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销合同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 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为经销“土鸡蛋”省(市)(区、县)经销商,负责甲方“土鸡蛋”在上述规定的区域内进行产品销售、市场开发及品牌推广等工作。二、经销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上述地区的独家经销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授权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经销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
2、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经销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授权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三、经销期限 1、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 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1)
3、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2) 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3) 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最低销售量 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 ,如果壹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 五、结算方式1、 现金2、 其它方式款到发货:以乙方货款进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为准。六、合同前提条件1、乙方须随首批货款交纳市场信用金万元,作为信用保障金。2、乙方首批进货款不低于万元。签订本合同之日需向甲方交纳定金 万,该定金可冲抵首批货款。七、商品价格 1、 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 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
4、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八、奖励 乙方年销售量达到 ,甲方赠送给乙方 ;年销售量达到 ,甲方赠送乙方 。 九、商情报告 1、 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 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 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十、发货方式 采取物流发货方式,甲方承担物流费用。 十一、售后
5、服务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十二、合同生效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手印),并且乙方在签署合同后10日内将首批货款及市场信用金汇入甲方帐户后,本合同生效。2、 本合同一式三份。附件和特别约定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持本合同两份,乙方持一
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证件号码:地址:地址:税号:税号:开 户 行:开 户 行:帐号:帐号:业务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稽查电话:法定代表:委托代表:日期:日期: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
7、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
8、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
9、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