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根据员工保密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1.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规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员工薪酬,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员工的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2. 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人工费用,利润数据,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
2、不但必须遵守甲方的任何成文保密制度,不成文的保密制度也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甲方秘密,维护甲方权益,如有违背将承担甲方成文保密制度中规定的违约责任。4.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报酬是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需再乙方离职是另外支付保密费。5.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标、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不得自备记录秘密信息的载体,若乙方自备记录
3、秘密信息的载体,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甲方。乙方应在离职时,或者在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6. 甲、乙双方约定:(1)如果乙方不履行员工保密协议及本补充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7. 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及员工保密协议时,已经仔细阅读过其内容,并完全了解两份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8.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各份效力相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