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_ 身份证(甲方):_承租方(乙方):_ 身份证(乙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出租房屋情况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区_路_号_单元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二、租赁用途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自住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
2、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三、租赁期限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合同终止前,无论是否续约,乙方应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不续租,应提前30天配合甲方看房)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承租权。四、租金、支付方式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_ 元,按(季度/半年)缴纳。每期租金乙方应提前壹个月缴纳。该房屋租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变。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日向甲方交付(季度/半年)租金。并按约定支
3、付房屋设施押金。五、设施押金和其他费用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内设施押金(人民币)_元整(大写:_) 合同终止时,房屋设施完好,甲方退还房屋设施押金给乙方。2、租赁期内: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卫生费等由乙方支付。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也可由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居住期间:水、电、煤气、电器等设施如使用
4、不当出现损坏或火灾,由乙方修复及承担相关责任。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1、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应立即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房屋留置的个人物品视为放弃。八、转租、转让和交换1、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房屋内设施清单:彩色电视机1台、机顶盒1个、双人床2张、空调1台、电热水器1台、油烟机1台、燃气灶1个、滚筒洗衣机1台,微波炉1个、煤气罐1个、_其他补充条款:1. 乙方租住本房期间,由其本人对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负责。 2. 房屋入住时电表底数_、水表底数_。出租方(甲方):_ 承租方(乙方):_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