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代理合同委托方(甲方): 联系方式:代理方(乙方): 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所抵顶的“中德金科学府”房产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事宜达成一致,签定如下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中德金科学府项目是淄博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淄博市高新区开发的住宅楼,由甲方承建,淄博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顶账给甲方 套房子,详见附件(销控表),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策划代理销售该房屋。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代理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抵顶的“中德金科学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销售工作。2. 本项目位于淄博市高新区 ,甲方委托代理销售的物业
2、仅限甲方提供的销控表中的住宅部分(详见附表),其中可售住宅总建筑面积约 ,共 套(附详表)。最终销售面积以房管局实测面积为准。3.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商,即本合同一经签定后,甲方不得再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4.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为做好销控工作,所有销售房源由乙方执行统一销售控制,报甲方同意后实施。第二条 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剩余可售委托房源的90%,并与开发商对接办理完客户交房手续。楼盘售完,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退场。此时如有部分客户还未办理进户手续,则由乙方转交甲方负责处理。第三条 结算价格1.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结算价格(即底价),并制定“一户一价结算价格表
3、”,此价格表为甲乙双方销售结算的依据(甲方提供的价格表,作为本合同附件)。2. 在销售过程中,若遇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协商、统一后提出对外销售价格的变化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四条 甲方责任1)备妥本案座落基地有关证件,保证所销项目产权清楚及结构安全。2)提供与楼盘相关的各类资料,包括景观设计、使用材料品质说明、装修标准、广告宣传许可证件等销售必备的文件资料。3)乙方负责收取定金,甲方负责合同收款及银行按揭的办理,乙方全力配合。由于开发公司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客户退房(如承诺、延期交房、质量),不影响乙方的销售业绩及代理费用。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包装设计及
4、销售管理,不再向甲方收取策划费用。2)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指导和解聘,一切销售人员由乙方管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设计宣传材料、广告等需报甲方审阅后发布实施,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书面宣传范围进行宣传和承诺。4)委托期内,如遇客户交定金违约,甲乙双方五五分成。(因关系退定的除外)对甲方自销的房屋,应计入乙方销售额,不影响乙方提取佣金。5)负责购房合同的签订、催款及客户按揭资料的整理,配合甲方人员尽快回笼资金。6)乙方应为有商品房销售代理资质的合法专业公司,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情况向客户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乙方自行寻找在项目周边寻找销售场
5、所,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 销售任务考核双方签订代理合同十日内,乙方必须保证其销售人员到位并开展相应推广工作。目前,委托销售房源约 套, ,具体考核任务为:乙方进场之后 3 个月(2018年1月底),完成住宅销售金额 5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销售计划为2017年11月销售 150 万元;12月销售 200 万元;2018年1月销售 150 万元。到年底为考核任务期,考核期内完成既定销售任务的,全额支付佣金并给予额外奖励;若考核期内未完成月销售任务,佣金支付90%。第七条 销售服务费用及溢价分成标准1. 代理费及溢价分成该住宅的现行销售价格为结算底价,则甲方按照实际结算底价的 %支付
6、乙方代理费(含代理佣金、分销费用、广告推广费用等)。商铺的佣金结算按照实际成交价格的 %结算。成交价格如高于该房屋结算底价,在扣除溢价部分实际产生的税费后(溢价12%),甲乙双方按5:5比例分配(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溢价部分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代理费。2.甲方关系客户销售的房屋,甲方则按照 元/套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并计入考核任务。3.客户因关系找到甲方购房打折,如因甲方原因价格低于乙方结算价格(甲方同时出示批条),不影响乙方正常结算佣金。4.其他约定1) 对于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甲乙双方按 5 :5比例分配。2)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尚未结算完毕的事项,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进行结
7、算。第八条 销售服务费用及溢价分成支付1. 乙方销售代理费以及溢价分成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10日至15日,结算单位为上月实际成交的物业单位。(每月结算金额需扣除10%作为保证金)2. 代理费结算数据以售房合同中所说明的销售数据为准(按到帐额计算)。3. 代理费与溢价分成的结算标准以客户全款到账为准。客户交付房款方式分为以下两种:1) 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清全款为准;2) 按揭付款,客户交清首期款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银行贷款到账为准。4. 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计算乙方销售服务费用及溢价分成,按如下方式支付:1) 在各考核期任务完成之前,甲方按乙方代理费及溢价分成的90
8、%支付乙给方,剩余部分作为乙方的保证金。在乙方完成销售率的90%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将保证金全额支付给乙方。2)如乙方未能按期完成考核任务,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5. 甲方支付乙方销售服务费用及溢价分成时,乙方按月向甲方报表,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合法税票(收据)及指定帐号付款。6.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则每逾期一日按当次应结算费用总额的0.3支付乙方滞纳金,如逾期超过30日,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补充协议为准。2. 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未结算完毕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进行结算。3.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4.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单后生效。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