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投合2005 Ge 编号: 销售代理合同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销售代理合同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销售代理、销售总体策划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代理内容乙方对甲方位于 的 物业(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销售代理、销售总体策划代理。第二条 代理期限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甲方
2、应保证其物业销售的合法性,按相关规定申办本项目相关物业销售之法律文件,并与本项目物业的购买方(以下简称“买方”)办理买卖手续。同时须向乙方提供乙方进行销售代理、销售策划代理必需的该项目法律文件副本及相关资料,以便乙方可清楚向买方讲解。2、负责该项目宣传推销过程中有关成本费用。其中包括(按实选择):( )广告和宣传资料的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 )展销会场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等费用;( )公关促销活动的费用。( ) 3、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各种宣传媒体、资料及现场包装物料上印上乙方销售代理字样,包括乙方名称、电话及地址,以利于销售活动的开展。4、甲方负责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的相关合同,其
3、中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买方签署由甲方提供的该项目认购书。5、代理期间,由甲方派出的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买方的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并开具甲方的收据或发票。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人员。(二)乙方义务1、在代理期间,乙方每月(自然月)销售额应达到 元(大写 )以上。2、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对该项目的销售(包括展销会)进行总体策划。3、负责跟进该项目销售过程中各种广告的设计及制作工作。4、乙方应派销售主管及不少于 名专职销售人员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并保证销售人员的销售水平及对该项目的熟悉程度达到甲方要求。周末、假日及展销会期间应视情
4、况另增加人手。并由 名资深专业人士开展前期的策划工作。如由于工作的需要,乙方要对有关的销售人员进行调整,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5、乙方对该项目的各种有关宣传、计划需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实施。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表、付款方式等相关销售资料执行,不得任意改变。7、代表甲方以甲方的名义与买方签署该项目的认购书,负责向客户催缴房款、相关税费,并负责催促买方签订相关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买方增减经甲方审定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的任何条款;不得以口头、书面等任何形式向买方做出未经甲方认可的承诺和解释。8、安排有关售后跟进,包括提交详细
5、的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的分析报告。每月 日前递交当月销售工作情况分析报告及下月销售计划书,并按时参加甲方所要求的相关培训及会议。9、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落实该项目已售物业的房款催收工作。销售人员必须做好工作职责内的催款工作,否则按甲乙双方确认的 房款催收工作流程与职责处罚执行(见附件 )。10、乙方在现场售楼部进行销售工作,乙方现场销售人员之着装,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作要求、销售行为及程序应符合甲方的有关规定。11、乙方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12、不得擅自向买方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13、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
6、相同地段(即 )的除 之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代理业务。第四条 代理佣金和结算方式(一)代理佣金1、在甲方收到买方不低于甲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房款的 的首期房款、相关税费,且甲方与买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乙方销售成功。成功销售所涉及的房屋累计总价款为累计总销售额。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收取房款的情况,并按月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2、在代理期间,所有成功销售的楼宇(甲方自行进行销售洽谈的楼宇除外)乙方均按以下比例计提代理佣金:如累计总销售额达到人民币 元(大写 )或以下,甲方按累计总销售额 向乙方计付代理佣金;如累计总销售额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至 元(大写 )时
7、,对于超过部分,甲方按超出部分的 向乙方计付代理佣金;如总销售额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时,对于超过部分,甲方按超出部分销售额的 向乙方计付代理佣金。3、乙方销售的楼宇若买方交付定金后单方解除合同而甲方无需退还该定金的,乙方仍有权向甲方收取该买方已付定金的一半作为行政费用,不另计提代理佣金,但甲方未收到该买方定金的,则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4、买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支付首期房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若甲方未收到该买方依合同约定应交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代理佣金中扣除该单元的一半佣金。(二)结算方式1、甲方预留乙方每月结算代理佣金的5作为保证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无息
8、支付给乙方。2、代理期开始后,次月10日前甲方需与乙方确认上一个月的销售总额及确认上一个月应计提的代理佣金,在双方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支付代理佣金予乙方。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在付款时,乙方须开具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中介服务发票予甲方,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物业销售法律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2、在销售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所涉及与买方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须提供必要协助;3
9、、若乙方未按月完成第三条第(二)款第1项约定的销售目标的,应按未完成销售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或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继续追偿。如乙方未能完成该销售目标累计达到 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若乙方负责制订的物业销售策划、建议未经甲方批准就擅自实施,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支付甲方累计付款总额(包括应付未付代理佣金)的 20 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未付代理佣金或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5、乙方擅自向买方收取费用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退回擅自所收费用予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由此引发与买方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支付甲方累计付款总额(包括应付未付代理佣金)的20 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未付代理佣金或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继续追偿。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经济损失或引发甲方与第三方纠纷的(包括乙方违反前述第三条第(二)款第7项的情形),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支付甲方累计付款总额(包括应付未付代理佣金)的 20 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未付代理佣金或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继续追偿。第六条 转让条款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
11、义务。第七条 合同终止(一)因解除而终止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
12、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保密条款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
13、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即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九条 免责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
14、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第十条 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15、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5、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附件(共 件)1、 附件一:廉洁协议2、 附件二: 附件一廉 洁 协 议甲方: 乙方: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
16、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批准。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本廉洁协议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