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货协议书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地址:代表人: 代表人:电话: 电话: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液氨供应业务方面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二、 乙方必须提供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押运证,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等,必须有两部危险品(液氨专用)运输车辆且手续齐全,车辆必须配备专用防护用具。所有有关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液氨运输装卸安全培训。三、甲方在协议期内享受乙方提供符合国标的液氨产品,并按照市场价格以甲方的需求,保证甲方的用量。乙方以汽车槽
2、罐的方式将产品安全送达。四、每一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和交货日期,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订货单为准。五、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订货单后,应按照双方约定,在订货单上确定的日期将货物运抵甲方约定的地点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将产品卸下。六、货物运输费用和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七、乙方须保证甲方的供应货源及时交货,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订单上确定的日期按时交货,按合同法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但是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合理期限内不能按时交货时,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订货单后二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不能免除乙方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八、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
3、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应当自接受货物三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货物符合协议规定。九、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与甲方协商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十、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按照甲方要求发货,如预付款不到位,乙方将有权拒绝供货。十一、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 个月),自双方签字的当日起算,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有效时段,除非任何一方提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十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