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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_T 3679-2020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高清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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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3.080.01 P 66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36792020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Asphalt Mixtures Mixing Plant 文稿版次选择 2020-08-03 发布 2020-09-03 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3679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提出单位:安徽省公路学会筑机专业委员会。本标准归口单位: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公路学会筑机专业委员会、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安

2、徽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安庆市顺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佳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工业大学、昆山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合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政工程管理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柳青、徐炬平、汪洪波、汤峰、王良初、胡红雨、戴照彪、陈海龙、吴楠、陈欣、尚光明、程正亮、唐军、陈群、何杰保、姚国栋、周家华、王文全、张长安、王辉、李承章、刘润峰、龚敏、檀朝霞、陶涛、倪良松、周新华、夏腾龙。DB34/T 36792020 1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的术语和定义、选建站的基本规定、集料仓、装备及

3、技术、智能控制及信息系统、试验条件、环境保护、安全与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及制度等有关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的建设及验收。临时性的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的建设及验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50(所有部分)压力容器 GB/T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7932 气动 对系统及其元件的一般规则和安

4、全要求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7808 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 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251 输

5、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HJ/T 4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 重量法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DB34/T 36792020 2 HJ

6、/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 479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46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7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675 固定污染源排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

7、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956 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JB/T 3926 垂直斗式提升机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模块封闭式结构 Modular closed structure 为达到抑尘、降噪和除烟等目的,对沥青混合料拌合站部分功能区的总成模块采取密闭封装的结构。3.2 工厂封闭式结构 Factory enclosed structure 为达到抑尘、降噪和除烟等目的,对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的拌合楼、集料仓等装置采取整体式密闭封装的结构。3.3 下沉式冷料斗 Sinking hoppe

8、r for cold aggregate 料斗底面高程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冷料斗。3.4 主除尘器 Main dust-wiper 对集料在烘干、筛分、拌合及沥青混合料卸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烟气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的除尘装置。3.5 冷料除尘器 Dust-wiper for cold aggregate 对冷料供给系统产生的粉尘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的除尘装置。4 基本规定 DB34/T 36792020 3 4.1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选址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要求,统筹考虑安全、环保、经济等因素,选址应远离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区,严禁靠近生活饮用水源地建设。4.2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应根据生产能力,结合地形、周

9、围环境、风向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及工业设计,以满足安全、环保、质量等要求。4.3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由生产作业区(拌合楼、集料区、沥青存储区)、试验区、办公区、停车区、道路等组成,并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生产区与办公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不小于 20 m 安全距离。4.4 沥青混合料拌合楼基础必须进行结构设计。4.5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站内道路及生产作业区地面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线形及结构应符合GBJ 22 的规定。4.6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应设置洗车池、沉淀池等设施,对收集的雨、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4.7 拌合站应设置专用的进出大门和道路;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外围应采用围墙封闭,高度不低于 2 m。4.

10、8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可配置筛分、清洗设备,以提高集料质量。4.9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可采用间歇式或连续式沥青混合料生产技术。4.10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可采用沥青温拌等拌合技术,以降低沥青混合料温度,减少烟气排放。4.11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应采用模块封闭式结构或工厂封闭式结构。5 集料仓 5.1 集料应采用集料仓进行分类、分级储存。5.2 集料仓地面应做硬化处理,并充分考虑排水,排水坡坡度不宜小于 1.5,宜向取料侧排水。5.3 集料仓的空间尺度应满足拌合站生产能力和载运工具的操作需求。5.4 集料仓顶棚与隔墙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集料仓顶棚起拱线高度不小于 7 m,宜配备喷雾降尘系统。

11、顶棚雨水应集中排放至排水沟,两端的集料仓外侧面与端面设置封闭围挡,防止雨水在风力作用下进入料仓。集料仓之间应采用硬质隔墙隔离。隔墙上应设置统一标识牌。标识牌规格为 40 cm30 cm,竖立。标识牌上应含有以下内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检验日期、检验状态、检验人等信息。6 装备及技术要求 6.1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 应配置冷料供给系统、烘干加热系统、热料输送系统、筛分与存储系统、沥青加热与存储系统、粉料系统、计量系统、拌合系统、成品混合料系统、除尘和沥青烟处理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6.2 冷料供给系统 6.2.1 冷料供给系统应设置安全防护和紧急停车装置。6.2.2 各冷料斗

12、的供料量宜采用无级调节技术,每个冷料斗的底部宜装有独立的流量调节装置。6.2.3 冷料供给系统中的冷料斗和集料提升系统的出料口应配置缺料、断料检测报警装置。6.2.4 冷料供给系统的集料过滤筛处应配置降噪、抑尘、防漏料装置。6.2.5 冷料供给系统的皮带输送机在其皮带翻转换向处应配备粘结料清除装置。DB34/T 36792020 4 6.2.6 冷料斗应配备密封、除尘装置。密封、除尘装置应与装载机的卸料过程实现联动启闭。6.2.7 冷料斗应采用多斗结构,其数量满足沥青混合料级配需求,且数量不少于 3 个;细集料料斗应装有破拱装置。6.2.8 冷料斗应进行节能、环保设计,宜采用下沉式结构。6.3

13、 烘干加热系统 6.3.1 烘干滚筒出料口与排气口均应安装测温装置,热集料温度允许误差为9.0。6.3.2 烘干滚筒、燃烧器和配套的鼓风机处应进行降噪处理。6.3.3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燃烧器宜采用天燃气燃料,并且安装低氮燃烧器,须设置专用的供气管道与相关装置,并配备专用的天然气监控室。天燃气供给系统应符合 GB 50028 和 GB 50251 的规定。6.3.4 采用燃油的烘干加热系统,其燃料罐布置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距离规定。6.4 热料输送系统 6.4.1 热集料提升机应符合 JB/T 3926 的规定,应完全密封,工作时不得漏料、扬尘,并设有张紧和防逆转装置,运转平稳。6.4.2 热集料提

14、升机应采取隔热、保温措施。6.5 筛分与存储系统 6.5.1 振动筛处应完全密封,采取降噪措施。6.5.2 振动筛分系统应配置除尘装置,粉尘处理通道应与拌合楼的主除尘器相连通。6.5.3 振动筛溢料管道需采取隔噪措施;溢料口处需配备必要的粉尘处理装置;溢料应回收利用。6.5.4 振动筛轴承宜具有自润滑功能。6.5.5 热集料仓应设有防窜料装置和料位实时动态监测装置。6.5.6 热集料仓外侧应设有保温装置。满仓状态时常温下热集料温度下降值不得超过 5/h。6.5.7 热集料仓应设置测温装置,温度计量精度为1。6.6 沥青加热与存储系统 6.6.1 沥青罐应设置取样口、液位指示器和温度计。沥青罐开

15、口应采取防挥发扩散措施。6.6.2 沥青存储系统应配置沥青烟气收集装置。6.6.3 沥青加热系统采用的导热油炉应符合 GB/T 150 的规定。6.6.4 沥青在加热、保温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处理宜采用组合式方法。烘干加热系统工作时应对其进行回收利用;烘干加热系统停止工作时,应通过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再排放,处理措施宜采用冷凝、介质吸附、等离子、光氧催化、燃烧等方式或组合方式。6.7 粉料系统 6.7.1 粉料罐应设有料位计和安全报警装置。6.7.2 粉料罐应设有除尘装置、通气口及破拱装置。6.7.3 采用气压送粉方式的粉料罐应设有安全阀和自动排气降压装置。6.7.4 主除尘器回收的粉料宜采用粉

16、料专用罐车运输或采用湿法处理。湿法处理应设有废水回收处理装置,与废水接触的管道、设备需进行防腐处理。6.8 计量系统 6.8.1 计量系统应符合表 1 所列的静态计量精度、动态计量精度规定,以保证混合料的生产质量。DB34/T 36792020 5 表1 计量系统的计量精度 计量精度 集料称 粉料称 沥青称 静态计量精度()0.5 0.3 0.25 动态计量精度()2.5 2.0 1.5 6.8.2 拌合楼计量控制系统的允许误差标定应通过取样分析进行调试,符合表 2 的要求。表2 计量控制系统的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材料 占每锅沥青混合料总量的百分比()各粒径段的集料 1.5 矿粉 0.5 沥青材

17、料 0.1 回零(集料)0.5 回零(粉料)0.2 回零(沥青材料)0.1 6.9 拌合系统 6.9.1 搅拌缸在结构设计上要有利于混合料均匀拌合,可采用混合搅拌方式。6.9.2 搅拌缸应配备烟气吸收装置,并与烟气处理系统相连通。6.9.3 拌合系统应设有添加剂投入口。6.10 成品混合料系统 6.10.1 成品混合料仓应设置高料位指示器。6.10.2 成品混合料仓应配备保温装置。满仓状态时料仓内的沥青混合料在 12 小时内温度下降值不大于 10。6.10.3 成品混合料卸料区下部的卸料高度不低于 3.8 m。6.10.4 成品混合料卸料区应在卸料时采取密闭负压措施,且应与运输车辆进出实现联动

18、。6.10.5 卸料口应配置烟气吸收装置。吸收的烟气在燃烧器工作时应进行二次燃烧利用;燃烧器停止工作时,应处理后再排放,处理措施可采用冷凝、介质吸附、等离子、光氧催化、燃烧等方式或组合方式。6.11 除尘和烟气处理系统 6.11.1 冷料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经过冷料除尘器收集、存储、处理。6.11.2 冷料除尘器的引风机的风量和风压应满足沥青搅拌设备最大生产能力要求,并具有调节装置。6.11.3 烘干加热系统冷料进口处应设置除尘装置。6.11.4 主除尘器应具有高温报警、超高温保护和负压检测装置,入口应安装测温装置。6.11.5 除尘系统的引风机周围须采用隔音、防震装置,出口处须配备消音装置

19、。6.11.6 除尘系统的粉尘处理宜采用加湿搅拌处理或采用专用储存设备存储,并回收利用。6.11.7 主除尘器除尘布袋的厚度、纤维的松紧度须符合除尘要求。6.11.8 主除尘器的烟气处理措施可采用冷凝、介质吸附、等离子、光氧催化、燃烧等方式或组合方式。6.12 电气控制系统 DB34/T 36792020 6 6.12.1 中心控制室要求:操作位置应有良好的工作视野和合理的操作空间;工作区域应采取隔热、隔噪措施,控制室内的噪声值小于 70 dB。动力配电、电气控制应符合 GB/T 5226.1 的规定。6.12.2 控制系统技术要求:应具有手动、自动运行方式;控制系统应具有抗干扰性能、连锁保护

20、及报警功能。6.12.3 路控制系统技术要求:压力和供气量应与拌合站的最大生产能力相匹配,并符合 GB/T 7932的规定。6.12.4 整机控制系统应具有防雷电、用电接地、连锁保护等安全措施。7 智能控制及信息系统 7.1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应配置生产数据采集终端和智能远程服务系统,可进行实时采集、存储、分析及查询,动态显示和控制生产各环节,具有参数设置、数据管理、故障诊断、预警、纠偏等功能。7.2 数据采集终端须采集加热温度、各类热料用量及配合比、拌合时间、油石比、混合料出料温度等数据。7.3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须预留数据输出端口,可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实现关键生产数据实时共享。8 试验条件

21、 8.1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应设立试验室,亦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设立试验室,满足从原材料到成品混合料生产全过程质量检测需求。8.2 试验室应由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的机构授权设立。8.3 试验室至少配备以下主要仪器设备、至少能完成以下试验检测项目,符合表 3 规定。表3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试验室与仪器设备最低配备要求 序号 名称 试验检测项目 主要设备名称 1 沥青试验室 相对密度 比重瓶、电子天平 2 针入度 沥青针入度仪 3 延度 沥青延伸度试验仪 4 软化点 全自动沥青软化点试验仪 5 粗集料试验室 毛体积相对密度 电子浸水力学天平 6 表观相对密度 7 吸水率 8 颗粒级配

22、 集料方孔筛、电子天平 9 压碎值 微机控制万能试验机 10 针片状 游标卡尺 11 水洗法 0.075 mm 颗粒含量 集料方孔筛 12 细集料试验室 表观相对密度 容量瓶、饱和面干试模 13 吸水率 14 颗粒级配 集料方孔筛、电子天平 15 砂当量 砂当量试验仪 16 矿粉试验室 表观相对密度 李氏比重瓶 17 颗粒级配 集料方孔筛、电子天平 DB34/T 36792020 7 序号 名称 试验检测项目 主要设备名称 18 沥青混合料试验室 沥青含量 沥青抽提仪 19 沥青混合料沥青理论最大相对密度 沥青理论最大相对密度试验仪 20 毛体积相对密度 电子浸水力学天平 21 马歇尔稳定度

23、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恒温水箱 22 流值 23 孔隙率 24 矿料间隙率 25 沥青饱和度 注:马歇尔稳定度标准试件成型所需主要设备有:烘箱、沥青混合料拌合锅、马歇尔电动击实仪、马歇尔试模。8.4 试验室仪器设备应经过计量部门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定且检定合格,并在使用过程中按要求定期校准。9 环境保护 9.1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表 4 规定。表 4 中未列入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 GB 16297 的规定。表4 大气污染物及其限值 大气污染物 监测分析方法与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二氧化硫 HJ/T 56 HJ 57 HJ 482

24、HJ 629 200 0.40 氮氧化物 HJ/T 42 HJ/T 43 HJ 479 HJ 675 HJ 692 HJ 693 200 0.12 颗粒物 GB/T 15432 GB/T 16157 HJ 836 30 1.0 苯并芘 HJ/T 40 HJ 646 HJ 647 HJ 956 0.3010-3 0.810-5 沥青烟 HJ/T 45 20 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 烟气黑度(格林曼,级)HJ/T 398 1 DB34/T 36792020 8 9.2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废水排放限值应符合 GB 8978 的规定,排入城镇或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应符合接管要求。9.3 沥青混合

25、料拌合站厂界噪声限值应符合 GB 12348 的规定。9.4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工作场所应符合 GBZ 2.1 和 GBZ 2.2 的规定。9.5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最大噪声源处须进行噪声检测,检测限值应符合 GB/T 17808 的规定。9.6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控制室内须进行噪声检测,检测限值应符合 GB/T 17808 的规定。9.7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一般固体废物检测;固体废弃物检测方法及限值应符合 GB 18599 的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 GB 18597 的规定。9.8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高度一般不低于 15 m。10 安全质量管理人员 10.1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须配备

26、生产、质量、安全及相关管理人员。10.2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符合表 5 要求。表5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人员类别 人员数量(名)备注 1 试验检测工程师 1 2 助理试验检测工程师 2 3 专职安全员 2 10.3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岗位技术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试验检测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11 安全 11.1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站内交通安全设施应符合 GBJ 22 和 GB 5768 的规定。11.2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用电按照 GB 50052 的规定进行设计。沥青混合料拌合站不得采用碘钨灯照明,不得采用电热管等设施取暖。11.3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消防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11.4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须采取防雷措施,符合 GB 50057 的规定。11.5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站内建筑物、主要设备及醒目位置应配备防雷、防电、防火、防爆等消防安全标识牌。11.6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的上下通道均应采用扶梯形式。11.7 沥青混合料拌合楼应悬挂安全逃生路线图。12 管理及制度 DB34/T 36792020 9 12.1 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12.2 管理制度应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生产档案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等。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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