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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_T 1340-2022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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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编 号:号:DB 11/T 13402022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insulation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联合发布联合发布 2022-08-18 发布发布 2022-10-01 实施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 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insul

2、ation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编编 号:号:DB11/T 1340-2022 主编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2 年 10 月 01 日 2022 北京 3 前前 言言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京市监发202019 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本规程的主

3、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墙体节能工程;5 幕墙节能工程;6 外门窗节能工程;7 屋面节能工程;8 地面节能工程;9 供暖节能工程;10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11 冷热源与管网节能工程;1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3 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14 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15 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16 工程现场检验;17 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幕墙、地源热泵换热系统、太阳能光伏三个分项内容;2.对于节能设计变更的要求进行了调整;3.修订了墙体节能工程现场见证复验要求;4.对以锚为主岩棉板系统的验收提出明确要求;5.对装配式夹心保温系统

4、的验收提出要求;6.增加门窗现场见证复验项目;7.修订了工程现场检验要求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规程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熙门北里 29 号楼,电话:010-85818387,邮编:100025,电子邮箱:)。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节能研究发展中心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建筑节能

5、与环境工程协会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暖流科技有限公司 启迪清洁能源研究院西部分院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第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华泰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建筑产业化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辰银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方圆化集团有限公司 双蓝建设

6、有限公司 北京扶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华夏天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光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六检测所有限公司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富思特新材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卧牛山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廊坊华宇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艺高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茂绿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鲍宇清、谢 锋、牛寅平、詹必雄、朱晓伟、向振宇、张惠丽、周 宁、陈

7、斌、夏寅飞、王亚峰、魏 巍、邵 珺、龚海光、5 叶 健、朱晓锋、苑立彬、朱 盼、刘雪峰、蔡 斌、刘 学、侯国青、丁海兵、宋 爽、李 军、叶东嵘、李仲明、刘立新、谷秀志、刘兰斌、黄 维、李 慧、吕 莉、卫 民、赵永生、周 斌、孙宗安、杨 铭、杨洪昌、孟维为、叶长宏、李鸿飞、彭其兵、孙国平、卢 焱、苏 森、李建辉、柳瑞海、陈洪杰、曹跃冲、宗文明、王志强、刘立宾、郭开宇、王昌胜、戴晓峰、高小红、扶 瑶、胡京波、王 英、张丽平、陈 涛、李思达、芮 浩、蔡学峰、胡文惠、蔡昭辉、廖德新、王振刚、俞洪涛、程 峰、高才源、任 静、张金花、檀春丽、贾钧尧、代 云、刘东华、刘 月、张丽华、冯宪云、栗 源、方振雷、

8、凌 强、丁 琦、贾 派、李君妮、李雅楠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王 甦、张显来、李 栋、朱清宇、周 辉、杨玉忠、张昕宇 6 目目 次次 1 总 则.10 2 术 语.11 3 基本规定.12 4 墙体节能工程.13 4.1 一般规定.13 4.2 主控项目.13 4.3 一般项目.16 5 幕墙节能工程.18 5.1 般规定.18 5.2 主控项目.19 5.3 般项目.20 6 外门窗节能工程.22 6.1 一般规定.22 6.2 主控项目.22 6.3 一般项目.23 7 屋面节能工程.25 7.1 一般规定.25 7.2 主控项目.25 7.3 一般项目.26 8 地面节能工程.27 8.1

9、 一般规定.27 8.2 主控项目.27 8.3 一般项目.28 9 供暖节能工程.29 9.1 一般规定.29 9.2 主控项目.29 9.3 一般项目.32 10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33 10.1 一般规定.33 10.2 主控项目.33 10.3 一般项目.36 11 冷热源与管网节能工程.38 7 11.1 一般规定.38 11.2 主控项目.38 11.3 一般项目.39 1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41 12.1 一般规定.41 12.2 主控项目.41 12.3 一般项目.42 13 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44 13.1 一般规定.44 13.2 主控项目.44 13.3 一

10、般项目.46 14 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47 14.1 一般规定.47 14.2 主控项目.47 14.3 一般项目.50 15 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51 15.1 一般规定.51 15.2 主控项目.51 15.3 一般项目.53 16 工程现场检验.54 16.1 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54 16.2 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54 17 节能工程质量验收.57 附录 A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8 本标准用词说明.61 引用标准名录.62 附:条文说明.63 8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0 2 Terms.11 3 Basic Require

11、ments.12 4 Wall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13 4.1 General Requirements.13 4.2 Control Items.13 4.3 General Items.16 5 Curtain Wslls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18 5.1 General Requirements.18 5.2 Control Items.19 5.3 General Items.20 6 Doors and windows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22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12、.22 6.2 Control Items.22 6.3 General Items.23 7 Roofs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25 7.1 General Requirements.25 7.2 Control Items.25 7.3 General Items.26 8 Floor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27 8.1 General Requirements.27 8.2 Control Items.27 8.3 General Items.28 9 Heating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29 9.1

13、General Requirements.29 9.2 Control Items.29 9.3 General Items.32 10 Ventilating and Air-Conditioning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33 10.1 General Requirements.33 10.2 Control Items.33 10.3 General Items.36 11 Heat and Cold Source and Network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38 9 11.1 General Requirements.38 11

14、.2 Control Items.38 11.3 General Items.39 12 Power distribution and Lighting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41 12.1 General Requirements.41 12.2 Control Items.41 12.3 General Items.42 13 Ground Source Heat Pump Heat Exchanger Systerm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44 13.1 General Requirements.44 13.2 Control It

15、ems.44 13.3 General Items.46 14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s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47 14.1 General Requirements.47 14.2 Control Items.47 14.3 General Items.50 15 Solar Optic Thermal Systerm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51 15.1 General Requirements.51 15.2 Control Items.51 15.3 General Items.53 16 In-s

16、ite Inspection.54 16.1 In-site Inspection of Building Environment.54 16.2 Energy Efficient performance Inspection of Equipment System.54 17 Acceptance for Branches of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57 Appendix A Residential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t Project quality acceptance record.58 Explanation of Word

17、ing in This standard.6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62 Addit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63 10 1 总总 则则 1.0.1 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节能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1.0.3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11 2 术术 语语 2.0.1 居住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s 指供人们日常居

18、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公寓等。2.0.2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 energy efficient constructio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所进行的节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建筑工程中围护结构、设备专业等各个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总和,简称节能工程。2.0.3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proof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同时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2.0.4 见证取样检验 evidential test 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于现场随机抽样,送

19、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的活动。12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控制及验收应符合设计的相关要求。3.0.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确需变更建筑节能设计时,应在施工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变更后的节能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重新审查。3.0.3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节能工程施工内容。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节能工

20、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3.0.4 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产品和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北京市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产品和系统。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进行进场验收,还应按本规程规定做进场复验。3.0.5 质量证明文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3.0.6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各分项的抽样数量应符合表 3.0.6 的规定。表 3.0.6 最小抽样数量 受检样本数量 最小抽样数量 受检样本数量 最小抽样数量 215 1625 2690 9015

21、0 2 3 5 8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13 20 32 50 3.0.7 节能分部工程划分为:墙体、幕墙、外门窗、屋面、地面、供暖、通风与空调、冷热源与管网、配电与照明、地源热泵换热系统、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等 12 个节能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划分为若干检验批。检验批的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13 4 墙体节能工程墙体节能工程 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居住建筑外墙、分隔供暖与不供暖空间隔墙等墙体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4.1.2 墙体节能工程所用保温材料、产品在施工和现场储存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

22、。4.1.3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实行专业化施工,并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4.1.4 施工时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2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3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4 防火隔离带的设置(设计有要求时);5 锚固件安装;6 增强网铺设;7 抹面层厚度;8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9 保温装饰板、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位置、界面处理、板缝、构造节点及固定方式;10 变形缝处的节能施工做法。4.1.5 检验

23、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保温墙面扣除门窗洞口后,每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或建设单位共同商定。4.1.6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饰面层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的规定。4.2 主控项目主控项目 4.2.1 墙体节能工程所用材料或构件进场时,应进行质量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型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检查数量:品种、规格按进场批次

24、,每批随机抽取 3 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4.2.2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应由同一供应商配套供应系统材料,并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系统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以及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3 墙体节能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复验项目见表14 4.2.3。表 4.2.3 现场见证取样复验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复验项目 1 保 温 板 模塑板、挤塑板、硬泡聚氨酯板、酚醛泡沫板 导

25、热系数、表观密度、压缩强度、垂直于板面抗拉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岩棉板或岩棉条 导热系数、密度、压缩强度、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吸水率、酸度系数 泡沫水泥板 导热系数、干密度、压缩强度、垂直于板面的抗拉强度、吸水率 泡沫玻璃板 导热系数、体积密度、抗压强度、垂直于板面的抗拉强度、吸水率 真空绝热板 导热系数、穿刺强度、垂直于板面的抗拉强度、表面吸水量 无饰面复合板 导热系数、密度、垂直于板面抗拉强度、抗压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热固复合聚苯板 导热系数、表观密度、压缩强度、垂直于板面抗拉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其他保温材料 导热系数、表观密度、压缩强度、垂直于板面抗拉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26、2 保温装饰板或有饰面复合板 单位面积质量、单点锚固力、传热系数或热阻、拉伸粘结强度(原强度)、燃烧性能 3 防火隔离带保温材料 燃烧性能、导热系数、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吸水率 4 胶粘剂 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与保温板),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与隔离带)5 抹面胶浆 常温常态和浸水拉伸粘结强度(与保温板),常温常态和浸水拉伸粘结强度(与隔离带),压折比 6 玻纤网 单位面积质量、耐碱断裂强力、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 7 镀锌钢丝网 锌量指标、丝径、网孔尺寸、焊点抗拉力 8 锚栓 岩棉板薄抹灰 抗拉承载力标准值 保温装饰板做法 单个抗拉承载力 9 保温砂浆 导

27、热系数、干密度、抗压强度、垂直于板面的抗拉强度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取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其中导热系数、密度或单位面积质量、燃烧性能应在同一个报告中。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照保温墙面面积,在 5000m2以内时应复验 1 次;当面积每增加 5000m2时应增加 1 次,增加的面积不足规定数量时也应增加 1 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保温墙面抽检面积。4.2.4 预制夹心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应牢固;2 保温材料应按本规程第 4.2.3 条的要求进行见证复验,

28、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15 3 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工厂随机见证取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见证复验按本规程第 4.2.3 条的要求抽检;其他项目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3 处。4.2.5 施工前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检查,基层应坚实、平整,无油污、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当对基层进行处理时,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的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6 以锚为主岩棉板系统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施工前应对锚栓的抗

29、拉承载力进行复核,其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2 岩棉板与基层墙体应粘结牢固,有效粘结面积率不应小于 50%;3 锚栓的种类和数量、锚固位置和深度、锚盘位置和规格应符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4 锚栓安装后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计算书;观察、手扳检查;实测锚固深度;锚栓拉拔力现场检验应按现行地方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标准DB11/T 555 的规定进行。粘结面积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 中附录 C 的规定进行。检查数量:施工前对锚栓抗拉承载力复核 1 次;其它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3 处。4.2.7 以粘为主外保温系统的施工质量应

30、符合下列规定:1 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或连接应牢固。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面积、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2 锚固件种类和数量、锚固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施工过程中检查保温板粘结面积,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检测报告;实测锚固深度;现场拉伸粘结强度试验、锚栓拉拔力现场检验应按现行地方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标准DB11/T 555 的规定进行。粘结面积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中附录 C 的规定进行。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 3 处。4.2.8 被封闭保温材料的

31、厚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现场尺量、钢针插入或剖开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3 处。4.2.9 抹面层与保温层或相邻构造层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裂缝。抹面层与保温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检查检测报告;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3 处。4.2.10 当工程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其设置方式、高度、粘结面积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3 处。4.2.11 当外墙采用保温装饰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保温装饰板的安装构造、与基层墙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牢固;2

32、 保温装饰板的锚固件应使其装饰面板可靠固定,锚固力应做现场拉拔试验;16 3 保温装饰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4 保温装饰板板缝不得渗漏;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现场锚固力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287 的试验方法进行;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淋水试验检查。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板缝应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在5000m2以内时应检查 1 处,面积每增加 5000m2应增加 1 处;其他项目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3 处。4.2.12 外墙出挑构件及阳台、雨罩、女儿墙、靠外墙阳台栏板、

33、空调室外机搁板、附墙柱、凸窗、装饰线和靠外墙阳台分户隔墙等热桥部位,以及外窗、阳台门洞口外侧四周墙面,其隔断热桥或保温措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检查数量:隔断热桥措施按不同种类,每种抽查 20%,并不少于 5 处。4.3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 4.3.1 保温板和防火隔离带的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应上下错缝、平整严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 5 块保温板。4.3.2 当工程设置托架时,其设置方式、位置、托架伸出长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3.3 保温板安装允

34、许偏差应符合表 4.3.3 的规定。表 4.3.3 保温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检 查 方 法 1 表面平整 4 用 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 4 用 2m 垂直检测尺检查 3 阴、阳角垂直 4 用 2m 垂直检测尺检查 4 阳角方正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5 接茬高差 1.5 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检查数量:每 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 10m2。4.3.4 增强网应铺压严实,包覆于抹面胶浆中,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增强部位的增强网做法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

35、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 5 处,每处不少于 2m2。4.3.5 当采用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时,墙体上易碰撞的底层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交接处采取的防止破损措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验数量:全数检查。4.3.6 变形缝构造处理和保温层开槽、开孔及装饰件的安装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3.7 外保温墙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3.7 的规定。17 表 4.3.7 外保温墙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检 查 方 法 1 表面平整 3 用 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 3 用 2m

36、垂直检测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3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检验数量:每 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 10m2。18 5 幕墙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 5.1 般规定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各类非透光建筑幕墙和采光顶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5.1.2 幕墙节能工程的隔气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5.1.3 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应提供隔热型材所使用的隔断热桥材料的物理

37、力学性能(横向抗拉强度与纵向抗剪强度)、热变形性能检测报告。5.1.4 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 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2 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密封构造;3 构造缝、结构缝处的幕墙构造;4 隔气层;5 热桥部位、断热节点;6 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7 凝结水收集和排放构造;8 遮阳构件的锚固和连接;9 预埋件或后置锚固件质量;10 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安装,构件之间连接节点安装;11 排水槽和落水管的安装,排水槽与落水管之间的连接安装;12 排水槽的防水层施工,采光顶与周边防水层的连接节点

38、安装;13 采光顶的四周,内表面与其他装饰面相接触部位的封堵,以及保温材料的安装;14 屋脊处、穹顶的圆心点、不同面的转弯处等节点的安装,变形缝处构造节点安装;15 防雷装置的安装;16 冷凝结水收集排放装置的安装。5.1.5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施工和现场储存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5.1.6 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幕墙,按照幕墙面积每 1000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19 定。5.1.7 幕墙节能工程除符合本规程规定,还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

39、非透光幕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DB11/T 1883的规定。5.2 主控项目主控项目 5.2.1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 3 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5.2.2 幕墙(含采光顶)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1 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2 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3 透光、半透光遮阳材料的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复验,验

40、收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计算书、复验报告,其中: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燃烧性能应在同一个报告中;随机抽样检验。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幕墙面积在 3000 以内时应复验 1 次;面积每增加 3000 应增加 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5.2.3 采光顶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密封条应镶嵌牢间、位置正确、对接严密。单元式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部分关闭应严密。当采光顶面积合计大于 3000 或幕墙面积占建筑外墙总面积超过 50%时,应核查幕墙气密性检测报告。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开启部分启闭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

41、测报告;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试验室中安装检测。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全数核查。现场观察及启闭检查按检验批抽查 30%,并不少于 5处。气密性能检测应对一个单位工程中采光顶面积合计大于 3000 或幕墙面积占建筑外墙总面积超过 50%时均抽取一个试件进行检测。5.2.4 每幅采光顶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断热桥节点的连接应牢固。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节点及安装。检查数量:节点及开启窗每个检验批按本规程第 3.0.6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10 处。5.2.5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2、安装应牢固,不得松脱。检验方法:对保温板或保温层应采取针插法或剖开法,尺量、厚度;手扳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板块数量按本规程第 3.0.6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10 处。5.2.6 采光顶遮阳设施安装位置、角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遮阳设施安装应牢固,并满足维护检修的荷载要求。外遮阳设施应满足抗风的要求。20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遮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或产品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安装位置和角度每个检验批按本规程第 3.0.6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不得少于 10 处;牢固程度全数检查;报告全数核查。5.2.7 幕墙隔气层

43、应完整、严密、位置正确,穿透隔气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样数量不少于 5 处。5.2.8 幕墙保温材料应与幕墙面板或基层墙体可靠粘结或锚固,有机保温材料应采用非金属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检验方法:视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规程第 3.0.6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5 处。5.2.9 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和防火分隔离部位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规程第 3.0.6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5 处。5.2.10 采光顶

44、可开启部分开启后的通风面积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尺量核查开启窗通风面积;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可开启部分数量,按本规程第 3.0.6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5个,开启窗通风面积全数核查。5.2.11 采光顶的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不得渗漏。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核查隐蔽;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200m2以内全数检查;超过 200 m2则抽查 30%,抽查面积不少于 200 m2。5.2.12 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断热节点的连接应牢固。检验方法:对照幕墙节能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

45、 10%,并不少于 5 处。5.3 般项目般项目 5.3.1 采光顶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釆用密封胶密封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规程第 3.0.6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5 件(处)。5.3.2 单元式幕墙板块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密封条规格正确,长度无负偏差,接缝的搭接符合设计要求;21 2 保温材料固定牢固;3 隔气层密封完整、严密;4 凝结水排水系统通畅,管路无渗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扳检查;尺量;通水试验。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板块数量,按本规程第 3.0.6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

46、量不得少于 5 件(处)。5.3.3 幕墙与周边墙体、屋面间的接缝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保温措施,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等密封。建筑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处的幕墙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严寒、寒冷地区当采用非闭孔保温材料时,应有完整的隔气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样数量不少于 5 件(处)。5.3.4 幕墙活动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应灵活,并应能调节到位。检验方法:遮阳设施现场进行 10 次以上完整行程的调节试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规程第 3.0.6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10 件(处)。5.3.5 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位置的

47、幕墙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10%,并不少于 10 处。5.3.6 封闭式幕墙应无渗漏。检验方法:现场淋水试验。检查数量: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5 件(处)。22 6 外门窗节能工程外门窗节能工程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外窗、户门及单元门等外门窗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6.1.2 外门窗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6.1.3 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和门窗附框等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6.1.4 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48、1 同一厂家的同材质、类型和型号的门窗每2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2 同一厂家的同材质、类型和型号的特种门窗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3 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6.1.5 外门窗的安装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 和现行地方标准民用建筑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B11/1028 的规定。6.1.6 当外窗采用外遮阳装置时,安装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

49、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 237、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外遮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11/T 1105 的规定。6.2 主控项目主控项目 6.2.1 门窗及使用的材料、构件、活动外遮阳设施,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门窗型式检验报告、门窗热工性能计算书、抗风压性能计算书。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随机抽取 3 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6.2.2 门窗及使用的材料、构件、活动外遮阳设施进场时,应按照表 6.2.2 所列项目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表 6.2.2 现场见证取样复验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50、 复验项目 1 外门窗 气密性、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外窗)、抗结露因子(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 2 透光、部分透光遮阳材料 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 23 3 门窗附框 壁厚 4 披水板 厚度、镀锌层厚度 5 型材 壁厚、隔热型材物理力学性能 6 活动外遮阳设施 遮阳系数、抗风荷载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窗台板厚度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 8478的规定进行。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报告和计算报告等全数核查;按同一厂家、同材质、同开启方式、同型材系列的产品各抽查一次;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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