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焦煤集团矿井运送管理标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矿井运送安全管理,完善矿井运送管理机制,提高矿井运送管理和质量标准化水平,消除各类运送事故的发生,实现运送设备安全、高效、经济运营,特制定“焦煤集团矿井运送管理标准”。第二条 制定本标准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矿井运送管理和技术设备若干规定、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选办法和有关矿井运送管理的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等相关条文。第三条 本标准合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窄轨运送系统,涉及 1、重要大巷运送(涉及电机车、平巷人车、矿车、运送大巷和井底车场的道轨、道岔、架线网络等
2、所有大巷窄轨运送系统及附属设备)2、重要斜井(巷)运送(涉及轨道绞车、斜井(巷)及上下山车场道轨、道岔、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所有斜井(巷)窄轨运送系统及附属设备)3、采掘地区及其它轨道运送(涉及小绞车、平巷和斜巷轨道、道岔、信号、矿车连接装置、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所有采掘及其它窄轨运送系统)第四条 各区域公司、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矿井运送系统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业务科(部)室以及相关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五条 各区域公司、各矿井机电运送系统的管理人员,要加大对轨道大巷、重要轨道运送斜巷、采区轨道和采掘工作面轨道等运送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整改力度,完善运送系统安全设
3、施,对不完善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和补齐,同时严禁擅自拆除运送系统安全保护设施。第六条 各矿井必须建立矿、区、班、组四级“运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第七条 各煤业子公司、各矿井,要严格把好巷道工程验收和轨道铺设验收关。巷道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铺设轨道;轨道随同巷道掘进延伸的,轨道质量与巷道质量同时验收,否则不许掘进;轨道、绞车和安全设施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提高和运送,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八条 各煤业子公司、各矿井要定期对所辖矿井运送系统组织专项检查,矿井每月组织不得少于二次,各区域公司每季不得少于二次。对查出的问题
4、必须及时进行贯彻和整改,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严禁同类问题的反复发生。第九条 各矿机电运送科(部)室及各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认真查处运送系统中的“三违”,严禁扒车、蹬车、跳车或乘非运人车辆的违章现象,制定出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奖惩制度,严格贯彻执行。第十条 无论平巷轨道运送还是斜巷轨道提高,所挂空车或重车的车数,都要进行严格的校核计算,并在运送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严禁超挂车辆运营。第十一条 重要斜巷轨道运送,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款执行;“一坡三挡”及较长的轨道运送巷中的“一坡多挡”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设立齐全,对不符规定的要限期整改。第十二条 严禁使用自制或非标准的矿车连接装置。三环链、插销等
5、矿车连接装置,必须使用通过检查合格的产品。第二章 矿井运送管理机构的设立与责任第十三条 各区域公司、各矿井行政一把手是矿井运送系统安全第一责任者,机电矿长(区域公司机电副总经理)是运送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者,运送系统复杂的矿井应设立运送副总工程师,协助机电矿长做好矿井运送系统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无运送副总的矿井其职能由机电副总行使。第十四条 机电运送科是矿井运送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井运送系统的安全和技术管理,机电运送科设一名副科长分管全矿井运送管理工作。机电运送科参与轨道运送的设计、计划、技术改造及组织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运送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安装使用及维护标准的制定,负责组织对运送
6、设备、轨道线路、斜巷安全设施、运送车辆及连接装置等的检查工作,对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平常监督检查。第十五条 各矿运送区负责管理重要大巷运送、重要斜巷运送和地面轨道运送(涉及矸石山)。运送区长对其运送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重要职责为: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令和集团公司、矿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管辖范围内的运送安全工作。2、准时完毕矿下达的运送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3、根据矿井生产计划,编制区队作业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内部经济责任制。4、优化劳动组织和运送环节,使重要运送系统运营安全、优质、高效、低耗。5、抓好矿井运送质量标准化工作,按月组织区队内部质
7、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和评级。6、组织职工参与技术业务培训,提高职工技术操作水平,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7、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开展技术创新,积极推广有关运送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第十六条 运送区必须配备技术人员,重要职责为:1、负责运送设备、设施和运送线路、跑车防护装置的图、牌、板管理。2、随时掌握运送设备、轨道线路、各种保护装置的技术状态、运营状况及维修质量,并针对具体情况采用措施,保持系统的良好技术状态。3、按月组织运送设备、 设施和运送线路、跑车防护装置的质量检查,并收存记录。4、每年组织一次电机车制动距离实验、矿车连接装置拉力实验、钢丝绳连接装置拉力实验,收存记录和报告;定期
8、检查斜巷、平巷的运送安全设施检修记录,并提出解决意见。5、及时编写、充实、修改运送各工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职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6、参与运送事故的技术因素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技术性改善措施。7、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积极推广应用。8、收集、保管各种运送技术资料,做到资料齐全、完整、规范。第十七条 采掘区队由本区(队)机电区(队)长负责运送工作,并对运送安全负责。各分管区队对所辖工作地点的设备和设施,负责使用、维护和管理。第三章 运送设备的运营与维护第十八条 矿井运送设备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第十九条 加强矿井运送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的
9、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建立电气设备失爆和丢失、损坏、甩掉保护装置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负责人必须从重严厉解决。第二十条 机车在运营、运送人员时,司机和乘车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电机车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机车在运营中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超挂车辆;2、不得超速行使;3、机车或矿车掉道后,不许单靠机车动力复轨,必须采用其它措施配合;4、机车运营中及时掌握电池放电情况,不得过放电。第二十二条 当机车发生意外事故:如严重掉道,撞车、翻车等时,应立即断电,迅速拖回车库检查。第二十三条 轨道运送大巷内“五标两警”(巷标、百米标、弯道标、警冲标、道岔位置指示标、警(笛)铃、弯道报警)必须齐全,
10、安装位置符合规定;第二十四条 使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司机和乘车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平巷人车要设专职押车工,每节车厢乘人数要在乘人地点公布,严禁超员乘坐。平巷人车天天必须有专人按完好标准进行检查维修,记录齐全。第二十五条 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装置将车辆稳住。第二十七条 各种车辆必须有专人按完好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记录齐全。第二十八条 矿井轨道、道岔必须按标准铺设,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营7t及以上机车或3t及以上矿车的重要运送大巷轨道,应使用30kg/m及以上轨道,淘汰22kg
11、/m以下轨道。第二十九条 重要运送巷道轨道、道岔的铺设质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达成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选办法优良品标准。采掘地区轨道、道岔的铺设,必须达成质量标准的规定。第三十条 斜井(巷)轨道坡度大于20要设防滑设施,严禁使用杂拌道,不同型号轨道要分段铺设,接头处使用异型夹板。第三十一条 斜井(巷)轨道运送,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符合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达成倾斜井巷轨道运送防跑车及跑车安全防护的若干规定和集团公司有关文献规定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斜井(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检修和实验,并悬挂责
12、任牌。当班信号工是当班负责人。每班开车前要进行检查并签字,不合格不准使用。维护工天天检查一次,区队每周进行一次实验,矿每月组织检查实验一次,要做到动作灵敏,操作灵活,挡车可靠。实验记录存档备查。第三十三条 维修人员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天天对钢丝绳具体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本存档备查。第三十四条 为保证运送设备的正常运营,各矿井应制定设备“点检制”实行办法,并根据现场设备使用状况、使用周期拟定设备点检周期,明确点检部位、点检内容、点检方法、实行人和考核人。第三十五条 设备点检分一般性检查、日历化检查和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查。1、一般性检查设备点检和检查是通过人的五
13、感 (问诊、目视、嗅诊、听声、手触)或使用检查仪器来判断设备运营中发生的异常现象,以使故障可以快速判断,并采用相应措施。问向操作人员询问故障发生通过,弄清是突发的、渐发的或维修后发生的,及以前的解决方法。看观测设备运营中各个部位点的变化情况。嗅嗅现场气味,如油焦味、绝缘老化味等。听听各种机械传动的不正常声响和产生部位。摸摸设备的温度及振动等是否正常。2、日历化检查:按日历化检查计划,对设备拟定的部位进行拆检和修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3、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查: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诊断,来判断设备性能的优劣,以提早发现问题,采用相应措施。第三十六条 设备点检制要结合现场实际
14、情况,按照以岗位工和维修工点检为基础,突出班组和区队的自我管理和考核,机电专业管理人员以指导和服务为主的工作原则进行。班点检:由小班维护工负责实行,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负责考核。1、日点检:由大班维护工负责实行,按点检制的方法和内容进行,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或机电副区长负责考核。2、周点检:由机电班长负责实行,根据所辖设备的特点和状况,每周对所辖设备和系统点检一遍及以上,并留有记录。由区队负责考核。3、机电班长负责检查班点检和日点检记录,并及时安排解决点检中发现的问题,解决情况要有记录。暂时解决不了的,要作
15、为隐患书面报区领导。4、机电副区长或区长负责检查周点检记录,督促机电班长及时解决点检中发现的问题,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和班上报隐患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办法。本区队解决不了的,要作为隐患书面报机电矿长。机电矿长应于三日内给予答复解决。矿井解决不了的作为重大隐患报集团公司。做到不漏隐患,不藏隐患,树立只有及时发现、解决和消灭隐患,决不迁就隐患,才干保证运送安全的观念。第三十七条 从事绞车司机、机车司机、斜井(巷)信号工、把钩工、机电维修工等要害工种的职工,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限度、身体健康,思维正常、语言表达清楚,可以胜任本职工作,通过岗位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上岗。第四章 运送设备检
16、修、检查制度第三十八条 矿井运送设备实行有计划的防止性检修。第三十九条 各矿井应根据班、日、周点检和日、月检修所掌握的情况及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防止性检修计划。第四十条 每月应根据年度检修计划、点检制实行办法和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日历化检修及月检修计划。1、日历化检修:根据设备的特点和状况,区队负责制定设备日历化检修计划,由大班维护工负责实行,机电副区长负责考核。2、月检:由区长负责组织实行,每月检修时间不少于一班,由机电矿长或机电(运送)副总负责考核。3、年检:由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实行,集团公司机电处负责考核。第四十一条 平巷人车、电机车、轨道绞车、矿车等重要运送设备天天必须保
17、证有2小时以上检修时间。第四十二条 凡通过检修的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要指定专人严格验收,并有书面验收结论(意见)。验收合格后,由技术人员将检修情况和验收结论(意见)具体记入设备台帐,和检修记录一并存档。第四十三条 电机车制动距离实验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51条的规定每年测定1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如达不到规定,应减少列车运营速度或减少牵引矿车数量,再做实验,直至达成规程规定。实验要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并报集团公司机电处。 第四十四条 斜井(巷)运送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和矿车连接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拉力实验。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
18、绳时,必须用2倍于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实验。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次2倍于最大静荷重的拉力实验。实验要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并报公司机电处机电运送科。第四十五条 轨道绞车选用钢丝绳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通过计算,并有足够的安全系数。矿井对到货的钢丝绳必须核对“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证”等有关证书,并按规程规定经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四十六条 轨道绞车钢丝绳的实验、使用、维护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第五章 斜巷运送管理办法第一节 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设立一、一般规定第四十七条 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设立的位置和数量应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巷道情况
19、进行设立。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设立必须做到监视灵敏,操作灵活,挡车可靠。二、重要运送斜巷第四十八条 在重要运送大巷与主斜巷上部平车场入口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第3款规定,应安设一道阻轮式阻车器。第四十九条 在主斜巷上部平车场空车道距变坡点08-2米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第4款规定,应安装一组复式阻轮式阻车器或2套阻轮式阻车器。第五十条 为防止重车在变坡点发生断绳、脱钩等事故,应在重车道变坡点上05-2米处安装一套自动复位轴式阻车器。第五十一条 1.2米及以上绞车,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应安设一套与绞车实现联动的常闭式挡车栏。1.2米以下绞车,在变坡点以下大于一列
20、车长度的地方装设气动(电动或电液推杆)挡车栏,该挡车栏与变坡点处装设的挡车栏实现联动,两者不能同时打开。第五十二条 在斜巷各偏口应安设阻车防护装置,此阻车防护装置应能灵活操作,正向提车时移到偏口,偏口提车时移到正向。第五十三条 斜巷安装跑车防护装置的数量:长度30米以内1道,30-300米不少于2道,300-600米不少于3道,600米以上不少于4道。第五十四条 在斜巷下弯道、起坡点10-15米处,安装1道常闭式挡车栏,由下弯道工操作。第五十五条 为规范保险设施,自制梯形挡车栏按下列尺寸制作:1、坡度16以上主斜巷,使用三根规格不小于11矿工钢焊接而成的梯形挡车栏 。坡度16以下主斜巷和一般斜
21、巷(涉及采掘地区斜巷),使用二根规格不小于11矿工钢焊接而成的梯形挡车栏。梯形挡车栏的长度为吊挂高度的1.5-2倍,且当挡车栏放下时,挡车栏与绞车侧的导轨形成的角度不大于45度。宽度为400-500mm(600mm轨距),700-800mm(900mm轨距)。2、梯形挡车栏的安装应采用基座加螺栓和销轴方式连接。将基座用螺栓固定在横梁上,再将梯形挡车栏用销轴与基座连接。锚喷巷道可以用锚杆将基座固定在巷道顶板上,再用销轴将梯形挡车栏与基座连接。销轴直径不小于30mm,固定基座螺栓不小于22mm。基座使用的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挡车杠从下端开始,每间隔300mm刷红白相间的防锈漆。3、挡车栏中心线
22、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其偏差不得大于50mm,挡车栏常闭时(底端)应能落到底,距离轨面的高度最大不得超过200mm,两底端高差不大于20mm;打开时高度不得低于1.6m(通过矿车、花车等较低车辆)、2.1m(运送支架等较高设备)。4、不允许用各种不同道轨制作梯形挡车栏。用钢丝绳制作的柔性挡车栏,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1)使用单根钢丝绳制作的; (2)钢丝绳直接从轨道下面穿过的;(3)钢丝绳距道轨一侧距离小于0.5米的;(4)形状不规整,扭曲变形的。第五十六条 下车场及安全规避距离局限性的偏口应设立信号工规避硐,高度不低于1.8米,宽度不低于1.2米,深度不低于0.7米。第五十七条 在各车
23、场安设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有“正在行车,不准进入”的醒目的志。信号操作按钮应安装在规避硐内,且上板管理。三、一般运送斜巷(涉及采掘地区斜巷和其它临时轨道)第五十八条 一般斜巷上平道,接近变坡点08-2米处,应安装1组常闭自动复位轴式阻车器。第五十九条 在变坡点以下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方装设气动(电动或电液推杆)挡车栏,该挡车栏与变坡点处装设的挡车栏实现联动,两者不能同时打开。第六十条 斜巷长度不超过30m的巷道,将上下车场挡车栏联锁;超过30m时应分开安装上、下车场挡车栏。其中,上车场挡车栏在常闭状态下底端距离变坡点01m,下挡车栏安装位置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的位置。下车场挡车栏安装位置在起
24、坡点上方10-15米处。第六十一条 当巷道长度超过300m时,规定每300m必须安设一套跑车防护装置。长度低于300米或坡度低于5及使用对拉小绞车的轨道,严禁使用碰杆式跑车防护装置。第六十二条 掘进中的下山掘进头必须一方面在上平道安装阻车器,然后才干向下掘进。掘进超过15米,应在变坡点下5米处安装气动常落式挡车栏,窝头处打护身柱,超过25米时要做规避硐。保险设施未装齐之前,行车时人员应撤到上车场。第六十三条 推广使用22Kg/m及以上道轨,取消22Kg/m以下的道轨。四、斜巷提高设备第六十四条 1.2米以上轨道绞车必须按规程规定装设各项保护装置,并做到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第六十五条 小绞车要实
25、行挂牌管理,标明小绞车名称、规格、额定拉车数量、使用钢丝绳规格、使用地点和维修负责人。绞车滚筒排绳整齐、不咬绳、不跳槽。小绞车操作手把应有定位闭锁装置。绞车固定应使用地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使用期不超过三个月的绞车,可以用“四压二戗”固定。绞车最突出部分与轨道间距不得小于0.5米。第六十六条 1.2米及以上轨道绞车安装好后由焦煤集团机电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1.2米以下调度绞车安装好后由矿机电矿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发放准运证方可投入运营。五、斜巷安全管理第六十七条 在运送斜巷中,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凡新设计的运送斜巷,必须同时设计相应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防跑车和跑车防
26、护装置必须投入使用,并定期检查维修实验,责任到人。不投入使用视为未装设并追查责任。第六十八条 外购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有煤安证书和MA标志,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第六十九条 凡新设计的各类运送斜巷,要建立运营前验收制度。要组织技术科、安检科、施工单位和运送区等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设计规定对巷道及车场的安全距离、轨道和道岔质量、绞车的安装位置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验收,参与验收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验收人员要签字。检查验收资料要存档备查。第七十条 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车辆、连接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和行车保护等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
27、具体负责人和设备设施责任牌要悬挂在现场。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每班由弯道工在开工前进行检查,并填写责任牌板,保证这些装置处在良好状态。第七十一条 斜巷各车场均须悬挂斜巷标志牌,注明斜巷长度、坡度、允许挂车数辆、以及钢丝绳规格和安全设施装备情况等。第七十二条 斜巷运送必须根据提高工作情况配备配齐绞车司机、信号工、挂钩工等工种人员。绞车司机及挂钩工必须通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岗位人员中绞车司机与挂钩工不得互相兼任。第七十三条 斜巷运送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贯彻。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规避峒室、有声光兼
28、备信号;二贯彻:岗位责任制贯彻、检查维修制度贯彻。第七十四条 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超宽 、超长、超高、超重)车辆无运送措施不开。第七十五条 挂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送措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无问题后方可发信号开车。第七十六条 斜巷运送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挂钩工批准并打定钟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偏口必须
29、安设声光报警装置。第七十七条 绞车运营时严禁在斜巷内休息和工作,如需在斜巷内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第七十八条 斜巷运送物料和设备的长度、体积、重量必须有明确规定,超过正常规定期,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和材料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连接器连接。第七十九条 斜巷运送严禁使用电机车在上车场向斜巷中顶车走钩,车辆在斜巷中脱轨严禁用绞车强拉硬拽,斜巷下车场严禁用绞车主绳带车。第八十条 斜巷轨道必须根据斜巷坡度、长度等情况,装若干道地滚,以钢丝绳不磨道板为准,间距最大不大于20m;变坡点处要装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250mm,宽度200250mm,轴径不小于40mm;地滚安
30、装要平整、稳固,转动灵活。第八十一条 斜巷有弯曲或变坡起伏时,若钢丝绳靠近顶板或棚梁,要装天滚,数量以绳不磨顶板或棚梁为准;下车场侧帮要装立滚,上车场变坡点处要装逼绳轮,数量以不磨绳为准。第八十二条 斜巷提高矿车数量应根据绞车提高能力、轨道运营阻力进行计算后拟定。也可参考表1进行选定。表1 斜巷绞车提高矿车数量参考表 坡度绞车型号 1t矿车2t矿车11616以上11616以上JD-11.41JD-25211JD-403221JD-554321六、信号装置第八十三条 重要运送斜巷各车场应安装集打点、信号显示、行车显示、语音提醒、通话于一体的组合信号装置。第八十四条 一般运送斜巷可安装声光兼备并具
31、有行车红灯的信号装置。第八十五条 信号装置应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布置整齐合理,做到上板上墙,固定在信号峒室内,线路做到吊挂整齐。七、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第八十六条 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定。并认真做好悬挂前及使用中的定期实验,坚持天天一次的验绳制度并做好记录备查。第八十七条 斜巷绞车钢丝绳连接装置的固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必须选用与钢丝绳匹配的绳卡。2、绳卡数量与钢丝绳直径有关,见下表钢丝绳直径(mm)10以下10202128最小绳卡数(个)3453、第一个绳卡尽量靠紧护绳环,依次均匀分布,绳卡间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7倍,绳卡座放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即
32、主绳侧),“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即副绳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立绳卡。4、斜巷绞车的每个钩头,都必须配有符合规定的保险绳,保险绳长度和提高车数相适应,不宜过长,以防超挂车辆。连接绳卡最低不少于3付,绳卡间距等于钢丝绳直径的67倍,绳头余长不大于100mm。当钢丝绳直径小于21.5mm时,保险绳应同主绳直径相同;当钢丝绳直径大于21.5mm时,可采用21.5mm的钢丝绳作为保险绳。 5、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不少于3付压绳板,且有防松垫圈,滚筒上应留有不少于3圈余绳,。第八十八条 斜巷运送钢丝绳天天至少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记录,检查项目为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若发现有断股、打结、或锈蚀严重,点
33、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管断丝数或绳径磨损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第八十九条 钢丝绳在使用期间,断丝数忽然增长或伸长忽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第九十条 必须严格控制松绳余量,使钢丝绳不打结。第九十一条 运营矿车脱轨后复位时,严禁用主提高钢丝绳强拉硬拽,以防崩绳。严禁运用主提高钢丝绳做车场调车用。第九十二条 斜巷运送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第九十三条 倾斜巷道矿车提高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高绳相联,另一端必须牢固挂在提高列车尾端车辆八、斜巷巷道、车场和峒室第九十四条 斜巷巷道、各车场、甩道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
34、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间距、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规避硐。各车场具体规定:1、采掘运送小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高串车长度的1.5倍。2、重要运送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高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3、上车场不得有向斜巷的倾斜度,以免车辆自溜下滑。4、车场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规定。第九十五条 斜巷轨道运送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半径必须有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轨道半径符合以下规定。(1)炮采工作面行驶一吨矿车时,应安设2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4m;行驶二吨矿车时,应安设3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6m。(2)机采和综
35、采工作面使用综采支架、滑移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m。第九十六条 斜巷运送不应采用对拉小绞车运送方式,如确需使用对拉小绞车施工,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第九十七条 倒拉小绞车前方应设有护身柱(不少于2根)或护身石垛,保护强度要经计算后选择材料。第九十八条 同一巷道内同时有轨道和皮带或刮板运送机时,其互相之间安全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刮板机和皮带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严禁在轨道侧操作刮板机和皮带运送机。第九十九条 斜巷内必须设计有正规水沟,盖板齐全,流水不得冲刷道心。第一百条 小绞车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m,绞车最突出部分与轨道一侧距
36、离不小于500mm。第六章、斜巷架空乘人装置(猴车)第一百零一条 斜巷架空乘人装置及绞车、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牵引车数等必须通过设计计算,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设计计算的有关资料及文献应存档备查。第一百零二条 运营架空乘人装置的巷道及洞室,必须有正规设计,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规定。巷道的上下口及中间各车场,应设信号峒室及候车室。候车室的出口应与上下人台阶相接,以便人员上下。在猴车上下人地段上下人侧,有效间距不小于1米,且要铺设台阶。人员上下地点应有充足的照明。在倾角大于10度的斜巷中安装的猴车,中部斜坡上需要上下人员时,猴车的运营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第一百零三条 重
37、要运送斜巷的轨道质量应达成矿井轨道质量标准优良品标准,其轨型不得小于24kgm。巷道中的地滚应齐全且转动灵活,提高时钢丝绳不磨道板。第一百零四条 对猴车主轴、大轮、主轴轴承、减速机、尾轮及张紧装置等每周检查一次,每月测量一次各部间隙,对间隙不符合规定或零部件损坏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每班对钢丝绳检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防腐解决。第一百零五条 对猴车托绳轮、压绳轮及横梁进行编号管理,贯彻责任,每班一次巡查,发现连接螺丝松动、横梁固定不牢固等情况应立即停车进行解决。第一百零六条 每班对猴车抱索器、座椅等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损坏的抱索器或座椅要做好记号,此外存放。不得继续使用。第一百零七条 天天对猴车
3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语音信号系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一百零八条 定期对猴车各轮系、主轴、大轮、减速机、尾轮轴承进行加油保养,每半年进行一次检修。并认真做好各种记录。第一百零九条 乘坐猴车人员要做到自主保安,检查所乘坐的座位是否有隐患,有隐患的车座不得乘坐。第一百一十条 乘坐猴车时先握杆,后随走跨座、收腿,乘坐时如有摆动,要用脚支地面或手扶峒室壁恢复平衡,要两眼目视前方,碰到障碍及时规避。第一百一十一条 乘坐猴车人员在运营中要坐稳,不得引起吊杆摆动,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得触及邻近的任何物体,到规定的地点必须及时下座,离开乘坐猴车,沿行人台阶行走。第一百一十二条 乘坐猴车途中严禁睡觉,防
39、止坐过限定位置出现意外伤人情况。 第七章 无极绳绞车一、安装技术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根据使用的巷道条件、运送对象、使用规定,设计安装无极绳牵引绞车。第一百一十四条 牵引绞车安装位置需要扩巷时,设备安装前先按设计扩巷。绞车、张紧装置、主副压绳轮必须处在同一水平面。绞车前方及尾轮处必须预先设计车场,以保证摘挂钩作业安全。车场长度必须满足作业规程规定的一列车长度+梭车+过卷距离的最小长度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 根据基础图进行基础施工,牵引绞车及主副压绳轮必须打混凝土地基固定,基础上表面应水平。基础要与巷道底板连接牢固,如巷道底部煤层较厚时,应在基础中加打地锚。第一百一十六条 混凝土基础尺寸可参照绞车基
40、础布置图施工,基础应独立,不可与其它基础相连以保证安全。第一百一十七条 地脚螺栓孔可在浇灌基础时留出,等设备稳好后再用二次灌浆将10条M301200mm地脚螺栓灌入。浇灌基础时要预先留出准备二次灌浆的槽子。基础浇灌须待35天混凝土凝固后方可安装绞车,一周后方可重载运营。第一百一十八条 主副压绳轮安装在绞车前方,其中心与主机轴线间距为3m,打混凝土基础通过4条M301200mm地脚螺栓固定,混凝土基础凝固期不少于4天。主副压绳轮与主副绳中心线必须一致,防止钢丝绳在绞车驱动滚筒处咬绳。二、压绳轮及托辊安装技术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 主压绳轮与尾轮之间不大于30m安装一组托辊,托辊必须保证可以托住主副钢
41、丝绳,不得磨道木。巷道低凹处应安设压绳轮,压绳轮的数量应根据巷道低凹限度和最大载重量拟定;压绳轮安设要牢固可靠,必须采用地锚(或制做混凝土底座)固定。第一百二十条 每一组压绳轮或托辊与相应主副绳中心线一致,防止钢丝绳脱离托辊摩擦固定架。第一百二十一条 压绳轮或托辊使用专用扣件与轨道固定牢固。变坡点及转弯区段的压绳轮安设要牢固可靠,必须采用地锚(或制做混凝土底座)固定。第一百二十二条 压绳轮或托辊必须挂牌编号管理。三、尾轮安装技术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尾轮支座初次安装必须打混凝土基础,通过4条201800mm高强锚杆打地锚或M301200mm地脚螺栓固定,凝固期不少于4天;尾轮频繁移动时可以采用四
42、根201800mm高强锚杆固定。第一百二十四条 尾轮与支座之间使用2692mm链条通过10t卸扣连接,并用直径不小于18.5mm钢丝绳缠绕生根梁至少6圈生根,紧固绳卡不得少于6付,并经常检查松动状况。第一百二十五条 尾轮必须安装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四、张紧装置安装技术规定第一百二十六条 张紧装置支座必须打混凝土基础通过4条M301200mm地脚螺栓固定,凝固期不少于4天。第一百二十七条 张紧装置导向轮的方向,必须与滚筒钢丝绳的走向保持一致。第一百二十八条 张紧油缸与支座连接时,必须是缸体与支座进行连接,缸体下方使用方木支垫稳妥。第一百二十九条 张紧装置与绞车主机之间使用1.2m高护栏全长防护,
43、护栏与底板可靠固定。五、梭车安装技术规定第一百三十条 钢丝绳一端穿过跑车防护装置固定孔后在楔形块处锁紧,绳头用四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上紧;另一端穿过跑车防护装置固定孔后在储绳轮上固定,绕过楔形块后将多余的钢丝绳在储绳轮上排齐收紧,用四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将钢丝绳卡紧。第一百三十一条 收放钢丝绳后,应将定位销插入储绳筒固定孔内,防止储绳筒在运营中转动,使钢丝绳脱出。第一百三十二条 运送液压支架等大型设备时,梭车要增长配重,防止掉道,配重块在梭车上必须固定可靠。第一百三十三条 安装方法及注意事项:1、如牵引绞车为解体下井(解体时须作好记号,特别是垫铁的相应记号),先在安装地点进行组装,然后运用手拉葫芦
44、等工具将设备移动到基础上,再固定地脚螺栓。2、钢丝绳运营环境必须保持底板无积水,顶板无淋水。六、无极绳绞车调试第一百三十四条 试运营前的检查:1、设备各机件安装齐全紧固。2、减速箱(变速箱)按规定型号加油,油量高度超过视窗口高度的2/3。绞车开式齿轮、配重导杆等应加注黄油。3、电气部分连接完好,电机转向对的,操作按钮灵敏可靠。4、 安全闸启动动作灵活,闸间隙符合规定。5、快慢速离合器手闸处在松闸状态。6、滚筒上的钢丝绳排绳整齐。7、钢丝绳在梭车上固定牢固,跑车防护装置正常投用。8、红灯、语音报警及信号系统设立完善,工作正常。9、车辆之间的连接牢固可靠。10、轨道运送沿线无影响车辆运营的杂物及人
45、员。第一百三十五条 试运营及注意事项:1、一方面接通电源,按启动按钮,点动绞车,判断运营方向,然后根据操作台标志方向调整接线顺序,通讯各功能实验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2、开始先实验空载慢速运营,行驶一段距离,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继续沿线路运营到尾部,然后返回,在试运营时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解决。3、空载运营一个循环,确认绞车及各部件正常后,再空载快速运营一个循环。4、快慢速空载运营正常后,方可加载运营,直至达成最大载荷为止。加载运营期间注意观测泵站压力表读数。5、运营时绞车司机应时刻注意张紧油缸是否伸缩自如,不得有卡滞现象。张紧装置导向轮的方向应与钢丝绳的走向保持一致。6、绞车在运
46、转过程中不准使用安全闸,必须是在关闭电机电源后方可进行;不准在绞车运转过程中同时拉紧快慢速离合手把,以免损坏绞车机件和电机。7、新钢丝绳运营一段时间后,有一定的伸长量,若发现张紧力变小、钢丝绳在滚筒上打滑,则应及时使用液压缸紧绳或通过储绳轮收绳。8、安全设施及声光信号安装完毕,绞车安装调试结束,配齐各种说明牌板和检修记录后,方可进行正常运送作业。七、安全设施安装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 挡车杠及阻车器1、无极绳绞车主副压绳轮前方不大于2m处安装固定的阻车器;坡度大于10时,阻车器前方500mm处应安装一道常闭式挡车杠,防止撞坏主副压绳轮。常闭式挡车杠与主道道岔岔尖之间间距不小于8m。2、尾轮处前方
47、不大于2m处安装固定的阻车器,坡度大于10时应安设安装一道常闭式挡车杠,挡车杠设立位置以可以防止车辆误入车场和通过尾轮为准。3、所有挡车杠不得与无极绳绞车钢丝绳摩擦,确因巷道变坡无法避免时,应在挡车杠下部安装滚轮。4、运送区段中间临时摘挂钩地点必须备有临时阻车器。5、无极绳绞车及尾轮向外15m处分别设立警戒绳,绞车运送期间必须设立到位,防止人员误入。6、信号、红灯及语音报警装置7、无极绳绞车主机、尾轮处及沿线变坡点、硐室口、巷道交叉点、巷道转弯处分别设立信号、红灯及语音报警装置,其余运送区段每40m设立一个信号、红灯及语音报警装置。8、绞车与前方摘挂钩地点采用二级信号传递。9、除按上述规定安装齐全声光信号装置外,还应配备可靠的泄露通讯系统。10、信号、红灯及语音报警装置电缆吊挂在最大运送设备的轮廓线300mm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