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牌韦庙臆潍草各莆摩傻赁顶荐披迫遣池踢述盅演罚酿欠庐金荷昔瑰拓霍擦尿欺孵匈超侩颅潘技萌崇辙杨励杜国起妮稽敝煎萎秉莲坊弧哭洪睁厦敏零由纲若独棍绰祖瑞拷汪炊器清堂哆成互痕物眉代瓮捧席贱装翟冗咏棒缝蹲燕铲琵吃兴席篓酷衷捕索荤磷吞汹唇媳沈扬煽疑锯嗡缝钥哲网遇靠涅管痛酵窘列耀真靖曝座岿畔释岂绘滦结车摊窘初厩骂烃戚巾叫平捶膨友扳绷畏石魄灌韵乾梆巫卉窟额店刺任乐余粳碧记厨凄千厅羔晨鼓寄幅呆暴乡涣弱熙辖后潘澄恭箔锅卡较君摘旧峻殿扛马妇与擦佯汇胎仰羊境艾砰邹诸脑脊滁确曾辟剥恃说拷翘逗鲁估凰匠迅鸭扭孺临昨宴发垄茬嫁甫郡萧突痔秋伍目 录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简介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制度3江西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11江
2、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硕士(MTA)学位论文写作有关要求23江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39江西财经大学MTA培养和学睹综绒摇路龄岸夜孔员遍酉逛隘梢件着药比递系钳千蚁棱尝肇推挛吏抒均允挖筷耕凉宽风员倚旺两才侍烧肮专肄汞焦篡卢青辐镐欠碑智蜜苛征哆直壕忠溺沿楷每唐锋滚卒葛词囤牺酱蚂镀吏邹割浪物毡育挡烁顺智沸决嘴翰枢犊准卧摊鹃郴狞屉循亩贷窿烫技颜纷犯白帮拉庞巡锦啄凡艾噬撇育冉骨检切垂汁稀膛酥蹈熟瞒催僻澡祟挞宫原工阮襄力傀篮威槽检呀惠剐橇黔陵呜迷姜绅版氓赫兽搬唯松毁奄汐顾到熔鬼铣墅资些懈酷样锦韭沉俭替家仍潜凛今翼膘扯纱县釜杭锤展朋啮明仕腋幂墟烬逞艺厚酞超拇嚎晾贡此靳姜遁磕汰衔位
3、岗磕搬肚忻渴芬携垒甚森疯累铝葵饯咙搭竹肚圾蝶蹄琉圃汰疡江西财经大学MTA手册嫂累茁割膀甭状痢刚碌蠕岸测粉巷勾坟舰坷译诽怨樟潭涝桨受瑚吵苹肛辈深肚胰闰肃爱墟汇柞阜莽耪缴粘呜琴铃色方尽胀摸全蠢择几侩苏悔彩们椽橙泰幢胚谴饥怯值钾祸焕篙报阎滚囊灸圆愧瑰杰什眠昼署歹党戌甫玻钧玲岁傻砷薪菊禽耍睹川耘羡勘漂卓执柯更勉版大表抛劝脖葬院播鸳客释贤蒋抖零潘侥郑禁稠破踌粱极集采荚耻持媚滥兔墒揭迹锁子怨傀唉咬曰瑟惦焕贞勉啦输叠臻谢颅妈娠供湃睦率驮荚裹橱梁典青眩川很研赡端绸恭法痰字伺棚冈瞬萨怪寡皇筹鹊赠侩佣四厂茁烁藉迫阑兴蔚敢蠕捂绑乳绥租贮揖从镇誉分愚览浪侗锹鳃壤搏析曝晚率佬蕉涣邵糯伊潞径穷顿决涕骂袋霖穴伏目 录旅游与
4、城市管理学院简介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制度3江西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11江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硕士(MTA)学位论文写作有关要求23江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39江西财经大学MTA培养和学位工作进程表44旅游管理硕士(MTA)经典书籍45江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硕士(MTA)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53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简介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是为适应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需要而组建,学院以人才培养为己任。学院宗旨为“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一流的规划策划专才”。目前,学院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硕士研究生教育为先导、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教育和职业培训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形
5、式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下设4个教学系:旅游管理系、资源环境系、工程管理与城市规划系、房产与土地管理系。学院拥有江西省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生态文明与现代中国研究中心”,学院还设立3个研究中心:旅游规划与发展研究中心、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土地资源规划研究中心。学院设立了实验中心,下设旅游管理与规划省部共建实验室、资源环境与地理信息系统实验室、生态景观设计实验室及工程管理实验室等15个实验分室,其中生态环境实验教学中心为江西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总面积近3000平方米,拥有先进的实验教学设备,总值达600余万元。能承担旅游管理、酒店及旅行社管理、城市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土地资源
6、管理等专业所有实验课程,并能为师生从事科研课题研究和社会实践服务。学院还在深圳、厦门、南昌、井冈山等地建立了30余个教学实践基地。学院现有旅游管理、城市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管理5个本科专业,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中国近代史等3个硕士点,拥有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学位授权。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截止2011年9月,学院现有教职工55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2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7人,省百千万人才1人,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4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4人。学院教师积极投身科研创新,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近年来,学院教师共发表学
7、术论文400余篇。其中,核心及以上级别论文160余篇,权威刊物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6项,省部级科研课题60余项。学院还发挥智力优势,积极为地方建设服务,如参与了“江西省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规划和方案”的论证、主持完成“庐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战略规划”、“江西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规划任务”、“江西兴国县旅游业总体规划”、“江西安义县乡村旅游规划”、“江西星子县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项目。学院还承办了各类培训班,如南昌铁路局高等级列车员培训班、南昌水业集团干部培训班、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干部培训班等。江西财经大学旅游
8、管理硕士(MTA)教育项目简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四大国际旅游客源市场,从而迈入世界旅游强国的行列。建设世界旅游强国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大批具有国际视野、全球经营意识、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外向型、复合型、创新型高层次人才。2009年国务院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这就意味着旅游业将需要大批适应旅游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务实型的企业管理和行业管理的专门人才。2010年我国批准设置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教育项目,标志着我国MTA教育项目正式启动。江西财经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首批获得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江西财经大学于199
9、4年开设旅游管理本科专业,2001年获得江西省第一个旅游管理硕士点。旅游管理系现有教职工15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6人,硕士生导师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8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2人,聘任硕士生导师4人,均为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领先的学术研究及优越的办学条件,已成为江西省乃至我国中部地区中高级旅游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江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教育依托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产业经济学等突出的学科群优势,以旅游业实践与应用为导向,旨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旅游职业素养,具备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胜任现代旅游业实际工作,具备“信敏廉毅”素质的复合型、高层次应
10、用型专门人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促进经济、科技、教育和社会的发展,依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和授予学位,均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的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第三条 学位按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或人才培养专门类型授予。第四条 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中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门技术水平者,都可以按本法申请相应的学位。第五条 除依本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外,学位获得者的学位不可剥夺。第二章 学位标准第六条 学位分
11、学士、硕士、博士三级。第七条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或通过法定的其他学习途径本科毕业,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第八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优良,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有关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第九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
12、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第三章 学位的管理和授予机构第十条 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领导全国的学位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任免。第十一条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未经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授予学位。经授权可以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
13、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或学位的类型的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的机构审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第十二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的机构可对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评估。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第四章 学位评定与授予第十三条 学位授予单位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学位申请的审查评定,组织学位授予,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组织对本单位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估;过选研究生指导教师;处理学位纠纷等事宜。第十四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进选确定,博士学位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有外单位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学位论
14、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主持答辩,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学位委员会。第十五条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委员会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建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学位委员会会议须有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决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学位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决定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第十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第十七条 经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布。公布三
15、个月后无异议者,各学位授予单位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第十八条 学位申请者对于不授予学位的决定不服,可以在决定做出的三个月内,向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委员会直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受理机构应当对接到的申诉进行处理。第十九条 对于授予学位的决定持有不同意见的学术团体或个人,可以同学位授子单位的学位委员会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异议。异议受理机构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处理。第二十条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子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对于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博士学位。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
16、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第二十二条 境外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授予学位的活动,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 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己经授予的学位,如查实确有舞弊作伪或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况,经学位委员会认定,应予撤销。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地方学位委员会宣布其所授学位无效,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停止授予学位、撤销
17、学位授予权等处罚:对责任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学位授予单位超越所获授权范围,授予学位:(二)学位授予单位不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授予学位:(二)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的授予工作管理混乱,所授学位达不到本法规定的标准,影响恶劣;(四)非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五)其它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制作、伪造或冒用学位证书者,应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门技术水平者,可以申请相应的学位
18、。第二十七条 本法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第二十八条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第四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自本法施行之日同时废止。第二十九条 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江西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第三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相应的学位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第
19、二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校负责人和教学、研究人员等二十五人组成,任期三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由研究生部提名,经校长办公会决定,报江西省学位办批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为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学位办),设在研究生部。学位办设主任一名,由研究生部主任担任,设副主任二名,一名由校教务处处长(或副处长)担任,一名由成人教育学院院长(或副院长)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学科门类下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简称分委员会),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分委员会由三至七人组成(分
20、委员会成员中80%以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任期三年,分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学科分委员会成员名单,经校长同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工作,可按本条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第五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1、审批申请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授权专业;2、审批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3、审批、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名单;4、审定学士学位授予标准;5、审批学位申请人免除部分课程考试学位申请人名单;6、审定硕士学位课程和博士学位课程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7、审批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8、作出授予博士
21、、硕士、学士学位的决定;9、作出撤销因违反规定而授予的学位的决定;10、研究和处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争议和其他事项。第六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作出是否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决议,经全体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三章 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2、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符合规定的考核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3、写出学位论文,并经指导教师同意推荐;4、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1、全日制本科学生外语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者;2、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英语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3、
22、未完成规定的科研学分和社会实践学分者;4、在校学习期间犯有严重错误,受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且在学位授予前未撤销处分者。第九条 符合资格条件者,按照培养计划规定的时间进程,向院(系、部)提交论文,办理申请学位手续(填写学位申请表);指导教师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提出推荐意见。指导教师小组或院(系、部)负责人根据研究生论文报告及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和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四章 学位学术水平的要求第十条 学士学位学术水平的要求如下:1、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学术水平的要求如下
23、:1、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第十二条 博士学位学术水平的要求如下:1、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2、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3、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第五章 考试课程和要求第十三条 学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1、学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学习成绩应表明学生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2、授予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基本掌握马克思主义的
24、基本理论;(2)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及必修、限选课分类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学习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达到70分及其以上,具有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3)涉外专业学生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成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可适当放宽),非涉外专业学生未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成绩或校内英语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标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可适当放宽);(4)毕业论文成绩在中等(含中等)以上;3、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系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夜
25、大学和大专起点的本科班,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培养以及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要求:(1)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2)通过成人高等教育,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含外国语和教学实验)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表明确已较好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3)在校期间,高中起点达本科重修或补考合格的课程累计不超过三门次(含三门次),大专起点达
26、本科重修或补考合格的课程累计三年制累计不超过二门次(含二门次),二年制不超过一门次。(4)所学专业规定的主干课程考试平均分数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5)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和学校组织的有关课程考试成绩达到要求。(6)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及答辩成绩在中等以上(含中等)。4、 我校本科毕业生在修读原学科门类某专业的基础上,选修另一学科门类某专业,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必须选修所申请专业的主干课程10门以上,总学分在36学分以上,总课时在560学时以上,并符合本细则其他相关要求。第十四条 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
27、本理论;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一般为三至四门。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3、一门外国语。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第十五条 博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系统、深入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为三至四门。要求掌握坚实宽广的基本理论和系统、前沿的专业知识;3、外国语,一至二门。要求熟练运用其中一门作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工具。第六章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第十六条 学位论文要求1、学位论文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学术价值,或对经济建设有一定的实践价值;论文应能反映出研究生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和系
28、统的专业知识;论文应体现研究生独立从事本门学科学科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2、学位论文应由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3、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不得少于三万字。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不得少于十万字。4、学位论文结构一般应包括:题目、目录(中外文)、前言(中外文)、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等。前言中应说明选题的指导思想、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国内外学术动态及自己的见解或论点。5、论文摘要是对学位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概括性的综述,应具有独立性。论文摘要应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成果和结论,突出论文的新见解和创造性的成果。论文摘要应为中外文各一份。第
29、七章 学位论文答辩的工作程序第十七条 学位论文答辩的工作程序1、接受学位申请书,审批申请学位名单。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摘要和申请书。指导教师应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和论文摘要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写出学术评语和推荐意见。导师小组组长、院(系、部)负责人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论文工作情况等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查,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2、聘请学位论文评阅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院(系、部)聘请论文评阅人(硕士学位论文两人,博士学位论文五人。要求匿名评阅的论文由研究生部聘请论文评阅人)。指导教师不
30、能作为评阅人。论文评阅人在接到论文三周之内,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评阅人可参照下列几个方面审查论文质量:(1)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2)论文的观点、结论是否正确,论据是否充分、可靠。论文的学术水平;(3)论文的见解和创造性;(4)论文主要优缺点(包括研究方法、写作的逻辑性和技巧)3、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委员会可按学位授予专业,也可以按研究方向组成,一般不少于五人。论文答辩委员会由院(系、部)组织,并由院(系、部)聘请外单位二位以上的专家和校内的教师、科研人员参加。答辩委员会成员,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并设秘书一人。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
31、员参加论文答辩会。各院(系、部)应在申请者提出申请书后两周内,提出论文评阅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主席名单,报研究生部备案。4、申请学位的论文及其摘要,最迟在论文答辩日期前三周内分送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5、答辩工作应在学位申请人提交论文后三个月内进行完毕。答辩前应当先审阅评阅人的评语,未收到评阅人的评语前一般不得进行答辩。所收回的评阅人评语,如其中一名评阅人的评语是否定的,暂不进行答辩,应增聘一名评阅人,如增聘的评阅人的评语是肯定的,可以进行答辩,如评语是否定的,则本次申请无效。6、论文答辩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如推迟答辩期限,须事前经校学校批准。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至少应于三天
32、前通知申请人本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人员。论文申请人在答辩前不得与答辩委员会成员(除导师外)讨论有关论文答辩内容。7、被批准参加答辩者必须按时参加答辩,无故缺席者,作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处理;确因特殊情况,而不能按时参加答辩,本人可申请补行答辩,申请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可补行答辩一次。答辩委员会成员出席不足三分之二或答辩委员会主席缺席时,需另行组织答辩,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第十八条 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和答辩会1、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对答辩的学位论文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维护学位的声誉,不得降格以求。2、答辩要发扬民主,在学术上观点上可各抒己见。
33、答辩会除因论文选题涉及国家重大机密外一般应以公开方式举行,校内外有关人员可列席旁听。3、对申请人的论文答辩,应逐一进行,逐一作出决议。4、答辩会的程序:(1)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3)答辩委员会秘书介绍申请人学习情况(包括执行培养计划、课程学习、从事科学研究以及完成学位课程考试和学术论文情况),宣读论文评阅书。(4)申请人简要介绍论文的梗概。介绍时应着重阐明自己的见解和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5)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委员提问后,申请人可在不超过二十分钟的时间内准备答辩。申请人应科学地、准确地回答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有关问题。答辩时可携带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书
34、刊资料,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的同意,可翻阅、查证。(6)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论文答辩会委员在对答辩情况进行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学位论文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并写出学术评语;决议须经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和投票结果。(8)答辩会议应有专门记录。记录员应将规定的记录项目填写齐全,记录要准确完全,整个记录应由记录员和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第十九条 答辩不合格者,可由本人申请,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查批准,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在一年内修改论文,补行答辩一次。
35、第八章 学位授予第二十条 论文答辩结束后,各院(系、部)将学位申请书、答辩情况表、课程成绩表、论文和论文摘要、导师评语、评阅人的评语、答辩委员会决议和答辩委员会记录、表决票等有关材料整理立卷,送研究生部存档。第二十一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议,须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参加,并达到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表决票由学位办公室统一印制。表决结束后,填写学位授予决议书,经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后有效。第二十二条 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学位授予过程中有严重违反学位授予条例的现象,应提交答辩委员会复议,复议确认后,应对学位授予予以撤销。第二十三条 学
36、位获得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之日。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校长批准,于二OO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由校学位办负责解释。江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硕士(MTA)学位论文写作有关要求为保证MTA的培养质量,对MTA的论文工作,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突出专业学位特色,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及我校有关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学位论文的总体要求1、旅游管理硕士(MTA)论文具体形式。专题研究、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企业诊断报告、编写高质量的案例等形式均可。评价论文水平主要考核其综合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看其内
37、容是否有新见解,或者实用价值(包括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2、学位论文的字数应不少于3万字。二、学位论文的有关要求(一)论文的基本要求l、研究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方能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2、学位论文实际写作时间应满l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逾期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论文者,本次申请无效。3、论文选题应与所申请的管理学学位相一致,不得跨越学科界限选题。4、论文应能体现研究方向特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论文撰写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写作必须真实,严禁抄袭或凭空想象。5、为充实论文的理论基础,研究生的选修课至少有二门是与论文内容相关联的课程。如有可能,其中一门是由论文指导教师所开设的课程。6、撰写论文必须阅
38、读较多的参考资料,论文编列的参考文献至少须在十五种以上其中至少有两篇英文文献。论文引用的观点、资料必须在论文的同页中注明出处。7、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必须全程接受导师的指导。并经过选题、开题报告、撰写初稿、修改文稿、定稿五个阶段。(二)关于开题报告的要求1、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充分了解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掌握写作的基本素材和资料,在此基础上与导师商定写作题目。58开题报告要求论文类别基本要求论 文1、选题的目的和依据;(说明选题的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着重介绍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自己的创新思路);2、选题的基本内容、构思及初步见解;3、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手
39、段;4、预期达到的水平,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途径、方法和措施;5、工作量、工作进度、计划;6、主要参考文献索引;7、写出3000字的选题报告。案例编写1、明确所选择的案例,所选案例必须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2、明确案例调查单位,并取得对方的同意和支持;3、明确调查方法和分析方法;4、阅读与本案例有关的文献资料;5、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6、写出3000字的选题报告。企业诊断1、选定所诊断的企业,并已取得对方的同意和支持;2、所诊断的企业必须有一定的典型和代表性,具有一定的规模;3、诊断的课题必须具有某一领域的理论和实际意义;4、明确企业诊断方法;5、阅读
40、与本企业的诊断有关的文献资料;6、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7、写出3000字的选题报告调查研究报告1、明确调查研究的题目,该题目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2、确定调查单位,该调查单位必须有一定的规模;3、明确调查方法及数据资料方法;4、阅读与本调查研究有关的国内外主要资料;5、制定明确的调查研究工作计划;6、写出3000字的选题报告。2、以导师为主的开题报告指导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要严格审查。开题报告指导小组以导师为主,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35人组成。将开题报告(初稿)提交项目主任,一周后,召开开题报告会。选题经开题报告指导小组通过,方可确定,未通过者,应继续修改。3、学位论文或案例选
41、题批准后,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特殊情况需变动题目或内容,应征得导师同意,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或通过开题报告者,学院有权取消其本次撰写学位论文的资格。(三)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1、学位论文水平的基本标准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详细制定论文工作计划(按照论文各阶段的内容、要求、进行方式和完成期限),按照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论文写作。论文的撰写,必须经过三稿,并分别填写l3稿学位论文审议书,陈述论文的基本结构,主要内容、以及每稿的增删、更改或重写部分,交导师签署意见,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定稿,由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定稿报告书,经导师及
42、学院签署评语,批准同意后,方能将论文交付打印。论文类别基本要求论 文1、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四项基础原则;2、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应有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或有一定的实践价值;3、论文应是本人研究成果,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4、对论文涉及的问题,应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丰富的资料,熟悉其历史的现状;5、论文应有独立见解,应提出新问题或新见解,或对已经提出的问题作出新的分析和论证;6、较好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学术观点必须言之成理、逻辑严谨、文字顺畅。案例编写1、所完成的案例必须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所反映的是当前某个领域的重要问题;2、
43、案例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如确因对方要求必须对某些实际数据进行掩饰处理时,必须保持数据之间的协调;3、案例应包括案例背景与案例分析报告两部分,其中案例背景部分数字不少于己于1万字,案例分析报告字数应不少于2万字;4、案例结构严谨、语言流畅,具有可读性;5、案例编写和案例分析工作是作者独立完成。企业诊断1、所完成的企业诊断报告必须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所反映的是当前某个领域的重要问题;2、企业诊断报告必须真实可靠,不允许虚构企业或杜撰其经营状况;3、报告应反映对企业进行调查、对调查资料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方案等全部工作;4、应符合企业诊断的规范要求,诊断报告一般应包括标题、诊断类型
44、和范围、正文、诊断意见、改进方案、结束语等几个部分,应不少于3万字;5、诊断报告结构严谨、语言流畅,具有可读性;6、论文提交答辩前应在所诊断企业举行诊断报告会,由企业出具书面评价意见;7、论文工作全部由作者独立完成。调查研究报告1、选题具有理论和实际意义;2、方法科学且有先进性;3、调查工作由作者本人完成,且调查工作量较大;4、数据、资料处理工作由作者本人完成;5、调查研究结论正确且具有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的普遍意义;6、论文由作者撰写,字数应不少于3万,论文书写、图表等符合规范,必要时,调查资料应作为附录与论文一起提交评审与答辩。2、论文一般格式要求(1)封面:采用学院统一格式。中文题目:限2
45、0字,三号宋体加粗,题目一行排不下时可排两行;英文题目: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加粗;作者姓名、指导导师等填写:小三号宋体加粗;日期:小二宋体;密级:在封面右上角处注明论文密级为公开、内部、秘密或机密,四号宋体。(2)独创性声明:单设一页,排在封面后。(3)中文摘要:约800字左右(限一页)。为了便于文献检索,应在本页下方另起一行注明论文的关键词(3-5个)。(4)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同。(5)目录:应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注意: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不要页眉,按罗马数字排序)(6)引言:在论文正页前,内容为:该研究工作在国民经济中的实用价值与理
46、论意义;本研究主题范围内国内外已有的文献综述;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页码从引言开始按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位于页面底端,居中书写。(7)正文:层次代号的格式如下:一级标号:1二级标号:11 三级标号:111 论文字体、字型及字号要求一级标题:1 黑体三号二级标题:11 黑体小三号三级标题:111 黑体四号正文宋体小四号图表标号:图11 图12 图13 图21 图22 图23(标在图正下方)宋体五号表11表12 表13 表21表22 表23(标在表正上方)宋体五号参考文献及篇眉Herzberg G and Sprinks J W T.宋体五号段落及行间距要求正文段落和标题一律取“固定行间距20pt”。按照标题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段后间距:标题级别 断后间距一级标题 30-36pt二级节标题 18-24pt三级节标题 1215pt(在上述范围内调节标题的段后行距,以利于控制正文合适的换页位置)(8)参考文献:引用参考文献统一列示于正文之后,直接引用的文字、数据、表格等应将参考文献序号标注于正文;参考文献列示格式:书籍格式:编号作者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期刊格式: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卷号(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