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传输中心机房工程大容量高频开关电源技术规范书二一七年六月目 录1.概述11.1.定义11.2.必须满足的技术标准/规范32.重要技术规定32.1.系统规格32.2.环境条件42.3.系统总体42.4.交流配电92.5.整流模块102.6.直流配电屏(不含高阻配电屏)112.7.监控模块122.8.外观与结构142.9.补充规定152.10.节能环保183.技术服务规定203.1.设备检查203.1.1.工程技术协调会203.1.2.出厂检查203.1.3.供货213.1.4.到货检查223.1.5.到货抽检223.2.工程服务243.2.1.安装调测
2、服务(交钥匙工程)243.2.2.督导调测服务253.2.3.督导服务263.3.设备验收263.3.1初验263.3.2.试运营273.3.3.终验273.4.保修283.4.1.保修期283.4.2.设备巡检服务283.4.3故障件修理283.4.4.故障响应及技术支持服务293.4.5备件供应313.4.6.技术文献323.4.7.软件补丁323.4.8.特殊情况下的服务323.4.9.电子文档提供服务333.4.10.资料共享333.5.技术培训333.5.1.现场培训333.5.2.其它培训333.6.其它服务规定344.技术建议书354.1.配置原则与方案354.2.区域项目规定3
3、54.3.补充说明351.概述1.1.定义1. 本规范书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广电)大容量高频开关电源采购项目招标文献的技术规定和供货规定,提供应分立式开关电源供应商(投标方)进行技术应答和报价书之用。2. 投标方须对本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技术规范书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即:一方面针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对实现或满足限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的应答,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对于规定进行描述或说明的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具体的描述或说明。应答标准说明如下:(1) 应答中未明确答复“满足”、“不满足”、
4、“部分满足”的条款,均视为“不满足”。(2) 对于答复为“满足”的条款,表达本期工程提供的成熟设备(含软硬件)完全满足该项条款,该项功能已经涉及在投标方为本期工程所提供的设备中,且该功能的相关费用已经含在本期报价中。对功能条款应答满足时,规定厂家对该功能进行具体描述,否则若发生歧义,招标方保存最终的解释权。(3) 对于答复为“不满足”条款,表达目前完全不满足该项条款。对暂时不满足的,投标方必须给出开发计划,承诺满足时间,并对相关软、硬件的变更情况进行说明。若无法提供开发计划、承诺满足时间、对相关软、硬件的变更情况进行说明的,须说明因素及对招标方需求的影响。(4) 对于答复为“部分满足”的条款,
5、投标方须在应答中明确指出满足和不满足部分,并分别加以具体说明。对不满足部分,投标方说明规定与答复“不满足”的条款相同。(5) 对于包具有多项内容的条款,假如投标方对其中部分内容存在有不满足的情况,投标方应在应答中予以明确指出并做以具体说明。对于在应答中没有明确说明不满足的内容,均视为满足。(6) 对于需要进行描述或说明的条款,可以采用附件方式答复,并在点对点应答中用“详见”、“参见”的方式明确指明附件名称中的具体章节、页码及条款。3. 对本技术规范书规定提供具体数据的技术指标,投标方应提供具体技术数据和指标,并要给出数据的来源,否则视该条回答无效。对于本技术规范书应答数据,规定投标方以纸质附件
6、形式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检测报告或检测证明材料。4. 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苏州广电在分立式开关电源所需的最低规定。如有漏掉,投标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方认同漏掉部分并免费提供。5. 根据本规范书规定,投标方应在应答中说明给苏州广电提供的技术文献、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的范围和限度。6. 投标方对于规范书的疑问可以通过书面材料与招标方联系。在规定的应答和建议书提交最后期限以前,招标方将以书面材料给予答复。有关招标方答复材料的复印件也将递交所有得到技术规范书的投标方。7. 在技术谈判的各个阶段,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规定投标方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技术澄清,投标方应以书面资料给予
7、正式应答;所有各阶段的技术澄清文献都将作为协议附件。8. 招标方在任何时候都保存和拥有对本文献的解释权。招标方有权在签订协议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协议的附件。9. 投标方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招标方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招标方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追究投标方的责任。10. 带标记条款:为本文中不可偏离条款。11. 带标记条款:为本文中重要条款。12. 投标方提出的建议书应涉及以下内容:(1) 投标产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检测报告或检测证明材料。(2) 48V直流电源系统的具体技术性能、功能和指标、工
8、作原理、方框图、结构图片(容量、尺寸和重量)等(以附件形式提供电子版文档)。(3) 操作和维护手册(以附件形式提供电子版文档)。(4) 远程通信接口及控制软件的通信协议(以附件形式提供电子版文档)。注:所有电子版附件应统一放置在独立的文献夹中,便于检索。13. 重要设备表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交流屏400A/380V2台整流屏2023A/48V4台直流屏2023A/48V4台1.2.必须满足的技术标准/规范1. 投标方的设备应符合以下技术标准:(1) YD/T 1058-2023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系统(2) YD/T 731-2023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3) YD/T 585-2023通信用配电设
9、备(4) YD/T 1051-2023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规定(5) YD/T 5040-2023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6) YD/T 983-1998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7) YD/T 944-2023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规定和测试方法(8) YD 5083-2023 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9) YD 5096-2023 通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2. 苏州广电的公司标准与中国行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以苏州广电的公司标准为准;本文献提出的具体技术规定高于上述文献和规范规定的,以本文献为准。3. 投标方的设备应具有泰尔电气性能认证和抗震性能认证
10、。请以附件形式提供全套泰尔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若本次投标型号与泰尔认证型号不一致,规定投标型号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规定,并以附件形式列表说明本次投标型号与泰尔认证型号的重要技术指标差别。对本技术规范书的应答数据必须与泰尔检测报告一致,若泰尔检测报告无该项数据,请说明应答数据的出处。2.重要技术规定2.1.系统规格1. 本次招标投标方需要提供额定输出电压为48V的分立式开关电源系统。2. 规定投标方提供额定输出电流为100A的整流模块。(若无100A模块,可采用大于100A的模块代替)。3. 规定投标方提供单架容量为2023A或以上的开关电源整流机架,请提供配置系统图,涉及交流配电、直流配电、模块配
11、置及电气连接等。4. 规定投标方列出当前所有分立式开关电源机架及整流模块的产品型号,并说明这些型号的整流模块是否继续生产。5. 若投标方可提供其它的电源整流模块(规定容量大于100A),请补充列出。2.2.环境条件1. 温度范围规定工作温度:-540储运温度:-4070规定应答并说明温度范围。2. 相对湿度范围规定工作相对湿度:90(402时)储运相对湿度:95(402时)规定应答并说明相对湿度范围。3. 海拔高度70106kPa规定应答并提供大气压力范围具体数据,并给出不同海拔高度下的整流模块及系统输出功率曲线图。4. 振动性能规定应能承受频率为1055Hz 、振幅为0.35mm的正弦波振动
12、。2.3.系统总体1. 交流输入规定(1) 电压:a. 三相四线制380V,允许电压变动范围:323418V。b. 当交流输入电压超过上述范围但不超过额定值的25时,规定系统可降额使用。c. 规定提供系统输入电压允许变动范围上限和下限(V,输出额定容量)。d. 规定提供系统降容至50%输出时的交流输入电压值(V)。e. 规定提供系统输入电压允许变动最大范围最低电压保护值(V)(允许降容)。(2) 频率:允许频率变动范围:50Hz5%(规定提供频率变动范围数据)。(3) 电压波形失真度:输入电压波形失真度应不大于5(规定提供波形失真度数据)。2. 功率因数规定:当输入额定电压、输出满载时,系统的
13、输入功率因数应不小于99;当输入额定电压、50负载时,系统的输入功率因数应不小于98;规定提供负载率为50和100等情况下的功率因数。3. 谐波规定(1) 当输入额定电压、输出满载时,系统的输入电流谐波成分应10。请提供具体数值。(2) 请提供负载率为50时的系统输入电流谐波值。4. 均分负载(并机工作)性能规定:(1) 系统中整流模块应能并联工作,并且能按比例均分负载(负载为50%100额定输出电流时),其不平衡度应优于输出额定电流的土5。当某个整流模块出现异常时,应不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2) 规定提供模块在负载率为50%、100等情况下的均流数据(填写绝对值最大值)。(3) 请说明系统在
14、监控模块故障时,整流模块能否自主均流,并说明系统是如何控制的。5. 输出电压可调节范围规定:(1) 系统在稳压工作的基础上,应能与蓄电池并联以浮充工作方式和均充工作方式向通信设备供电。(2) 系统输出电压可调节范围:-43.2-57.6V。系统的直流输出电压值在其可调范围内应能手动或自动连续可调。(3) 规定给出电压调节范围具体数据,以及均充电压上下限、浮充电压上下限。(4) 请投标方应答,系统能否设立“电池放电实验电压”,即可设立一个系统保护电压,在进行电池带载核对性放电测试时,整流器输出电压可降为系统保护电压值,使蓄电池放电。一旦带载放电中电池出现问题不至于使整个直流供电系统失效。6. 稳
15、压精度规定:(1) 不同交流输入电压与负载进行组合情况下,模块直流输出电压与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差值应不超过输出电压整定值的0.6;系统稳压精度应优于1.0。(2) 规定提供稳压精度(填写绝对值最大值)。7. 杂音电压规定:(1) 系统电话衡重杂音电压(不接蓄电池):系统直流输出端的电话衡重杂音电压应2mV 。并提供系统电话衡重杂音电压数据。(2) 宽频杂音电压:整流器直流输出端在3.4150kHz 频带内的宽频杂音电压应50 mV。整流器直流输出端在 0.1530 MHz 频带内的宽频杂音电压应20 mV 。并提供宽频杂音电压数据。(3) 离散频率杂音电压:整流器直流输出端在 3.4 150kH
16、z频带内的离散频率杂音电压应5mV 。整流器直流输出端在 150200 kHz 频带内的离散频率杂音电压应3mV 。整流器直流输出端在 200500kHz 频带内的离散频率杂音电压应2mV 。整流器直流输出端在 0.530MHz 频带内的离散频率杂音电压应1mV 。并提供离散频率杂音电压数据。(4) 系统峰一峰值杂音电压:系统直流输出端在0MHz20MHz 频带内的峰一峰值杂音电压应20OmV 。并提供系统峰一峰值杂音电压数据。8. 蓄电池管理功能规定:(1) 系统应至少具有能接入2组蓄电池的装置。(2) 系统应具有对蓄电池进行均充充电及浮充充电状态进行手动或自动转换功能(当系统在断电之后重新
17、启动时,应按电池的放电容量或放电时间拟定进行均充或浮充,均充结束后自动转入浮充状态,充电过程自动控制)。(3) 系统在对蓄电池进行均充充电时,应具有限流充电功能,并且限流值不受负载变化的影响。(4) 系统应能根据蓄电池环境温度,对系统的输出电压进行温度补偿(浮充电压应能按15(可调)mV/cell/自动调节,电池温度越高,浮充电压越低,反之亦然)。(5) 在蓄电池放电及均充时,系统应具有对蓄电池容量进行估算的功能。(6) 系统在招标方有需求时,可具有蓄电池单体电压监测管理功能。测试单体电池的精度规定(测量绝对误差):2V单体电池端电压5mV;6V单体电池端电压10 mV;12V单体电池端电压2
18、0 mV。(7) 系统在招标方有需求时,可具有蓄电池组中性点平衡测试功能,以最简朴、最快速的方法提供蓄电池组健康状况。9. 保护功能规定:(1) 交流输入过、欠电压保护:系统应能监视输入电压的变化,当交流输入电压值过高或过低,也许会影响系统安全工作时,系统可以自动关机保护;当输入电压正常后,系统应能自动恢复工作。过压保护时的电压应不低于本标准中所规定的“交流输入电压变动范围”上限值的105%,欠压保护时的电压应不高于“交流输入电压变动范围”下限值的95%。(2) 直流输出过、欠电压保护:系统直流输出电压的过、欠电压值可由制造厂商根据用户规定设定,当系统的直流输出电压值达成其设定值时,应能自动告
19、警。过压时应能自动关机保护:故障排除后,必须手动才干恢复工作。欠压时,系统应能自动关机保护;故障排除后,可自动或手动恢复。(3) 直流输出电流限制或输出功率限制功能,分2种形式:a. 系统直流输出电流的限流范围可在其标称值的20110之间调整,当输出电流达成限流值时,系统以限流值输出。b. 如系统采用恒功率整流模块,当系统直流输出功率达成恒功率值时,系统应以限功率方式输出。(4) 直流输出过流及短路保护:系统应有过流与短路的自动保护功能,过流或短路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或人工恢复正常工作状态。(5) 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系统的交流输入分路应具有断路器保护装置:系统直流输出分路应具有熔断器(或
20、断路器)保护装置。(6) 温度过高保护:当系统所处的环境温度超过系统保护点时,系统应自动降额输出或停机:当环境温度下降到保护点后,系统应能自动恢复正常输出。10. 告警性能规定:(1) 系统在各种保护功能动作的同时,应能自动发出相应的可闻可见告警信号,警铃(或蜂鸣器)响、灯亮(灯闪烁)等。同时,应能通过通信接口将告警信号传送到近端、远端监控设备上,部分告警可通过干接点将告警信号送至机外告警设备,所送的告警信号应能区分故障的类别。(2) 系统应具有告警记录和查询功能,告警记录可随时刷新;系统应能保存告警信息1000条以上;告警信息在系统完全无电状况下应继续保存。11. 防雷性能规定:交流输入端应
21、装有浪涌保护装置,至少能承受电压脉冲(10/700s,5kV)和电流脉冲(8/20ms,In20kA)的冲击。浪涌保护器宜采用“40”工作模式。规定提供防雷性能测试报告。请提供SPD厂家、规格型号及符合性认定。12. 接地性能规定:(1) 系统应具有工作地和保护地,且应有明显的标志,接地点应用铜螺母(直径M8),接地线截面积应不小于l0mm2。 配电部分外壳、所有可触及的金属零部件与接地螺母间的电阻应不大于0.1。13. 安全规定:(1) 绝缘电阻: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90%,实验电压为直流500V 时,交流电路和直流电路对地、交流部分对直流部分的绝缘电阻均不低于2M。(2) 抗电
22、强度:a. 交流电路对地、对直流电路应能承受50Hz、有效值为2500V 的正弦交流电压或等效其峰值的3535V 直流电压1min 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b. 直流输出对机壳应能承受50Hz有效值为1000 V的正弦交流电压或等效其峰值为1414V 直流电压1min 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3) 系统接触电流:系统接触电流应不大于3.5mA。(注:当接触电流大于3.5mA 时,接触电流不应超过每相输入电流的5%,假如负载不平衡,则应采用三个相电流的最大值来进行计算。在大接触电流通路上,内部保护接地导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0mm2 。在靠近设备的一次电源连接端处应设立标有等告语或类似词语的标牌,即“
23、大接触电流,在接通电源之前必须先接地”。)(4) 材料阻燃性能:系统所用的PCB 的阻燃等级应达成GB 4943中规定的V-0规定,塑胶导线的阻燃等级应达成GB/T 18380.1-2023 中规定的DZ-1规定,其他绝缘材料的阻燃等级应达成GB 4943 中规定的V-1规定。14. 系统电磁兼容性规定:(1) 传导骚扰限值:传导骚扰限值应符合YD/T 983-1998中第5.1条的规定。(2) 辐射骚扰限值:辐射骚扰限值应符合YD/T 983-1998中第5.2条规定。(3) 静电放电抗扰性:系统机柜应能保护产品抵御静电的破坏,其保护能力应符合YD/T 983-1998第7.3条表9中“静电
24、放电”的规定,应能承受不低于8kV 静电电压的冲击。15. 可靠性指标规定:(1) 系统可靠性MTBF5104h;(2) 整流模块的可靠性MTBF1105h;(3) 规定给出开关电源系统、整流模块、风扇、监控模块的具体可靠性数值及计算依据。16. 寿命规定:系统寿命应不少于2023,规定给出具体数值及依据。2.4.交流配电1. 投标方应能提供招标文献规定的交流配电屏。2. 交流输入、输出分路规定:(1) 所用断路器应符合GB14048的相关技术规定,极限分断能力规定不小于25kA。(2) 交流输入开关的容量应与机架容量相应,请投标方应答是否满足,并提供交流输入断路器的标称容量(A)、规格型号。
25、(3) 交流输入、输出分路所用断路器必须为施耐德、ABB、西门子或同档次产品。(4) 规定100A/3P及以上开关必须为塑壳断路器。3. 紧急照明:当交流电停电时,交流配电屏应能提供48V/100A直流电做为紧急照明。4. 交流配电屏应具有同时测量三相电流、电压的功能,并采用数字显示方式,显示精度不超过2。5. 交流配电屏进出线为上进上出线。6. 交流配电屏的交流母排应采用铜质母线排,母排的载流量应满足系统最大设计规定。7. 交流配电屏的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YD/T 585-1999通信用配电设备的规定。2.5.整流模块1. 负载效应:不同负载情况下的直流输出电压与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差值应不超过输
26、出电压整定值的0.5。规定提供负载效应数据。2. 源效应:不同交流输入电压情况下的直流输出电压与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差值应不超过输出电压整定值的0.1%。规定提供源效应数据。3. 温度系数:相对于20环境温度情况下,温度每变化1 时的直流输出电压与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差值应不超过输出电压整定值的0.02%。规定提供温度系数数据。4. 负载效应恢复时间(动态响应):由于负载的阶跃变化(突变)引起的直流输出电压变化后的恢复时间应不大于200s,其超调量应不超过输出电压整定值的5 (注:恢复时间是指直流输出电压变化量上升至大于稳压精度处开始,恢复至小于等于并不再超过稳压精度处为止的这段时间)。规定提供负载效
27、应恢复时间数据。5. 开关机过冲幅度:由于开关机引起直流输出电压变化的最大峰值应不超过直流输出电压整定值的10。规定提供开关机过冲幅度数据。6. 启动冲击电流:由于启动引起的输入冲击电流应不大于额定输入电压条件下最大稳态输入电流峰值的150%。规定提供启动冲击电流数据。7. 软启动功能:整流模块应具有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从启动至直流输出电压爬升到标称值所用的时间)可根据用户规定拟定,一般为3s10s。8. 请应答整流模块是否可热插拔。9. 请应答监控模块故障是否会影响整流模块已经设立的参数。10. 请提供各种模块功率密度(单位w/cm3)的具体数据。11. 请说明整流模块是单相输入还是三相
28、输入,若为三相输入,是否需要中性线。12. 建议整流模块的散热采用前进风后出风方式,请投标方具体说明整流模块的散热方式。2.6.直流配电屏(不含高阻配电屏)1. 投标方应能提供招标文献规定的直流配电屏。2. 直流输出分路必须采用直流熔断器,采用的熔断器部件应具有通用性,必要时可在现场直接更换。3. 直流输出分路的容量及数量可根据各分公司具体工程的实际规定灵活调整。4. 请应答直流输出分路所用熔断器的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5. 蓄电池输入:分立式开关电源系统的第一面直流配电屏应包含两路蓄电池接入保护装置(每一路由双熔断器并联组成),保护装置的容量应与直流配电屏容量相适应,请提供蓄电池组保护用熔断器
29、规格型号、容量及生产厂家。6. 直流配电屏电压降在满载时小于500mV。请投标方应答是否满足,并提供直流配电屏在满载时电压降的具体数据(mV)。7. 请投标方应答是否满足以下规定:直流配电屏可按照用户规定做到上出线或下出线;400A及以上分路的每个出线端子可接两条240mm2软铜电缆的铜接线端子。8. 投标方应提供整流器到直流配电屏的屏顶铜母排,屏顶铜母排可以根据用户规定选用内置或外置。正极接线排应预留足够的接线孔洞和空间。9. 屏顶直流母排和机架内直流母排均应采用铜质母线排,母排的载流量应满足相应的最大设计规定。10. 直流配电屏应能多台并联工作。11. 直流配电屏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YD/T
30、585-1999通信用配电设备的规定。12. 用户可选择直流分流器或霍尔传感器安装在直流配电屏的主回路、电池回路分路,用于测量总电流、电池充、放电电流和负载总电流,采用数字显示方式,显示误差2以下。2.7.监控模块1. 系统应具有下列重要功能:(1) 实时监视系统工作状态;(2) 采集和存储系统运营参数;(3) 设立参数的掉电存储功能;(4) 按照局(站)监控中心的命令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通信协议应符合YD/T 1363.3的规定。2. 系统应能提供RS232、RS485或IP通信接口,实现下列遥控、遥信和遥测功能,并可根据建设单位的具体规定调整或补充:(1) 交流配电屏:遥测:三相输入电压,
31、三相输入电流(可选),输入频率(可选); 遥信:输入过压/欠压,缺相,输入过流(可选),频率过高/过低(可选),断路器开关状态(可选)。(2) 整流模块:遥测:整流模块输出电压,每个整流模块输出电流;遥信:每个整流模块工作状态(开/关机,限流/不限流),故障/正常;遥控:开/关机,均/浮充/测试。(3) 直流配电屏:遥测:输出电压,总负载电流,重要分路电流(可选),蓄电池充、放电电流:遥信:输出电压过压欠压,蓄电池熔丝状态,均/浮充/测试,重要分路熔丝开关状态(可选), 蓄电池二次下电(可选)。(4) 若可实现的监控功能与上述规定存在不同,请具体说明。3. 系统应能通过继电器干接点实现下列遥信
32、功能。(1) 遥信项目:输入电源中断、故障;输出电压过高、过低;整流模块故障;控制模块故障;熔丝故障。(2) 遥信输出条件:每一告警提供一副继电器干接点,告警发生时接点应闭合。接点额定容量为1A/60VDC(或0.5A/125VDC)。(3) 若干结点可实现的遥信项目与上述规定不同,请具体说明。4. 规定提供监控模块允许设立的最大电池充电电流值。5. 监控模块应有整流模块历史告警信息,建议监控模块能保存告警信息1000条以上,告警信息应能分类存储和显示,请投标方提供能保存告警信息的条数。6. 监控模块应具有在线测试蓄电池组容量功能。2.8.外观与结构1. 分立电源机架面板平整,镀层牢固,漆面匀
33、称,所有标记、标牌清楚可辨,无剥落、锈蚀、裂痕、明显变形等不良现象。机壳应采用冷轧钢板,请提供框架及机壳型材规格。2. 抗震性能:电源设备应应满足YD5083-2023及YD5096-2023规范的抗震性能规定,并取得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并满足设备安装地点的抗震设防规定。并提供设备抗震性能检测报告3. 通风散热:电源结构设计应有助于自然通风和散热。4. 设备维护:开关电源除能满足前后双面维护外,也应能根据用户规定,提供屏前(单面)维护规定,并具有足够的操作维护空间,可方便的更换交直流元器件。5. 分立电源机架应便于和主设备同列安装并满足苏州广电对设备尺寸的规定;区域项目未对设备尺寸规定
34、的,建议整流机架宽度为600mm,交直流配电屏宽度为600mm或800mm,高度为2023 mm或2200mm。请提供应标电源架尺寸(宽深高)。6. 标志(1) 产品标志:在产品的适当位置必须有标志,其内容应符合有关国标、行标规定:a. 产品铭牌的内容、外观、性能应符合YD 122 -1997 标准的规定。b. 安全标记应符合GB 4943-2023 标准中1.7的规定。(2) 包装标志:产品包装上应有标志并符合GB191 规定。7. 包装:(1) 产品包装应防潮、防振,并应符合GB/T 3873 规定。(2) 产品随带文献应涉及但不限于:a. 产品合格证;b. 产品说明书;c. 装箱清单:d
35、. 其他技术资料。8. 系统重要元器件和配置清单2.9.补充规定1、各类机柜内适当位置按照国标、行标的相关规定,标示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不同极性、不同属性电源电缆的颜色或色标应明确标记。2、各类机柜内直流正极、负极,交流三相、零、地,智能接口RS485、RS232必须用中文或英文文字清楚标记。 3、各类机柜内适当位置应装贴或印刷机柜内部电气连接拓扑结构图,各路配电端子必须顺序唯一编号,并且一一相应。4、各类机柜内的空间运用及设计应科学、合理。(1)交流汇流、配电部分,直流汇流、配电部分应可靠隔离,交流裸露部分应有可靠的防护隔断。(2)整流器安装空间应预留足够的散热空间,以保证良好的散热空间
36、和散热通道。整流器散热采用前进风,后出风模式。整流器背板插件部分设计科学、合理,无缆线、隔板等障碍物阻挡散热通道。(3)直流配电屏或直流输出框内输出缆线的进出应预留足够的的空间,保证满配时电力电缆进出空间的冗余。5、各类机柜的前、后门设计应科学、合理。(1)分立式整流机架不宜设计为密闭的空间,前后门在满足抗振动、抗变形和牢固的基础上,应有足够的开孔率,以避免热量在机柜内部集聚。(3)柜门可采用单开或双开门,开闭应灵活、可靠,每扇门启动的角度不小于120,以满足维护作业的需求。(4)各类机柜的门板应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不易变形和弯凹。机柜门板与机柜内部配电母排或熔丝导电突出物应至少保持10cm以
37、上的距离,否则柜门相应部位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6、整流机柜与直流配电机柜母排连接应安全可靠。(1)整流机柜与直流配电机柜之间采用母排连接时,宜采用机柜内连接。(2)采用机柜上方母排连接方式时,母排应有足够可靠的绝缘防护措施,避免意外高空坠物导致短路。 (3)采用机柜内部母排连接方式时,母排与机架之间应有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固定母排组件应可靠牢固。(4)机柜内正极或负极的导体的部分或所有,不得以机柜体任何金属部件替代。7、直流配电柜或直流配电框内部的母排连接端子设计应科学合理。(1)直流正极母排上的输入输出端子孔洞数量应至少满足全容量端子配电连接需求。(2)直流正极母排上下两排的各输入输出端子
38、孔洞应错位有序排列,并且孔洞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能满足国标DT-线耳接入的间距。(3)直流正极母排的宽度,应满足国标DT-线耳与母排之间有足够的接触面积。(4)负极接线端子(500A熔丝)可接两条240mm2软铜电缆的线耳,并且保证2个线耳与接线端子有足够的接触面积。8、各类机柜内部接地点设计应合理、规范。(1)机柜内部设立有保护接地分母排的,接地分母排必须与机壳隔离绝缘。(2)机柜内任意一根地线均有独立的接地端子,或多根地线同时可靠压接在同一个接线线耳上接入独立的接地端子,严禁同一接地端子同时紧固多根地线线耳的并接现象。(3)每个独立的接地端子必须与接地体有可靠、足够的接触面。9、各类机柜内
39、配电端子的连接方式规定。(1)直流配电端子在63A及以上的配电端子,应采用熔丝保护。(2)采用32A空气开关保护的配电端子,必须引出分路母排,与配电电缆螺栓紧固,并且与机架可靠绝缘。(3)32A以下(不含32A)空气开关保护的配电端子,允许配电缆线直接接入空气开关内。(4)机柜内部有100A及以上的交流空气开关,应采用单柄内联体交流空气开关,配电电缆须经由线耳与空气开关螺栓紧固。10、电流检测传感器的选择。(1)采用分流器作为配电回路电流检测时,最高工作温度不得高于60。(2)提供配电回路电流检测的两种不同方式(霍尔、分流器)的不断电改造方案和不断电改造承诺。11、直流配电机柜及直流配电框内安
40、装避雷器的保护器件。(1)通信机楼内使用的直流配电屏(分立式),可不安装避雷器及其保护器件。(2)接入网点、移动基站、户外站使用的直流配电屏或组合机架内地直流配电框,需标配安装避雷器。(3)安装有避雷器的,前端保护器件不宜使用空气开关,应使用相应保护等级的熔丝(或玻璃管式熔丝器件)。12、各类机柜内检测线、数据线、信号线等各类缆线的选材应符合相关规定,布缆方式应科学设计。(1)电压、电流检测线直接接入在母排上的,必须具有防短路设立,并且选材采用双绝缘层阻燃缆线。(2)各类检测线严禁在母排连接组件、母排固定组件的紧固螺栓上并接,应在母排适当位置加工内螺纹,使用单独螺栓紧固。(3)各类机柜内部的检
41、测线、数据线、信号线布缆应科学设计,并通过相应措施可靠收纳整理,严禁随意盘绕、跨空、交叉布放。每根缆线前后两端均有唯一编号清楚标示。(4)各类缆线的选材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采用高绝缘、阻燃(难燃)材料。13、整流模块休眠功能。(1)核心机房、重要局(站)开关电源直流供电系统缺省为不启用模块休眠功能。(2)提供整流模块休眠功能的相关参数、相关设定方法说明。14、一次下电、二次下电功能。(1)核心机房、重要局(站)开关电源直流供电系统缺省为不启用一次下电、二次下电功能。(2)提供一次下电、二次下电功能的相关参数、相关设定方法说明,并提供屏蔽该功能的方案说明。15、告警信息及历史信息。(1)告警信息应
42、具有智能判断、高包容性,对于发生的事件清楚准确发出告警,不应出现大量反复信息和无用信息,避免导致重要有用信息冲出保存区。(2)告警信息及历史信息容量不小于1000条,并能根据需要,条件(日期、事件、先后等)方便查询。(3)告警信息及历史信息在掉电后不得丢失,重新上电后应自动所有恢复。16、提供更加人性化的人机对话。(1)参数设立出现错误或超过容限时,应提供相应的错误信息,指出相应的容限。(2)历史信息应更加完善,以便于维护作业。例:市电停电一段时间后恢复供电,系统最终提供:年月日时分,市电恢复,本次市电停电时长分钟,负载电流A,蓄电池组最低电压为.V。提供该类历史信息设计的说明。17、参数设立
43、。任意有关整流器正常工作的参数设立,必须通过人工确认操作后执行,严禁不通过拟定操作即执行的情况发生。重要参数设立,可设立安全保护密码。18、随机说明书。(1)随机技术说明书应与供货型号一致,厂家对设备设计有改动时,应及时更正技术说明书中相关内容。(2)另文提供设备维护操作、维护设立菜单缩引表。(3)另文提供出厂预设定参数设定值。(4)另文提供参数逻辑互锁设立明细。(5)另文提供供应商24小时应急抢修服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10.节能环保1. 效率(1) 整流模块效率a) 在负载率为100%情况下,整流模块效率应不低于90。请投标方应答是否满足,并提供具体数值。b) 在负载率为50%情况下,整
44、流模块效率应不低于89。请投标方应答是否满足,并提供具体数值。c) 请投标方提供30%负载率下的整流模块效率数据。d) 请投标方以附件形式提供在不同负载下的整流模块效率变化曲线图。(2) 系统效率a) 在负载率为100%情况下,系统效率应不低于88。请投标方应答是否满足,并提供具体数值。b) 请投标方提供50%、30%负载率下的系统效率数据。c) 请投标方以附件形式提供在不同负载下的系统效率变化曲线图。2. 噪声(1) 系统噪声应不大于60dB(A),请投标方应答是否满足,并提供具体数值。(2) 整流模块噪声应不大于55dB(A),请投标方应答是否满足,并提供具体数值。3. 节能规定:(1)
45、规定应答本次投标分立式开关电源设备是否具有节能功能,并相应标电源系统具有的节能功能进行具体描述,对节能功能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具体介绍说明,采用节能措施对电源系统会有什么不利影响。(2) 规定应答本次投标分立式开关电源设备是否提供整流模块休眠功能(模块休眠功能缺省为不启用),并说明休眠功能是否为标准配置。(3) 规定应答对以往提供的现网设备是否能进行节能改造,并提供改造方案及成本核算。4. 绿色环保规定(1) 应标设备的污染控制是否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9号令)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张贴相关标记。(2) 规定应答开始实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时间。(3) 规定具体叙述投标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应对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措施。5. 高效率整流模块(1) 高效率整流模块的满载效率应不小于95。请投标方应答是否可以提供额定输出电流不小于100A的高效率整流模块。(2) 请分别提供高效率整流模块在100负载、50负载、30负载下的效率数据,并提供高效率整流模块的泰尔检测报告。(3) 请投标方应答高效率整流模块是否能与普通整流模块混插在同一系统内。3.技术服务规定3.1.设备检查3.1.1.工程技术协调会投标方和苏州广电的技术人员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出厂检查之前,在苏州广电指定的地点举行一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