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房租赁合同甲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方现将坐落于红丰镇塘围管理区丁屋村下厂房出租给乙方,作_厂专用,该厂房面积约283平方米(含门前约300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协商共订出以下协议。一、租期:租期暂定5年,即从2017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17年3月1至2020年3月31日租金为人民币2300元每月。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租金为2400元每月。二、押金:该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交付人民币4600元押金给甲方,该押金在合约期满后,甲方要一次性如数退还押金。三、租金缴付期限:租金按第一条约定缴付,交租时间为每月10日前,如乙方在规定期限未能
2、缴纳租金,则按本合同第四条视为中途退租处理。四、退租:若乙方在合约期中途退租,甲方不予退回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中途退租,当月仍在使用厂房,需缴纳当月租金。五、乙方在租赁期间,要爱护甲方建筑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便对租赁建筑物进行施工改造。如果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进行施工,乙方施工必须符合安监部门施工的相关规定。如需经营特种行业,必须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方能施工、生产。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六、乙方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租赁期间所有债权债务,利润分红,一切经营性税收,土地使用税收均与甲方无关。七、电费、水费及相关费用缴交方法:乙方要按相
3、关部门规定时间、规定价格交纳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影响生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与甲方无关。八、劳务纠纷:乙方经营期间,如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劳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九、在合约期间乙方所聘工人因施工造成的意外伤害,乙方应按相关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的纠纷和医疗费用与甲方无关。十、环保:乙方在厂内生产的一切污染排放必须符合环境部门的排放标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十一、合约期间,如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地震所造成甲方原有建筑物的损坏,与乙方无关。甲方要负责尽快对租赁建筑修缮完好,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十二、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十三、合约期间,若乙方因施工不当或其它原因发生火灾,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甲方出租厂房损毁,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十四、合约期间该租赁厂房如因国家政府征用,甲方应退还当月剩余日期租金,全额退还乙方押金。十五、合同期间,乙方如果转租,或者改变经营项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十六、合约期满,乙方应交清期间租金、水费、电费,甲方全额退回乙方交纳押金,乙方搬走所有相关设备、及物品,并确保厂房不影响正常使用。在同等条件、同等租金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以上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分,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签约日期:2017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