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场承包经营合同书发包方: 公司 (下称:甲方)承包方: (下称:乙方)为提高商场经济效益,明确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原则,就商场员工整体承包经营商场事宜达成如下条款,望双方共同执行。 一、本合同所指承包方是指目前在商场工作的 名正式员工,本合同所指商场位于市 区 街 一楼,面积约 平方米。二、商场承包经营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合同期满,双方另行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三、乙方承包商场的总承包费为人民币 万元,承包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交承包费。四、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将商场资产、设施和设备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免息借款人民币 万元用于商场流
2、动资金,乙方必须确保商场资产、设施、设备和资金安全完整。五、在承包经营期间,商场所有员工的工资由公司核定,每月工资费用由商场承担,节日补助参照公司规定执行,费用由商场承担,季度奖和年终奖金由公司支付。六、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必须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协助乙方做好促销、对外协调与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工作。七、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起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八、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法规,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在商场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不对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将商场资产、设施、设备和资金转租、转借、转让、赠与、抵押他人,不得擅自改变商场结构和用途,负责商场日常维修并支付维修费用。十、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消防、食品、卫生和安全政策法规,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独自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一、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承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经营成本和税费支出。十二、在承包经营期间,如遇政府或公司征用商场,甲乙双方无条件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对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乙方工资福利由公司承担。十三、在承包经营中期,公司有权对乙方完成利润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如乙方完成利润目标未达 %,则公司有权更换商场负责人,并调整相应的工资福利。十四、年度终了时,由公司组织对商场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以此考核商场承包合同执行情况:如完成承包利润目标,则员工可获得全额绩效工资,否则,一律取消绩效工资。如超额完成利润目标,则可按超额部分提取 %,按商场员工人数等额发放额外奖金。十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议。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后正式生效。 发包方代表(签字): 承包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