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湖南省人民政府文献
湘政发〔2004〕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文本
(2023-2023)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文本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文本(目录)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目的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重要任务
长株潭城市群的工作范围
规划期限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原则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工作目的和重要内容
长株潭区域发展的核心功能定位——提高湖南省的区域竞争力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发展目的
区域城乡发展的空间组织
区域城乡发展的等级结构规划
实行区域城乡统筹的城乡化发展战略目的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人口和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空间结构框架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北核功能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规定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西南副核功能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规定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东南副核功能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规定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绿心功能区,即三市结合部金三角地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规定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具体组团功能定位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空间结构的演进时序
2023年区域土地运用结构调整规定
核心地区土地运用结构调整方向
核心地区土地运用开发控制的分类导则
产业规划
产业发展的总体原则
产业发展总体目的定位
区域旅游文化的一体化建设目的
区域旅游开发空间结构
产业空间组织的总体规定和具体原则
三市产业分工模式
产业空间布局
交通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的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公路交通系统的规划规定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铁路交通系统的规划规定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水运系统的规划规定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民航交通系统的规划规定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管道系统的规划规定
区域内部的市际交通系统规划
能源规划
能源需求
能源问题及对策
电力工程
燃气和其它能源设施规划
基础设施规划
城市供水
城市污水收集与解决
防洪排涝
环境保护规划
环境功能区划分及保护目的
环境保护总体思绪
污染物总量控制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水环境保护措施
固体废物收集与解决
生态环境资源评价与景观空间构想
生态环境体系规划目的与生态底线的划定
生态功能分区
区域绿地系统的控制
湿地布局
森林公园布局
风景名胜区布局
重要生态旅游区
重要生态脆弱地区布局
区域生态空间管治规定
近期建设项目入库的规定
规划近期交通建设项目
规划能源环保市政工程项目
规划综合性项目策划建议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目的
1.为贯彻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战略服务,提高湖南省的区域整体竞争力以及协调和促进三市城市发展。
2.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该地区有序发展和资源整合,为建立生态化、网络状城市群提供总体蓝图。
3.为各类建设项目投资提供空间依据和项目库,并强调实用性。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重要任务
1.以树立区域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区域和城市的双向角度,以目的和问题为双重导向,统筹安排经济社会建设,形成高度的经济、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态势;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保护并合理运用自然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协调城乡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区域整体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连续发展,走文明发展道路。
2.重要出发点是提高城市群区域的国际国内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推动城市群的共同发展,切实保障区域内各城市、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发展能力。
3.借鉴国内外城市群规划的理论与实践,探求在新时期、新需求下形成的解决地区空间发展的新问题和新途径。并且从国际城市群比较到国内经济区的分析,努力以整体的观念审阅长株潭的发展,为制定区域发展政策和法规条例提供一个实行平台。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它是指导三市总规的上位宏观空间规划,对下一层次的各级各类规划起到指导作用。
长株潭城市群的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三市市域,面积为2.8万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长株潭三市城市群核心地区(以下简称核心区或规划区),重要涉及长沙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拟定的长沙市城市规划区2893平方公里,湘潭新编城市总体规划拟定的城市规划区(湘潭市区和湘潭县域涟水—湘江以北的用地范围)670平方公里和湘潭县易俗河—河口地区(含易俗河镇域、河口镇域、梅林桥镇域)约200平方公里,株洲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拟定的城市规划区536.7平方公里(即株洲市辖四区:天元区、芦凇区、荷塘区、石峰区)和株洲县渌口地区(含渌口镇、雷打石镇、南阳桥乡、白关镇)约200平方公里,总面积为4500平方公里左右。
核心区是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是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生态保育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重要区域,也是本规划的重点工作范围。
本规划期限:2023—2023年,
近期:2023—2023年,
远期:2023—2023年,
同时提出远景发展框架:2023—2050年。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原则
对的把握和解决好“市场与政府”、“现实与目的”、“长远与近期”、“整体与局部”这四对错综复杂的关系,构成本次规划的指导原则:
1.各司其职,对的把握“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既要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强化政府对公共资源和战略性资源的有效控制。既要充足运用传统的自下而上、市场主导的发展模式惯性推动区域经济连续增长,保持区域经济活力,同时又要适应未来发展转变的规定,针对战略性地区和战略资源的配置,构建自上而下、政府主导的发展调控模式。
2.顺应规律,对的把握“现实与目的”的关系。
立足现实与目的之间的差距,效率与公平兼顾,在大力推动发展地区的提高,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的同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政策倾斜扶持待发展地区发展,促进和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均衡布局;基于对区域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和战略目的的确立,把握区域发展节奏和时序,在保持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活力的前提下,既要防止冒进,又要敢于抓住历史机遇,适时调整发展模式,在更高层次谋求更大的发展。
3.统筹兼顾,对的把握“长远与近期”的关系。
在保障区域整体发展战略目的和整体利益前提下,为不同的投资主体和各级行政主体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在保证区域长远利益和生态环境“底线”的前提下,要为近期的开发建设保持足够的弹性空间。
4.合理统筹,对的解决“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重要是在保障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对的解决“城市型区域与乡村型区域”、“长株潭核心地区与外围区域”的关系。两类区域不可分割,互相依存,对前者强调刚性规划和建设性开发,对后者强调区域宏观指导和保护性开发。
同时也要分类指导,对的把握“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与发展中地区”、“敏感地区与一般地区”的关系。努力为发达地区提供资源增量,重点解决快速成长过程中带来的资源增量局限性、生态环境恶化和缺少协调问题;为待发展地区提供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政策扶持,发明发展机遇。对敏感地区(生态敏感地区、战略性地区和战略性资源、现实和潜在的冲突区)突出政府的控制与协调作用,对一般地区突出引导,放手发展。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工作目的和重要内容
构筑以区域产业布局为动力,核心区城市功能空间为主体,外围生态系统为基础,交通运送和环境基础设施系统为支撑,并可以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发展目的实现的空间格局;提出区域一体化的协调措施与政策建议。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由省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指定主管部门承担,负责协调和构建各级各类规划互相衔接、互相补充、互相影响的有机体系,发挥规划对市场主体的引导作用和政府行为的规范约束作用。
省人民政府的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旅游、文化、文物、宗教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审定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编制各类专业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是三市总规及其他专项规划的上位宏观空间规划,对三市总体规划编制实行和城市发展承担指导作用,三市原城市总体规划有与之不符的地方,确需进行局部修改时,分别由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长株潭区域发展的核心功能定位——提高湖南省的区域竞争力
1.国家战略层面的目的定位
通过长株潭产业集群化,推动经济一体化,支持湖南省发挥后发优势,实行反梯度战略,统筹区域发展,提高湖南省在国内省份中的核心竞争力和区域整体实力。
努力发展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具有综合优势和强大竞争力的重要城市密集区之一,成为辐射与服务中南地区的经济引擎之一,能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内外竞争和直接对外开放的区域。
2.省域战略层面的目的定位
通过三市经济一体化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群在湖南省的非均衡极化发展、跨越式发展。
努力发展成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并带动湖南省全面实现小康,对全省发挥积极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区域。
成为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化、生态型的网状城市群。
成为湖南省城乡化战略的优先目的和重点实行区域。
成为湖南省对外开放的窗口、招商引资的洼地和高新技术的孵化地。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发展目的
1.形成长株潭三市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基础设施完备和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存共生、要素市场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的高效率、高品质的多中心型城市群地区。
2.形成以长株潭三市城区为增长核、以三市间的快速交通设施(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交通)为纽带的核心区组团,以铁路和高速公路为发展轴向周边地区放射的城乡网络群体。
3.发展成为经济繁荣、能提高吸纳就业能力和有良好的人居环境,污染得到综合治理、人地关系协调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型城市地区。
4.发展成为在华中经济圈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在国内具有很强竞争力的组群式的特大型城市化地区之一。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规划范围内2023年人口规模控制在700—750万人之间。根据高方案指标预测,核心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规划近期2023年达成3757亿元以上,GDP增长速度达成13%以上;到2023年增长为4542.81亿元以上,GDP增长速度为7.8%以上,三次产业比例到近期2023年为9:50:41,2023年为5:45:50;三次产业具体指标到近期2023年一产为198.39亿元,二产为1102.19亿元,三产为903.79亿元;到远期2023年一产为227.14亿元,二产为2044.26亿元,三产为2271.4亿元。
人均GDP规划到近期2023年为4万元人民币以上,到2023年达成6万元人民币以上。
区域城乡发展的空间组织
保持和加强以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及湘江生态经济带为主轴线的突出地位,继续促进这条轴线的集聚和辐射作用,以这条轴线为核心和纽带促进三市经济的一体化;
积极打造两条次轴线(即以319国道、320国道和上瑞高速公路为轴带),作为次级密集发展轴带和主轴线的补充,规划期内较大幅度地推动沿线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促进区域城乡的协调发展和城乡等级结构的改善;
同时,以两条辅轴(即湘乡---韶山公路和106国道)为纽带,联系和辐射广大的三市市域地区。
最终形成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和中心结点的放射状城乡布局,以三纵两横(即一主两次两辅)的“冉字型结构”支撑起整个区域的城乡发展空间
区域城乡发展的等级结构规划
长株潭地区城乡将形成省域中心城市组群(属于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区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四级结构。
1.第一级—省域中心城市组群
即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是一个由长、株、潭三市城区和若干紧密关联的周边组团构成的多核组团式中心城市,共同承担省域中心城市的功能(含长沙县城区、望城县城区、湘潭县城区和株洲县城区和若干小城乡)。
2.第二级—区域次中心城市,共8个
一是涉及韶山城区、浏阳城区、宁乡城区玉潭镇(即宁乡县城)、醴陵城区、湘乡城区、攸州城区(原攸县县城),是本地区省域中心城市以外、具有县和县级别以上地区范围意义的区域性次级中心城市,共6个。
二是涉及茶陵县县城(城关镇)、炎陵县县城(霞阳镇)等县域中心城市,共2个。
3.第三级—重点城乡,共48个
一是涉及具有省级影响的重点城乡17个。
二是涉及具有地级市市域影响的重点城乡31个。
4.第四级—一般建制镇,85个
在现有基础上通过行政区划的适当调整,进行撤乡并镇合并而成85个一般建制镇(对三市总体规划拟定的建制镇略有调整)。
实行区域城乡统筹的城乡化发展战略目的
2023年区域城乡化水平约为45%,2023年约为57%,2023年为60--62%,考虑暂住流动人口因素,高限设定在65--75%。远景城市化发展水平达成85%左右。
积极推动城乡统筹,制定城乡统筹的城乡化发展战略,必须贯彻如下原则:
把加快乡镇公司二次创业和推动城乡化结合起来,推动工业化。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作为再次创业的突破口,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将人口流动与城乡建设互相结合,形成长期连续的经济增长点。将农村要素流动和农业发展有机结合,繁荣农村经济。以城乡一体化为导向,走可连续发展的道路。形成有助于城乡统筹推动城乡化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人口和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1.人口发展规模控制
表1 人口规模预测
市域范围
(万人)
核心地区范围
(万人)
规划建成区范围(万人)
现状
1249.66
410
324.76
占市域比例(%)
100
32.6
26.4
2023年
1310
550--600
460--530
占市域比例(%)
100
42--46
35--40
2023年
1365
700--750
610--630
占市域比例(%)
100
51.3--55
44.7
tc "1.人口发展规模控制"
2.用地发展规模控制
表2 用地规模预测
市域范围
(平方公里)
规划区范围
(平方公里)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平方公里)
现状
28000
4500
298.21
占市域比例(%)
100
16
1.0
2023年
28000
4500
450--500
占市域比例(%)
100
16
1.6左右
2023年
28000
4500
600--620
占市域比例(%)
100
16
2.0左右
tc "2.用地发展规模控制"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空间结构框架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空间结构框架规划拟定为:“以周边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背景,以长株潭北、西南、东南三个功能区为主次核心,三市结合部金三角地区为绿心,突出长株潭北核(长沙)的核心地位,城市中心组团、片区组团和小城乡发育相对完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发达,各类空间协调发展,区域整体功能互补契合,生态循环良好的特性型、网络型的城市化地区,概括为‘一主两副环绿心’的空间结构”。“一主两副环绿心”的空间结构涉及了三个主中心组团、四个次中心组团以及十九片区组团和25个小城乡组团。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北核功能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规定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北核功能区,即长沙城市功能区,重要涉及长株潭主中心长沙河东中心城区、长株潭次中心长沙河西新城(已含雷锋镇)、长株潭次中心长沙星马新城(已含朗梨镇)、高塘岭组团(已含望城县城高塘岭镇)、星城组团(已含星城乡)、含埔组团、坪塘组团、丁字组团(已含丁字镇)、捞霞组团以及周边空间紧密联系、功能互补的三个乡镇,即黄兴镇、乌山镇、黄金乡。
北核功能区重要辐射的城乡则还涉及周边区域内呈空间离散分布的与之功能配套协作的13个小城乡,即干衫镇、雨敞坪镇、莲花镇、白箬镇、新康镇、靖港镇、乔口镇、铜官镇、茶亭镇、桥驿镇、北山镇、安沙镇、青竹湖镇。该功能区属于城市政府主导发展地区,省级政府主责监管,放手发展,由市级政府自主发展;规定全面执行城市建设标准,引领人居环境品质向较高层次提高,起到区域示范作用,并为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留足用地。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西南副核功能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规定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西南副核功能区,即湘潭城市功能区,重要涉及长株潭主中心湘潭河东城区(已含双马镇)、长株潭次中心湘潭河西城区(已含雨湖区的长城乡、先锋乡、护潭乡等)、昭山-易家湾组团、鹤岭组团、易俗河组团、河口组团以及周边空间紧密联系、功能互补的一个行政乡,即河口乡。西南核功能区重要辐射的城乡则还涉及周边区域内呈空间离散分布的与之功能配套协作的2个小城乡,即梅林桥镇、姜畲镇。
西南副核心功能区属于城市政府主导发展地区,省级政府实行扶持和政策倾斜,由市级政府自主发展;为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实现区域统筹发展,对其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提供重点政策扶持,并使其在项目、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享有优先权,通过多方努力,提高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东南副核功能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规定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东南副核功能区,即株洲城市功能区,重要涉及长株潭主中心株洲河西城区、长株潭次中心株洲河东城区、栗雨组团、石峰组团、田心组团、荷塘组团、枫溪组团、渌口组团以及周边空间紧密联系、功能互补的三个小城乡,即马家河镇、群丰镇、雷打石镇。西南核功能区重要辐射的城乡则还涉及周边区域内呈空间离散分布的与之功能配套协作的2个乡镇,即南阳桥乡和白关镇。
东南副核心功能区属于省级政府提供发展指引,城市政府主导发展地区,规划控制规定是控制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预留足够的用地。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和档次,建设优良的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绿心功能区,即三市结合部金三角地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规定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绿心功能区,重要是指三核之间的交界地带,三市结合部,涉及:城南组团(原暮云组团)、新暮云组团(已含暮云镇)、九华组团以及白马镇、跳马镇、云田镇、仙庾镇、龙头铺镇、响水乡、响塘乡等乡镇区域范围。
该区域是长株潭城市群的“绿肺”,包含区域绿地和生态保育、休闲度假两类重要功能。其中区域绿地属于省级政府对资源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控制、城市政府建设管理地区,原则上进行低密度生态型建设,对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区域绿地、各类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地区,要按照相关法规严格保护;生态保育和休闲活动功能区则属于由省级政府对该地区的发展类型、控制规模和生态环境规定提供发展指引,由城市政府按照指引规定加强管治的地区。
规划建议省政府在明确绿心范围和整体功能定位后,进一步委托相关部门编制具体的绿心地区建设控制规划,以统一指导该地区有序的保护运用和绿化建设。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具体组团功能定位
1.三个主中心组团
重点建设城市新中心区,在中心区内规划行政办公、商务金融、商贸、文化娱乐等市级服务公共设施;规划双马机电工业园、高新生物医药园和仓储物流中心;整治岳塘-下摄司重工业区和竹埠港滨江环境;结合湘江生态经济带,配套滨水绿化环境建设和住区建设。
长株潭主中心——长沙中心城区(湘江东侧)
城市商务中心和商业中心,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成为集信息、金融、商务、行政办公于一体,环境优美、设施一流、高效集约的“极核”。
长株潭主中心——株洲河西城区
以行政、金融商务、文化体育、教育科研、信息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的综合中心。
长株潭主中心——湘潭河东城区
城市主中心,集行政办公、商贸金融和文化娱乐为一体。
2.四个次中心组团
长株潭次中心——长沙河西新城
在保护好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和其它自然山水体系的前提下,充足运用科研院校云集的有利条件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先导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环境一流、水平一流的文化科教产业中心。
长株潭次中心——长沙星马新城
以星沙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马坡岭农业高科技园区以及广电中心、世界之窗为依托,建设成为湖南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信息产业基地、扩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规模,运用其特有的对外交通优势,大力发展新型工业、高科技农业、航空工业和文化休闲产业。
长株潭次中心——株洲河东城区
以商业、贸易、物资流通、对外交通为主体,在一定期期内维持其中心城区地位。规划强调对芦淞商业优势的进一步开发和对南岭、东湖地区的综合改造,有机改善其交通体系,控制居住人口和建成区过密增长,拓展商业物流区域的空间。
长株潭次中心——湘潭河西城区
市区副中心,以老城区为主体,近期继续承担中心城区商业职能;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及公建、绿化和市民休闲广场,搬迁调整现有污染和不适合在老城区内的公司。远期通过城市更新形成市区副中心。羊牯-赤马片区结合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建设大学城,并配套建设产学研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区”。
3.十九个片区组团
高塘岭组团:规划为综合性产业区、市区新产业开发及置换外迁公司基地,以机械食品工业为主。
星城组团:规划为综合性产业区、市区新产业开发及置换外迁公司基地,以机械食品工业为主。
含埔组团:重要为岳麓山大学城的远期发展用地以及与之配套的生活居住用地。
坪塘组团:重要为岳麓山大学城的远期发展用地以及与之配套的生活居住用地。对现有小水泥厂逐步关停并转。
丁字组团:完善水运设施,配套适量仓储功能。
捞霞组团:布局霞凝新港和捞霞货运站、编组站,成为水运、公路、铁路的中转联运中心,并规划仓储用地、物流中心、大运量的工业基地。
城南组团(原暮云组团):运用其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布局面向长株潭的旅游商贸等区域性公共设施。
新暮云组团:以发展旅游休闲产业为主。
栗雨组团:适宜用作对自然环境规定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用地。建设相对独立、封闭式管理的完整的工业园。
石峰组团(清水塘片区、湘天桥片区、杉木塘片区):其产业规划以提高其生产技术工艺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污染,恢复生态特性为目的。
田心组团:规划以株洲电力机车工厂为龙头,在田心片形成技术密集型产业群优势,带动田心地区的城市改造和发展,同时,发挥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和中南林学院等科教优势,逐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效农业区。
完善该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商业贸易、文化、教育金融、信息、交通储运等第三产业,调整土地结构、集约高效运用土地,保持生态环境,形成科研与产业相结合的生态型城市组团。
荷塘组团(分为宋家桥区和大丰区)
宋家桥区:以株洲车辆厂为主体,集合若干企事业团队组成的以工业为主的城市组团。
大丰区:适宜开发集仓储、转运、市场于一体的物流园。
枫溪组团(涉及曲尺区和董家塅区)
曲尺地区:曲尺地区以现状曲尺乡为核心,保护枫溪港、尖峰岭等自然景观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开发高档会议娱乐中心、高档住宅等,创建枫溪生态城。
董家塅地区:董家塅地区由南方动力机械公司和608研究所等大中型公司以及董家塅高科技工业园组成。
规划充足运用现有产业优势形成技术密集型产业群,带动董家塅地区生活配套设施的改造完善和枫溪生态城的开发,同时,结合芦淞区的商贸流通优势,在枫溪生态城建设新的对外交通设施,形成一个新的商贸流通中心和高品质居住区。
渌口组团:结合株洲县城功能建设,近期强化哺育区域农副产品加工服务中心职能,远期纳入株洲中心城区。
九华组团:以生态保育、郊野旅游、体育休闲为重要内容的具有时尚风格的生态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九华生态科技城和生态型的先进制造业或新技术产业基地。
昭山—易家湾组团:结合昭山风景旅游区建设,配套安排休闲旅游设施、商贸和一类居住区。
鹤岭组团:城市重工业区,配套安排居住、商业用地。
易俗河组团:远期规划发展为以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机电为主,配套旅游休闲、生活居住的综合性产业区。
河口组团:以生态型产业、旅游休闲产业和生态涵养保育功能为主。
4.25个小城乡组团
包含跳马镇、黄兴镇、干衫镇、莲花镇、雨敞坪镇、白箬镇、乌山镇、新康镇、靖港镇、乔口镇、铜官镇、茶亭镇、桥驿镇、北山镇、安沙镇、青竹湖镇,均为长株潭北核功能区配套协作的小城乡。
白马镇、云田镇、仙庾镇、龙头铺镇、马家河镇、群丰镇、雷打石镇,均为与长株潭东南核功能区配套协作的小城乡。
姜畲镇、梅林桥镇:均为与长株潭西南核功能区配套协作的小城乡。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空间结构的演进时序
长株潭城市空间形态的演进应以三市城市现状用地为基础,逐步向外扩张,总体呈现出近期三核同步增长,远期和远景逐步向绿心发展。
演进态势、具体空间结构发展时序如下:
1.近期(2023~2023年)
以长沙中心城区、湘潭城区、株洲城区为核心,采用局部内涵式的紧凑集中发展,引导有序外延,重点建设三市各自环线、三市间公路外环、潭望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湘潭-株洲联合发展,搞好湘潭和株洲的路网衔接和空间隔离,预留三核中间地带的发展空间,为未来多种发展模式提供也许性。
2.远期(2023~2023年)
长沙重要向东发展,并加快向南发展;湘潭重要向北发展,兼顾向东;株洲重要向河西发展,搞好与湘潭的路网和绿色空间的衔接,适度向北,考虑与长沙市东部开发区功能和道路上的衔接。营造三核相向发展的演进态势和空间框架,在三核中间地带开辟文化娱乐、旅游度假和生态保护区域,并保存三核中间地带与三市原中心城区的隔离空间。
3.远景(2023~2050年)
长沙、湘潭、株洲城区形成三核,并继续相向发展,逐步形成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为背景的绿心,并在中间镶嵌若干高品质的新型城市功能区。
2023年区域土地运用结构调整规定
表3 2023年区域土地运用调整登记表
分类
面积
其中
比重
长株潭
长沙
株洲
湘潭
总面积
合计
2808812
1181946
1126220
500646
100%
农用地
小计
2340010
992231
954903
392876
83.31%
耕地
639851
287743
207537
144571
22.78%
园地
72810
39228
19034
14548
2.59%
林地
1467577
599261
675262
193054
52.25%
牧草地
6332
0
6244
88
0.23%
水面
153441
65999
46826
40616
5.46%
建设
用地
小计
287978
128323
91419
68236
10.25%
城乡村
工矿
218047
96699
68151
53197
7.76%
交通用地
34669
15180
12585
6904
1.23%
水利设施
用地
35261
16444
10683
8134
1.26%
未利
用地
180825
61392
79898
39535
6.44%
核心地区土地运用结构调整方向
1.农用地由314500公顷,调整为315000公顷,占规划区土地总面积的70.9%。比2023年净减少1500公顷。其中耕地由113800公顷,调整为111600公顷,净减少2200公顷,占总面积的25.1%;园地调整为10600公顷,占总面积2.4%,净增1000公顷;林地由165000公顷调整为166000公顷,占总面积的37.4%,是退耕还林的增长和建设占用减少的结果;牧草地800公顷,占总面积的0.2%;水面由25000公顷增长为26000公顷,重要是退耕还湖增长水面的结果,占总面积的5.9%。
2.建设用地由111400公顷增长到116900公顷,净增长5500公顷,占规划区土地总面积的26.3%。重要考虑到长株潭一体化必然会带动该地区经济的加速发展,建设用地总面积有所增长。其中城乡农村及工矿用地为101000公顷,占总面积的22.7%;交通用地9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水利设施用地630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4%。
3.未运用地12023公顷,占规划区土地总面积的2.7%,净减少12100公顷。使长株潭区域土地运用率由94.6%提高到97.2%。
表4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土地运用结构调整表
2023年
2023年
期内增减
面积(公顷)
%
面积(公顷)
%
(公顷)
土地总面积
443900
100%
443900
100.0%
0
一、农用地
314500
70.85%
315000
71.0%
500
耕地
113800
25.64%
111600
25.1%
-2200
园地
10000
2.25%
10600
2.4%
600
林地
165000
37.20%
166000
37.4%
1000
牧草地
700
0.16%
800
0.2%
100
水面
25000
5.63%
26000
5.9%
1000
二、建设用地
111400
25.10%
116900
26.3%
5500
城乡
37200
8.38%
58000
13.0%
20800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59000
13.29%
43000
9.7%
-16000
交通用地
9200
2.07%
9600
2.2%
400
水利设施用地
6000
1.35%
6300
1.4%
300
三、未运用地
18000
4.05%
12023
2.7%
-6000
核心地区土地运用开发控制的分类导则
1.建设用地区域
(1)城市建成区域
提高土地运用率,加强建成区内部挖潜,对废弃、破旧厂房等进行改造运用,避免盲目扩展。规划期内,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8000公顷之内。
沿江严禁安排新上污染环境的产业,沿江现有污染严重的公司应逐步搬迁。
合理布局城市发展和各类建设用地,分期、分批进行建设用地开发,一是为了防止农用地的减少,起到保护农用地的作用;二是为了控制建设用地的增长,达成控制城市地价的目的。
风景名胜区沿景区外沿为界进行保护,其建设规模和开发方式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严格控制。
提高绿化水平,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5%。
(2)节点型重点小城乡区域
坚持“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原则,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形成特色小城乡。
沿江城乡的产业布局以高科技产业、高水平的第三产业为主,严禁建设有污染的项目,严格控制沿江任何新的污染源的产生。限期治理污染公司或搬迁。
非沿江城乡根据区位特点和自身优势,产业布局以承接城区转移工矿业或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特色产业为主。
根据市场条件开发价位较低的经济合用房住宅,吸引周边农民向城乡地区集中,为实现城乡一体化提供空间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3)乡村居民点
开展乡村居民点整理,散户农户(20户以下)应逐步撤并,向中心村集中,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应由现状的200平方米调减到规划期末的人均140平方米内。其建筑风格保存其地方特色,其周边应实行环境美化,塑造整洁、干净、舒适的现代化新农村形象,并鼓励农民向城乡地区集中居住。
2.基本农田保护区
(1)本区土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鼓励区内其他用地转为基本农田或为基本农田服务的用地,按照规划保存现状用途的其他零星用地不得再擅自扩大用地面积。
(2)严格控制区内基本农田转变用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严格审批,并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
(3)严禁毁坏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3.江湖平原高科技生态农业区
(1)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
(2)减少农药和化肥的施用,增长有机肥施用,发展绿色无污染农业,减少农地污染。
(3)耕地应实行平整改良,以实现规模化、生态化和高效化,同时发明美丽的田园景观,建设高产、高科技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区。
(4)通过农业生态工程建设、休闲农业建设、农田园林建设,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建成集旅游、休闲、度假、垂钓、保健、科研于一体的综合休闲观光农业园区。
4.城市生态绿地
(1)严禁森林砍伐和破坏林地,特别加大对天然林、原生植被的保护,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的形式加以保护。
(2)优化林种结构和林相结构,大力发展经济林、水保林和风景林,减少用材林。
5.岗地-丘陵农林景观区
(1)山坡地开垦要注意水土流失的问题,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山地丘陵区严禁开垦。避免因破坏山区植被,而引起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恶化所带来的自然灾害。土层深厚的缓坡地,根据需要采用水土保护措施,尚可开垦为耕地。但坡度超过15°的不可再垦为耕地,可以运用种植数年生牧草,假如土层深厚,在采用水土保持措施条件下也可以栽植数年生果树。坡度若超过25°以上应保持原植被或植树造林,严禁开垦。对于各种土地运用都应规定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规定。
(2)宜林荒山荒地应全面绿化,低洼的农田应退田还湖,如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必须退耕还林,5°-25°的耕地可退耕还林。
(3)农业耕作以横坡耕作取代竖坡耕作,发展林粮间作,哺育发展特色、优质的农产品。
(4)在水土流失的关键地区,应积极实行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
6.未运用地严禁开发区
(1)地面坡度25度以上地区及土层厚度80厘米以下、地面坡度20度以上的花岗岩、砂砾岩、紫色页岩地区为严禁开垦区。
(2)规划拟定的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地区。
(3)政府拟定的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
7.长株潭城市群相向发展地区(三市结合部的绿心地区)
(1)作为城市生态保护区,严禁各类工矿建设,发展森林公园和旅游用地,并适当进行高档住宅建设,建设成为以生态、旅游为主,辅以低密度高档住宅的城市生态屏障区。
(2)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长、栖息地。依据规划区内的湿地、林区、浅丘群中的动植物资源及规划的环境功能规定,依特殊地形划定永久性生态保护区,严禁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
(3)保存位于长株潭城市群相向发展地区的耕地,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对其进行生态工程建设,发展绿色旅游农业。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美学等多重功能。最终将三市相向发展的绿心地区建设成集旅游、休闲、度假、垂钓、保健、科研、居住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生态保护屏障区。
产业发展的总体原则
1.坚持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定。
2.坚持尊重产业发展规律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规定。
3.坚持可连续发展规定。
4.强调保障就业和提高城市群内农民收入。
5.集中发展和园区化原则。
产业发展总体目的定位
近期,要营造出在国际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农产品加工品牌,建立集约化限度较高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三市经济年增长速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两到三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速超过26%以上,产业一体化初见成效,三市产业分工基本合理,优势产业的市场分额增大,
规划期末,要成为集约型农业发展区域;成为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形成知识经济高地;电子信息技术与设备、交通与电机设备制造、食品与制药、文化等四大产业群和若干主导产业逐步显现;
传统工业得到全面有效的改造,工业装备要全面达成和赶上本世纪初叶世界先进水平,相称部分要达成当时国际先进水平;交通、流通、信息、旅游及科教文化等第三产业兴旺发达,成为我国中西部重要的服务中心;电子信息技术与设备、交通与电机设备制造、食品与制药、文化等四大产业群和若干主导产业全面形成,拥有大批具有较强国际、国内竞争力的特色产品。
远景,要把主导产业发展的选择、空间布局的调整和长株潭城市群的长远发展趋势有机结合起来。
区域旅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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