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ZAX-WL-2015-
产品采购合同
购买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鉴于兴和县公安局 (以下简称为“业主”)与甲方已经签订《兴和县城市监控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总包合同”涉及的产品设备采购一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软件、服务类应有详细功能描述,备品备件应有具体明细,开发票时完全和明细相同)
1.1 产品明细(价格含税、运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等费用):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地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小计
安防设备
详见附件
1
批
4850000
4850000
合同总价款:肆佰捌拾伍万元整(¥4850000.00)
(注:上述价格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最终价格,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本合同项下的软件和产品附带的软件乙方提供终身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本合同如无特指,均为人民币)
1.2 合同中所涉及产品参数、功能需求详见合同附件。
二、合同付款
2.1 合同金额:人民币肆佰捌拾伍万元整(¥4850000.00)。
2.2 付款方式:
2.2.1 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业主按照总包合同付款条款向甲方支付完第一笔工程款(总包合同总价款的30%)后10个工作日后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
2.2.2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年后(2016),业主按照总包合同付款条款向甲方支付完第二笔工程款(总包合同总价款的30%)后10个工作日后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
2.2.3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两年后(2017),业主按照总包合同付款条款向甲方支付完第三笔工程款(总包合同总价款的20%)后10个工作日后支付本同总价款的20%;
2.2.4 业主按照总包合同付款条款向甲方支付经最终决算尾款10个工作日后支付本合同的尾款;
2.2.5 如业主未按总包合同付款条款约定的比例支付,甲方按实际收到业主支付款项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项;
2.3 合同内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后,验收报告上经甲方及业主指定人员签字并盖章视为验收合格。
2.4 上述费用支付至如下账户信息(如账户信息有变动,乙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1
2.5 发票要求:乙方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应经财税机关监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发票明细需与合同内容的产品明细一致且不得虚开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甲方已经支付上述款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款项。
三、产品质量标准
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要求、技术指标及甲方客户的技术需求。
四、货物的交付
4.1 货物交付时间:合同签订预付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
4.2 交货地点: 收货人: 刘联系方式: 10。
4.3 运输费用:乙方承担(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签收之前由乙方承担货物风险。
4.4 交付标准:
4.4.1 设备的品牌、数量、型号等符合本合同约定;
4.4.2 单证齐全:应有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和其它原厂提供的单证;
4.4.3 设备外表没有破损;
4.4.4 送货时附产品清单(不体现价格);
4.5 收货人依照4.4条款的交付标准进行初步验收,确认无误后签发收货证明。因该货物的特殊性,收货人仅核对包装箱数量。如甲方在实际开箱使用该批货物时发现质量/型号有误,或数量短缺,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在4日内负责补足或更换,否则应承担延迟交货的责任或者甲方直接扣除对等价值货款或者乙方以金钱方式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甲方的验收不能免除乙方的产品质量责任。
五、安装调试
5.1 乙方应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前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
5.2 运行验收标准:设备在通电开启后,系统正常兼容工作,符合业主及甲方的使用需求。
5.3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和业主签发调试验收合格单。总包合同约定“初步验收通过后,由内蒙古公安厅安防中心组织进行验收”,甲方验收的依据之一是通过内蒙古公安厅安防中心验收通过。且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5.4软件产品:软件产品验收,以甲方和业主的验收报告为准。
六、保修、维护与退换货
6.1 产品保修期:四年。自合同内全部产品以甲方和业主的验收报告为准之日起自动进入保修期。
6.2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48小时内按甲方和业主的要求修复完毕。如不能按时修复完毕,需于当日提供备品、备件。合同内产品在保修期内发生的成本和费用,包括替代品、备品备件、往返运输费、差旅费、人工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保修期内更换的新部件应从更换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
6.3 乙方不能以生产厂家的维保/更换义务而推卸自己的维保义务。
6.4 保修期内,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维保/更换义务的,甲方有权找第三方履行该义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过一次维修仍无法达到产品质量标准/甲方使用需求的,或货物不适合/不方便第三方维修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退款,并自行承担退货的运费,同时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根本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6.5 保修期满后,乙方应按成本价继续提供产品维修及技术服务。
6.6 合同项下产品:无法满足项目验收标准或未使用过的产品或甲方采购
该批货物所用的项目业主变更需求需要退(换)货的,乙方应负责全额退(换)货,对于退货的产品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货款。
6.7 产品投入使用,项目未验收前,因运行不顺畅无法满足项目方需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款。
七、责任与义务
7.1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正规渠道、质量合格、全新的原装正品,并
符合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和国家质量体系标准及甲方客户的质量、性能要求。如果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甲方客户的质量、性能要求,甲方有权选择退货,乙方自行承担退货发生的运费等相关费用,并按根本违约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生产厂家的原厂包装。包装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尘、防震、防锈、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运输途中受损,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违约责任。
7.3 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所涉及的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或其他任何知识
产权在转让于甲方前后均无任何瑕疵。甲方在正常使用情况下造成对第三方的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的侵权,导致被诉讼、索赔或其他不利于甲方正常经营的行为等干扰,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7.4 因产品的特殊性,不能在验收当日发现问题、瑕疵的,甲方有权自收到货品后3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如甲方所购货品为需安装调试方能发现其以上瑕疵的,则甲方有权自安装完毕并调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自接到甲方异议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货。
7.5 保密条款:双方有责任为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文件)、价
格、甲方项目名称及施工进度等信息负责保密,上述资料、文件和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
八、违约责任
8.1乙方需按约定时间送货、完成本合同内容,每延误一天,则按本合同额的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经甲方催告并予以宽限期30日内扔不能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乙方须按本合同额每日万分之六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超过50日,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时合同解除,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外,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8.2乙方应确保安装质量,因安装物脱落或管线辅材漏电等原因导致人/物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已经承担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8.3因质量问题或产品内在缺陷或安装缺陷造成第三方损失或引起任何纠纷、诉讼、仲裁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费等。
8.4 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的,除应承担延迟履行违约金外,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根本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8.5乙方为按规定履行合同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条款时,甲方将给予扣除合同总金额10%的赔偿。
8.6出现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
的违约金。
8.7 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质保、交货期限、质量、安装等导致甲方遭受业主等任何形式的索赔,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相关费用以及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由不可抗力(战争、动乱、水灾、火灾、地震、台风)造成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违约时,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可将合同履行期作相应延长,并由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协商解决。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十、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2 如未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争议的解决机构为北京仲裁委员会。本裁
决一裁终局,甲乙双方均尊重并自觉履行裁决结果。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双方联络人信息
甲方联络人:郝芳 电话:010-82861238 传真:010-82861380
乙方联络人: 电话:18513
11.2 本合同正本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11.3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加盖公章/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科资讯中心C座北楼17层
联系电话:010-82861238
公司传真:010-82861380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郑秀荣
授权代表(地址:北
联系方式:010-62982553
公司传真
签订日期:
附件:
详细清单
序号
品名
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品牌
1
视频管理储存接入许可
LIS-Video Manager 3.0-SAN-1
10
套
3035.25
30352.50
宇视
2
图像综合应用软件
SWP-IASP-PS 3.0-UV
1
套
10650.00
10650.00
宇视
3
视频管理视频接入许可
LIS-Video Manager 3.0-Cam-500
2
套
10650.00
21300.00
宇视
4
智能视频诊断服务器
VS-IA8500-VD-UV
1
台
36210.00
36210.00
宇视
5
智能管理服务器
VS-IMP8500-UV
1
台
36210.00
36210.00
宇视
6
智能服务器
VS-IA8500-UV
2
台
36210.00
72420.00
宇视
7
数据库服务器
VS-DB9500-UV
1
台
81472.50
81472.50
宇视
8
数据检索服务器
VS-DR9500-UV
1
台
63367.50
63367.50
宇视
9
交通媒体交换服务器
VS-TMS8500-UV
6
台
29873.25
179239.50
宇视
10
公安图像应用服务器
VS-VM8500-PS-UV
1
台
45262.50
45262.50
宇视
11
数据管理服务器
VS-DM8500-E-UV
1
台
20820.75
20820.75
宇视
12
媒体交换服务器
VS-MS8500-E-UV
1
台
29873.25
29873.25
宇视
13
图片接入服务器
VS-DA8500-PA
4
台
32589.00
130356.00
宇视
14
网络IP SAN存储主机
NI0Z1VX1600-UV
10
台
27157.50
271575.00
宇视
15
存储扩展磁盘柜
NI0Z1DE1124-UV
24
台
14484.00
347616.00
宇视
16
电池模块
NI0M1BCBB-UV
10
块
937.20
9372.00
宇视
17
700W电源模块
NI0M1DPS700-UV
10
块
1414.32
14143.20
宇视
18
SAS接口模块
NI0M1IN2S0-UV
10
块
1448.40
14484.00
宇视
19
视频存储硬盘
NI0M4HD14000-UV
800
块
1565.55
1252440.00
宇视
20
高清解码器器
VS-DC2808-FH-UV
8
台
14164.50
113316.00
宇视
21
屏接显示单元
MW5255
32
块
22365.00
715680.00
宇视
22
落地支架
VS-ZJ-6
1
套
42600.00
42600.00
宇视
23
大屏控制器
MW5200-50
1
套
9372.00
9372.00
淳中
24
LED屏
LED-F3
5
平米
3195.00
15975.00
ZKYL
25
操作控制台
ZK-60
1
套
15336.00
15336.00
ZKYL
26
客户端电脑
扬天T4900
8
台
5005.50
40044.00
联想
27
机柜
AS8042
6
个
2130.00
12780.00
图腾
28
PDU模块
1U6孔
13
块
85.20
1107.60
图腾
29
KVM切换器
KL1516
1
个
5112.00
5112.00
ATEN
30
UPS主机
3C3 EX 20KS-1
1
台
10650.00
10650.00
山特
31
电池
3C3 EX 20KS-2
32
块
670.95
21470.40
山特
32
电池柜
3C3 EX 20KS-3
2
个
426.00
852.00
山特
33
空调
KFRd-72LW/FC23
2
台
5325.00
10650.00
TCL
34
空调
KFRd-50GW/DF23
2
台
3195.00
6390.00
TCL
35
机房防静电地板
602*602*40
35
平米
191.70
6709.50
FJD-602
36
调音台
TS-8P
1
台
3408.00
3408.00
ITC
37
功放
TS-AB800
2
台
2982.00
5964.00
ITC
38
无线麦克
T-521UR
2
个
2556.00
5112.00
ITC
39
音箱
TS-12
4
个
2662.50
10650.00
ITC
40
均衡器
TS-231
1
台
1917.00
1917.00
ITC
41
指挥中心防静电地板
602*602*40
238
平米
191.70
45624.60
FJD-602
42
核心交换机
S12708
1
台
276900.00
276900.00
华为
43
汇聚交换机
S5700-28X-LI
5
台
6390.00
31950.00
华为
44
隔离网闸
SIS3000-Z410
1
台
100602.56
100602.56
网御星云
45
公安图像应用服务器
VS-VM5500-PS-UV
1
套
54315.00
54315.00
宇视
46
视频管理储存接入许可
LIS-Video Manager 3.0-SAN-1
1
套
3035.25
3035.25
宇视
47
视频管理视频接入许可
LIS-Video Manager 3.0-Cam-500
1
套
10650.00
10650.00
宇视
48
网络IP SAN存储主机
NI0Z1VX1600-UV
1
台
27157.50
27157.50
宇视
49
存储电池模块
NI0M1BCBB-UV
1
块
937.20
937.20
宇视
50
存储电源模块
NI0M1DPS700-UV
1
块
1414.32
1414.32
宇视
51
存储专用硬盘
NI0M4HD13000-UV
24
块
1226.88
29445.12
宇视
52
视频管理视频接入许可
LIS-Video Manager 3.0-Cam-500
4
套
10650.00
42600.00
宇视
53
智能视频诊断服务器
VS-IA8500-VD-UV
1
台
36210.00
36210.00
宇视
54
智能管理服务器
VS-IMP8500-UV
1
台
36210.00
36210.00
宇视
55
媒体交换服务器
VS-MS8500-E-UV
1
台
29873.25
29873.25
宇视
56
转码服务器
VS-TS8500-UV
2
台
36210.00
72420.00
宇视
57
设备代理服务器
VS-DA8500-E-M-UV
4
台
36210.00
144840.00
宇视
58
公安图像应用服务器
VS-VM8500-PS-UV
1
台
45262.50
45262.50
宇视
59
媒体交换服务器
VS-MS8500-E-UV
1
台
29873.25
29873.25
宇视
60
公安图像应用服务器
VS-VM8500-PS-UV
1
台
45262.50
45262.50
宇视
61
高清解码器器
VS-DC2808-FH-UV
2
台
14164.50
28329.00
宇视
62
客户端电脑
扬天T4900
6
台
4500.00
27000.00
联想
63
存储专用硬盘
NI0M4HD13000-UV
5
块
1565.55
7827.75
宇视
合计:
4850000
8 / 8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