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曲靖市建森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 年 月 日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相关技术标准、质量验收规范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4、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5、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交底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等)
6、已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三、设计要求
四、目标分解
根据监理规划质量目标要求及工程内容进行分解:
1、管道及配件安装达到合格;
2、设备安装达到合格;
3、管道防腐达到合格;
4、消防系统附件及配件安装达到合格;
5、消防系统调试达到合格;
6、管道压力试验及管道冲洗达到合格。
五、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
1、施工难点
(1)管件接头处理;
(2)安装过程中的交叉配合;
(3)系统试压、调试。
2、监理要点
(1)见证点: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经认可方能进场;
(2)停止点:管道施工完毕,必须经水压试验、闭水试验和系统冲洗并合格后,方可进行封闭及进行下一道工序。
六、预控要点
(一)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二)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施工组织方案措施。
(三)原材料选择及其质量控制
(四)施工单位每道工序开始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工程每道工序开始前,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的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明确各工序的施工难点、见证点、停止点及常见工程质量通病。
七、过程控制要点
(一)消防系统材料质量控制
l、消防灭火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及产品准销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所有材料进场应进行检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合格后,签发材料进场报验单。
2、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3、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4、管材、管件及配件表面质量检查:无裂纹、缩孔、夹渣、拆迭、重皮、砂眼、针孔和超过壁厚允许的局部凹坑、碰伤;镀锌钢管内外表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5、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径相同。
6、消防泵、消防栓、水泵接合器、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合格;
(l)喷头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年月等标志应齐全;
③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④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
⑤闭式喷头应进行性能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抽查l%,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为3.0Mpa;试验时间不少于3min。当有2只及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这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2)阀门及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③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永久性标志;
④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⑤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2倍额定工作压力,试验时间为5min,无渗漏;
⑥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3)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消防栓箱开孔位置符合检口安装的需要,箱体应无损伤、脱漆及变形情况。
7、阀门安装前,应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口起切断作用的闭慰阀门,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下表的规定:
表Ⅱ-14-1
公称直径DN
(mm)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
严密性试验
强度试验
金属密封
非金属密封
≤50
15
15
15
65~200
30
15
60
250~450
60
30
180
(二)管道及其配件、附件安装
1、管道预留、预埋
(1)部门管道需要穿梁、穿墙、穿楼板安装。为保证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对需采取预埋套管或预留孔洞进行施工。其尺寸设计无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预留孔洞尺寸宜较管外径大50—100㎜。
②预埋套管时:
表Ⅱ-14-2
给水管径:DN(mm)
150
125
100
80
65
50
套管直径:∮(mm)
200
175
160
130
110
90
③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④给水管穿屋面时,必须采用钢套管。套管应高出屋面不少于100㎜,并采用严格的防水措施。
⑤预埋套管及孔洞的预留工作要配合土建施工进行,并后要与设计图的位置、标高进行核对,经监理核实无误并签证后,才能实施下步工序。
(2)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取柔性防水套管。
2、管道及其配件、附件安装过程的质量控制
(l)操作工艺流程:安装准备对预制加工(预留套管、孔洞)→于管安装→立管安装→支管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管道防腐。
(2)管道支、吊、托架的制作要求见S161标准图集,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②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可靠。
③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⑤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托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⑥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表Ⅱ-14-3
DN(mm)
15
20
25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支架间距(m)
2.5
3.0
3.5
4.5
5.0
6.0
6.0
6.5
7.0
8.0
9.5
11
⑦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个。
B、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
C、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个以上管卡应均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⑧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敷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⑨管道支、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喷水效果;管道支、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距离不宜大于750mm;
⑩配水管支架上每一直管段,相邻喷头之间之管段的吊架均不宜少于一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⑾竖管安装的配水于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l.8m;
(3)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①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②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③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4)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
②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长度的1/2。
③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孤坑和气孔等缺陷。
④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B、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C、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如麻丝)应均匀附着在管道螺纹部分;拧紧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⑤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一个,四通上可用两个;DN>4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⑥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⑦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径相同。
(5)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Ⅱ-14-4
DN: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距离:mm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200
(6)给水管道采用热镀钢管时,管径DN≤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DN>100mm时热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7)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拆卸的连接件。
(8)给水引人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l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敷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
(9)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述规定:
①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管道每米允许偏差lmm;管道全长25m以上时,允许偏差不能大于25mm。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②立管垂直度:管道每米允许偏差3mm;管道全长5m以上时,允许偏差不能大于8mm。
检验方法:吊线和尺量检查。
③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在同一平面上间距,允许偏差3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0)水平管宜设0.002~0.005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11)配水干管、配水管应作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12)管网在安装中断时,应将管道的敞口封闭。
(l3)室外管网安装:
①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②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③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④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等于450mm时,不得小于250mm;管径大于450mm时,不得小于350nun。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⑤镀锌钢管、钢管的埋地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规定执行。卷材与管材间应粘贴牢固,无空鼓、滑移、接口不严等。
检验方法:观察和切开防腐层检查。
表Ⅱ-14-5
防腐层层次
正常防腐层
加强防腐层
特加强防腐层
(从金属表面起)
1
冷底子油
冷底子油
冷底子油
2
沥青涂层
沥青涂层
沥青涂层
3
外包保护层
加强包扎层
加强保护层
(封闭层)
(封闭层)
4
沥青涂层
沥青涂层
5
外保护层
加强包扎层
6
(封闭层)
沥青涂层
7
外包保护层
防腐层厚度不小于(mm)
3
6
9
⑥消防管道在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出水的浊度。
⑦采用橡胶圈接口的埋地给水管道,每个接口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表Ⅱ-14-6
公称直径(mm)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允许偏转角
5°
5°
5°
5°
4°
4°
4°
4°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⑧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
(14)安装好的管道不得用作支撑或摆放手扳,不得踏压支托卡架,不得作其它用途的受力点。
(15)阀门的阀把在安装时应卸下,交工前统一安装完毕。
(16)水表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3、系统试压
管网安装完毕,必须进行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暗装的管道才能隐蔽。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亦用水进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l)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符合设计要求;
②水压试验前,对试压管道应采取安全有效的固定和保护措施,但接头部位必须明露;
③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少于2只,精度不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④试压方案已经批准。
表Ⅱ-14-7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坐标
铸铁管
埋地
100
拉线和尺量检查
敷设在沟槽内
50
钢管
埋地
100
敷设在沟槽内或架空
40
2
标高
埋地
±50
拉线和尺量检查
敷设在沟槽内
±30
埋地
±50
敷设在沟槽内或架空
±30
3
水平管纵横向弯曲
钢管
直段(25m以上)起点~终点
40
拉线和尺量检查
直段(25m以上)起点~终点
30
⑤对不能参予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的法兰边耳,且应作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数量。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
①水压试验:
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I.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B、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缓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无变冬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C、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且稳压24h,应无泄漏。
②气压试验:
A、气压试验的介质亦采用空气或氮气;
B、气压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lMPa。
(3)消防栓灭火系统试压:
系统水压试验必须附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s。
检验方法: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
(4)室外消防管网系统试压:
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l.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5)水压试验合格后,办理有关签证。
4、管道冲洗
管道在试压完成后即可做冲洗,冲洗可用自来水连续进行,注意以下几点:
(1)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2)管网冲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3m/s;其流量不宜小于下表的规定:
表Ⅱ-14-8
管道直径mm
300
250
200
150
120
100
80
65
50
40
冲洗流量L/S
220
154
98
58
38
25
15
10
5
4
当施工现场冲洗流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系统的设计流量进行冲洗。或采用水压气动法进行冲洗;
(3)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4)管道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的颜色,透明度与人口处的颜色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5)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6)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7)冲洗符合要求后办理签证手续。
(三)消防栓系统安装
1、室内消火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
(2)消火栓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且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
(3)消火栓栓日离地面为1.10m,栓口出水方向宣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
(4)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8 Mpa,当大于0.5Mpa时,消火栓处应设减压装置。
(5)消火栓栓口处如设置减压孔板时,应按标准图制作,注意孔板尺寸、锥度及安装方向问题,防止反向;
(6)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
(7)高层建筑的屋顶应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查用的消火栓;
(8)同一建筑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
2、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当环状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2)室内消防竖管为2条或2条以上时,应至少每两根竖管相连组成环状管网。且管道直径不小于l00mm(高层建筑);
(3)室内消防给水管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如某段损环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在一层中不应超过5个,高层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一条。当坚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连的两根。阀门应经常开启,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3、室外消火栓安装
(1)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其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进水管仍能保征全部用水量;
(2)室外消火栓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消火栓距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少于5.0m,距路边距离不宜大于2.0m;
(3)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明显标志。
(四)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安装
1、喷头安装
(1)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喷头安装时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应使用专用板手施拧;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3)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4)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Ⅱ-14-9
水平距离mm
150
225
300
375
450
600
750
≥800
最小垂直距离:mm
75
100
150
200
236
318
386
450
(5)喷头型号与喷头的温标、色标、安装方向、防碰、防腐、布置符合设计要求。
2、报警阀组安装
(1)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②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③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④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直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⑤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应安装压力表。
(2)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使报警阔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
②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且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③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型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标志应明显,栓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
④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当采用壁挂式时,如设计未要求,进、出水栓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10m,允许偏差为±20m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⑤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顶部进水口或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设爬梯。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⑥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及止回阀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阀门启闭应灵活。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手搬检查。
⑦各类井室的井盖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明显的文字标识,各种井盖不得混用。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五)水箱、水泵的安装
1、水箱安装
工程设有地下室钢筋检水池和屋顶钢筋混凝土水箱或不锈钢水箱。质量控制主要是:
(1)水池、水箱容积校核:
水池、水箱容积不能小于设计文件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
(2)高位水箱的标高校核:
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低于0.07MPa。
(3)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4)水箱溢流管和泄空管应设置在排水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工程上水池、水箱多为消防与生活用水共用,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6)闭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2、水泵安装
(l)泵的开箱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清点泵的零件和部件;并应无缺件、损坏和锈蚀等;管口保护物和堵盖应完好;
②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2)泵的吸人和排出管路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所有与泵连接的管路应具有独立、牢固的支承,以消减管道的振动和防止管路的重量压在泵上;
②吸入和排出管路的直径不应小于泵的人口和出口能;
③吸人管路宜短且宜减少弯头;
④当采用变径管时,变径管的长度不应小于大小管径差的5-7倍;
⑤工艺流程和检修需要的阀门应按需要设置;
⑥两台及以上的泵并联时,每台泵的出口均应装设止回阀。
(3)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4)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5)管道的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管子内部及管端应清洗干净,清除杂物;密封面和螺纹不应损伤;
②相互连接的法兰端面应平行;螺纹管接头轴线应对中,不应借法兰螺栓或管接头强行连接;
③管道与泵连接后,应复检泵的原找正精度,当发现管道连接引起偏差时,应调整管道;
④管道与泵连接后,不应在其上进行焊接和气割;当需焊接和气割时,应拆下管道或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应防止焊渣进人泵内。
(6)消防水泵的特殊要求:
①消防水泵、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符合设计要求;
③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试验用的放水阀及排水管;
④消防泵的工作系、备用泵、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水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出水管上闸阀应销定在常开位置了
⑤打开消防系出水管上放水试验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
⑥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供水管与环状管网连接;
⑦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吸水管应设闸门。供水管上应装设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和65mm放水阀门。
(7)泵试运转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固定连接部位应无松动;
②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剂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有预润滑要求的部位应按规定进行预润滑;
③各指示仪表、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控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可靠;
④试车应灵活、无异常现象。
(8)泵启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离心泵应打开吸人管路阀门,关闭排出管路阀门;
②泵的平衡盘冷却水管路应畅通;吸人管路应充满输送液体,并排尽空气,不得在无液体情况下启动;
③泵启动后应通过喘振区;
④转速正常后应打开出口管路的阀门,出口管路阀门的开启不宜超过3min,并将泵调节到设计工况,不得在性能曲线驼峰处运转。
(9)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
②转子及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
③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
④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温度计实测检查);
⑤各润滑点的润滑油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油不得有渗漏和雾状喷油现象;
⑥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
⑦机械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5ml/h,填料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下表规定:
表Ⅱ-14-10
设计流量(m2/h)
≤50
50~100
100~300
300~1000
>1000
泄漏量(ml/min)
15
20
30
40
60
⑧泵在额定工况点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小于2h;高速泵及特殊要求的泵试运转时间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3、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水箱的坐标、标高及各进、出水管、溢流管等位置要全数检查。特别是钢筋检水池各穿墙防水套管的预埋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经报验签证后才能浇注检;
(2)水泵基础校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Ⅱ-14-11
班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静置设备
坐标
15
经伟仪或拉线、尺量
标高
±5
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垂直度(每米)
5
吊线和尺量检查
2
离心式水泵
立式泵体垂直(每米)
0.1
水平尺和赛尺检查
卧式泵体水平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赛尺检查
联轴器同心度
轴向倾斜(每米)
0.8
在联轴器互相街的四个益上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
径向位移
0.1
(4)工程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①水箱及设备出厂合格证等有关技术文件;
②设备的开箱检查记录;
③基础复查记录;
④设计变更的有关资料;
⑤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各项实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等;
⑥设备试运转记录签证以及必要的竣工图。
(六)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应具备的条件
(1)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
(2)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
(3)系统供电正常;
(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水压符合设计要求;
(5)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干式、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气压符合设计要求;阀门均无泄漏;
(6)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2、系统调试内容和要求
(l)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②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2)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②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3)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4)报警间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间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②干式报警间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间的启动时间、启动点压力厂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均应符合设股求;
③干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当差动型报警阀上室和管网的空气压力降至供水压力的1/8以下时,试水装置应能连续出水,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
(5)排水装置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开启排水装置的主排水阔,应按系统最大设计灭火水量做排水试验,并使压力达到稳定;
②试验过程中,从系统排出的水应全部从室内排水系统排走。
(6)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它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人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②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l.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七)消防灭火系统验收
1、系统验收时施工、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l)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图纸、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批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
(2)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试验记录;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4)系统试压,冲洗记录;
(5)系统调试记录;
(6)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7)系统主要材料、设备和组件的合格证或现场检验报告;
(8)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9)系统维护管理规章、维护管理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2、管同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材、管径、接头及采用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
(2)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当喷头数量小于或等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壮举数量大于5只时,宜装设有阀门的排水管;
(3)系统最末端、每一分区系统末端或每一层系统末端应设置的末端试水装置、预作用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排气阀应符合设计要求;
(4)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压力开关、柔性接头、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容积大于1500L时设置的加速排气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的规定;
(6)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充水时间不应超过3min;
(7)报警阀后的管道上不应安装有其他用途的支管或水龙头;
(8)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吊架和防晃支架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喷头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喷头鹏、型号、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等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2)有碰撞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加设防护罩;
(3)喷头公称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和有冰冻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采取防护措施。
4、报警间组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l)报警阀组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打开放水试验阀,测试水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70bB;
(4)打开手动放水阀或电磁问时,雨淋阀组动作应可靠;
(5)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6)与空气压缩机或火灾报警系统的联动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5、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6、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型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系统模拟灭火功能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报警阀动作,警铃鸣响;
(2)水流指示器动作,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3)压力开关动作,信号问开启,空气压缩机或排气阀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4)电磁阀打开,雨淋阀开启,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5)消防水泵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6)加速排气装置投人运行;
(7)其他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投人运行;区域报警器、集中报警控制盘有信号显示。
8、消防水泵验收
(1)分别开启系统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放水试验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
9、消防泵房验收
(l)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2)工作泵、备用泵、吸水泵、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出水管上安装闸阀时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港式引水或其它可靠的引水措施;
(4)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试验用的放水阀及排水管;
(5)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设有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泵房,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通过压力开关信号应启动消防水泵。
10、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并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程序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相应验收表格见《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002)。
八、涉及的规范、规程、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002)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B50261-96)
5、《气压给水设计规范》(CECS76:95)
6、《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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