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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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月
二 月
三 月
产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利润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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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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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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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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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
申 请 表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主管部门
成立时间
同意部门
单位性质
同意文号
单位职工概况
职工总数
其中
技术人员合计
林业高级工程师
林业工程师
林业助理工程师
林业技术员
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所学专业
备注
主 要 技 术 装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重要性能
备 注
主 要 技 术 骨 干 概 况
姓 名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所学专业
曾承担过那些重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名称、规模、完毕时间等
有何技术专长、发明发明、受过何种奖励,包括项目名称、奖励等级
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等级和承担任务范围
申报单位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或林学会推荐意见
主管考核部门审查 意 见
发证部门
意 见
备 注
下午13:00—17:00
B.实行不定期工作制员工,在保证完毕甲方工作任务状况下,经企业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企业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期工作制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状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毕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状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企业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立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员工如有请假状况发生,应遵守有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有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考勤,需在外派企业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考勤在出差地所在企业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企业规定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状况。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原则,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到达规定。但凡到达月工时原则,应扣减员工本人存休或工资;对超过月工时原则,应阐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补助已包括延时工作补助,因此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如下,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状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状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延时工作,可按以上原则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应在本次加班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同意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状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同意。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加班,企业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企业总经理同意加班,企业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与企业组织多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赔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企业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比例抵冲病、事假。
3.2.3加班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记录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加班,企业不予承认。各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加班记录企业不予承认。
下午13:00—17:00
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期工作制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状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毕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状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企业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立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员工如有请假状况发生,应遵守有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有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考勤,需在外派企业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考勤在出差地所在企业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企业规定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状况。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原则,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到达规定。但凡到达月工时原则,应扣减员工本人存休或工资;对超过月工时原则,应阐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补助已包括延时工作补助,因此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如下,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状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状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延时工作,可按以上原则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应在本次加班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同意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状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同意。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加班,企业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企业总经理同意加班,企业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与企业组织多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赔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企业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比例抵冲病、事假。
3.2.3加班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记录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加班,企业不予承认。各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加班记录企业不予承认。
下午13:00—17:00
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期工作制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状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毕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状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企业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立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员工如有请假状况发生,应遵守有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有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考勤,需在外派企业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考勤在出差地所在企业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企业规定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状况。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原则,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到达规定。但凡到达月工时原则,应扣减员工本人存休或工资;对超过月工时原则,应阐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补助已包括延时工作补助,因此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如下,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状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状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延时工作,可按以上原则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应在本次加班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同意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状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同意。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加班,企业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企业总经理同意加班,企业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与企业组织多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赔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企业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比例抵冲病、事假。
3.2.3加班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记录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加班,企业不予承认。各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加班记录企业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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