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合作协议甲方:xxx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迅速推动汽车空调压缩机的开发和销售,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经销甲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销售代理权限1、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区域-中国 市行政区域具有甲方产品汽车空调压缩机及其配件产品的销售代理权。2、甲方鼓励乙方在甲方未设立配件代理商的区域范围内设立经销点或二级代理,对经销点及二级代理乙方参照甲方的管理办法由乙方自行管理,但必须报甲方备案,甲方承诺对乙方的销售渠道信息给予保密。当甲方发现乙方的经销点或二级代理的销售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
2、经销点或二级代理予以改正并有权追究违规责任。3、甲方可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乙方的销售情况以及乙方履行协议规定的情况,有权保留或更换乙方在规定区域内的代理权限。第二条 经营许可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区域进行销售,并承诺提交给甲方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的。2、乙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3、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场所应以专柜专卖或专卖店的形式存在,要具有足够的展示和存储空间。乙方不得在该场所内销售与甲方相同的其他产品。第三条 销售价格、计划及指标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和乙方代理价格,乙方承诺对甲方的价格信息严格保密,同时因汇率和市场价格的变化,甲方有权对代理价格进行调整并
3、拥有最终解释权。2、乙方应以甲方公布的销售价格和代理价格为基准,并根据当地市场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经营的情况从新制定销售价格,但不得违反甲方对于最低销售价格的规定。3、对跨年度销售的产品或是库存产品,乙方自行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甲方不对此风险负任何责任。4、乙方须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预报下月的销售计划,由于市场销售变化较大,乙方可根据情况在每月25日之前向甲方提出计划调整,但需说明原因。5、由于乙方销售计划预报不及时造成的供货紧张甲方不负责任。若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供货紧张,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月度销售计划,在同一品种压缩机内按比例分配数量。6、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甲方进货金额不低于 万元
4、人民币,对于超出指标的金额,甲方将给予相应标准的奖励。第四条 订货、付款及运输1、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以合同与订单的形式为根据,乙方在向甲方订货时,要填写订货申请单,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申请制作书面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确认业务往来加盖公章的销售合同书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形式给甲方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给乙方发货。3、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凭证后即安排发货,乙方需指定运输方式及目的地并承担运输费用。运输方式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方式为准。乙方应考虑到货时间,甲方不承担因运输造成的时间的延误及损失。如因乙方要货紧急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须在收到货物三个
5、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破损,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第五条 市场宣传1、乙方不得以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2、甲方在市场宣传活动时,依据实际情况和乙方提出的要求,将不同程度地在各种形式的宣传中与乙方进行合作,包括刊登乙方公司的名称、联系方式及网站链接等。第六条 售后服务1、若乙方接到顾客投诉时应及时按照甲方的三包服务规定进行处理。2、具体规定见附件1:三包服务协议。第七条 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及销售策划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当地的市场宣传活动及大客户攻关工作,以期最大限度占领市场。1.2在乙方提供订货计划的前提下,
6、甲方负责尽最大能力保证足够的货源。1.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授权地区代理的协议执行情况,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进货量及市场行为,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地区代理资格。1.4甲方对交付乙方的商品,在规定期限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开箱破损的,由甲方负责退、换货事宜。由于运输过程造成的破损,不在索赔之列。1.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产品和技术上的指导和服务。1.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新配件代理商的设立情况。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承诺配备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工作,积极主动地在授权地区为销售甲方产品作出最大努力。2.2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提供当地的市场动态,
7、拟订产品的销售计划。2.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为甲方提供月销售报表和年度销售计划表等文件。2.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完成与甲方达成的协议的销售任务。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将代理权限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秉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在协议签署地法院进行诉讼。诉讼不成或情节严重的,可以提及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仲裁。第九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任何一方在协议期满前30天内可提出续约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延续协议。第十条 其他约定1、本协议与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签署地:上海市奉贤区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1:三包服务协议 甲方:xxx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日期: 日期: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编: 邮编:2011年代理合作协议(2011)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