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编号:承租方:内蒙古民丰薯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出租方: (以下称乙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监督方:上列双方就甲方租赁乙方耕地,进行马铃薯种薯种植繁育事宜,遵照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执行:一、租赁土地基本情况:甲方租赁乙方集体所有的土地 亩,用于马铃薯种薯种植繁育,租赁土地共 块,具体位置和四至界限为 包含水、电、灌溉设备: (详见本合同附件租赁土地坐落方位简易图)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租赁期限 10 年,即自 2016 年 1月30日起至2026年 1月30日止。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租金:水、旱地均价 元/亩;每年土地租金合计(大写) 元,¥ 元。三
2、、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土地租金每年 3月 30 日前支付当年租金 50 %, 9 月 30 日前支付 50 %。乙方提供开户银行及账号,甲方按时按额将租金汇入乙方账户。乙方开放银行: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四、土地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即为土地租赁交付使用时间。五、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租赁期限内,在租赁土地上享有自主的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约定的情况下可以流转与第三方。2.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4.
3、保护并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5.甲方有权在租赁的土地上进行打井、上电及喷滴灌建设。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在租赁的土地上所投资的设施、设备具有绝对的处理权。6.如果2016年当年地下水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有权向乙方追偿当年已付土地的租金。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直接生产损失后,本合同则自动解除。如果在任何年度有地下水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地形地貌地质等不适合大型机械化作业或不适合大面积喷灌、滴灌正常灌溉使用,本合同则自动解除。不再支付乙方未付租金,不追偿当年已付土地租金,本合同于次年自动解除。(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保证出租土地所有权及涉及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
4、权权属清楚,出租土地四至界限及权属与第三人无任何争议,保证农民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真实、合法。2.保证本合同签订时,确保对出租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均未就出租土地与第三人订立任何形式的有效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3.有权监督甲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4.尊重甲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予甲方正常经营活动,不侵犯甲方因经营土地取得的合法收益。5.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甲方的土地。6.除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租金外,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7.协助甲方做好生产期间的治安工作。8.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9.不得干预阻挠甲方因生产需要,在租赁的土地上进
5、行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行为。其行为内容主要有:农田规划整地、喷滴灌溉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等等。六、租赁土地范围内原有的因乙方或乙方村民投资或人力改造形成财产所有权不因本合同生效而改变。七、原土地承包经营者所享受的国家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资金及国家因公益设施征用耕地的补偿金全部归相应农民所有。八、土地租赁到期后,原有乙方投资建设的机井、电力及水利配套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甲方在租赁期间投资形成的财产,双方可协商作价后乙方接收并支付甲方对价,可移动的,甲方也可自行拆除;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协商延续合同。九、违约责任1.如乙方故意隐瞒租赁土地的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合同签订时未能取得对租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
6、权农民的合法流转委托或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三人,导致第三人就出租土地经营权、界限四至提出权利要求的,乙方应负责协调处理,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租赁期内,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土地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以下责任:(1)承担因解除本合同而发生的甲方向第三人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元。(2)对甲方因投入资金或人力改造所形成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道路、设施设备、生长作物、农业产品等)予以补偿。(3)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其他全部损失。3.如乙方逾期交付租赁土地,贻误农时,乙方应将年土地租金退还甲方,并承担年租金额
7、%的违约金支付甲方。4.乙方干预甲方生产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5.如甲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到期应付未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6.甲方未按时缴纳因使用电力、通讯等设施所发生各项费用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附:1、租赁土地坐落方位简易图2、村民同意土地转包内蒙古民丰薯业有限公司名单3、其他特别约定。承租方签字(盖章): 出租方签字(盖章):监督方签字(盖章): 201 年 月 日村民同意土地转包呼和浩特民丰种业有限公司名单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序号出租人姓名亩数出租人授权行政村代办手续签名或盖章序号出租人姓名亩数出租人授权行政村代办手续签名或盖章亩数合计: 亩 代办人签字: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