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际政治学概论》笔记
(李少军第三版,2023年10月,上海人民出版社)
第一部分 国际政治学理论
第一章 国际政治学科
第一节 国际政治学的学科发展
国际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形成,是一战前后的事情。192023,威尔士工业家戴维斯在威尔士大学资助建立了国际政治系,并为国际政治专业设立了伍德罗·威尔逊讲座专家,这标志着独立的国际政治学科的诞生。
第二节 国际政治学的学科界定
一.国际关系的研究对象
1.国家与国家的关系。涉及合作与冲突、双边与多边关系。
2.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的关系。涉及主权国家与政府间组织的关系、非政府组织间的关系。
3.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涉及国际组织间的关系、非政府组织间的关系、国际组织与非政府组织间的关系。
二.国际关系学科的界定
国际关系学就是研究以国家为主体的国际行为体的跨国互动关系,并从国际政治视角研究影响这种互动的一切因素的学科。
学界将国际政治学等同于国际关系学,是由于国际关系中的经济关系、军事关系、文化关系、政治关系等诸多关系中,政治关系最为突出,研究得也最多。国际政治中,以国家为重要国际行为体,其间的重要互动方式为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
第三节 国际政治学的研究方法
一.研究途径的基本概念及其争论
1.概念和理论知识涉及
(1)核心概念:如权力、无政府、国际行为体、主权国家、互相依存、国际体系等
(2)范式:如现实主义、抱负主义、新自由主义等
(3)重要理论:(如权力平衡、集体安全、社会建构等)
2.现实主义与抱负主义的争论
3.传统主义与行为主义(科学主义)的争论
二.方法论概述
层次分析法(最早由肯尼思·沃尔兹提出)
1.系统层次。在系统层次上重要研究国际行为体所构成的国际体系的影响,即研究国际环境,并且研究这种环境是如何影响国家间互动的模式的。
2.国家层次。国家层次研究的是国家和其他非国家行为主体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检查他们如何制定对外政策。
3.个人层次。个人层次所所检查的是政治领导人和政府官员在界定和追求国家的对外政策目的时所起的作用,关注的中心是领导者的个人背景、历史经验、价值选择和领导风格对决策的影响。
第二章 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学派
现实主义,强调国家间的权力斗争;
自由主义,强调多元行为体、跨国互动、国际制度与规范;
建构主义,强调文化因素和观念建构。
第一节 现实主义学派及其发展
现实主义的重要观点:
1.国际体系是无政府的。这是现实主义学说的基本出发点。国际体系的无政府属性,决定了国家是利己的,而非利他的。
2.在这个无政府的体系中,重要行为体是作为整体单位的国家。国家在国际体系中如何行事,决定性因素是国际体系的性质和国家的实力,而不是国家内部的政治制度。
3.权力是理解国际关系的关键。国家存在的主线目的是加强权力和安全。所谓国际政治,就是国家间政治或权力政治。在这种政治中,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是国家推动其利益的重要手段。权力既是国家的重要手段,又是国家追逐的目的。
4.国家是理性的行为体。在谋求权力与安全的时候,国家采用的是有目的政策,或者说出于主观盼望,是按照功利原则或理性规范行事的。由于国家都要维护自己的最大利益,因此国家间的冲突是绝对的。
一.古典现实主义(Page 38)
代表人物是摩根索。他认为,国际社会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而主权国家在各自领土范围内都是至高无上法律机构。在国际社会中,不存在一个制定并强制实行法律的中央权力机构。
摩根索现实主义六原则:
1.政治受到根植于人性的客观法则的支配。这些法则不受到人们的偏好左右。
2.政治家的思想和行动是从被界定为权力的利益出发的。
3.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哪种利益可以决定政治行为,要视做外交政策时所处的政治和文化的环境而定。
4.普遍的道义原则(即国家生存)在抽象的形式下是无法合用于国家行为的,必须在具体时间和地点的环境中加以贯彻。
5.不能把特定国家的道义愿望与普天下合用的道义法则等同起来。公正对待所有国家,就应把他们都看作是追求以权力为定义的利益的政治单位。
6.政治现实主义与其他学派的思想之间的差异是真实、深刻的。
从摩根索阐述的六条原则看,他的理论核心就是权力政治,论证的起点则是权力与利益。在他看来,国际政治同一切政治同样,都是为权力而斗争。国家外交是为国家利益服务的,说的确切些,是为保持、扩大和显示国家权力服务的。国家无论是维持还是推翻现状,都表现出对权力的追求。各国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实力的不均等使得国家间的权力斗争不可避免。尽管摩根索认为国际道德、世界舆论和国际法对权力有一定的限制,但保持国际体系稳定的基本因素还是“权力均衡”。摩根索认为,维持和平有两种方法:一是以权力平衡为表现的社会力量的自我调整机制,二是以国际法、国际道德为斗争形式的规范性限制。对他而言,权力平衡是需要某种知识和道德基础的。
现实主义的局限性:无法解释国家间已有的和也许的合作。
关于古典现实主义,有4位代表人物是比较重要的:
一个是修昔底德,这是最早的源头,他提出了最早的古代论证。
一个是马基雅维利,他对现实主义提出了最早的现代论证。他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政治哲学家,在其代表作《君主论》中提出了古典现实主义的一个中心命题——“人性恶”。他认为国家安全远比信义、道德重要,特别强调力量,特别是军事力量的重要性。
再一个是卡尔,他是国际关系研究的重点从抱负主义转向现实主义的标志性人物。卡尔是政治学著作The Twenty Years’ Crisis(《二十年危机》)的作者,认为抱负主义无视历史教训,而现实主义对历史的见解过于悲观;认为抱负主义夸大了选择的自由,而现实主义夸大了一成不变的因果关系,并滑向宿命论;认为既有抱负主义的因素,又有现实主义的因素,既有权力,又有道德原则,这才是健全的政治理论来已存在的基础。
最后是摩根索,他对古典现实主义提出了最全面系统的论证,是集大成者。
二.新现实主义(Page 43)
代表人物:肯尼思·华尔兹
特点:
1.新现实主义把安全而不是把权力置于首要地位,认为国家不会为了其他利益而放弃他们当前已获得的安全。假如追求更大的权力也许冒不安全的风险,他们就也许接受较弱的处境。权力已不再是国家的目的,而是国家的工具。权力是一种有也许使用的手段,明智的政治家总是力图拥有适度的权力,权力太小或太大都会导致风险。国家在重要关头关心的是安全,而不是权力。
2.在研究方法上,只有既注重单位(国家)层次,又注重结构层次,才干全面把握国际体系内的变化与延续。
3.新现实主义认为,权力斗争是国际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的产物,而不是人性的结果。
4.注意威胁和应付威胁是国际生活的基本方式。这种方式决定了国际体系处在一种紧张状态,行为体经常彼此敌视。
总之,按照新现实主义的观点,尽管世界结构是无政府的,国家谋求自我保存和增长其权力不可避免,但国家的重要关注点未必是对权力的不间断追求,有些时候国家会选择谈判而不是战斗,由于合作可以避免高代价的冲突并有助于保持和平与解决经济问题。
新现实主义学派认为当前世界处在“一个互相依赖的时代”,重视涉及东西南北关系的全球系统研究和实际政治问题的研究,鼓吹“问题政治”的国际政治观,把国际政治看作一系列问题领域,认为国际政治中除了冲突和对抗外,尚有沟通、协调与合作。
华尔兹“安全困境”:一个国家为了保障安全而采用的措施,会减少其他国家的安全感,即便是出于防御目的增长军备,也会被其他国家视为需要做出反映的威胁。显然,这样一种互相作用的过程是国家难以摆脱的一种困境。
三.20世纪90年代以来现实主义的新发展(Page 45)
1.新古典现实主义
新古典现实主义是相对新现实主义而言的。它与新现实主义最大的不同,就是谋求解释个别国家的对外政策和战略。它力图预测不同的国家,甚至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时期,为什么会追求特定的政策和战略,为什么会对系统压力做出不同的反映。所要探讨的东西涉及个别国家的大战略、军事信条、对外经济政策、结盟的偏好以及危机行为等。
新古典现实主义认为,国家外交政策的范围和雄心,一方面取决于他们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特别是他们的相对物质力量。
在新古典现实主义主义者看来,国家政治领导人所做的外交政策选择,与其说是国家物质资源的现实数量的体现,不如说在很大限度上是出自于他们自身对国家相对权力的判断。
新现实主义从结构的角度观测国际关系,最明显的弱点就是无法预测个别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新古典现实主义的弱点是不适于说明国际结构,不能对单个国家间的战略互动的总体结果进行预测。
2.进攻现实主义
代表人物:米尔斯海默。他认为,国家必须考虑掠夺性修正主义强国的威胁,由于这些国家也许会冒险一战以实现其目的。
按照进攻现实主义的假定,国际关系从总体上来说仍然处在霍布斯主义无政府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安全的稀缺性为国家的对外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因。由于国家会不断面对其他国家的暴力侵害或征服威胁,因此不得不通过军备建设、单边外交和机会主义的扩张来改善其相对权力地位。由于只有最强大的国家才有最佳的生存机会,因此国家会寻机削弱也许的敌手,追求其权力的最大化。
进攻现实主义所做的阐释,重要是针对大国,弱国不也许追求扩张,认为这样做的风险太高。
3.防御现实主义
防御现实主义认为,尽管安全困境难以驾驭且不可避免,但它未必会导致剧烈的竞争与战争。国际体系只有在有限的情况下才会提供扩张和侵略的动机。除了权力的总体分派外,其他的物质因素(如军事技术上的进攻防御平衡、国际经济压力、地区军事平衡等)可以增长或减少冲突的也许性。国家会努力使其安全而不是相对权力最大化。只有当“安全困境”升温为狂热时,才会导致实际冲突的产生。
进攻现实主义基于追求权力最大化的目的,会规定国家比照竞争对手的总体实力发展自己的权力,而防御现实主义基于追求安全最大化的目的,则会规定国家按照所受到的威胁发展权力。与进攻现实主义这比较,防御现实主义者更重视国内因素对外交政策的影响。他们认为,国家领导人对于国家的相对能力的感觉体现了系统压力与国家对外政策之间的联系。
总之,与古典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相比,推动这些新发展的学者中多数人比较重视国际体系之外其他层面的因素对国家对外政策行为的影响。对于单位因素的强调,特别是对国家内部的各种因素以及权力之外的因素的强调,可以说是这一些现实主义新分支的一个较共同的方面。
重要关注点
国家间权力政治的由来
国家希望拥有多少权力
古典现实主义
人性与国家
基于人类本性,重要因素在单位层面(即国家)
最大限度地获取权力与利益
新现实主义
国际体系
国际体系的压力(无政府状态)
以安全为目的,适度获取权力
新古典现实主义
国家
体系因素与单位因素(领导人因素及其他国内因素)的结合
不拟定
进攻现实主义
有些人关注体系,有些人既关注体系也关注国家
有人认为是国际体系的压力,有人认为是体系因素与单位因素的结合
最大限度的获取权力,以霸权为最终目的
防御现实主义
即关注体系也关注国家
体系因素与单位因素的结合
以平衡威胁为目的,适度获取权力
四.对现实主义的批评
现实主义的重要局限性:现实主义过于重视冲突,而低估了国际制度在促进国际合作中的作用。
第二节 自由主义(Page 52)
自由主义是以自由为重要政治价值的。作为意识形态的自由主义,其语境是国内政治,重要指涉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作为国际关系理论的自由主义,其语境是国际政治,重要指涉国家间关系。
自由主义的初期阶段被称为古典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认为个体理性的力量可以通过“看不见的手”是社会共同的善得到实现。在自由主义看来,只要知识得到广泛传播,大多数人就能做出对的的推理,并采用理性的行动,从而保证社会的进步。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清楚地表白了国际秩序不能经由自由放任的途径实现。事实使一些自由主义者结识到,和平必须建立,而不能“自然地”实现,于是产生了新自由主义,强调通过国际制度的管制来建立国际秩序。
从自由主义的演进过程来看,在如何建立国际秩序的问题上,自由主义已经分为两大分支。一支强调弱干预原则,认为行为体的互动可以自动地形成国际秩序;另一只强调强干预原则,认为必须通过国际制度的管制来建立国际秩序。在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中,“贸易和平论”和“民主和平论”大体延续了前一种传统;而抱负主义和自由制度主义则体现了后一种原则。
一.抱负主义(Page 53)
重要代表人物:威尔逊、布尔
抱负主义是跨国主义范式之中产生最早的一个理论学派,亦被称为制度跨国主义。其理论渊源之一来自于“国际法之父”格劳修斯的理论,他所设想的国际社会的基础是在法律上平等的国家,但也涉及非国家实体和个人。
其关注点是国际规范和制度化的全球合作。这一范式认为,通过国际合作,建立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可以规范国家的行为,制止侵略,实现国际和平。以集体安全原则来解决国家间的安全问题,是这一范式所设想的重要模式。同现实主义相反,抱负主义对人类持乐观的观点,认为通过建立新的标准和制度,人类社会就可以得到完善和改善。
这种构想追求的不是权力的平衡,而是某种权力的共同体。在这个新体系中,所有国家将在共同的事业中合作,为所有国家提供安全与正义。抱负主义者认为,国际组织即使不能提供世界政府,至少也能提供某种国际行为规范和约束。
抱负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的基本观点:
伍德罗·威尔逊:“书生总统”。主张建立一个由国家组成的国际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将以国际法和特定的规范为基础,并将受到国际机构的调节;在他所提倡的精神与制度中,最主线的东西就是集体安全,即若干个国家互相承担义务,拟定反对侵略的互相依存的安全体系。不同于权力平衡的是,集体安全不是反对特定的国家,而是反对威胁现状的任何国家。
赫德利·布尔:认为尽管不能消除国际体系中的无政府状态,但国家的行为却可制约。假定秩序乃是国际关系的历史记录的一部分,现代国家不仅构成了国家的体系,并且构成了国际社会。
《国际政治学理论》(北大梁守德、洪银娴版)一书,指出抱负主义学派的重要观点和主张是公开外交、民族自决、集体安全、自由和平、裁军非战、航海自由、贸易平等、公理正义、保证国际和平等等,最大的特性是,崇尚法律规范和伦理标准,强调国际事务中法律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国家的利益的自然协调和“世界舆论法庭”实现和平的也许。
二.自由制度主义(第二版中称“新自由主义”)(Page 56)
代表人物:基欧汉、约瑟夫·奈
1.概念
新自由主义亦称经济跨国主义或互相依赖模型。这一学派强调的是国家间经济联系。认为这种经济联系是国际体系之内确立和维持秩序的基础。按照这一理论的假设,随着着经济的全球化与一体化,以及各国经济利益的日益融合,国家间的互相联系和互相依存会越来越深化,越来越普遍,使得国际合作日益成为也许。
与现实主义相比,新自由主义不仅关注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关系,并且关注更广泛的行为者和更复杂的国际关系,不仅关注战争与和平问题,并且关注经济、社会、生态等其他领域的问题。
2.复合互相依赖:
“复合互相依赖”有三个一般性假定:a国家并非国际关系中的惟一行为体,国际组织、地区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宗教团队在全球舞台上都有一席之地;b国际关系议程比以前更加复杂多样,国际政治不能再被区分为“高政治”和“低政治”,尽管国家安全和军事权力仍然重要,但经济、社会、生态问题在国际议程中已经取得同等重要的地位;c在当代国际政治中,军事力量的作用正在减小,经济互相依赖连同扩大了的政治联系已经增大了合作的价值而减小了暴力的功效。
基欧汉、约瑟夫·奈提出了“复合互相依赖”,认为这种理论是一种与现实主义截然不同的模式,比现实主义更接近现实。可以说明国际关系中的可见变化,既国际战争减少,经济权力的影响超越了军事强制,并且出现了一体化的全球贸易模式。互相依赖,按照最简朴的界定,意指彼此互相依靠。
由于国家间已建立的比较紧密的经济联系只有在稳定的国际环境中才干兴旺,因此,共同体的所有成员对于保持秩序以推动其利益都有利害关系。这种情况表白,在国家间存在着一种利益的和谐,其意义在于,合作对所有国家来说都是互利的不仅有助于经济利益,并且有助于国家的安全。作为对外政策工具的权力和军事力量,已受到了全球体系中所有国家之间更多的联系和更大的合作的排斥。这种合作不仅出现在国家之间,并且出现在所有的国际行为体之间。
按照互相依赖理论,全球贸易和投资的扩张,已经使一些国家的国内经济和作为整体的国际经济之间的界线模糊不清。互相依赖也许是“零和”关系,也也许是“非零和”关系,在军事领域,它未必都是竞争关系,在经济和生态领域,也未必是合作关系。
基欧汉认为,合作是一个政府协调过程,在此过程中,一个政府所遵循的政策有助于实现其伙伴所追求的目的,合作涉及互相的调整,并且只产生与冲突或也许的冲突之中。
3.全球主义:
基欧汉和约瑟夫·奈认为,全球主义是通过资本和货品、信息与思想、民众与军事力量以及与环境和生物有关的物质的流动而实现的一种涉及洲际互相依存网络的世界现状。其特点是:(1)全球主义的互相依存所涉及的是联系的网络,而不是单一的联系。例如美日互相依赖,但不是全球主义。(2)在全球主义的互相依存网络中也许涉及各种各样的联系,但其中必须涉及跨洲的联系。只有地区的或国家间的联系不是全球主义。(3)与互相依存同样,全球主义也是多维现象,既有经济、军事、环境全球主义,也有社会与文化全球主义。
基欧汉和约瑟夫·奈认为,全球主义尽管涉及一种普遍的联系,但它自身并不是普遍的。有很多人并没有卷入这种联系。因此,随着全球主义的发展,人们之间的鸿沟也在加深。全球化与社会差别的鸿沟是并存的,贫富差别就是这种鸿沟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全球化既不意味着同质,也不意味着平等。“稀薄”的全球主义就是全球主义,只有日益“浓厚”的全球主义才干被称为“全球化”。
三.民主和平论(Page 61)
民主和平论的历史渊源可追溯到康德。1795年出版的康德的著作《永久的和平》阐述了这个理论的原型。康德所设想的是一种自由主义和抱负主义的秩序,这种秩序是以具有和平互动关系的共和制国家为基础,而在这些国家居住的公民可以很容易地跨越国界互动,并且共享道德价值和商业利益。这是一种强调道德价值的国际政治观。
民主和平论者做的论证,除了记录分析之外,其理论推理大体有这样几个方面:
a、战争的费用是公民用鲜血和财富来支付的,民主制政府之所以不情愿发动战争,是由于他们要对公民负责;
b、在民主制国家,有战争风险的对外决策是需要公开讨论的,这意味着战争的代价对公民和决策者来说都是敏感的;
c、民主制政治结构的特性,诸如行政选举、政治竞争和外交决策过程的多元性,具有制衡作用,会使国家受到较大的影响;
d、民主制的政治文化,诸如民主规范、惯例观念以及社会风气等,最终会使得合用于解决国内问题的方法也合用于与其他国家的关系。
1.概念:“民主和平”的命题,即民主国家间无战争,有两个重要论点:第一,一个民主国家决不会(或者说很少)同其他民主国家打仗;第二,当民主国家间发生冲突的时候,他们很少威胁要使用暴力,由于这样做是非法的。
民主和平论的基本逻辑是:理性的人可以组成理性的国家,而理性的国家则可以组成理性的国际社会。
民主和平论的基点事实上是国内因素决定论。按照该理论的推理,民主国家的国内政治体制,会决定其国际交往的行为模式。它的典型思维逻辑是:国内可以实现的东西,推而广之,在国际的范围内也可以实现。民主国家在解决互相间关系时会合用相同的准则。它们都知道,民主国家的利益在于合作,在争端中进行谈判是唯一可行的做法,因此它们谋求互动,倾向于对其他民主国家的规定做出反映,并最终有也许建立一种利益共同体。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放弃在互相关系中使用暴力(乃至威胁使用)暴力的权力。
2.民主和平论与美国的对外干涉的关系:
民主和平论者认为国内政治对国家安全政策而言是一个强有力的决定因素,认为尽管民主国家像其他国家同样也经常打仗,但它们之间却很少打仗。基于这个理论,他们主张以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和价值观念为样板,向全世界输出民主,以次来造就永久的和平。从政府决策的角度来看,克林顿政府推行的扩展民主区域政策和小布什的政府推行的“政权变更”政策,都是以这一理论为重要依据。
民主和平论与现实国际政治和大国对外战略有密切的关系。美国朝野有很多人认为,美国的利益和安全同世界范围的民主的成败息息相关,提出鼓动和输出民主应成为后冷战时期美国外交政策的中心,所以该理论不可避免地要促使美国采用干涉主义的对外政策。冷战结束以后,一些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已经把“民主和平论”视为国家对外政策的一个支柱。
3.民主和平论的问题:
(1)民主的标准问题,即哪些国家算是“民主国家”,或者说达成何种标准才算是“民主国家”。
(2)另一个困难是逻辑上的 ,即该理论无法解释为什么民主国家同非民主国家同样好战。
四、跨国主义(“跨国主义”在第三版中已删除)
跨国主义作为一种国际关系范式,有时亦被称为国际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全球主义或契约制度主义。跨国主义重要关注的是全球政治,或者说是关注的是普遍的秩序,它的视点不是单个的国家,而是跨越国家的关系和多元的行为体。
现实主义者强调的是权力,而跨国主义者则强调的是秩序。
按照跨国主义的观点,国际秩序的确立取决于四个因素:(1)国际机制的作用;(2)有关国家行为的国际规则和规范;(3)国家间日益发展的经济互相依存;(4)技术进步和全球通讯的发展。上述这些因素可以制约和规范民族国家在这一体系中的行为,并且为在总体上构筑国际环境起到一种不可缺少的作用。这四个因素所体现的跨国联系,确立了合作的动因,加强了国家间的信任。作为一种解决国家间争端的手段,它促进了谈判而不是军事对抗。
四.对自由主义理论的批评(Page 65)
现实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评多集中在国际安全的问题上,认为他们低估了国家利益的冲突方面,事实上在国际关系中恐惊和不信任的因素往往重于合作的因素。相对于自由主义者所强调的集体利益,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仍然是自利的。
第三节 其他非主流的国际关系理论(Page 66)
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以及世界体系论这几个范式属于理性主义理论。
反思主义的理论群是与理性主义相对的,涉及规范理论、女性主义理论、批判理论、历史社会学以及后现代主义理论等。这些理论学派重要特点是强调国际关系中理念性的东西,诸如观念与话语的作用,结构与行为体的互相建构,以及权力的非物质性和真理的相对性等。
一.世界体系理论
代表人物:伊曼纽尔·沃勒斯坦
世界体系理论是一个以新马克思主义为基本理论框架的理论,它以批判帝国主义而著名。该理论认为,世界政治是发生于全球资本主义逻辑支配下的世界体系的范围之内。这个世界体系的一个关键性结果就是富裕和强大是以贫穷和弱小为代价的。沃勒斯坦认为,从历史上说存在过两种体系——世界帝国和世界经济,现代的世界体系属后者,尽管现代体系还是稳定的,但已经进入了最终的危机时期。
二.规范理论
提出了国际关系的道德层面的问题。这一理论最基本的特点是提出了国家间关系的伦理性质。
三.女性主义理论
自由女性主义、社会主义或马克思主义的女性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女性主义、观点女性主义
四.批判理论
源于法兰克福学派,认为理论总是处在某种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之中,像一切只是同样,它必然受到社会的、文化的和意识形式影响的制约。
五.历史社会学
反对把国家视为世界政治中的某种既定的东西,重要论题是穿越历史的社会的发展,认为国家是由国际与国内力量造就的。
六.后现在主义
认为在话语之外不存在建立真理陈述之基础的也许,关注权力与知识。
七.建构主义
代表人物:温特
建构主义是冷战结束后以来在欧美国家国际关系研究中凸显的一个重要学派,它从观念的角度解释了国际关系事实的由来与演变。
作为一个强调观念的学派,建构主义有两条基本原则:第一,人类关系的结构重要是由共同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决定的;第二,有目的之行为体的认同与利益是由这些共同观念建构而成的,而不是天然固有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建构主义的重要特点就是强调社会建构对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影响。
建构主义结构所包含的重要因素:
1.建构主义认为,国际结构不是物质现象,而是观念现象。这种观念建构的结构,是一种社会意义上的结构,其本质是知识或(观念)的分派。在这样的特定社会环境里,对行为体来说最主线的因素就是共有的知识。所谓共有的知识,就是行为体共同具有的理解与盼望。这种共有的理解与盼望可以建构行为体的认同(或身份)与利益。按照建构主义的解释,国际生活的特性取决于国家之间互相存有如何的信念和盼望。比如,假如行为体间的共同盼望使行为体共同具有高度的猜疑,使它们总是对对方做出最坏的估计,那双方就会形成互相感到威胁的关系,这就是所谓的“安全困境”。相反,假如行为体之间的共有知识使它们可以建立高度的互相信任,那么它们就会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这就会形成所谓的安全共同体。
对建构主义来说,社会关系中最值得注意的因素是占主导地位的话语。话语在这里重要指精神性的东西,诸如观念、意识形态、文化、知识及语言等,正是这些话语,反映并构成信念与利益,并拟定可接受的行为规范。从话语的角度观测国家行为,建构主义认为观念决定权力的意义与内容,决定国家实现利益的战略,也决定利益自身。在进行社会建构的过程中,建构主义认为,假如行为体的观念发生变化,那么行为体间互相联系的意识(或共同知识)和利益就会发生变化,并因而会使结构,诸如无政府状态,发生变化。
2.作为一种强调观念的理论,建构主义通常并不否认物质性因素,但它历来不把物质因素看作是一种独立的因素。建构主义认为,物质因素只有通过社会性结构,才干对行为体的行为起到故意义的影响。比如,军事力量就是一种物质性因素,但这种物质因素只有在考虑到行为体的不同盼望或不同的共同知识时,才干对其影响做出对的判断。比如英国拥有核武器与朝鲜拥有核武器,美国肯定认为前者不是威胁而后者是威胁,并因而会采用不同的政策。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不是物质性因素,而是它们的共同盼望以及由此而建构的关系的性质。
3.建构主义认为,社会结构的形成与存在是行为体社会实践的结果,行为体的互动导致了社会建构。理性主义所讲的国际无政府状态,事实上并不是一种先验和既定的因素,不是自然状态,而是国家的互动所建构的一种文化。即“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国家互动的性质不同,就会建构不同的无政府文化。温特论证了三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无政府文化(敌人)、洛克无政府文化(竞争,即利益冲突与共存)、康德无政府文化(朋友)。
建构主义认为,行为者建构结构,结构也造就行为者。对于行为者与结构之间的互动,建构主义特别强调国际政治的进程。建构主义认为,行为选择不仅在于符合目的,并且在于对认同与利益进行再造。国家在大部分时间里是不能被视为完全利己的行为体的。现实主义的国家利益论事实上是一种文化的实化和物化,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也就帮助再造了这种文化,所以,国家越像现实主义那样思维,利己主义及其在体系层面的连带结果——自助——就越会成为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建构主义认为自我利益自身是国际体系不断造就的产物,因此在社会进程中应当受到质疑,一旦这种建构不被行为体的实践所支持,它就会不复存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结构才是可以变化的。
第四节 如何看待国际关系理论研究(Page 81)
1、国际关系研究中存在不同的理论和范式,是正常的也是自然的。
2、进行国际关系研究需要不同的理论和范式。
3、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等居于主流地位的“大理论”之所以得到认可,不是由于得到了实证检查,而是由于他们作为宏观性解释可以演绎出可检查的命题。
4、国际关系“大理论”在国际研究中的作用,重要是像“路线图”同样指引人们的探究方向。
5、进行规律性研究,其重要目的就是要对未来进行预测,这就要探求国际互动的拟定性。
6、由于国际关系研究中始终存在着不拟定性,这就需要研究者在探求拟定性的同时,研究不拟定性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7、面对国际关系事实的复杂性和不拟定性,研究者不应当试图建构某种“放之四海皆准”的理论。
第三章 国际关系行为体
国际关系行为体一方面是政治实体,即在政策或者政治领域中通过冲突或合作,谋求实现一定目的的个人或群体,不同于国际法行为体,也不同于国际社会行为体。国际政治行为体,指的是国际社会中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能参与对外政治活动并发挥与自己职能特性相符作用的实体,涉及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实体及具有上述诸因素的综合体。
第一节 国家行为体(Page 81)
《威斯特伐里亚和约》划定了欧洲大陆各国的边界,认可各国的独立和享有的外交权力,规定不得干涉各国内政。这样现代国际关系的雏形就出现了。
国家有四个基本特性:(1)国家拥有主权,是主权行为体。主权是国家的独有属性,即只有国家才拥有主权。(2)国家有一定的政权组织,特别是中央政府。(3)国家统治者一定的领土和居民。(4)在国际范围内,国家代表并保护着这些居民。就现代国家而言,人们往往还强调忠诚与认同,认为国家下辖的居民对国家有共同的认同和忠诚。
国家作为一种政治实体,由三个要素构成:(1)思想观念,以人民的情感为代表,这种思想观念体现在文化、历史和意识形态之中;(2)自然要素,涉及领土、人口、经济资源等等;(3)制度要素,涉及规则、法律、政府决策结构等,这些东西构成了国家的秩序。
从政治职能上说,国家所起的作用涉及三个方面:(1)在其统治区域内维持社会的稳定,控制暴力的发生;(2)自由自主分派国家资源;(3)作为国家内部大多数人的认同核心。
一.主权的概念(Page98)
主权国家的产生,确切的说是在三十年战争之后,即1648年之后。资产阶级国家的诞生,标志着主权国家的建立。从国际关系的角度看,主权概念提供了两个关键性规范:一个是国家有平等的管辖权;二是国家享有政治独立。
1.对内主权。即国家对内享有最高的和最终的政治权威,它是一种发布公共法则以规范人们政治行为的权力。
2.对外主权。即国家是国际社会中平等的一员,享有独立自主权,国家不受任何外部政治实体的权力所支配。从理论上说,对外主权有三个方面的含义:(1)国际法的含义,即国家只有享有主权,才是国际法的一个主体;(2)政治含义,即在国际关系中,它对其人民和领土享有不受外部干涉的独立管辖权;(3)道德含义,所有主权国家都应当尊重别国管理其内部事务的权利。
二.主权受到的制约和影响(Page 100)
1.在主权国家体系中,由于每一个主权国家的存在都表现为与其他主权国家的互动,而这种互动很容易超过各个国家认定的界线,因此任何国家的主权事实上都会受到其他国家权力的影响。因此,在国际关系中,国家的主权始终会受到国际互动网络的影响。国家间的互动(合作、结盟、竞争、战争),既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国家主观愿望的产物。在合作中,国家的权利与义务、权力与地位都会受到重新界定。国家在国际互动中,主权既受到了削弱又得到了扩大,他们失去了一些传统的职能,又得到了一些新的职能。
2.在全球政治体系的作用下,民族国家所受影响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国家自主权的缩小。
自主权是国家追求对内对外政策目的时独自发挥作用的实际权力。主权与自主权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主权具有不受限制的属性,而自主权则表现在具体的领域和范围。
本来拥有完全的主权就应当拥有完全的自主权,自主权与主权应当完全吻合。但在现实国际政治中,自主权受到全球政治体系的影响越大,与主权的分离也就越大。
3.全球体系对主权的影响,最重要的方面可以概括为制度化的约束,也就是国际组织、国际公约、多边协定以及国际法的影响。这种影响导致国内行为的“国际化”,即国家按照国际准则行事。
国际组织与跨国机构的发展,无疑意味着对国家主权的削弱与限制。联合国安理睬以及某些经济领域的国际组织可以干预一国的国内事务。
国际法对主权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国际法的发展使个人、政府、国家和非政府组织从属于新的法律体系,有了新的权利与义务。这种权利与义务超过了原有民族国家的规范体系。尽管现在还没有一个具有普遍权威的执行国际法的强制性机构,但国际法的影响已经越来越重要。维护国家主权的传统的豁免权法则认为,国家以主权者身份从事的任何行为都不受到另一个国家法庭的指控;个人作为国家代理人触犯另一国法律时,他不应被判有罪。但是,“人权高于主权”的说法正日益成为一些西方大国对外战略的原则。按照这种说法,解决人权问题可不受主权原则的限制。
此外,某些国家间发生的区域一体化与集团化显然也在改变着主权的含义。最典型的就是欧盟,它正在走向一个超国家,它的权力来自于成员国的自愿出让。由于主权出现了转让与分割,传统的主权观念也难以保持了。欧盟的成员国在自己的边界范围内,已经不再是唯一的权力中心与公民的认同中心,而欧盟正日益成为一个新主权者。
三.有关国家类型的讨论(Page 103)
目前共有约200个国家,其中已加入联合国的又193个。
按照国家的能力划分,分为强国和弱国;
按照意识形态划分,分为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按照宗教划分,分为伊斯兰教国家、东正教国家、天主教国家、佛教国家;
亨廷顿按照文化划分国家为伊斯兰文明、东正教文明(如俄罗斯)、中国文明、印度文明、非洲文明、西方文明。他认为这些文明之间的冲突是最危险得。
西方国家经常使用“民主”作为划分国家的标准,一些学者明确提出“两个世界”的划分理论:现在全球的地缘政治空间是有两个特定的区域或者世界组成的。一个位于国际体系的核心,另一个位于边远。自由、繁荣、和平的工业化民主强国组成了位于核心的世界,在世界边沿的国家却处在毫无希望的贫穷之中。
无赖国家:是指那些对国际社会的准则抱有敌意的国家。美国曾经视伊朗、伊拉克、利比亚为无赖国家,阿拉伯国家视以色列为无赖国家。
失败国家:是指那些失去了国家功能的政治体系。失败国家几乎没有或完全没有国内秩序,不存在制定和实行法律的政府权威,各个派别为争夺地盘而使国家陷入广泛的暴力中。这种国家在某种限度上是冷战结束后出现的民族分离过程和连续内战的产物。亚美尼亚、格鲁吉亚、波黑、塔吉克斯坦曾有过此类情况。
第二节 非国家行为体
一.政府间组织(Page 106)
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通过一定的协议而创建的机构,其成员仅限于主权国家。国际政治中的非国家行为体日趋活跃,重要表现为种类增多,涉及各个领域,数量增大,作用增强。
1.政府间组织构成的三要素:
(1)成员国间要有合作的政治意向,这是政府间国际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2)组织间要有一定的结构和形式,这是保证组织稳定性的条件。
(3)组织要有一定的运作机制,涉及组织的宗旨、权力、职能、活动方式和议事规则,这种运作机制可以体现组织的某种自主性。
通常这三个要素是体现在一定的条约、协定和章程中的,它们构成了组织的基本制度。
参与政府间组织的国家,都是为了通过成员国的合作谋求实现单靠自己力量无法实现的目的。
2.政府间组织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一是组织的成员资格具有普遍性,全球所有国家都可以参与的组织,如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二是组织的成员资格有限,只有符合特定的地缘标准或者民族宗教标准的国家才干加入,如欧洲联盟、非洲联盟、阿拉伯国家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定。
3.政府间组织的作用
政府间组织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为表达单个国家的意志或多个国家的集体意志提供了一种手段,并且还对解决国家间的关系发挥了重要影响,诸如促进国家间的社会经济的互相依存,解决国家间的冲突等。通常最重要的政府间组织,是类似于联合国和欧盟这些具有一般性目的的组织,由于它们比具有特殊目的组织更直接地介入跨国政治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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