉尘打扫、作业场所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安全检查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教育、警示标志、应急处置等贯彻措施检查。严厉打击和整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贯彻隐患治理责任制,做到彻查隐患、及时整改、依法查处,绝不手软,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