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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文本大坡林场经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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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章 基本概况 1.1自然环境 1.1.1地理位置 国营大坡林场位于平坝县西北部的安凤林区,场址位于齐伯公路16公里处,进场支线公路1.5公里,东经23.3°,北伟35.6°,距省城贵阳60公里,安顺57公里,经营区南北宽4.5公里,东西长11公里,呈长方型分布,地跨平坝县十字、齐伯两乡,与清镇市甘沟林场相毗邻。 1.1.2 地貌 国营大坡林场地势以中低山为主,系“安凤林区”中部重要林段,海拔在1360-1670m之间,平均海拔1588米,属中中山地貌,山脉为东西走向,西高东低。 1.1.3 水文、气候 大坡林场属乌江水系,处在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雨热同季,暧湿共节,年均气温13℃,年平均降雨量1300毫米,相对湿度80%。适宜各种动植物正常生长生活所需要的气候条件,适宜各种针、阔叶乔木生长,自然条件得天独厚。 1.1.4 土壤 国营大坡林场,土壤重要以黄壤为主,地质属煤系砂页岩。土壤深厚肥沃,土层多为中~深厚,有机质含量较高,pH值4.5~6.5,水湿条件较好。 1.1.5 植被 国营大坡林场地带性原生植被为北亚热带湿润常绿阔叶林,现植被均为次生植被,乔木树种重要有马尾松、华山松、杉木、柳杉,楠竹,灌木树种重要有月月青、悬钧子、火棘等。 1.2 社会经济条件 1.2.1经济条件 平坝县作为贵阳市和安顺市的交通枢纽中心之一,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交通、通讯发达,是贵州省重要产粮大县,有六个万亩金品粮油大坝,同时是红枫湖,百花湖两湖水源的重要上游,肩负着保护贵阳市生活用水安全的重大历史使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活县是我县的基本发展战略。近年来,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成就巨大。2023年,全县总人口35.54万人,农业人口27.46万人,国民生产总值322962万元,林业产值6288万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2930元。大坡林场属平坝县重点林区,林业特色优势突出,于2023年申报批复实行市级森林公园,林业支撑作用明显,开发潜力广阔,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可连续发展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平坝是其发挥优势、加快崛起的重要举措和长远之计。 1.2.2 交通运送 国营大坡林场交通十分便捷,场部距县城16公里,距省城贵阳60公里,安顺57公里,贵州省西电东送标志性工程引子度电站平(平坝)——引(引子度)公路贯穿全境,距贵昆铁路25公里,距滇黔公路、贵黄高等级公路、清镇高速公路16公里。地跨平坝县十字、齐伯两乡,与清镇市甘沟林场相毗邻,林场经营区内简易公路纵横交错与乡、村公路构成了方便的公路网,四通八达,运送方便,为林业生产提供了较大的方便,有助于林场的经营管理及木材生产和流通。 1.3 林场森林经营状况 1.3.1 管理机构 国营大坡林场建场的重要目的是绿化荒山荒地,在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生产生活对木材及其制品的规定的同时,充足发挥森林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作用,属于以经济效益为主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财政拨款差额管理事业单位,从属县级财政管理,实行 “县办、局管”的管理体制。国营大坡林场是平坝县唯一的国有商品林林场,场部设有综合办公室、生产科、供销科、护林队、财务室等5个科、室、队。建场以来,该场在林业科学研究与推广应用、良种壮苗、林业建设、多种经营、森林旅游等方面发挥了典型示范和骨干作用,承担了林区安全、森林资源哺育、种苗哺育等多重任务。为全县林业发展作出了巨大奉献。 1.3.2 职工状况 国营大坡林场有在职职工19人,其中干部3人、工人16人。离退休人员24人。在职人员19人中,管理人员3人、办公室2人、护林队5人、供销组5、生产队4人;在岗人员学历结构:中专学历3人,高中学历16人。初级职称19人。 1.3.3 森林经营 国营大坡林场通过长期的实践,不断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现代林业科技在生产中的应用推广。从一有种子就上山造林到哺育良种壮苗造林,从直播造林到挖水平带加大穴回表土造林;从劈草抚育到全锄抚育、下基肥、幼林追肥;从粗放抚育管理到注重干形哺育等等措施,采用了多种现代林业技术方法,提高林木的速生丰产,取得了丰硕的经营成果和应用研究成果。运用良种壮苗营造的柳杉、杉木林当年造林生长可达成1m以上,次年1.5米以上,三年可郁闭成林,比普通组乡村造林提早两年郁闭。林木生长量平均高出3个百分点,林木每公顷蓄积在同种林分中高出25%,出材率高出5-8%。 近几年来,国有大坡林场加大了林种、树种结构调整的力度,大力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大径材、无节良材等。2023至2023年,新造林面积1003.2亩,其中速生丰产柳杉、杉木林950亩,占造林总面积的95%以上,抚育间伐面积222亩。各优势树种平均每亩蓄积量为:马尾松198.9M3/公顷、杉木304.21M3/公顷、柳杉442.2M3/公顷、华山松225.1M3/公顷。 1.3.4 产值利润 国有大坡林场资产总额为6995.5万元,其中林木资产6900.5万元,房屋、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95万元。2023-2023五年经营期内实现经济总收入712.3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65.22万元。 第二章 森林资源 本次森林经营方案以2023年终的森林资源建档数据为基础,通过补充调查,将森林资源数据更新。以2023年未更新后的森林资源数据作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依据。 2.1、森林资源数据更新 1、2023年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数据。经营总面积10185亩。林地面积10085.4亩。非林业用地99.6亩。有林地9811亩,其中乔木林9729.7亩,竹林81.3亩。苗圃地95.3亩,采伐迹地132.5亩,火烧迹地9.9亩,无立木林地36.7亩。各类土地面积登记表详见附表1-1,有林地各树种、面积、各龄组蓄积详见附表1-2。 2、林分面积、蓄积数据变化。用2023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各树种、龄组、小班林分资源面积、蓄积减去2023-2023年采伐的相应树种、龄组、小班采伐的面积、蓄积和零星受灾林木清收蓄积。2023-2023年采伐记录详见附表2-1,2-2。采伐及清收后的乔木林资源状况详见表3-1。竹林面积株数详见表3-2。 3、各类土地面积变化。用2023年各类土地面积加上相应地类面积增长数减云相应地类面积减少数。更新后各类土地面积详见附表4。 4、数据更新。2023年终各树种、龄组林分资源蓄积更新数据=调整后的资源数量(2023年资源数减去近3年的消耗数)×(1+生长率)3。  5、生长量测算。各树种生长量计算采用下列公式:      n  m 生长量=∑ ∑2023年资源数量×(生长率)  i=1 j=1 其中: i:各树种(组) j:各龄组 生长率拟定按照省林业厅下发的贵州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二次复查成果《贵州省优势树种生长率》一览表。  大坡林场各树种、龄组年均生长率表 优势 树种 总生长率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华山松 10.63 11.88 10.33 9.81 0 0 马尾松 11.84 13.25 9.37 6.42 7.65 0 杉木 9.83 11.95 9.17 9.4 6.82 3.96 柳杉 24.16 23.74 33.33 13     硬阔类 5.33 5.62 6.08 5.01 2.93 2.48 软阔类 5.59 6.2 5.74 5.2 4.3 3.41 各树种、龄组林分资源蓄积生长量详见附表5。 2.2 森林资源现况 经资源数据更新后平坝县国营大坡林场经营总面积10185亩,林地面积10085.4亩,森林覆盖率88.76%。林分面积9039.7亩。重要树种为杉木、马尾松、华山松、柳杉和阔叶类。经营区内林地立地质量好,生长潜力大,林木总蓄积量145825 m3,林分平均产量16.13M3/亩。竹林81.3亩,51490株,平均产量为633株/亩。 2.2.1 各类土地面积 大坡林场经营总面积10185亩,其中林地面积10085.4亩,占99.02%,非林地面积99.6亩,占0.98%。林地中,有林地面积9039.7亩,占林地面积的89.6%,有林地中,商品林面积9039.7亩,占有林地面积的100%。苗圃地面积132.5亩,占林地面积的1.3%,未成林造林地913.2亩,占林地面积的9.1%。非林地面积99.6亩中,为办公楼、住宿区、球场及附属设施公路等占地。 2.2.2 林分面积、蓄积 国营大坡林场林分总面积9039.7亩,林木总蓄积量145825 m3,均为人工林。按龄组记录为:幼龄林面积646.8亩,占林分的7.16%;中龄林面积622.2亩,占林分的6.88%;近熟林面积325.5亩,占林分的3.6%;成熟林面积5280.7亩,占林分的58.54%;过熟林面积2083.2亩,占林分的23.82%。按树种记录为:马尾松面积3960.1亩,蓄积56770M3,分别占43.8%和38.9%;杉木2091.1亩,蓄积40378M3,分别占23.1%和27.7%。华山松1793.6亩,蓄积25042 M3,分别占19.8%和17.3%。柳杉967.3亩,蓄积23513M3,分别占10.7%和16.1%。硬阔54.3亩,占0.6%;软阔92亩,蓄积122M3,分别占1%和0.1%。变化情况见下表: 表2.1.2-1大坡林场林分面积、蓄积按龄组登记表 合计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9039.7 145825 646.8 2548 622.1 18261 325.5 4676 5280.6 75710 2083.3 44630 所占比例% 7.16 1.75 6.88 12.52 3.6 3.21 58.54 51.92 23.82 30.60 表2.1.2-2大坡林场林分面积、蓄积按树种登记表 合计 马尾松 杉木 华山松 柳杉 阔叶树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9039.7 145825 3960.1 56770 2091.1 40378 1793.6 25042 967.3 2351 146.3 122 所占比例% 43.8 38.9 23.1 27.7 19.8 17.3 10.7 16.1 1.6 0.1 2.2.3 竹林面积、株数 国营大坡林场现有竹林楠竹81.3亩,占林分总面积的0.9%,4-5度竹51490株。 2.2.4 林分蓄积生长量 国营大坡林场林分总面积9039.7亩,林分蓄积年生长量为10976 m3。其中:幼龄林年生长量为492 m3,中龄林年生长量为4509 m3,近熟林年生长量为390 m3,成熟林年生长量为4255 m3,过熟林年生长量为1330 m3。 2.3 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 2.3.1 林分面积变化 国有大坡林场经营区总面积10185亩,林地面积10085.4亩,非林地99.6亩,与2023年二类调查面积相同。有林地面积比2023年减少771.3亩,减少面积为2023年冰雹灾害,2023年风灾和2023年特大雨雪冰冻灾害导致的地势较高、当风的成过熟林倒折成片清收采伐的771.3亩面积。人工造林未成林地面积增长913.2亩,其中:2023年采伐迹地造林95.3亩,火烧迹地造林9.9亩,无立木林地造林36.7亩,2023-2023采伐迹地造林771.3亩。苗圃地增长37.2亩,为2023年采伐迹地造林37.2亩新增苗圃地面积。竹林面积81.3亩,与2023年相同。林地面积变化情况见下表: 表2.2.1大坡林场林分面积变化情况登记表 年度 经营总面积 非林地面积 林地面积 有林地面积 采伐迹地面积 火烧迹地面积 无立木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面积 苗圃地面积 乔木林面积 竹林面积 2023年 10185 99.6 10085.4 9729.7 81.3 132.5 9.9 36.7 95.3 2023年 10185 99.6 10085.4 8958.4 81.3 913.2 132.5 2.3.2 林分蓄积变化 国营大坡林场活立木总蓄积量比2023年增长13816m3。三年林分蓄积生长量为39545 m3,林木采伐25729 m3(其中:受灾林木清收14344 m3,受灾林分采伐11385 m3)。详见表2.2。 表2.2 .2 各类蓄积变化情况表 单位:m3 调查 年度 活立木总蓄积量 林分蓄积 合计 用材林 2023 132023 132023 132023 生长量 39545 39545 39545 采伐量 25729 25729 25729 2023 145825 145825 145825 增减数 +13816 +13816 +13816 2.3.3 用材林龄组结构变化 国营大坡林场有林地面积减少771.3亩,蓄积增长13816m3。其中:幼龄林面积减少37.5亩,蓄积增长796m3;中龄林面积减少11.4亩,蓄积增长8179m3;近熟林面积相同,蓄积增长991m3;成熟林面积减少567.2亩,蓄积增长2531m3。过熟林面积减少155.2亩,蓄积增长1318m3。 表2.2.3大坡林场林分面积、蓄积、龄组变化登记表 年度 合计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2023 9729.7 132023 684.4 1751 633.5 10082 325.5 3685 5847.8 73179 2238.5 43312 2023 8958.4 145825 646.9 2548 622.1 18261 325.5 4676 5280.6 75710 2083.3 44630 增减量 -771.3 +13816 -37.5 +797 -11.4 +8179 0 +991 -567.2 +2531 -155.2 +1318 2.3.4 林分质量变化 国营大坡林场用材林 2023年二类调查中,用材林单位面积蓄积平均为13.6m3/亩,2023年末,用材林单位面积蓄积平均为16.3m3/亩,用材林平均蓄积比上期增长2.7m3/亩,其重要因素是林分年生长量的增 长。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的增长,提高了林分的整体质量。 第三章 近期经营评价 近五年是国营大坡林场发展进程中不平凡的五年。该场通过几十年的经营管理、调整,已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用材林基地和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公司化经营、可连续发展”的经营方针,坚持以营林为基础,加快资源哺育和保护运用步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3.1 森林经营情况 3.1.1 近年木材生产和销售情况 近五年来,在受灾木清收和采伐中,采用分组进行,竟标销售,加强管理等工作措施,实现了木材采伐管理规范化,同期销售利润率最高,同时达成当年采伐当年高标准更新。商品材产量18333.6 m3,实现销售收入746.71万元,实现利润361.92万元,利润率48.5%。采伐投入产出详见表3.1。 表3.1 大坡林场木材采伐投入产出表 元、 m3 年度 商品材产量 销售收入 采伐成本 采伐利润 采伐工费 单位工费元∕ m3 林区道路维修 道路维修单位成本元∕ ㎞ 育林基金 比例% 迹地更新造林   销售收入 单价:元∕ m3 面积 费用 单位成本元∕亩3 采伐利润 利润率% 2023 1681 596646 355 168100 100 4000 400 119329 20 76.4 18336 240 286881 48.1 2023 6079.3 2641100 434 720230 118     528220 20 450.3 117078 260 1275602 48.3 2023 10573.3 4229360 400 1222142 116 35000 400 845872 20 240 69600 290 2056746 46.6 合计 18333.6 7467106 407 2110442 115 39000 400 1493421 20 766.7 205014 267 3619229 48.5 3.1.2 森林蓄积总量逐年增长 “2023”年末活立木蓄积量为132023m3,“2023年末活立木蓄积量为145825m3,活立木蓄积量净增长13816 m3。 3.1.3 树种结构、林龄结构不够合理 虽然通过数年的经营,但林分多为六十年代营造的人工纯林。经营区内针叶纯林面积8812.1亩,占林分总面积8958.4亩的98.4%,是导致林分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的因素。幼龄林646.8亩,中龄林622.2亩,近熟林325.5亩,成熟林5280.7亩,过熟林2083.2亩;分别占林分总面积的比例为7.2%,6.9%,3.6%,58.9%,23.4%。从森林群落年龄结构来看,属衰退型结构,中幼林面积严重局限性,成过熟林面积占82.3%,林分生长率逐年减少,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 3.2 经营经验与问题分析 3.2.1 重要经验 3.2.1.1 森林资源哺育成效显著,总量增长 国营大坡林场近三年完毕造林更新面积771.3亩,并把造林营林工作重点转向提高森林资源哺育质量上来,加大楠竹种植力度,加快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大力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活立木总蓄积量145825m3,增长13816m3。 3.2.1.2 森林资源保护得到加强 大坡林场始终坚持以森林限额采伐管理为中心,切实加强木材经营管理、林地林权管理、林业行政执法建设,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改善和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进一步抓好“三防”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努力,该场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危害性森林病虫害、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维护了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3.2.1.3 林业多种经营、森林生态旅游稳步推动 国营大坡林场本着以短养长,综合运用,充足发挥森林三大效益的规定,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不断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社会功能,建设发明良好森林旅游环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和林场发展潜力明显增强。 3.2.1.4 经济效益增长 三年来,大坡林场生产商品材18333.6 m3,实现销售收入746.71万元,实现利润361.92万元,利润率48.5%。 3.2.1.5 社会奉献突出 国营大坡林场完毕人工造林766.7亩全为速生丰产林,中幼林抚育1269亩,抚育间伐222亩,为提高林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做出奉献;累计上缴税金、林业金费 149.34万元,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奉献;为乡村集体造林提供优质苗木460万株,为乡村林业发展提供了支持;为周边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劳务和就业机会,每年可增长农民收入75万元。 3.2.2 存在问题 3.2.2.1 思想结识仍有差距,林业改革不够配套 对林业科学发展结识局限性,在林权抵押贷款、多方融资筹集林业发展资金和推动多种经营等林业发展上起步不大。林业科学经营和可连续发展的任务还很繁重。 3.2.2.2 资源结构不尽合理,成熟林比例过大 在现有林中,存在着中幼林少、近成过熟林多,成过熟林面积和蓄积的比例均偏大,分别为82.3%和82.5%。树种及结构单一,马尾松、杉木、华山松纯林比重过大等问题,森林抵御火灾和病虫害等功能较弱。 3.2.2.3 经济效益还不抱负,资金投入仍是瓶颈 森林经营的科技含量不高,竞争力不强,林业产业化限度较低,林场还处在以销售原木这一初级产品为主营业务,经济收入单一,产品附加值低的原始阶段。 第四章 本期经营方针和目的 4.1 经营方针 新时期国有林场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主题,以强化保护和加快哺育森林资源为重点,坚持“以林为本,生态优先,分类经营,可连续发展”的经营方针,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助于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定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营机制,充足发挥国有林场在后备森林资源哺育的示范作用和生态建设的骨干作用。 4.2 经营目的 4.2.1 有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林分蓄积目的 2023-2023十年经营期内,林场森林资源将成为面积总量、蓄积总量、单位产量稳步增长,林种结构、树种结构、龄组结构日趋合理,充足满足可连续发展的规定 2023年的目的: ⑴经营面积10185亩,林地面积10085.4亩,有林地面积稳定在9800亩以上,林木总蓄积量202300m3,年增长11000 m3,森林覆盖率达成88.8%。 ⑵发展楠竹种植500亩,增强楠竹生产优势。逐步发展到占有林地面积的10%。 ⑶商品林面积9300亩,单位面积平均蓄积量达成17.5m3/亩。 ⑷加强县级森林公园建设,进一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打造黔中安顺森林旅游名牌,达成年经济收益20万元。 2023年的目的: ⑴经营面积10185亩,林地面积10000亩,有林地面积稳定在9800亩以上,林木总蓄积量280000m3,年增长15800 m3,森林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 ⑵楠竹种植面积达成1500亩,占有林地面积的15%。 ⑶商品林单位面积平均蓄积量18.0m3/亩。 ⑷森林公园达成年经济收益40万元。 4.2. 2 森林资源结构 要在经营好现有用材林的同时,继续加强对树种结构、龄组结构的调整和竹林发展工作,加强的生产管理,努力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提高森林抵御火灾、病虫害、冻灾、风害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充足发挥其生态功能和实现经营效益,充足发挥林场自然优势,增强林场自身的经济活力。 一、树种结构 2023年,林分中马尾松、杉木、华山松、柳杉、楠竹、阔叶树面积分别占44.2%、23.3%、20%、10.8%、0.1%和1.6%。到2023年调整到以适应当区域杉木、柳杉为主,马尾松、华山松保持一定面积,大力发展楠竹产业,树种结构至2023年经营期末基本保持稳定。马尾松、杉木、华山松、柳杉、楠竹、阔叶树面积分别占15.3%、30.6%、10.2%、26.1%、16.1%和1.7%。详见表4.1。 表4. 1 2023、2023年的树种结构分期规划表 单位:亩、% 树种 年度 用材林 合计 马尾松 杉木 华山松 柳杉 楠竹 阔叶树 2023 面积 9039.7 3960.1 2091.1 1793.6 967.3 81.3 146.3 比例 100 43.9 23.3 20.1 10.9 0.1 1.7 2023 面积 9800 2500 3000 1550 2023 581.3 168.7 比例 100 25.7 30.2 15.9 20.5 5.9 1.7 2023 面积 9800 1500 3000 1000 2550 1581.3 168.7 比例 100 15.3 30.6 10.2 26.1 16.1 1.7 二、龄组结构 不断调整林分的年龄结构,不断改善各龄组比例,力争通过一个经营期的调整,能达成更为抱负的龄组结构。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面积分别接近20%、20%、20%、25%、15%的抱负龄级结构。详见表4.2。 表4.2 2023、2023年龄组结构分期规划表 单位:亩、% 年度 龄 组 项 目 用材林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2023年 8958.4 8958.4 646.8 622.2 325.5 5280.7 2083.2 100 100 7.3 6.9 3.6 58.9 23.3 2023年 9218.7 9218.7 1818.7 1500 1300 3100 1500 100 100 19.9 16.2 14.1 33.5 16.3 2023 8218.7 8218.7 1718.7 1600 1600 2200 1100 100 100 20.9 19.5 19.5 26.8 13.3 4.2.3 森林经营效益 经济效益 1、资产总值 到2023年资产总值为7000万元,比2023年增长1004.5万元,年增200.9万元,到2023年资产总值为8500万元,比2023年增长1500万元,年增300万元。 2、年均产值 2023—2023年五年期间年均产值为850万元,2023—2023年期间年均产值为1000万元。 3、年均收入 2023—2023年五年期间年均主伐收入为282万元,抚育间伐收入为16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2023—2023年期间年均主伐收入为334万元,抚育间伐收入为20万元,其他收入40万元。 2023-2023年经营收入规划表 单位:年、元 规划年度 收入项目 蓄积 材积 单价 销售收入 利润率% 木材利润 其他收入 年总利润 2023 主伐 8953 6267 450 2820230 50 1410000 202300 1610000 2023 主伐 9953 6967 480 3340000 55 1840000 400000 2240000 4、年均利润 2023—2023年期间年均利润为169万元,2023—2023年期间年均利润为234万元。 生态效益 通过建设形成较完备的生态公园,既保护了森林资源又起到了调节气候环境、保护水土资源、美化环境、净化空气、防止污染、减少噪声,森林旅游的作用,为社会提供社会、经济效益。 到2023年接待森林旅游人数达0.5万人次,森林旅游经营产值达成30万元,森林公园年收益20万元;2023年,森林公园年接待森林旅游人数达1万人次,森林旅游经营产值达成60万元,年收益40万元。 4.2.4 森林经营安全指数 1 、森林火灾率 发生火灾面积控制在总面积的0.5‰以下。 2 、森林病虫害率 发生森林病虫害面积控制在总面积的1‰以下。 3 、造林成林率 当年造林成活率保持在95%以上,未成林造林地转有林地保存率达100%。 第五章 森林采伐规划设计 按照森林可连续发展的经营目的总体规定,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方案>的告知》(林资发[2023]160号)、贵州省林业厅《关于编制“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告知》黔林资通[2023]231号等文献和技术规范,开展森林采伐规划工作,制定本经营期的采伐规划及年度森林采伐规划。 森林采伐规划设计是实现森林可连续运用,促进林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是合理调整森林结构和提高森林资源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重要依据。从可连续发展的战略目的出发,坚持“年消耗量小于年生长量”,“各经营期采伐量保持增长或稳定趋势”,和“优先安排抚育间伐”及“有助于改善用材林的树种结构和龄组结构”等原则进行森林合理采伐量的拟定。 采伐类型:中幼林为抚育间伐。近、成、过熟林为主伐。 5.1主伐年龄和综合轮伐期的拟定 5.1.1主伐年龄及轮伐期的拟定 一般用材林主伐年龄按2023年贵州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人工林采伐管理试点方案用材林主伐年龄及2023年贵州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院调查细则拟定龄级划分的用材林成熟林拟定主伐年龄。详见表5.1 表5.1 用材林各树种主伐年龄、轮伐期一览表 单位:年 树种 主伐 年龄 轮伐期 马尾松 31 32 杉木 26 27 华山松 31 32 柳杉 26 27 阔叶类 31 32 5.1.2轮伐期的拟定 根据国营大坡林场的立地条件,现有林分生长情况,拟定用材林轮伐期为:马尾松32年,杉木27年,华山松32年,柳杉27年,阔叶类32年。根据本经营期各树种更新比重、更新期和各树种主伐年龄,拟定用材林综合轮伐期为30年。 5.2年采伐量拟定 大坡林场年采伐量测算的重要基础数据采用的是林场2023年度森林资源调查数据调整到2023年的森林资源补充调查后更新数据。 生长率拟定按照省林业厅下发的贵州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二次复查成果《贵州省优势树种生长率》一览表。  表5.2大坡林场各树种、龄组年均生长率表 优势树种 总生长率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华山松 10.63 11.88 10.33 9.81 0 0 马尾松 11.84 13.25 9.37 6.42 7.65 0 杉木 9.83 11.95 9.17 9.4 6.82 3.96 柳杉 24.16 23.74 33.33 13     硬阔类 5.33 5.62 6.08 5.01 2.93 2.48 软阔类 5.59 6.2 5.74 5.2 4.3 3.41 5.2.1总体年森林合理年伐量的测算 1、用材林合理年伐量的拟定 用材林合理年伐量的论证:国营大坡林场成、过熟林面积、蓄积分别为7364亩和120340 m3,比重分别为82.3%和82%,成、过熟林面积、蓄积比重过大,选择用材林皆伐之成熟度结合生长量计算式,用材林皆伐之第一林龄计算式,用材林皆伐之第二林龄计算式计算年伐量,根据林分生长情况和经营条件选择最优合理年采伐量。 (1)用材林皆伐之成熟度结合生长量计算式 A、合用条件:成、过熟林面积、蓄积比重较大,幼、中龄林小 B、计算公式: Mde Z1 ① E=————— + ——— +Z3 u 2 =12208(m3) Mde:成、过熟林蓄积量 Z1:成过熟林年生长量 U :相应树种轮伐期 Z3:未成熟林年生长量 (2)用材林皆伐之第一林龄计算式 A、合用条件:成、过熟林面积、蓄积比重较大,幼、中龄林小 B、计算公式: S5×Mde ② E=————— 2n =8550(m3) S5:近、成、过熟林面积合计值 Mde:单位面积成过熟林蓄积 n:相应树种的龄级期限(年数)。 (3)用材林皆伐之第二林龄计算式 A、合用条件:成、过熟林面积较多,中龄林面积小,分布不均 B、计算公式: S6×Mde ③ E=————— 3n =6353(m3) S6:中、近、成、过熟林面积合计值 Mde:单位面积成过熟林蓄积 n:相应树种的龄级期限(年数)。 三个公式分树种计算结果见表5.1 表5.1 三个公式计算的用材林主伐合理年伐量的比较 单位:m3 树种 计算公式 用材林皆伐之成熟度结合生长量计算式 用材林皆伐之第一林龄计算式 用材林皆伐之第二林龄计算式 马尾松 3907 2831 1888 杉木 2489 3573 2593 华山松 1130 1121 819 柳杉 4675 1025 1053 阔叶类 7 合理年伐量 12208 8550 6353 国营大坡林场用材林面积幼龄中龄林近熟林面积、蓄积为1594.5亩和25485 m3,分别占比例占17.8%和17.5%,成过熟林面积、蓄积比例占82.3和83%,成过熟林比例占绝对优势,经数据更新后2023年林分年净总生长量为10976 m3。考虑加大对现有成过熟林资源的采伐运用,同时顾及后备资源的哺育,年净生长量等,因此选用用材林皆伐之第二林龄计算式计算的结果6353m3的70%作为用材林合理年伐量,即4447 m3。 大坡林场主伐合理年伐量计算表 马尾松 1888 测算比例 1322 杉木 2593 70% 1815 华山松 819 70% 573 柳杉 1053 70% 737 合理年伐量 6353 70% 4447 2 、 抚育采伐合理年伐量的拟定 抚育间伐蓄积量=(幼中龄林面积×抚育间伐单位面积蓄积量×抚育间伐蓄积强度)÷抚育间伐间隔期 抚育间伐蓄积量=1269×16.4×20%/5年=832m3。 大坡林场商品林中幼林抚育间伐年伐量为832m3。 优势树种 幼中龄林面积 幼中龄林单位面积蓄积 抚育间伐强度 抚育间伐间隔期 合理年伐量  杉木 365.1 4700 20% 5 188 华山松 203.7 2725 20% 5 109 柳杉 553.9 13262 20% 5 530 阔叶类 146.3 122 20% 5 5 合计 1269 20809 20% 5 832 5.2.2合理年采伐量的拟定 全场商品林合理年采伐量 根据林分资源基础数据表,一般人工用材林用材林合理年采伐量测算结果表5.1,商品用材林合理年采伐量按年度分派汇总结果见表5.2.1。年度分派商品用材林合理年采伐量汇总表见表5.2.2。 表5.2.1 用材林各年度各采伐类型采伐量计算结果一览表 单位: m3 合计 类型 主伐 抚育采伐 计 人工 计 人工 计 人工 9382 9382 8550 8550 832 832 表.5.2.2 年度分派商品用材林合理年采伐量汇总表 单位: m3 类型 年度 合计 主伐 抚育采伐 计 人 工 计 人 工 2023年 8800 8000 8000 800 800 2023 8800 8000 8000 800 800 2023 8800 8000 8000 800 800 2023 8800 8000 8000 800 800 2023 13725 12765 12765 960 960 2023-2023 44895 40735 40735 4160 4160 合计 93820 85500 85500 8320 8320 5.3 年伐区配置 伐区生产设计必须坚持合理采伐,充足运用森林资源,发挥现有的道路,生产条件,通过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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