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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德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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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德胜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 修改方案及其实行影响评估报告 海门市德胜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海门市德胜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 修改方案及其实行影响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南京国图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 目 负 责 人:孙在宏 报 告 复 核 人:王亚华 顾余庆 报 告 编 制 人:周 青 蒋 莹 孙德继 周云鹏 报 告 编 制 日 期: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 一、规划修改的背景与缘由 2 (一)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改区域的基本情况 2 (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改的缘由 3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和依据 8 (一)规划修改的原则 8 (二)规划修改的依据 9 三、现行规划基本情况 10 四、规划修改方案 11 (一)规划建设用地区布局调整 11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调整 14 附表 16 第二部分规划修改方案实行影响评估 21 一、修改方案对现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重要控制目的的影响评估 22 (一)规划修改对耕地保有量目的实现的影响评估 22 (二)规划修改方案对基本农田保护目的的影响评估 22 (三)规划修改方案对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影响评估 23 (四)规划修改方案对补充耕地目的的影响评估 23 二、规划修改对土地集约运用的影响评估 24 三、规划修改对相关建设规划的影响评估 24 四、修改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 25 五、修改方案可操作性分析 26 六、结论与建议 27 (一)结论 27 (二)建议 28 附件 29 第一部分 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一、规划修改的背景与缘由 (一)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改区域的基本情况 海门位于江苏省东南部,东濒黄海,南倚长江,素有“江海门户”之称,与上海隔江相望,被誉为“北上海”,是中国黄金水道与黄金海岸“T”字型的结合点。市境位于北纬31°46'-32°09',东经121°04'-121°32',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148.77平方公里,下辖21个镇,1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235个行政村、53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101.36万人。 海门区位优越,交通便捷。从海门出发去上海虹桥、浦东国际机场只需2-2.5小时,乘飞机可达世界各地。海门是苏北离国际大都市——上海最近的地方;去南通机场只需三十分钟,可达国内重要城市;货品运送通过南通国际集装箱码头可发往亚洲各大港口和西欧等地。 海门是近代民族工业的发祥地之一,清末状元张謇先生在家乡兴办纺织工业,首开民族工业之先河。通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社会面貌日新月异。是全国闻名的“纺织之乡”、“建筑之乡”和“教育之乡”。2023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2.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5.5%;实现财政收入17.55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63亿元,增长15.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558元,分别增长14.4%和11.3%;完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8.87亿元,增长47.2%。在国家记录局最新公布的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中,海门列第73位,六度蝉联“全国百强县”。再度入选美国《福布斯》杂志2023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100强,成为苏中唯一入选的城市。 德胜镇是江苏省文明镇,总面积54.62平方公里,总人口4.72万人,设有12个行政村、2个街道居委会。德胜镇区位条件优越,南临海门市区,西临中国叠石桥绣品城,到南通兴东机场车程仅20分钟;交通优势凸现,南临宁启高速公路海门道口,海二公路等6条高级公路在境内纵横交错,已成为海门重要的交通枢纽、陆上大门。 近年来,全镇上下按照三次产业全面发展的规定,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为将德胜进一步建成农业特色大镇、工业重镇、建筑业强镇、城郊型服务业新兴集镇和三个文明建设综合先进乡镇作出积极的奉献。2023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8.8亿元,财政收入8088万元,农业总产值2.15亿元,实现农民人均收入8670元。 (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改的缘由 海门市德胜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1997—2023年)于1998年编制完毕,并于2023年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进行了调整完善。现行规划实行以来,不仅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保护耕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使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得以顺利实行,并且使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树立了应有的地位和权威。该规划在科学分派土地资源,优化土地运用结构,改善土地运用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海门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德胜镇的经济社会面貌日新月异,现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中拟定的土地运用方向与空间布局越来越不能适应德胜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规定。为了进一步贯彻贯彻“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原则,优化土地运用与产业布局,保障发展、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连续运用,推动地方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在坚持“耕地保有量不变,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不增,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减少”的原则下,海门市德胜镇人民政府拟对现行的土地运用总体规划进行原则性修改,重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是实行镇村布局规划,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规定,也是推动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2023年初海门市委、市政府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启动了以“民富、村美、风气好”为重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针对村居“满天星”布局带来的建设零乱、设施薄弱、资源浪费等问题,海门市坚持把规划工作放在新农村建设的第一位。从2023年初开始,海门市暂停建房审批,制定了《推动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农村集中居住规划工作方案》、《农村集中居住规划编制工作“争先创优”竞赛办法》等文献,并专门召开了全市镇村布局规划工作会议,按照前瞻性、科学性、特色性、严厉性的规定,高标准对全市的村庄布局进行规划。 镇村布局规划把小城乡建设和农民集居区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乡文明向农村辐射。在选择改造扩建型村庄的发展方向上,尽量形成团块状紧凑布局形态。在面上村庄选址、规模控制方面考虑了与现状结合,与相关规划衔接,充足尊重镇村两级意见,同时也考虑了地方特色的保护。通过镇村布局规划,使德胜镇村庄布局更为科学、合理、有序,公寓式和联体式住宅得到广泛推行,村庄基础设施条件和农村面貌得以彻底改善,从主线上扭转村庄建设中的散、乱状况,达成“工业向园区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全镇形成住宅集中建设、住房实用美观、设施配套完备、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农村社区,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2023年7月20日海门市各镇镇村布局规划通过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献见附件1)。海门市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拟于近期组织实行镇村布局规划,在对全市农民建房需求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行的原则,近期启动镇村布局规划拟定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的起步区建设。然而,现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在编制时未能充足考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镇村布局规划实行的需要,这就规定土地运用规划坚持动态实行的原则,在原有土地运用规划控制指标体系下,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规定,适时做出合理布局调整,保障镇村布局调整的需要,推动海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经济连续、快速、协调发展。 本次规划修改重要是结合《海门市德胜镇镇村布局规划》,依据德胜镇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布局方向,对土地运用结构和布局进行适当调整,保证德胜镇村庄布点起步区的用地需求。本次修改新增的农民集中居住规划建设用地区在德胜镇镇村布局规划图中位置示意图见附件2。通过本次规划局部调整,将进一步优化土地运用结构与布局,合理配置城乡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运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是适应城乡规划布局调整的需要 《德胜镇总体规划(2023-2023年)》目前已通过了南通市规划管理局组织的专家组论证,根据德胜镇总体规划,德胜镇将建设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富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新型工贸小城乡。镇区主导发展方向为向东西两侧发展,规划形成单中心团块状结构,在镇区中心地段形成镇区主中心,沿德兴路、解放路、新玉路形成镇区商业中心。居住用地围绕新镇区中心布局,工业用地布局在镇区西侧和南侧,镇区与宁通启高速公路之间设立40~100米的防护绿地。至规划期末重要形成三个片区,南部工业片区、西部工业片区、中部行政文化商业居住片区。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规划布局的调整,必将引起德胜镇土地运用结构和布局的变化,现行的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拟定的土地运用布局一定限度上已不能适应城乡规划调整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因此,需要通过规划局部调整,进一步优化土地运用结构与布局,合理配置城乡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运用。 本次规划修改重要是结合《德胜镇总体规划(2023-2023年)》,依据德胜镇城乡规划布局调整方向,对土地运用结构和布局进行适当调整,保证德胜镇城乡重点发展区域的用地需求。德胜镇新增规划建设用地区在城乡总体规划图中的位置见附件3。 3、加强“三集中一调整”,促进土地集约节约运用的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在实行过程中的矛盾不断显现。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指导思想,土地运用规划应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循“五个统筹”的规定,转变传统的外延扩张的土地运用方式,从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可连续运用出发,协调好区域和城乡土地运用。随着德胜镇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动,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可连续运用对现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提出了新的规定,需要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实现五个统筹的规定出发,充足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规范的规划修改程序,积极推动“三集中一调整”工作,将农民向城乡和农村集中居住点集中,工业用地逐步由村庄向镇区集中,以对污染实行集中治理,发挥工业经济的规模效益,同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集约经营,有效协调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之间的关系,缓解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和集约运用,使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更具科学性、指导性与可操作性。 本次规划修改重要是为保障海门市及德胜镇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运用的合理需求,遵循集中布局、集聚建设的原则,在保证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对规划建设用地区进行优化集中布局,将德胜镇零散的、不符合城乡规划布局和镇村布局规划的规划建设用地区集中布局到农民集中居住区及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区。这不仅可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运用的需求,并且可以有效地控制农村居民点规模,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和节约运用。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和依据 (一)规划修改的原则 1、严格指标控制的原则 规划修改应通过镇内指标的调整,保证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减少,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不增长,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科学安排建设用地原则 规划修改应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充足体现促进集中布局和集聚建设的基本原则,根据土地供应能力和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协调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运用结构与总体布局,使土地资源与产业布局达成最优配置。 3、与相关规划协调的原则 规划修改应注重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环境规划、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解决好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 规划修改方案应延续现行规划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规定,在规划实行的过程中推动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连续运用。 5、公众参与的原则 规划修改应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听取规划修改涉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并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充足听证、论证,努力提高规划修改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二)规划修改的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3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1998年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4)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3]28号) (5) 《土地运用规划实行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23]144号),国土资源部 (6) 《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告知》(国土资电发[2023]17号),国土资源部 (7) 《国土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告知》(国土资电发〔2023〕22号) (8)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告知》(国发〔2023〕31号) 2、地方相关政策法规 (1) 《关于印发〈江苏省乡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技术要点〉的告知》(苏国土资〔2023〕66号) (2) 《关于当前进一步严格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有关事项的告知》(苏国土资发〔2023〕213号) (3) 《海门市土地运用总体规划(1997—2023年)》 (4) 《海门市德胜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1997—2023年)》 (5) 《海门市德胜镇总体规划(2023-2023年)》 (6) 《海门市德胜镇镇村布局规划》 三、现行规划基本情况 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本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协调土地供应与需求,拟定或调整土地运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它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大纲性文献,是贯彻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海门市德胜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1997—2023年)》属镇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于1998年编制完毕。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积极开展乡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和进一步贯彻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的告知》(苏国土资发[2023]11号)文献精神,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下,于2023年进行了调整完善,2023年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验收,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行。该规划的基期年为1996年,规划近期年为2023年,规划目的年为2023年。 1、耕地保有量目的 到2023年,全镇耕地总量达成50665.1亩,规划期内净增耕地448.2亩。 2、基本农田保护目的 全镇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片139个,基本农田保护块1928个,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49323.5亩,其中耕地46061.9亩。 3、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到2023年,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528.0亩,其中近期建设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211.2亩,远期建设占用耕地总量为316.8亩。至规划修改前已使用指标27.6亩,还剩余指标500.4亩。 4、补充耕地指标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1068.2亩,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512.4亩,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555.8亩。至规划修改前已补充耕地90.7亩,剩余977.5亩。 四、规划修改方案 海门市德胜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改是在全镇范围内保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减少的基础上,对土地运用布局进行的适当调整。同时,在方案拟定过程中,海门市德胜镇严格遵循规划修改的相关原则和规定,通过对拟调整区域进行实地踏勘,并与城建等相关部门以及村委会进行了多次协调、听证、论证,保证了本次规划修改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一)规划建设用地区布局调整 1、增长27个规划建设用地区 规划修改方案在德胜镇新增规划建设用地区27个,以满足城乡和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用地需求,总面积为493.4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493.4亩。规划修改涉及具体地块分述如下: (1)在德新村增长2个地块,分别为22、23号地块,总面积20.0亩,所有为基本农田; (2)在汇通村增长2个地块,分别为1、2号地块,总面积28.9亩,所有为基本农田; (3)在金锁村增长2个地块,分别为10、19号地块,总面积30.1亩,所有为基本农田; (4)在李彬村增长3个地块,分别为17、24、25号地块,总面积82.7亩,所有为基本农田; (5)在平山村增长3个地块,分别为7、8、9号地块,总面积15.6亩,所有为基本农田; (6)在瑞北村增长2个地块,分别为5、6号地块,总面积57.0亩,所有为基本农田; (7)在瑞南村增长21号地块,总面积3.1亩,所有为基本农田; (8)在瑞祥村增长2个地块,分别为11、18号地块,总面积16.5亩,所有为基本农田; (9)在文俊村增长3个地块,分别为20、26、27号地块,总面积55.5亩,所有为基本农田; (10)在贤高村增长4个地块,分别为13、14、15、16号地块,总面积127.3亩,所有为基本农田; (11)在新凤村增长12号地块,总面积37.1亩,所有为基本农田; (12)在银才村增长2个地块,分别为3、4号地块,总面积19.5亩,所有为基本农田; 2、调减17个规划建设用地区 规划修改方案在德胜镇调减规划建设用地区17个,总面积为493.4亩,所有补划为基本农田。规划修改涉及具体地块分述如下: (1)在金锁村调减40号地块,由规划建设用地区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65.3亩,退出耕地65.3亩,所有补划为基本农田; (2)在平山村调减3个地块,分别为30、31、33号地块,由规划建设用地区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57.8亩,退出耕地57.8亩,所有补划为基本农田; (3)在瑞北村调减4个地块,分别为29、32、34、35号地块,由规划建设用地区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111.9亩,退出耕地111.9亩,所有补划为基本农田; (4)在瑞南村调减41号地块,由规划建设用地区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14.1亩,退出耕地14.1亩,所有补划为基本农田; (5)在瑞祥村调减2个地块,分别为38、39号地块,由规划建设用地区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65.6亩,退出耕地65.6亩,所有补划为基本农田; (6)在文俊村调减3个地块,分别为42、43、44号地块,由规划建设用地区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123.2亩,退出耕地123.2亩,所有补划为基本农田; (7)在新凤村调减2个地块,分别为36、37号地块,由规划建设用地区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38.9亩,退出耕地38.9亩,所有补划为基本农田; (8)在银才村调减28号地块,由规划建设用地区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16.6亩,退出耕地16.6亩,所有补划为基本农田; 表1 海门市德胜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改地块汇总表 单位:亩 修改类型 涉及村 地块编号 块数 面积 基本农田保护区修改为规划建设用地区 德新村 22、23 2 20.0 汇通村 1、2 2 28.9 金锁村 10、19 2 30.1 李彬村 17、24、25 3 82.7 平山村 7、8、9 3 15.6 瑞北村 5、6 2 57.0 瑞南村 21 1 3.1 瑞祥村 11、18 2 16.5 文俊村 20、26、27 3 55.5 贤高村 13、14、15、16 4 127.3 新凤村 12 1 37.1 银才村 3、4 2 19.5 合计 27 493.4 规划建设用地区修改为基本农田保护区 金锁村 40 1 65.3 平山村 30、31、33 3 57.8 瑞北村 29、32、34、35 4 111.9 瑞南村 41 1 14.1 瑞祥村 38、39 2 65.6 文俊村 42、43、44 3 123.2 新凤村 36、37 2 38.9 银才村 28 1 16.6 合计 17 493.4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调整 规划修改方案在德胜镇新增的规划建设用地区共占用耕地493.4亩,所有为基本农田。为保证德胜镇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减少,方案通过规划建设用地区的调减,退出耕地493.4亩,所有补划为基本农田。因此,本次规划修改方案中耕地减少与增长的面积相等,基本农田的减少量与补划量相等,从而保证了全镇耕地保有量目的和基本农田保护数量目的保持不变。 根据《江苏省农用地资源分等研究》成果,海门市德胜镇农用地质量等为五等(详见表2),规划修改涉及的德胜镇农用地地块在质量等上无明显差异,且各耕地的自然条件、耕作条件都十分相似,修改方案占用的耕地与补划的耕地在质量上是相称的,因此,规划修改后耕地质量可以得到有效保障。 表2 建设用地区调整涉及耕地情况表 单位:亩 镇名 增长规划建设用地区占用耕地 减少规划建设用地区退出耕地 一般农田调整为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 规划修改前后变化(增+,减-) 小计 其中基本农田 其中一般农田 等级 小计 补划基本农田 补划一般农田 等级 耕地 其中基本农田 其中一般农田 德胜镇 493.4 493.4 0.0 五 493.4 493.4 0.0 五 0.0 0.0 0.0 附表 表1 海门市德胜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改情况汇总表 单位:亩 乡镇名 新增规划建设用地情况 规划建设用地区调为农用地情况 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之间的调整情况 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 总面积 耕地面积 其中 总面积 耕地面积 其中 一般农田调整为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 基本农田变化情况 一般农田变化情况 基本农田面积 一般农田面积 补划为基本农田面积 补划为一般农田面积 德胜镇 493.4 493.4 493.4 0.0 493.4 493.4 493.4 0.0 0.0 0.0 0.0 0.0 表2 海门市德胜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改情况一览表 单位:亩 调整类型 地块编号 涉及村 修改前 修改后 修改前后变化(增+,减-) 地类面积 其中 地类面积 其中 地类面积 其中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运用地 耕地 基本农田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运用地 耕地 基本农田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运用地 耕地 基本农田 新增规划建设用地区 22 德新村 8.9 8.9 8.9 8.9 -8.9 8.9 0.0 -8.9 -8.9 23 11.1 11.1 11.1 11.1 -11.1 11.1 0.0 -11.1 -11.1 小计 20.0 0.0 0.0 20.0 20.0 0.0 20.0 0.0 0.0 0.0 -20.0 20.0 0.0 -20.0 -20.0 1 汇通村 17.4 17.4 17.4 17.4 -17.4 17.4 0.0 -17.4 -17.4 2 11.5 11.5 11.5 11.5 -11.5 11.5 0.0 -11.5 -11.5 小计 28.9 0.0 0.0 28.9 28.9 0.0 28.9 0.0 0.0 0.0 -28.9 28.9 0.0 -28.9 -28.9 10 金锁村 4.5 4.5 4.5 4.5 -4.5 4.5 0.0 -4.5 -4.5 19 25.7 25.7 25.7 25.7 -25.7 25.7 0.0 -25.7 -25.7 小计 30.1 0.0 0.0 30.1 30.1 0.0 30.1 0.0 0.0 0.0 -30.1 30.1 0.0 -30.1 -30.1 17 李彬村 43.0 43.0 43.0 43.0 -43.0 43.0 0.0 -43.0 -43.0 24 30.4 30.4 30.4 30.4 -30.4 30.4 0.0 -30.4 -30.4 25 9.4 9.4 9.4 9.4 -9.4 9.4 0.0 -9.4 -9.4 小计 82.7 0.0 0.0 82.7 82.7 0.0 82.7 0.0 0.0 0.0 -82.7 82.7 0.0 -82.7 -82.7 7 平山村 3.3 3.3 3.3 3.3 -3.3 3.3 0.0 -3.3 -3.3 8 2.8 2.8 2.8 2.8 -2.8 2.8 0.0 -2.8 -2.8 9 9.4 9.4 9.4 9.4 -9.4 9.4 0.0 -9.4 -9.4 小计 15.6 0.0 0.0 15.6 15.6 0.0 15.6 0.0 0.0 0.0 -15.6 15.6 0.0 -15.6 -15.6 5 瑞北村 10.8 10.8 10.8 10.8 -10.8 10.8 0.0 -10.8 -10.8 6 46.1 46.1 46.1 46.1 -46.1 46.1 0.0 -46.1 -46.1 小计 57.0 0.0 0.0 57.0 57.0 0.0 57.0 0.0 0.0 0.0 -57.0 57.0 0.0 -57.0 -57.0 21 瑞南村 3.1 0.0 0.0 3.1 3.1 0.0 3.1 0.0 0.0 0.0 -3.1 3.1 0.0 -3.1 -3.1 11 瑞祥村 7.4 7.4 7.4 7.4 -7.4 7.4 0.0 -7.4 -7.4 18 9.2 9.2 9.2 9.2 -9.2 9.2 0.0 -9.2 -9.2 小计 16.5 0.0 0.0 16.5 16.5 0.0 16.5 0.0 0.0 0.0 -16.5 16.5 0.0 -16.5 -16.5 20 文俊村 12.7 12.7 12.7 12.7 -12.7 12.7 0.0 -12.7 -12.7 26 36.3 36.3 36.3 36.3 -36.3 36.3 0.0 -36.3 -36.3 27 6.5 6.5 6.5 6.5 -6.5 6.5 0.0 -6.5 -6.5 小计 55.5 0.0 0.0 55.5 55.5 0.0 55.5 0.0 0.0 0.0 -55.5 55.5 0.0 -55.5 -55.5 13 贤高村 33.1 33.1 33.1 33.1 -33.1 33.1 0.0 -33.1 -33.1 14 69.5 69.5 69.5 69.5 -69.5 69.5 0.0 -69.5 -69.5 15 16.8 16.8 16.8 16.8 -16.8 16.8 0.0 -16.8 -16.8 16 7.8 7.8 7.8 7.8 -7.8 7.8 0.0 -7.8 -7.8 小计 127.3 0.0 0.0 127.3 127.3 0.0 127.3 0.0 0.0 0.0 -127.3 127.3 0.0 -127.3 -127.3 12 新凤村 37.1 37.1 37.1 37.1 -37.1 37.1 0.0 -37.1 -37.1 3 银才村 10.3 10.3 10.3 10.3 -10.3 10.3 0.0 -10.3 -10.3 4 9.2 9.2 9.2 9.2 -9.2 9.2 0.0 -9.2 -9.2 小计 19.5 0.0 0.0 19.5 19.5 0.0 19.5 0.0 0.0 0.0 -19.5 19.5 0.0 -19.5 -19.5 合计 493.4 0.0 0.0 493.4 493.4 0.0 493.4 0.0 0.0 0.0 -493.4 493.4 0.0 -493.4 -493.4 调减规划建设用地区 40 金锁村 0.0 65.3 0.0 0.0 0.0 65.3 0.0 0.0 65.3 65.3 65.3 -65.3 0.0 65.3 65.3 30 平山村 7.2 7.2 7.2 7.2 7.2 -7.2 0.0 7.2 7.2 31 11.5 11.5 11.5 11.5 11.5 -11.5 0.0 11.5 11.5 33 39.1 39.1 39.1 39.1 39.1 -39.1 0.0 39.1 39.1 小计 0.0 57.8 0.0 0.0 0.0 57.8 0.0 0.0 57.8 57.8 57.8 -57.8 0.0 57.8 57.8 29 瑞北村 29.5 29.5 29.5 29.5 29.5 -29.5 0.0 29.5 29.5 32 31.5 31.5 31.5 31.5 31.5 -31.5 0.0 31.5 31.5 34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0.0 14.0 14.0 35 36.9 36.9 36.9 36.9 36.9 -36.9 0.0 36.9 36.9 小计 0.0 111.9 0.0 0.0 0.0 111.9 111.9 111.9 111.9 -111.9 0.0 111.9 111.9 41 瑞南村 0.0 14.1 0.0 0.0 0.0 14.1 14.1 14.1 14.1 -14.1 0.0 14.1 14.1 38 瑞祥村 37.0 37.0 37.0 37.0 37.0 -37.0 0.0 37.0 37.0 39 28.6 28.6 28.6 28.6 28.6 -28.6 0.0 28.6 28.6 小计 0.0 65.6 0.0 0.0 0.0 65.6 65.6 65.6 65.6 -65.6 0.0 65.6 65.6 42 文俊村 17.4 17.4 17.4 17.4 17.4 -17.4 0.0 17.4 17.4 43 59.7 59.7 59.7 59.7 59.7 -59.7 0.0 59.7 59.7 44 46.0 46.0 46.0 46.0 46.0 -46.0 0.0 46.0 46.0 小计 0.0 123.2 123.2 123.2 123.2 123.2 -123.2 0.0 123.2 123.2 36 新凤村 30.6 30.6 30.6 30.6 30.6 -30.6 0.0 30.6 30.6 37 8.4 8.4 8.4 8.4 8.4 -8.4 0.0 8.4 8.4 小计 0.0 38.9 38.9 38.9 38.9 38.9 -38.9 0.0 38.9 38.9 28 银才村 0.0 16.6 0.0 0.0 0.0 16.6 0.0 0.0 16.6 16.6 16.6 -16.6 0.0 16.6 16.6 合计 0.0 493.4 0.0 0.0 0.0 493.4 0.0 0.0 493.4 493.4 493.4 -493.4 0.0 493.4 493.4 总计 493.4 493.4 0.0 493.4 493.4 493.4 493.4 0.0 493.4 493.4 0.0 0.0 0.0 0.0 0.0 第二部分 规划修改方案实行影响评估 一、修改方案对现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重要控制目的的影响评估 (一)规划修改对耕地保有量目的实现的影响评估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原则之一,通过建设占用耕地量、补充耕地量和净增耕地量指标来控制。建设项目用地假如占用耕地,必须开发复垦或整理数量相等、质量相称的耕地,以保持本区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规划修改方案在德胜镇增长规划建设用地区共占用耕地493.4亩,并通过规划建设用地区的调减,退出耕地493.4亩,从而保证了全镇耕地面积保持不变,因此,规划修改不影响海门市耕地保有量目的的实现。 (二)规划修改方案对基本农田保护目的的影响评估 基本农田是根据一定期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拟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照法定程序划定的区域。基本农田的保护目的是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两个指标来控制。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运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规划修改方案中新增规划建设用地区占用基本农田共493.4亩。同时,通过规划建设用地区的调减,补划基本农田493.4亩。因此,本次规划修改占用的基本农田与补划的基本农田总量相等,规划修改后德胜镇的基本农田保护数量保持不变。 耕地保护不仅仅是耕地数量的保护,耕地质量同样是耕地保护的重要目的。根据《江苏省农用地资源分等研究》成果,海门市德胜镇农用地质量等为五等,规划修改涉及的德胜镇农用地在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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