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1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
2材料、设备、构配件检查及储存管理制度 2
3检查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4
4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5
5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6
6重要岗位及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7
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解决制度 8
8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实验制度 10
9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0
10质量例会制度 11
11创优规划 12
12 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18
13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及签证制度 19
14工程质量检查评分办法 21
15保证工程质量措施 26
16 施工现场质量奖罚规定 44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本项目经理部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了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层层把关,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具体涉及以下制度:
1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为加快长株潭城际铁路综合Ⅱ标铁路工程的施工进度,项目部自行组织人员施工时,对于劳动力局限性的,可对外进行招聘或进行劳务分包。在劳务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方面,项目部除遵守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1.1长株潭城际铁路综合Ⅱ标施工管段内主体工程严禁转包,临时工程、附属工程等可采用劳务分包,进行劳务分包的项目,必须先签订劳务协议,报项目部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2项目部的劳务用工必须签订劳务协议,方可从事标段内的劳务作业。协议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规定规定。
1.3项目部负责对劳务用工进行岗前有关安全和技术培训,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劳务人员认真贯彻各项安全措施和规定。
1.4项目部应按照铁道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规范》、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学习。
1.5项目部负责对劳务用工进行劳动卫生、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思想教育和学习。
1.6项目部负责向劳务人员明确各项管理办法与制度,在长株潭城际铁路综合Ⅱ标工程从事劳务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7劳务用工期满,进行考评作为再聘或不用的依据。对于较为优秀的劳务人员,在本项目竣工后,可向其他项目工地进行推荐。
2材料、设备、构配件检查及储存管理制度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物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物资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有关文献规定并结合长株潭城际铁路综合Ⅱ标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2.1物资计划管理
工程部按照有关《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工程进度计划提供材料申请计划或分工号材料需用量核算表,汇总审批后向物资部正式提报。
2.2物资采购
为保证物资材料的质量、减少成本,物资部应根据工程部的申请计划及时采购。
2.3物资材料验收及检查
各种物资材料进场都必须通过验证,并按规定进行抽检,同时做好记录,材料经验收并经抽检合格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发放使用。物资设备部应每月对进场检查记录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归档。
2.3.1一方面对进场物资材料进行名称、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核对,并对外观质量、产品质量证明书文献(出厂合格证、理化性能检查报告、说明书等)、附带的零配件进行查验。
2.3.2计重物资的验收,以理论换算计重的应记录换算依据、尺寸、件数。
2.3.3计件物资(设备)验收应清点件数,带有附件或成套设备的应清点附件。
2.3.4钢材、水泥、添加剂、砂石料等材料必须经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钢材、水泥收料时应核对材质书上的批号,是否与其相符。钢材的几何规格是否超标,袋装水泥抽检其重量有无超差。砂子粒径可否满足施工规定,是否按规定进料。含污量、有机质含量、云母及其它有害物质含量是否超标。石料的级配是否按标准执行,石质是否符合标准。
2.3.5各种构配件入场时必须对其外观、品种、型号数量、物理几何规格、出厂合格证及材质书,逐个核对清点并做具体记录。混凝土制品要附带实验报告,对其几何规格具体测量核对。
2.3.6爆破材料、对其规格、性能是否与提报计划相符、包装、数量是否合格、合格证是否与其匹配,具体清点无误后方可入库。
2.4物资材料的管理
2.4.1各类入库物资应按《铁路工程物资目录》的编号或物资的品
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做到库容整洁、堆放合理不混放、混存。
2.4.2对库存机械设备根据其机械性能定期保养,并具体记录。库存保管中对有特殊规定的机械、设备按其说明书规定妥善保管。
2.4.3钢材、水泥等物资材料的存放要做到上盖下垫,先进先发。合理进料、减少库存、缩短物资存放期。
2.4.4大堆料(砂、石)合理按排场地,防止二次污染。
2.4.5火工品、油料、安全防护、合理存放减少库存。
2.5物资材料的节约与回收
对每一项物资的使用要严格把关,严格核对施工定额。对超过部分要有追述,对浪费现象及时上报。修旧利废、回收旧料,减少成本节约能耗。
加强工地物资管理,努力实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对所有物资材料基本做到材料优质、低价,有可追述性。为保证优质工程提供优质材料,优质服务。
3检查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工序检查、申报、资料签认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措施。在施工检查过程中,必须坚持“三检制”,每道工序在未检查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在工序检查合格后,要及时填写检查记录和检查批验收记录,并及时签认。
3.1检查批的质量检查验收、申报、签认
检查批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也是检查验收的最小单元。
检查批的质量检查必须坚持“三检制”,当完毕一个检查批后,一方面负责施工的班组长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项目分部技术负责人检查,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后,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具体填写质量验收记录,报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检查签认,然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后,必须具体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必要时进行拍照、录相。检查批的检查、申报、签认由项目分部负责,安质部进行不定期抽查。
3.2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申报、签认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检查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查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检查批质量的记录汇总,重要是检核对检查批是否覆盖分项工程范围、检查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认是否齐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申报、签认由项目分部负责,安质部负责进行不定期抽查。
3.3分部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查和抽样检测应符合有关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涉及以下三各方面的内容:
3.3.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这也是一项记录汇总工作,要核对有没有缺漏的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是否齐全,签认手续是否完备。
3.3.2质量控制资料必须完整。这也是一项记录汇总工作,重要是检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质量记录是否完整配套,是否全面反映质量状况。
3.3.3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查和抽样检测项目是否有缺漏、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结果是否符合验标的规定和设计规定。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是一项记录汇总的工作,工程部平时在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整理汇总过程中要下工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项目部总工主持,经审查合格后由安质部向监理申请报验。
3.3.4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申报、签认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所含分部工程有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查资料应完整;重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规定。
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建设活动各方对施工质量控制的最后一关。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资料及抽查结果、观感质量均应符合验标的规定,工程部负责对基础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单位工程正式验收前由项目部总工组织有关人员对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前的全面检查,当符合验收条件后由安质部负责向监理和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交接。
4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认真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保证工程质量,现对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验收做如下规定:
4.1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界定
4.1.1桥梁工程:桩基础、明挖基础、钢筋、承台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预应力张拉、桥梁预制件、锥体护坡的施工。
4.1.2涵洞工程:基底解决、基础施工、钢筋、防水层及涵洞两侧过渡段的填筑施工。
4.1.3路基工程:基底解决、地基浅层解决、基础施工、防水层施工及填筑施工
4.1.4隧道工程:开挖基础、仰拱、初期支护、钢筋混凝土、防水工程的施工
4.2验收原则
施工中坚持各道工序竣工一项验收一项的原则,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3验收程序
4.3.1一般隐蔽工程应由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自检合格后,邀请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认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特殊关键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应同时邀请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验收签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影响安全的基础工程签证后应立即封闭,避免地质变化危及安全。
4.3.2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或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签证而自行覆盖者,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3.3监理工程师因故缺席,可由委托的同级技术人员或施工单位质检人员代检签证,并做好记录。事后请监理工程师补签认可。
4.3.4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监理工程师无法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解决,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4.3.5对外部劳务施工的工程项目,选派责任心强、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质检人员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检查,并作好记录。
4.3.6各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必须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和检查。
4.4其它规定
4.4.1不合格的工序或施工项目,应立即进行整改解决。合格后按程序检查验收。
4.4.2隐蔽工程未经检查,擅自封闭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按违章施工进行解决。构成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解决。
4.4.3隐蔽工程检查资料由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存。
4.4.4项目部安质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5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长株潭城际铁路综合Ⅱ标工程施工任务量大,技术含量高,施工工序复杂。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也许提前完毕,假如因下道工序施工对已施工成品或半成品不加注意,或不采用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导致既有成品或半成品的损伤或破坏,影响工程质量。因此,搞好成品、半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保证工程质量,减少成本的重要环节。为此,现制定以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项目分部再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用于对的指导施工,以保证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良好。
5.9.1成立“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机构是保证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为了可以使这一工作落到实处,由工程部长、技术负责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等人组成“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小组负责此项工作。并且作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5.9.2“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小组应根据自己所承担任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共同保护成品、半成品的工程质量。
5.9.3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对需要进行保护的成品、半成品部位列出清单,作出计划,并制定出具体的实行措施和具体的技术交底。
5.9.4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对所施工的成品、半成品工程的保护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5.9.5“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小组不少于每半个月举行一次专题会议,集中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并提出规定。
5.9.6“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要有活动记录。
5.9.7加强“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都能行动起来,作好此项工作。
6重要岗位及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重要岗位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是安全施工、质量达标的基础,其中重要岗位涉及测量工、模板安装工、预应力张拉工、钢筋绑扎工、砼浇筑工、焊接工、电工、桩机工等。
特种作业人员涉及垂直运送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并结合长株潭城际铁路综合Ⅱ标工程项目的管理特点,特制定以下制度。
6.1建立健全以下资料和台账:职工培训计划和台账、特殊工种培训计划和台账、安全和质量教育考卷及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台账。
6.2通过各种途径,采用各种措施,开展职业培训,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工作能力。
6.3了解、掌握安全、质量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现状和需求,做好特殊工种、重要岗位人员培训工作。项目部制定全年职工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行。
6.4施工全过程做到持证上岗,项目部根据需要及时选送参与培训学员,按规定保存各类有关培训资料,以及做好各类培训记录。
6.5岗前培训由项目部根据所需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按规定记录备查。
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解决制度
为了保证长株潭城际铁路综合Ⅱ标工程施工质量,严厉施工纪律,树立牢固质量意识、法制观念和质量终身负责制,保证长株潭城际铁路综合Ⅱ标创优目的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建设(2023)48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解决规定》和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质量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 (既事故因素查不清不放过,负责人没有解决不放过,职工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贯彻不放过),特制定本制度。
7.1质量事故的界定
7.1.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测量错误、不按设计和规范规定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过失,使达工程质量不到验收标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者构成质量事故。
7.1.2工程质量事故导致人员伤害时,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还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劳动安全标准进行调查解决。
7.1.3在施工中虽未导致质量事故,但质量不良行为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损害公司信誉的也应比照质量事故予以解决。
7.1.4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按建设部1989年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铁建设(2023)48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解决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条款划分。
7.2事故报告程序
7.2.1凡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立即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并在12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
7.2.2施工单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应采用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做好取证工作。
7.2.3分包方发生的质量事故,由分包方负责按规定上报,并纳入该单位的事故记录。
7.3事故的调查
7.3.1重大质量事故按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铁建设(2023)48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解决规定》规定程序组织调查。
7.3.2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部按事故调查规定权限调查解决。
7.4事故解决
7.4.1对于重大质量事故解决按建设部1989年第3号文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铁建设(2023)48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解决规定》和建设单位的有关条款解决。
7.4.2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部按事故调查规定权限调查解决。
7.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解决,除业主,上级单位罚款外,项目部将处以2023至50000元罚款,并在综合评选中酌情扣分。对责任者根据不同责任处在50元至1000元罚款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解决。并建议人事部门给与行政解决。
(1)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期间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告擅自解决者;
(2)故后,故意破坏现场,阻碍、干扰调查工作进行,以及提供伪证者;
(3)事故发生后使用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者;
(4)小事故和返工损失,减少事故等级者:
(5)计和技术交底施工者:
(6)违反国家、铁道部和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的;不按设计文献规定施工的;有质量不良行为的。
7.4.4对于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者按规定进行解决。对虽未导致事故但导致不良影响的,应根据影响不同做出相应解决。
8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实验制度
为了可以更好更快地建设长株潭城际铁路综合Ⅱ标工程,保证本工程项目施工中安全受控、工程质量受控、施工技术受控,保证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流程的可行、合理、先进,特制定“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实验制度”。
8.1施工工艺流程设计
8.1.1各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对各重要施工工序编制“施工工艺流程设计”,以便科学、合理、对的、有序组织施工。
8.1.2“施工工艺流程设计”由项目部技术主管编制,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负责审核、审批后执行。
8.1.3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若遇设计变更等必须修改时,同样要有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审核、审批后方可用于实行。
8.2实验制度
8.2.1实验人员要有相应技术资格,并持证上岗。
8.2.2对各种施工材料严格按规定进行认真实验和检查。
8.2.3混凝土结构施工必须有相应“配合比”,并根据“理论配合比”试配,通过实验拟定实验室配合比,混凝土拌制时再根据原材料情况修正为 “施工配合比”;施工中坚持值班,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件”,检测其强度。
8.2.4各种实验资料、台帐、施工记录完整;签证齐全。
9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9.1以项目部为中心,建立沟通业主、监理、设计院,上级公司的信息网,不管何种信息媒介,都要做到严、准、快、细、实。
9.2原始凭证、原始记录及报表要按部门分类归档,妥善保管。
9.3坚持调度值班,既有线汛期施工,要加强行车、风、雨情况通报,认真值班,交接有记录。
9.4坚持生产交班会制度,交流信息,解决问题,总结当天工作,安排次日工作。
9.5各部门应围绕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提高工效、减少工程成本为目的,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不断获得技术进步,始终把提高单位核心竞争能力作为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
9.6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特点,拟定开发新技术、新课题的研究、评选、总结。组织科技攻关。开展QC质量小组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9.7注重高、新、难工程,合理安排以工艺改善为核心,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研究工作。总结形成公司独有的施工新技术成果。
9.8认真做好施工技术总结工作。安排专人做好重点工程技术总结、专项或专题技术总结、专题经验总结。
10质量例会制度
10.1目的
为对项目部加强施工质量,杜绝隐患,提高整体专业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0.2合用范围
本制度合用于中铁二十二局四公司长株潭综合Ⅱ标项目部质量例会控制。
10.3内容
10.3.1项目部每月11日由安质部组织召开安全质量例会。质量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项目质量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架子队负责人、施工班组长等均应参与。
10.3.2安质部在质量例会上对并对上月施工安全、质量进行总结。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分析产生的因素,提出下步的整改措施,提出有效的防止措施。
10.3.3安质部将每月质量信息汇总后,在质量例会上进行通报。
10.3.4质量例会时,将各检查批的质量控制目的分解到各作业车间技术负责人。
10.3.5质量例会时,各架子队质量负责人应报告各队上月施工质量情况并进行总结,提出下步的计划。
10.3.6质量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应注明与会人员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
11创优规划
为充足调动项目部施工队和个人的创优积极性,实现全线创优目的,快速、有序、优质、高效地建成长株潭城际铁路,特制定本规划。
11.1创优总方针
狠抓源头,从严把关;强化管理,贯彻责任;样板引路,全面创优,争创“鲁班奖”。
11.2质量承诺
严格执行国务院279号令办法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所承包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无条件接受铁道部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和检查。接受业主及监理对工程施工质量及其技术措施的检查和监督。积极会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等工作。
11.3创优规划
11.3.1创优目的
保证本标段工程质量满足业主全线创优规划的规定,创国家级优质工程,保证本标段优质样板工程达成30%以上。
11.3.2创优机构
施工队创优
领导小组
队长
技术主管
专职质检员
项目经理部创优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安全质量部长
成
员:工程部长
实验室主任
质监工程师
施工班组
QC
小组
工班长
兼职质检员
质检记录分析员
结合创优的具体规定,为加强对工程创优的组织和领导,项目经理部特设工程创优组织机构。工程创优组织机构见下图。
11.4创优体系
针对本标段的特点,将工程创优目的面向项目经理部管理层及作业层的工作进行分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创优保证体系。工程创优保证体系见下图。
11.5创优措施
6.5.1建立健全创优组织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创优领导小组,安质部具体负责本标段工程的创优工作,工程部协助工作,各施工队队长和主管技术的副队长负责各自管段项目的质量创优工作。创优领导小组制定创优计划,由总工程师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创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创优方案。
11.5.2创优规划贯彻措施
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证工程质量达成国内先进水平,发明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严格按照“ISO9001-2023质量保证体系”操作规定规范现场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施工工艺水平。采用“竞争上岗,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均达成全路先进水平。
11.5.3建立创优管理制度
在项目上场之初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创优管理制度,和本标段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进行,并采用相应的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有计划、有环节、有针对性、有序地实现本标段工程项目的创优目的。
建立创优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创优职责,把创优项目层层分解,贯彻到人使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使创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足发挥各专业管理人员作用,严格按照图纸、规范、标准施工。对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要有作业指导书,实行连续监控。建立逐级检查、考核、评选制度,奖优罚劣,强化创优管理工作。
制定路基、桥涵、隧道、轨道、施工方案
全体技工岗位专业技术培训,无上岗证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结合施工培训人员,在施工前上专项技术课
选课题,定目的,开展、TQC小组活动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标准检查
成品检查
自行组织并配合监理工程师阶段检查
工序自检、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隧道工程,砼配合比使用与检查 钢筋及模板检查
桥涵结构砼配合比使用与检查,钢筋及模板检查
路基中线及水平控制、路基填筑厚度及压实度
按设计和规程组织施工,按技术交底施工、实行标准化作业
按规定入库存放,定期检查领用发放
钢材、水泥等材料的复检合格
砂石料等地材符合质量标准规定
收集施工原始资料,编制竣工文献
技术攻关,制定解决问题方案
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质量
检查
技术教育
物资管理
技术管理
,
精确放样,仔细复核设计,编制施组设计,严格复核制度
系
体
证
保
优
创
程
工
控
工
施
组织精干高效的施工队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安全的科学管理,经常检查、贯彻各项制度,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
11.5.4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根据本标段工程路基、涵洞、桥梁项目的特点、规模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具体的创优目的和措施,并将各项目、各分部、各分项工程、各施工工序、各环节等创优标准拟定并贯彻到各具体负责的施工队,明确责任到施工队、作业工班和个人。
11.5.5精耕细作、精益求精
科学组织,强化管理,文明施工,主攻质量通病,坚持标准化作业,做到施工技术精益求精、施工工序精耕细作、施工工艺精雕细刻、施工质量争创精品、施工成本精打细算,全面实现创优目的。
开展创样板工程活动,实行样板引路。在路基、涵洞、桥梁取一项做为样板工程,按照国优标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经甲方代表及监理检查确认优良后推广,带动全标段各单位工程均达成创优标准。
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规范化、系统化的控制与管理,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应标准、法规。使用的施工设备、工具、检查和测量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证各种设备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严把材料关,认真做好检查和实验工作,并做好记录。认真执行“进货检查和实验程序”,对各类物资进行质量性能检查和实验,选用优质材料,加大创优投入。施工人员要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做好工序的检查评估及交接工作。对于质量通病,要采用防止和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品和质量缺陷等问题的发生。
做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项目指挥部成立QC小组,对施工中的技术难题及新工艺开展攻关活动,优化施工工艺。由项目总工程师任组长,全体技术人员和班组工人技术骨干为成员。
11.5.6勤检查,细检查
根据制定的具体创优目的和本标段工程实际进度,对本标段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及时检查;并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具体检查,对于关键部位按照比现行规范标准高一级的标准规定进行检查。建立细致的创优档案,及时记录各项目创优的进度、安全、质量等实际情况,为贯彻创优规划所拟定的创优目的提供必要的、具体的数据,以便及时指导和管理。
11.5.7跟进管理、奖罚分明
建立相应配套的创优奖惩制度,明确到具体施工的作业工班和个人。根据实际的创优目的完毕情况,严格实行奖优罚劣的制度。对于没有达成创优标准的工序或分项工程,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作业负责人等研究分析因素,并拟定整改和防止措施,以整改本道工序和指导其他项目的相应工序的操作,从细处、从源头保证创优目的的实现。
11.5.8做好创优过程管理,保证总体创优目的的实现
在创优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本标段工程创优工作的过程管理,通过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优质完毕来保证项目乃至本标段所有工程创优目的的实现。
11.6创优工作规定
11.6.1成立创优领导小组,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环节,全面系统地开展创优活动。
11.6.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验收评估达成优良标准。
11.6.3有完整准确、齐全的内业资料,工程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签证手续齐全,各项竣工资料内容详实,文整规范。
11.6.4有QC小组及开展活动的记录。
11.6.5重点工程、关键工序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
11.6.6按设计和规范标准施工,精心组织,精心施工。
11.6.7施工中严格执行协议协议条款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
11.7工程创优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四位一体”联合创优。
牢固树立整体创优意识,充足发挥各部室、施工队的优势,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创优组织机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参与的创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线创优的各项工作。
要发挥工程创优管理的组织领导作用,制定全线创优目的,做好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创优规划的实行,组织观摩评选活动,自始至终推动创优工作的全面开展。
项目部成立以第一管理者为首的创优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创优规划,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检机构,加强质量检查,切实实行“三检制”,即施工现场检查合格后,报专职质量检查部门检查,专职质量检查部门检查合格并签认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分部要把创优项目层层分解,贯彻到人,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定期分析质量动态,随时解决施工中的质量问题。认真贯彻实行ISO9001、GB/T19001系列标准,高起点、高标准,严于管理,真抓实干。依靠科技进步,减少成本,提高质量。针对一些技术难题,组织力量技术攻关,保证全管段创优目的实现。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公司成立创优领导小组,签订创优协议书,定期组织本创优段的质量检查和质量观摩活动,实现联合创优,责任共担,荣誉和成果共享。
推行样板引路,攻克质量通病,实现开工必优,全线创优。
项目部各级领导都要抓好各类工程的第一个样板工程的施工。严格按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施工,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施工工艺水平。特别是在攻克质量通病上狠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实实在在提高工程质量的综合水平。
路基工程要克服基底解决不良,填土碾压不实,填料粒径过大,排水不畅通。特别杜绝桥涵两头填土夯填不实现象。
桥涵工程保证内实外美,线条美观,无漏浆现象。
混凝土工程要克服捣固不实,蜂窝麻面,跑模错台,要保证色泽一致,表面光洁。
隧道工程杜绝衬砌渗水、漏水。
各单位要把克服质量通病作为该工程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实现开工必优,一次成优。
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创建优质样板工程活动,促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
项目部要充足发动群众,开展质量意识的全员教育,使广大职工具有自觉的创优意识。充足发挥优质样板工程的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促进全线整体水平的全面提高。
切实加强对劳务工的管理。项目部要加强劳务工的管理,认真执行铁道部发布的《铁路施工公司使用民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提高劳务工的技术素质,为创优打下坚实的基础。
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在铁路建设中,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是建设项目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衡量铁路建设项目整体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
项目部在施工取土、弃土、排污等项目必须按照设计文献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决。
11.8 奖励
为调动各施工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开展创优活动的积极性,项目部将从质量奖励基金中提取费用,对优质工程实行奖励。
12 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12.1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目的、职责,健全制度,配备得力人员,保证《质量手册》、《程序文献》、《质量管理办法》等规章的有效执行和贯彻。
12.2项目经理部设安质部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项目部安质部配专职质检工程师2~4名。专职质检工程师,挑选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并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通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局集团公司或省部颁发的岗位证书的人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质量监督和检查职能的有效发挥,重要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验收评估。
项目部配专职质检工程师4~6名,负责本部平时每个工序的自检,以及配合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并对检查批及时签证。
每个施工队设专职质检员一名,专职质检员要执证上岗。
12.3质量教育
12.3.1项目经理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单位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重点是贯彻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上级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和质量责任感,规范质量行为,做到依法生产。
12.3.2每月组织一次质量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活动,即学规范、标准、操作规程,严守设计标准,严守操作规程,严用合格产品,严格程序办事,严格履行协议,追查责任者。
12.4质量记录
12.4.1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队指定专人负责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各种记录,按《文献和资料的控制》工作程序进行收集、编目、汇总、整理、分类和归档。各项记录要真实准确,标记清楚,具有可追溯性。
12.4.2项目部安质部做好年度优质工程和QC小组的申报工作。
13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及签证制度
13.1工程质量检查分开工前、施工过程和竣工验交前检查三个阶段:
13.1.1开工前检查内容重要涉及: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创优规划和保证措施;培训计划;各种原材料的检测实验报告;控制质量的防止措施;设计文献、施工图纸到位情况;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及中线、水平复测完毕情况;各级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是否已能掌握运用,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施工人员、机具设备、资金等是否满足施工需要等。
13.1.2施工过程检查内容重要涉及:产品标记;过程标记(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和质量检查评估);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现场实物质量水平;与质量控制有关的质量记录以及技术培训实行情况等。
13.1.3竣工验交前检查内容重要涉及:实物尺寸和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规定;质量指标是否符合验标规定;完毕数量和部位是否与设计相符;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完善性和可追溯性;内业资料是否所有达成标准;复查质量评估记录,核定质量等级等。如发现问题,应列项解决,限期完毕。
13.2检查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评估
13.2.1检查批、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实行内部“三检制”和监理签认制。
13.2.2自检。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操作人员自己检查自己完毕的工作是否符合质量规定。工班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毕的工程量进行一次检查,做出记录,工后讲评。
13.2.3互检。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工程队组织不定期互相检查,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13.2.4交接检。同一工种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队(项目部)组织交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活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三检”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由队专职质检员及时记入施工日记。
13.2.5监理签证制是工序质量检查经内部“三检制”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的工序或隐蔽工程,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覆盖。只有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后,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3.2.6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估,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与验收评估,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13.2.7分部工程竣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估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估。
13.2.8单位工程达成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献整理好,经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13.2.9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3.2.9.1定期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①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全管段质量大检查,检查内容及标准见《工程质量检查评分办法》,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措施,限期纠正。
②施工队每日进行一次实物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自查,保证内业和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13.2.9.2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①各级领导和专职质检员要经常进一步施工现场,特别是对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必要时,要派人员进行旁站监督。
②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在进行质量检查时,必须采用测量检查和目测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形成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四有”,即有分析、有措施、有贯彻、有验证,严禁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
13.2.9.3工程质量等级评估
①各级主管工程的领导、施工技术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