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政服务协议书甲方(雇主):乙方(保姆):根据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有偿向甲方提供家政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工资支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甲方支付乙方 元/月;正式雇用后甲方支付乙方 元/月。报酬支付以合约签订当日开始计算,每个自然月结束后一周内支付;不足一个自然月的,以30天/月为前提,按日计算。二、请、休假:(一)甲方每月给予乙方4天休息时间,协定休息时间不扣除报酬,超出协定时间的,以每天 元扣除;如乙方当月不休息,甲方以 元/天作为协定休息时间的加班费。春节期间甲方在每月4天的基础上另给予乙方5天春节假期,协定的春节假期不扣除报酬。乙方须提前一周与甲方协商具体休息时间,每
2、月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可累加。(二)乙方因其他事请需要请假半天以上的,需提前1天向甲方提出协商,请假按 元/天扣除报酬。三、雇用结束:试用期甲、乙双方有权要求结束雇佣关系,并根据协议结算报酬;正式雇用后,甲、乙双方需要结束雇佣关系的,需提前30天提出,甲方在30天内处理有关事情,并根据协议结算报酬。乙方离职20天或以上的,雇佣关系自动结束,报酬结算至离职前一天。结束雇佣关系时,乙方须交还甲方物品,不得私自带离。四、甲方责任、权利(一)雇用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三餐饮食。(二)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权利,不得歧视虐待乙方,不得随意翻看乙方私人物品。(三)甲方应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指导工作,妥善保管好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四)甲方有权拒绝、制约乙方在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五、乙方责任(一)乙方提供本人正确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人联系电话及家庭主要关系联系方式给甲方。(二)乙方在服务工作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的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做好甲方所安排上岗的工作事务。(三)勤俭持家,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气用电安全。尽快努力适应甲方生活饮食习惯和作息时间;未经许可不能用甲方家电话打私人电话。(四)未经许可不得带外人进入甲方住所,不得随意翻动甲方私人物品。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