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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体现公司“四精”管理理念,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构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制度的目标
(一)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接轨,外部具有竞争力,同行业具有吸引力,内部具有公平性,激励充分、约束有力的薪酬分配机制;
(二)突出关键、重要岗位的价值,合理拉开公司内部收入分配差距,理顺分配关系;
(三)加强公司薪酬管理,规范公司内部分配行为;
(四)建立员工工资与公司经济效益同步增减的联动机制,使广大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第三条 薪酬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的原则。公司薪酬制度作为人力资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成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服从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
(二)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薪酬制度应符合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内在要求,充分借鉴国内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同时又要简便易行,便于实施和管理。
(三)坚持薪酬制度与岗位评价和绩效管理相衔接的原则。岗位评价是确定薪酬标准的基础和依据,绩效管理是确保薪酬制度发挥激励作用的有力保证。
(四)坚持制度统一,结构多元的原则。公司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主的薪酬制度,但对于不同岗位人员,根据其岗位性质和劳动特点实行不同的薪酬分配形式。
(五)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理顺薪酬关系要在增量的基础上进行,力争使绝大多数员工的工资收入有所增长,确保薪酬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在岗人员。控股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相应的薪酬制度。
第二章 薪酬制度基本框架
第五条 公司薪酬制度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其基本框架是: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制、协议工资制、计件工资制、项目工资制、技术项目奖励和高级人才专项奖励。
第六条 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除实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以外的员工;年薪制适用于公司领导;协议工资制适用于公司从社会招聘的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计件工资制适用于以完成产品数量和劳动量(工时)计算报酬的生产操作服务人员;项目工资制、技术项目奖励和高级人才专项奖励适用于突出人才和从事系统设计、新产品开发的技术人员。
第三章 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七条 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岗位评价为基础和依据,以绩效考核为保证,参照职位体系形成的薪酬制度。
第八条 岗位绩效工资制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年终奖金。在公司原岗位工资制的基础上,将原来实行的档案工资、岗位津贴取消,纳入岗位工资;保留部分生产操作服务岗位专项津补贴;将奖金纳入绩效工资;保留年终奖金。
第九条 岗位工资是合理区分各岗位价值度和作用度的工资单元,适当体现岗位任职人的资质能力要求,主要根据岗位评价和职级确定办法确定。
绩效工资是活工资的主体部分,总体上按照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设置,具体根据公司绩效、单位绩效以及员工个人绩效的考核结果浮动发放。
津补贴主要适用于生产操作服务员工,是为补偿其所付出的特殊劳动而设置,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设立。
年终奖金是根据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发放的一次性奖励。
第四章 岗位工资
第十条 岗位工资按以下公式确定: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数×岗位工资系数
其中,岗位工资基数是最低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系数体现岗位价值度差异,即岗位工资标准差别。
第十一条 从初级工到副总设计师,岗位工资共设置29级,每级设两档。
单位负责人岗位工资划分为两个岗等10级(17级至26级)。经理岗等按管理责任轻重划分为经理三、经理二、经理一三个职级,互不交叉;副经理岗等按管理责任轻重划分为副经理三、副经理二、副经理一三个职级,互不交叉;经理一与副经理三职级互相对接。
一般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划分为四个岗等12级(6级至17级)。各岗等按职业生涯发展空间和管理责任轻重划分为主管、主办、办事员三个职级,略有交叉。
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划分为六个岗等24级(6级至29级)。各岗等按职业生涯发展空间和技术水平高低分别划分为副总设计师、主任设计师、副主任××师、主管××师、××师、××员六个职级,略有交叉。
生产操作服务人员岗位工资划分为六个岗等21级(1级至21级)。各岗等按职业生涯发展空间和技能水平高低分别划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五个职级,略有交叉。
员工岗等、职级、级别划分及岗位工资系数表详见附件一《XX公司岗位工资系数表》。
第十二条 按《XX公司员工职级确定办法》分别确定各类人员职级。职级不搞终身制,对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实行一年一次调整;对生产操作服务人员随时调整。具体办法详见附件二。
第十三条 公司新进员工岗位工资等级统一从其所在岗位职级第一级起步。
第十四条 岗位工资系数主要根据岗位评价结果确定,等差分段递增。
第五章 绩效工资
第十五条 公司绩效工资总额约占公司岗位工资总额的30%左右。绩效工资分配分为两个层次:先由公司按照各单位编制内全体员工(不含单位负责人)岗位工资总额30%测定单位标准绩效工资总额,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单位实发绩效工资总额;再由各单位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其中,将各部门视为一个单位测定单位标准绩效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 各单位实发绩效工资总额计算公式:
(一)部门实发绩效工资总额=本部门绩效工资标准值×本部门
绩效考核分数÷1000
部门绩效工资标准值=∑各部门绩效工资总额×(∑本部门员工
岗位工资基准系数÷∑各部门员工岗位工资基准系数)
上式中,员工岗位工资基准系数为员工所在岗等职级的起点系数,与其实际确定的岗位工资级别、档次系数无关。
(二)各实体实发绩效工资总额=本实体标准绩效工资总额×本实体绩效考核分数÷1000
公司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按照《XX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单位在公司考核确定的本单位实发绩效工资总额内,按照《XX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拟订本单位员工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管理细则,根据对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全额浮动发放。其中,对于有工时定额考核的生产操作服务人员,可实行计件工资制,其绩效工资按照《XX公司计件工资制度》规定考核发放。
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绩效工资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外单列,其标准绩效工资按其岗位工资的40%测定,由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根据对单位负责人和其所在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浮动发放。
第六章 津补贴和年终奖
第十九条 在公司部分生产操作服务人员中设立津补贴,作为员工在特殊情况下付出劳动的补偿。公司设立以下津补贴:夜班津贴、单身住房津贴等。各单位应如实申报享受津补贴的人员名单,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准。
第二十条 年终奖金发放与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和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于次年年初一次性发放。
第七章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
第二十一条 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标准。其中,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以员工个人岗位工资为基数,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
第八章 岗位绩效工资制的运行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员工岗位调整后,应对其岗位工资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三条 在维持公司岗位等级总体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可根据岗位评价要素变化情况对个别岗位的岗等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员工因岗位变动而岗等上升时,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按新岗位相应岗等职级的第一级工资标准执行,若低于变动前岗位工资标准的,就近向上进入相应级别;员工岗位跨职种变动或因岗位变动而岗等下降时,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按新岗位相应岗等职级的第一级工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员工职级晋升时,自调整后的次月起,按新职级的第一级工资标准执行,如低于晋升前岗位工资标准的,就近向上进入相应级别;员工职级降低时,自调整后的次月起,按新职级的第一级工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员工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连续二年考核为“良好”者,其岗位工资级别可以在本岗等本职级内晋升一级;已经达到本岗等本职级的最高级别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其晋升职级,但最高不突破本岗等最高职级的最高级别。员工年度考核为“不可接受”或连续两年考核为“需要改进”的,其岗位工资级别在本岗等本职级内降低一级,已经达到本岗等本职级的最低级别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降低其职级,但最低不低于本岗等最低职级的最低级别。
第二十七条 在公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基础上,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变动状况,公司原则上上调岗位工资基数;在公司经济效益出现下降时,相应下调岗位工资基数。在调整岗位工资标准时,视情况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年终奖金标准。
当公司的外部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适时对岗位工资系数进行调整。
第九章 年薪制
第二十八条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根据经营管理者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管理业绩确定和发放其年度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实施年薪制的人员范围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十九条 年薪收入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本年薪根据公司单位负责人正职岗位工资平均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绩效年薪按照基本年薪的一定比例确定。
第三十条 基本年薪相对固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于次年初按照其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并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XX公司经营管理者年薪制管理办法》。
第十章 协议工资制
第三十一条 协议工资制是公司对从社会招聘的关键管理、技术人才和高级技术工人,经过双方协商实行的一种特殊薪酬分配制度。
第三十二条 实行协议工资制的人员范围应严格控制,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流失情况、岗位现有工资水平和劳动力市场价位进行比较,将拟实行协议工资的岗位和人员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该岗位的人才流失情况和市场薪酬数据进行调查,提出是否实行协议工资的建议,报公司领导审定。对拟实行协议工资的岗位和人员,应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甄选。
第三十三条 对公开招聘甄选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其本人协商确定协议工资标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确定后的工资标准、福利标准、考核方式、支付办法和双方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写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由双方签字后遵照执行。
第三十四条 协议工资标准应与本人能力相适应,不搞统一标准,要随人才市场价位和本人绩效及时调整。
第三十五条 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员工不再执行公司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福利待遇和各种奖励。
协议工资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章 计件工资制
第三十六条 计件工资制是根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强度和劳动任务完成效果确定报酬的灵活分配形式,计件工资制适用于以完成产品数量和劳动量(工时)计算报酬的生产操作服务人员。
第三十七条 计件工资制分为全额计件工资制和超额计件工资制,具体参见《公司计件工资制实施办法》。
各单位依据本制度和《公司计件工资制实施办法》有关精神,拟订本单位计件工资制实施细则和人员范围,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十二章 项目工资制、技术项目专项奖励和高级人才专项奖励
第三十八条 项目工资制是在公司实行项目管理的前提下,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实行的与项目完成情况挂钩的一种薪酬分配制度。
第三十九条 技术项目奖励是公司对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过程中的科研人员实行的阶段性和最终成果的奖励。
第四十条 高级人才专项奖励是公司对在科研生产中做出重要贡献者实行的专项奖励。
项目工资制、技术项目奖励和高级人才专项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章 新招聘人员工资待遇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新招聘的从事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员工实行见习期,见习期时间及工资标准如下:
人员类别
见习期
见习期月工资标准
博士研究生
3个月
?元—?元
硕士研究生
6个月
?元—?元
大学本科毕业生
1年
?元—?元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不执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和年终奖金。见习期满经考核上岗后,其岗位工资按照聘任岗位对应岗等职级中的第一级核定。
第四十二条 公司对新招聘的从事生产操作服务岗位的员工实行3-6个月的岗位试用期,岗位工资按拟聘任岗位第一级的岗位工资标准的(90%待定)执行。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不执行绩效工资、津补贴和年终奖金。在试用期满经考核上岗后,其工资标准按照聘任岗位对应岗等职级中的一级一档核定。
第四十三条 公司关键岗位聘用的管理、技术等方面的紧缺人才不执行见习期或试用期,按直接聘用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第十四章 工资支付办法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对员工工资支付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员工每月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20日,如遇节假日应提前支付。
第四十五条 员工工资收入中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由公司从员工本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四十六条 员工工资性收入由各单位报表,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财务部实行银行代发制度。
第四十七条 公司以月薪为主要支付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日薪和小时薪方式支付。员工日薪和小时薪可按以下方式折算:
日薪=月薪÷20.92天 小时薪=日薪÷8小时
第四十八条 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探亲假、婚丧假、孕期假、产假和哺乳期假:在国家及公司规定的期限内均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的100%计发。
(二)带薪年休假: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的100%计发。
(三)病假:病假期不满6个月(含)的,每天按个人月岗位工资标准根据连续工龄长短乘上一定百分比除以20.92天执行。连续工龄1年至9年的为70%,10年至19年的为80%,20年至29年的为90%,30年以上的为95%。超过医疗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工伤假:员工工伤在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事假:每小时按(个人月岗位工资标准÷20.92天÷8小时)扣发。
(六)旷工:每天按(个人月岗位工资标准÷20.92天×2)扣
发。
第四十九条 员工在公司委派脱产学习期间仅享受岗位工资;员工自愿离岗学习进修,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和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学习期间不享受公司工资待遇。
第五十条 公司内退人员待遇另行规定。
第五十一条 员工离职时,已经预发的工资需退还公司。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项,按人力资源管理规章有关规定予以实施。对本制度有疑义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的修订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报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按摩技师承包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需求,强化浴场内部管理,为浴场将来拓展铺下一条坚实之路,保障技师技能优异提高,效益双赢之目的,经乙方主动提出意向,经董事会考评,研究决定,同意乙方承包工作,并负责浴场内在场 技师日常管理、培训、服务、工作,对承包工作相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具体条件如下:
一、 承包服务范围: 技师 等服务技术。
二、 甲方权益:
1、 甲方有权核定技师人数及整体素质进行考核,必须根据营业状况,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 在本协议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奖励。
3、 在协议期内,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人员食宿。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推出合法新项目,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以提高企业竞争力。
乙
三、
1、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及管理人员的监督,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则按甲方规定条款予以处罚。
2、 乙方人员在与顾客沟通之间,不得诋毁公司生誉,违者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视情节轻重)
3、 乙方有义务在与客人沟通中推销其它按摩项目,并了解客观存在的问题,顾客不满意的方面及时反馈给甲方高层管理人员,以便甲方不断完善内部机制,达到顾客满意。
四、 其它事项: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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