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合同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章。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1、商标注册服务费:¥ ;(含税价)2、附加费用:超出商品共0 项,加收¥0元(含税价) (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项加收¥ 元) 合计大写: ;小写:¥ 元三、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四、 甲方确认在下述类别及商品上注册上述商标: 商品/服务类别 : 商品/服务名称: (截止) 五、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上述费用不予退回。六、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合同指定联系人的Email、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为送达依据,送达方式包括Email或传真件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商标服务费 元。七、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八、甲方全权委托 经办人 (身份证号 )办理上述业务。甲方指定联系人: 传真: Email: 联系地址: 邮编: 乙 方: 帐 号: 开户行: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签章):经办人(签字及身份证号): 商标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