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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验收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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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施工内容划分为工程材料、施工实验、施工记录、验收记录、资料整理几个方面。一、工程材料1.1.1工程材料重要涉及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工程材料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献(涉及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查报告、实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献应反映工程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材料相符。1.1.2质量证明文献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1.1.3建筑工程采用的重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有进场检查记录;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材料应按工程施工

2、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或有见证取样送检,有相应试(检)验报告。 1.1.4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需要代换且改变了设计规定期,应有设计单位签署的认可文献。 1.1.5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材料应有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如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生活供水设备、卫生洁具等。1.1.6凡使用的新材料、新产品,应有由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同时具有产品质量标准和实验规定,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和实验规定进行实验或检查。新材料、新产品还应提供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技术文献。1.1.7进口材料和设备等应有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CCC产品除外)、

3、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献、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维修、使用、实验规定等技术文献。1.1.8建筑电气产品中被列入第一批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2023年第33号公告)的,必须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证标志为中国强制认证(CCC),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规定方可使用。1.2.1 工程材料进场报验1.工程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外观、数量及质量证明文献等),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进场报验表,报请监理单位验收。2.材料进场报验须附资料应根据具体情况(协议、规范、施工方案等规定)由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预先协商拟定。3.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应有时限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

4、单位均须按照施工协议的约定完毕各自的报送和审批工作。1.2.2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查记录1.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应由建设、监理单位汇同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重要检查内容涉及:(1)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献及检测报告是否齐全;(2)实际进场材料数量、规格和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计划规定;(3)材料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规定或规范规定;(4)按规定须抽检的材料、构配件是否及时抽检等。2.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工程材料,必须在进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取样复试,重要材料的取样和实验项目应符合规定,见证取样及按规定的规定执行。1.2.3 材料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照现行规范规定做

5、污染物检测,有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用花岗石材根据有关规定,应有放射性复试报告;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板根据有关规定,应有甲醛含量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1.3.1 钢筋(材)1.钢筋的复试应按不同炉罐号和直径分批检查。大家在材料进场时应对照出厂合格证进行取样,有的出厂合格证上面同一直径的钢筋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炉罐号,假如这些炉罐号的编号不是连续的或间隔超过5个以上编号的应分别取样实验。2.见证取样的数量要达成规定规定即检查总量的35%,应当按每次进场钢筋的型号和直径总数的35%做见证取样,见证取样应当按重要受力钢筋来选取。1.3.2 水泥1.水泥必须有质

6、量证明文献。水泥生产单位应在水泥出厂7天内提供 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实验结果,28天强度结果应在水泥发出日起32天内补报。2.散装水泥使用的较多,由于现场水泥储存罐较少,水泥的进场次数频繁而数量较小,无形中加大了水泥实验的频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希望每次进场的水泥做安定性实验,对于每次进场检查的水泥所提供的出场实验报告与复试的报告单上面的日期、编号、数量相吻合。注意进场水泥的总数应与现场实际用量基本相符。对于用于楼梯踏步、地面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必须也有出厂实验报告和复试报告。水泥的取样也按35%作见证取样,第一次进场的水泥必须要作见证取样。3.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水泥,检测报

7、告应有有害物含量检测内容。1.3.3 砖与砌块1.砖与砌块必须有质量证明文献。承重墙用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按35%作见证取样,第一次进场的砖实验要作见证取样。2.砖的第一次取样送检时间必须控制在砖砌体施工前,根据施工用量来拟定砖的取样次数,注意检查厂家提供的出场实验报告日期是否符合规定。1.3.4 砂与碎(卵)石1.砂、石使用前应按规定取样复试,有实验报告。2.按规定应防止碱-集料反映的工程或结构部位所使用的砂、石,供应单位应提供砂、石的碱活性检查报告。1.3.5 防水材料1.防水材料重要涉及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粘结剂、止水带、膨胀胶条、密封膏、密封胶、水泥基渗透结晶性防

8、水材料等。2.防水材料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检查出场检查报告与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相符。3.防水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取样复试,并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不能让做屋面施工的人员取样送检,防止偷换送检材料 ,导致屋面施工质量缺陷。4.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规定的防水材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5.新型防水材料,应有相关部门、单位的鉴定文献,并有专门的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有代表性的抽样实验记录。1.3.6 外加剂1.外加剂重要涉及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泵送剂、防水剂、防冻剂、膨胀剂、引气剂和速凝剂等。2.外加剂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

9、证、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等。3.应按规定取样复试,具有复试报告。承重结构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4.钢筋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外加剂应有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当具有氯化物时,应做混凝土氯化物总含量检测,其总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1.3.7 掺合料1.掺合料重要涉及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沸石粉、硅灰和复合掺合料等。2.掺合料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文献。3.用于结构工程的掺合料应按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1.3.8 轻集料轻集料必须有质量证明文献,并按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1.3.9装饰装修材料1.装饰装修材料重要涉及抹灰材料、地面材料、

10、门窗材料、吊顶材料、轻质隔墙材料、饰面板(砖)、涂料、裱糊与软包材料和细部工程材料等。2.重要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献,涉及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书等。3.应复试的材料(如建筑外窗、人造木板、室内花岗石、外墙面砖和安全玻璃等),须按照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复试,有相应复试报告。4.建筑外窗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报告。5.有隔声、隔热、防火阻燃、防水防潮和防腐等特殊规定的材料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1.3.10钢结构工程材料1.钢结构工程材料重要涉及钢材、钢构件、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件及配件、防火防腐涂料、焊接(螺栓)球、封板、锥头、套筒和金属板等。2.重要材料应有质量证明

11、文献,涉及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和中文标志等。3.按规定应复试的钢材必须有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4.重要钢结构采用焊接材料应有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5.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检查报告,并按规定做进场复试,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6.防火涂料应有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3.11 幕墙工程材料1.幕墙工程材料重要涉及玻璃、石材、金属板、铝合金型材、钢材、粘结剂及密封材料、五金件及配件、连接件和涂料等。2.重要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献,涉及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商检证等。3.按规定应复试的幕墙材料

12、必须有复试报告。4.幕墙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5.硅酮结构胶应有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检测报告。6.玻璃、石材和金属板应有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7.安全玻璃应有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取样复试(凡获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CCC的安全玻璃可免做现场复试)。8.铝合金型材应有涂膜厚度的检测。9.防火材料应有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3.12 电气工程材料1.电力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高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台)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实验记录。2.低压成套配电柜、动力

13、、照明配电箱(盘、柜)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实验记录。3.电动机、电加热器、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4.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风扇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电线、电缆还应有生产许可证。5.导管、型钢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6.电缆桥架、线槽、裸母线、裸导线、电缆头部件及接线端子、钢制灯柱、混凝土电杆和其它混凝土制品应有出厂合格证。7.镀锌制品(支架、横担、接地极、避雷用型钢等)和外线金具应有出厂合格证和镀锌质量证明书。1.3.1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14、工程材料1.各类管材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献。2.阀门、调压装置、消防设备、卫生洁具、给水设备、中水设备、排水设备、采暖设备、热水设备、散热器、锅炉及附属设备、各类开(闭)式水箱(罐)、分(集)水器、安全阀、水位计、减压阀、热互换器、补偿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游泳池水系统设备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查报告。3.对于国家有规定的特定设备及材料,如消防、卫生、压力容器等,应附有相应资质检查单位提供的检查报告。如安全阀、减压阀的调试报告、锅炉(承压设备)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给水管道材料卫生检查报告、卫生器具环保检测报告、水表和热量表计量检定证书等。4.绝热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检查报告

15、。5.重要设备、器具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二、施工实验2.1回填土1.土方工程应测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拟定最小干密度控制值,由实验单位出具实验报告。2.应按规范规定绘制回填土取点平面示意图,分段、分层(步)取样做回填土实验报告。2.2 钢筋连接1. 正式焊(连)接工程开始前,应进行试焊,焊接件经实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的施工焊接。2. 钢筋焊接接头或焊接制品、机械连接接头应按焊(连)接类型和验收批的划分进行质量验收并现场取样复试。3. 承重结构工程中的钢筋连接接头应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4. 采用机械连接接头型式施工时,技术提供单位应提交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

16、查报告。5. 焊(连)接工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2.3 砌筑砂浆1.应有配合比申请单和实验室签发的配合比告知单。2.应有按规定留置的龄期为28天标养试块的抗压强度实验报告。3.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应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4.砂浆试块的留置数量及必试项目按规定进行。5.应有单位工程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记录、评估记录。按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砂浆为一验收批记录,评估方法及合格标准如下:(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相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相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2.4

17、.1 混凝土1.现场搅拌混凝土应有配合比申请单和配合比告知单。2.应有按规定留置龄期为28天标养试块和相应数量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抗压强度实验报告。冬施还应有受冻临界强度试块和转常温试块的抗压强度实验报告。3.抗渗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除应具有上述资料外应有专项实验报告。4.应有单位工程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记录、评估记录。5.抗压强度试块、抗渗性能试块的留置数量及必试项目应符合规定。6.承重结构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应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7.结构由有不合格批混凝土组成的,或未按规定留置试块的,应有结构解决的相关资料;需要检测的,应有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并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认可文献。8.潮湿

18、环境、直接与水接触的混凝土工程和外部有供碱环境并处在潮湿环境的混凝土工程,应防止混凝土碱集料反映,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有相关检测报告。2.4.2. 预拌混凝土资料的管理(1)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配合比告知单,预拌混凝土运送单,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32天内提供),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2)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除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保证以下资料的可追溯性: 试配记录、水泥出厂合格证和试(检)验报告、砂和碎(卵)石实验报告、轻集料试(检)验报告、外加剂和掺合料产品合格证和试(检)验报告、开盘鉴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出厂检查混凝土强度值应填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

19、格证)、抗渗实验报告(实验结果应填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坍落度测试记录(搅拌站测试记录)和原材料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3)施工单位应形成以下资料: 混凝土浇灌申请书,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现场检查),抗渗实验报告(现场检查),混凝土试块强度记录、评估记录(现场).2.5预制构件资料的管理施工单位使用预制构件时,预制构件加工单位应保存各种原材料(如钢筋、钢材、钢丝、预应力筋、木材、混凝土组成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复试报告等资料以及混凝土、钢构件、木构件的性能实验报告和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等资料,并应保证各种资料的可追溯性;施工单位必须保存加工单位提供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出厂合格证、钢构件出厂合

20、格证、其他构件合格证和进场后的试(检)验报告。三、施工记录3.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毕,并经施工公司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2.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3.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组织设计应涉及以下几项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准备,(3)施工部署及组织,(4)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5)资源配置计划,(6)施工平面布置图(7)质量保证及安全保障,(8)

21、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增长对单位工程进行分部、分项、检查批划分的内容,增长对砼结构的实体检查计划的内容,增长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计划内容,增长对材料实验检查及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的内容。5.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本着“重点突出,兼顾全面,保证质量,安全合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施工单位应一方面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行。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6.检查批的划分:要有助于质量控制,能取得较完整的技术数据,要防止导致检查批、分项工程的大小过于悬殊,影响质量验收结果的可比性,基础检查批的划分按设计图纸的内容所采用

22、的施工流程来划分,主体工程按楼层划分,分为水平结构和垂直结构,建筑装饰装修按楼层划分。屋面按施工流程来划分,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采暖系统按子系统划分检查批卫,卫生器具按卫生间排水子系统划分检查批,电气工程的线管敷设和导线穿管按楼层划分,其他分项的检查批按单元划分。(表样见附录)7.砼结构的实体检查计划: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查,并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结构实体检查的内容涉及同条件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协议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查其他项目。同条件砼强度的检查应对砼试块的取样部位、取样数量、养护方法、送检时间等作出具体计划,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也应制定检测部位、

23、数量、时间等方面的计划。8.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计划:在开工前应对照设计图纸、统一验收标准来拟定对哪些项目进行检测;检测的时间,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制定完整的计划。9.材料实验检查及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单位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拟定检查项目,明确取样原则及规定。依据取样原则拟定应作实验总数(估)及应进行见证的次数,根据见证取样和送检不少于35%的规定,作出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计划。以上计划附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同报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批。3.2图纸会审记录(1)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

24、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2)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与。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3)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4)图纸会审的重要内容是:1. 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标准、规范和经济合理。2. 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如要采用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能否保证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3. 有无特殊材料规定,其品种、规格、数量是否满足需要。4. 图纸说明是否齐全、清楚,建筑设

25、计是否满足使用安全及功能规定。3.3 设计变更告知单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需要对通过会审后的图纸进行修改时,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因素,无法按原图纸施工而需要修改图纸时,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告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告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3.3 工程洽商记录(1)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2)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施工测量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

26、成的,保证建筑工程定位、尺寸、标高、位置和沉降量等满足设计规定和规范规定的资料统称。3.4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1 测绘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批准的建筑工程位置及标高依据,测定出建筑的红线桩。2 施工测量单位应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0.000绝对高程,并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及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报监理单位审核。3 工程定位测量完毕后,应由建设单位报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验线。3.5 建筑与结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1.1.5隐蔽)按规范规定须进行隐检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填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重要隐检项目及

27、内容如下。3.5.1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隐检 (1)土方工程: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情况等。(2)地下防水工程: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埋设件等设立的形式和构造。人防出口止水做法。防水层基层、防水材料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解决、搭接密封解决等。(3)结构工程(基础、主体):用于绑扎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用变更及胡子筋解决。钢筋连接型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口形式、焊缝长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4)预应力工程: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端部预埋垫板

28、;预应力筋下料长度、切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锚具、夹具、连接点组装等。(5)钢结构工程:地脚螺栓规格、数量、位置、埋设方法、紧固等。(6)外墙内、外保温构造节点做法。3.5.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1)地面工程:各基层(垫层、找平层、隔离层、防水层、填充层、地龙骨)材料品种、规格、铺设厚度、方式、坡度、标高、表面情况、密封解决、粘结情况等。(2)抹灰工程:具有加强措施的抹灰应检查其加强构造的材料规格、铺设、固定、搭接等。(3)门窗工程:预埋件和锚固件、螺栓等的规格、数量、位置、间距、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防腐解决、缝隙的嵌填、密封材料的粘结等。(4)吊顶工程:吊顶龙

29、骨及吊件材质、规格、间距、连接方式、固定方法、表面防火、防腐解决、外观情况、接缝和边缝情况、填充和吸声材料的品种、规格、铺设、固定情况等。(5)轻质隔墙工程:预埋件、连接件、拉结筋的规格、位置、数量、连接方式、与周边墙体及顶棚的连接、龙骨连接、间距、防火、防腐解决、填充材料设立等。(6)饰面板(砖)工程:预埋件、后置埋件、连接件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防腐解决等。有防水构造的部位应检查找平层、防水层的构造做法,同地面工程检查。(7)幕墙工程:构件之间以及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及防腐解决;幕墙四周、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解决、封口的安装;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

30、的安装;幕墙防雷接地节点的安装等。8)细部工程:预埋件、后置埋件和连接件的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防腐解决等。3.5.3 建筑屋面工程隐检 基层、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隔离层材料的品种、规格、厚度、铺贴方式、搭接宽度、接缝解决、粘结情况;附加层、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细部做法、隔离层设立、密封解决部位等。3.5.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隐检 (1)直埋于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不进人吊顶内的给水、排水、雨水、采暖、消防管道和相关设备,以及有防水规定的套管:检查管材、管件、阀门、设备的材质与型号、安装位置、标高、坡度;防水套管的定位及尺寸;管道连接作法及质量;附件使用,支架

31、固定,以及是否已按照设计规定及施工规范规定完毕强度严密性、冲洗等实验。(2)有绝热、防腐规定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喷淋管道和相关设备:检查绝热方式、绝热材料的材质与规格、绝热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的防结露措施、防腐解决材料及做法等。(3)埋地的采暖、热水管道,在保温层、保护层完毕后,所在部位进行回填之前,应进行隐检:检查安装位置、标高、坡度;支架做法;保温层、保护层设立等。3.5.5 建筑电气工程隐检 (1)埋于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管盒固定、管口解决、敷设情况、保护层、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等。(2)运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

32、检查轴线位置、钢筋数量、规格、搭接长度、焊接质量、与接地极、避雷网、均压环等连接点的焊接情况等。(3)等电位及均压环暗埋:检查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安装位置、连接方法、连接质量、保护层厚度等。(4)接地极装置埋设:检查接地极的位置、间距、数量、材质、埋深、接地极的连接方法、连接质量、防腐情况等。(5)金属门窗、幕墙与避雷引下线的连接:检查连接材料的品种、规格、连接的位置和数量、连接方法和质量等。(6)不进人吊顶内的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管盒固定、管口解决、固定方法、固定间距等。(7)不进人吊顶内的线槽:检查材料品种、

33、规格、位置、连接、接地、防腐、固定方法、固定间距及与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8)直埋电缆: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埋设方法、埋深、弯曲半径、标桩埋设情况等。(9)不进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弯曲半径、固定方法、固定间距、标记情况等。3.7 技术交底记录(表1.1.6.2交底)1.技术交底记录应涉及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2.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把重要设计规定、施工措施以及重要事项对项目重要管理人员进行

34、交底。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3.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4 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5 四新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6 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规定,并结合具体施工环节、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7 技术交底涉及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和质量、安全规定,要有文字记录,记录上有交底人和接受人署名,接受班组长签字后附接受班组人员名单。3.8 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平面放线内容涉及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

35、门窗洞口位置线、垂直度偏差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毕楼层平面放线后,填写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3.9 楼层标高抄测记录楼层标高抄测内容涉及楼层+0.5m(或1.0m)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毕楼层标高抄测后,填写楼层标高抄测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4.0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1.施工单位应在结构工程完毕和竣工时,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并记录, 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2.超过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解决。4.1 沉降观测记录1 根据设计规定和规范规定,凡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应由建设单

36、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工作。2测量单位应按设计规定和规范规定,或监理单位批准的观测方案,设立沉降观测点, 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定期进行沉降观测记录,并应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量与时间、荷载关系曲线图和沉降观测技术报告。4.3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建筑物应进行施工验槽,检查内容涉及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基坑土质及地下水位等,有桩支护或桩基的工程还应进行桩的检查。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认。地基需解决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解决意见。4.4 地基解决记录施工单位应依据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解决意见进行

37、地基解决,竣工后填写地基解决记录报请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复查。4.5 混凝土开盘鉴定用于承重结构及抗渗防水工程的砼,在第一次使用的配合比时,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搅拌机组、混凝土试配单位进行开盘鉴定工作,共同认定实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拟定的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以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及标养28天的抗压强度结果是否满足规定和施工需要。4.6 混凝土拆模申请在拆除现浇混凝土结构板、梁、悬臂构件等底模和柱墙侧模前,应填写混凝土拆模申请单,并附同条件混凝土强度报告,报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拆模。4.7 混凝土搅拌、养护测温记录1. 砼施工前应作砂石的

38、水份测定工作,拟定砂石的含水率后,作出现场砼施工配合比。砼施工过程原材料的计量记录要准确、真实。2. 冬季混凝土施工时,应进行搅拌和养护测温记录。混凝土冬施搅拌测温记录应涉及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罐温度、入模温度等。3.混凝土冬施养护测温应先绘制测温点布置图,涉及测温点的部位、深度等。测温记录应涉及大气温度、各测温孔的实测温度、同一时间测得的各测温孔的平均温度和间隔时间等。4.8 构件吊装记录预制混凝土构件、大型钢、木构件吊装应有构件吊装记录,吊装记录内容涉及构件名称、安装位置、搁置与搭接长度、接头解决、固定方法、标高等。4.9 焊接材料烘焙记录按照规范和工艺文献等规定须烘焙的焊接材料应进行

39、烘焙,并填写烘焙记录。烘焙记录内容涉及烘焙方法、烘干温度、规定烘干时间、实际烘焙时间和保温规定等。4.10 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地下工程验收时,应对地下工程有无渗漏现象进行检查,填写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应涉及裂缝、渗漏部位、大小、渗漏情况和解决意见等。发现渗漏现象应制作背水内表面结构工程展开图。4.11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1. 凡有防水规定的房间应有防水层及装修后的蓄水检查记录。检查内容涉及蓄水方式、蓄水时间、蓄水深度、水落口及边沿的封堵情况和有无渗漏现象。厕浴间必须有防水层及安装后蓄水检查记录,卫生洁具安装完后应做100%的二次蓄水实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蓄水最浅水

40、位不应低于20cm。2.屋面工程竣工后,应对细部构造(屋面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等)、接缝处和保护层进行雨期观测或淋水、蓄水检查。淋水实验连续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做蓄水检查的屋面,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蓄水最浅水位不应低于20cm。4.12 通风 (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1.建筑通风道(烟道)应全数做通(抽)风和漏风、串风实验,并做检查记录。2.垃圾道应全数检查畅通情况,并做检查记录。4.13 钢结构工程施工记录1.构件吊装记录钢结构吊装应有构件吊装记录,吊装记录内容涉及构件名称、安装位置、搁置与搭接长度、接头解决、固定方法、标高等。2.烘焙记录焊接材料在使用

41、前,应按规定进行烘焙,有烘焙记录。3.钢结构安装施工记录钢结构重要受力构件安装应检查垂直度、侧向弯曲等安装偏差,并做施工记录。钢结构主体结构在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并连接固定后,应检查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度的安装偏差,并做施工记录。4.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毕后及屋面工程完毕后,应检查挠度值和其他安装偏差,并做施工记录。5.钢结构安装施工记录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提供。6.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查报告及复试报告,并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7.施工初次使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解决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估,有焊接工艺评估报告。8.设计规定的一、二级焊缝应做缺陷检查,由有相应

42、资质等级检测单位出具超声波、射线探伤检查报告或磁粉探伤报告。超声波探伤报告、超声波探伤记录,钢构件射线探伤报告。9.建筑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且设计有规定的,应对其焊(螺栓)球节点进行节点承载力实验,并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10.钢结构工程所使用的防腐、防火涂料应做涂层厚度检测,其中防火涂层应有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11.焊(连)接工人必须持有效的岗位证书。4.14 幕墙工程施工记录1.幕墙注胶检查记录幕墙注胶应做施工检查记录,检查内容涉及宽度、厚度、连续性、均匀性、密实度和饱满度等。2.幕墙淋水检查记录幕墙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

43、查,并做淋水检查记录,填写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幕墙工程施工记录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提供。3.幕墙用双组份硅酮结构胶应有混匀性及拉断实验报告。4.后置埋件应有现场拉拔实验报告。4.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记录1.地面回填应有土工击实实验报告和回填土实验报告。2.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砂浆和混凝土应有配合比告知单和强度实验报告;有抗渗规定的还应有抗渗实验报告。3.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查,有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查报告,检查方法和结果鉴定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4 后置埋件应有现场拉拔实验报告。4.16 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采暖系统、

44、水解决系统、通风系统、制冷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等应进行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并做记录。4.17 灌(满)水实验记录1、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涉及开式水箱、卫生洁具、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等,在系统和设备安装完毕后,以及暗装、埋地、有绝热层的室内外排水管道进行隐蔽前,应进行灌(满)水实验,并做记录。2、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实验,灌水高度不应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沿或底层地面高度。满水15分钟水面下降后,再灌満观测5分钟,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3、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实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灌水实验应连续1小时,不渗漏为合格。4、卫生器具交工前

45、应做満水实验,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漏为合格。4.18 强度严密性实验记录室内外输送各种介质的承压管道、设备、阀门、成组散热器及其他散热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严密性实验,并做记录。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实验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未注明时,实验压力为工件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6Mpa。金属管道在实验压力下观测10分钟,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漏。塑料给水系统应在实验压力下稳压1小时,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小时,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2、 热水系统安装完毕后进行水压实

46、验,实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实验压力不小于0.3MPa。金属或复合管道在实验压力下10分钟内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不下降不渗漏。塑料给水系统应在实验压力下稳压1小时,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小时,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热水采暖系统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实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实验压力不小于0.3MPa。4.19 通水实验记录室内外给水(冷、热)、中水及游泳池水系统、卫生洁具、地漏及地面清扫口及室内外排水系统应分系统(区、段)进

47、行通水实验,并做记录。4.20 吹(冲)洗(脱脂)实验记录室内外给水(冷、热)、中水及游泳池水系统、采暖、空调、消防管道及设计有规定的管道应在使用前做冲洗实验;介质为气体的管道系统应按有关设计规定及规范规定做吹洗实验。设计有规定期还应做脱脂解决。4.21 通球实验记录室内排水水平干管、主立管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通球实验,并做记录。4.22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重要涉及设备、系统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静电接地以及设计有规定的接地电阻测试,并应附电气防雷接地装置隐检与平面示意图说明。电气接地电阻的检测仪器应在检定有效期内。4.23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绝缘电阻测试重要涉及电气设备和动力、照明线路及其它必须摇测绝缘电阻的测试,配管及管内穿线分项质量验收前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应分别按系统回路进行测试,不得漏掉。电气绝缘电阻的检测仪器一般选用ZC-7型绝缘电阻测量仪,仪器的电压等级为1000伏,阻值不应小于0.5兆欧,电缆线路的阻值不应小于1兆欧。仪表应在检定有效期内。4.24 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电气器具安装完毕后,按层、按部位(户)进行的通电检查,并进行记录。内容涉及电气器具的接线是否对的,电气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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