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服务协议书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会计从业资格号码: 地址:联系方式:经甲、乙双方友好商议,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会计专业服务。为使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合作协议中所商定之责任及义务,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拟定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主要提供以下服务:1、 建账;2、 代理记账(含整理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装订和保管会计档案);3、 会计咨询;4、 至税务局、银行进行办理报税、交税事宜;5、 代表甲方参加财务会议;6、 协助甲方接受财务方面的检查;7、 提供财税
2、方面的咨询服务。第二条 服务期限1、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日期到期时,若甲乙双方未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约,则需另行签订协议书,另行签订的,本协议书自到期日自动终止。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费用标准为 元/月(含税),此费用包括了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全部服务费用,如有超过双方协议范围内的服务要求,价格另议。2、乙方办理甲方委托的业务时产生的各项工本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支付后可凭票据找甲方报销。3、支付方式:每 (月/季度/年)末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指定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
3、:第四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在次月纳税申报期内,负责备齐上月会计工作所需的所有单据,乙方认为需要补充、完善、更改的,甲方应当在知悉后一周时间内交与乙方。2、甲方必须依法经营,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单据真实、合法、完整、及时。3、甲方不得强迫、胁迫等非法手段要求乙方从事虚假、违法会计业务。4、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接受有关执法部门的检查。5、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第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票据、凭证,按照现行法规制度和准则等规范建账、记账、编制财务报表、填报纳税申报表等。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及财务数据并将有关资料按类别分装成册妥善保管。(并履行向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4、委托人报告相关财务数据的原则)3、乙方需代甲方按规定购买税务局要求的账册、凭证、税务报表。4、乙方需在次月报税期间代理甲方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将有关财税信息通报甲方。随时配合甲方审计工作。5、对委托工作范围内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依据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并向甲方提供财税方面的咨询服务。6、乙方在接受甲方通知办理事项时,必须履行认真、快捷办理义务。7、依法从事本协议约定的兼职会计内容,承担因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8、乙方未到期无故要求中止本协议的,甲方可扣取乙方一个月的报酬作为违反本协议的违约金。9、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乙方的服务人员不享有社保、产假等劳动法规定的劳
5、动者享有的福利。乙方不用严格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对于提供服务的具体时间双方可另行商定。10、协议终止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办好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的七天之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 因乙方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B. 违反第五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的七天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A. 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或者相关费用的。B. 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第七条 违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
6、提供第一条规定的会计服务或者违反第五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结算服务费用,若超出支付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若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服务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服务费及未报销的相关费用。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前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