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地址: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地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该房的附属设施包括 。乙方经现场看房,并已对该房的相关权属证书及甲方的身份证件审查确认。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作为 使用,在租赁期内,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三、租赁期限: l、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续租或不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
2、方许可后,双方另行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3、在租赁期满后, 如甲方需要使用该房屋,有权收回,乙方不得干预。四、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租金以 方式支付(交三押一), 支付时间为 ,其中第一次租金应在乙方接受该房屋之日支付。五、其他费用: l、甲方应将乙方接受该房屋之前的所有费用(具体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的其它费用)全部付清。 2、乙方承担该房屋租赁期内产生的各项费用,具体为: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的其它费用;乙方应按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交纳上述费用,并将缴费单据的
3、复印件交与甲方。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l、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房租,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有权在合同期满后收回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日内,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3、该房屋在非因乙方过错使用的情况下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及承担维修费用。七、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交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修缮义务。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3、乙方应爱护使用租赁房屋,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不得改变该房屋用途,不得将该房屋转租。4、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非法
4、活动,并应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5、乙方对于因过错使用,导致的房屋毁损,有修复的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对于该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毁损,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6、在承租期间,乙方的财产人身安全等,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八、押金及违约责任:l、乙方自接受租赁房屋之时向甲方交纳押金 (大写)元整,在甲方按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之日返还乙方,押金不计息。2、如乙方逾期交纳房租金,每日按拖欠租金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3、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l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而擅自要求解除合同,视为违约。 5、在租赁期间内,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40%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直至弥补甲方全部损失为止。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同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法院管辖。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