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室维修合同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温室维修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收信。一、 工程概况:1 甲方在 维修温室,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该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始动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温室改造维修工程采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期进行施工。2 采取费用包工包料的方式。乙方负责维修温室后墙顶部保温层、防水层11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0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33000)。3 付款方式:
2、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该工程款项。4 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水、电。二、 质量要求:1. 工程验收标准,按照下面的规定进行。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温室顶部保温层添加厚度应不少于15cm,防水层混凝土浇筑厚度5cm,表面压平、光滑,排水坡度不小于10度,不能有积水坑出现。施工结束后,要做好清场工作,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2. 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保修期三年。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完全负责,并承担一切任。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2013年4月10日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后该合同自动失效。(附温室维修工程预算表1份)甲方: 乙方: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甲方监工人:二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