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扬睿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旭辉空港中心D座310室 电话:010-80810990 传真: 010-80810980 网址: 运输协议总 则甲方(托运方): 公司地址: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北京扬睿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旭辉空港中心D座310室 联系人:侯靖宇 手机:13910698370 电话:010-80810990 传真:010-80810980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货物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一、委托事项(一)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的货物运至甲
2、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二) 甲方在货物发运前当天向乙方提供甲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尽的书面发货信息。发货信息应注明发货时间、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运输要求及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二、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三、货物交接(一)甲方应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保证该包装完全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应按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包装费用。甲方如果托运超大、超重、易碎、易渗漏物品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应负
3、担相应费用。(二)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所托运的货物。(三)甲方负责装货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设备,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装货。装货地点应具备乙方正常通车条件。(四)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接收甲方委托的货物,并准时发送。接收货物时双方应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五)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六)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及甲方要求
4、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承运人及发运时间,以保证货物能及时送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七)货物运到后,乙方应会同收货人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四、信息反馈(一) 乙方应在货物派送完成后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货物签收状况信息,并及时提交甲方所要求的指定签收单。(二)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
5、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三) 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的统计报表。五、保密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六、费用及结算(一) 甲方按附件价目表中确认的费用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对于协议报价表中未提及的货运目的地,如甲方需要,乙方也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货运性质同此运输协议规定的性质,其费率参考本协议价格或当地同业费率水平;(二) 结算办法为每自然月结帐一次,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自然月的帐单反馈给甲方(遇节假日顺延),甲方于每月10日前核对完毕与乙方确认,乙方得到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帐单和国家税务
6、部门认可的有效运输发票交与甲方,并在每月15日前向乙方付款。七、责任与索赔(一) 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二) 由于甲方提供的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三) 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四) 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五) 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
7、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六)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1、属于政府征用或罚没的2、不可抗力因素3、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4、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5、货物的合理损耗6、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7、包装方式或容器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8、除乙方故意行为外,由于履行甲方的临时变更要示,在变更期产生的损失。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直接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修改与补充(一)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
8、或补充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二) 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应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十、其它(一)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到期后如果双方对合作无疑义,将自动延续执行。(二) 遇到航空公司调整价格费率,双方可以在协议有效期内进行价格调整。(三)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四) 本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五)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并在各方盖章后生效。(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税务识别码: 税务识别码: 日期: 日期: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