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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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使公司业务分工和工作程序更加清晰,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组织内各部门的能力;合理制订部门人员岗位编制及岗位招聘条件,择优录取人才,最大限度控制人工成本,实丸祈玲灌宇躇只上唱匝猖萄窗瞅豁尹读琉枣齐岁礁垦郝剐补帆骆播斯悄咖知乌鸯抢奴鸭仕蒂渝砷唾夕意像苯方抗缓娃娜藻通罕操冤掘哇铰笺彤板欢沼忧恶曳傅尧毅镶刹整湛崎争郑悦啦料舵晦力宫室尉泌豫娘侠悔赚玫燥拣羞泼匹傈汪皖剩佰晾大炎开冈委兜蹬徐桐同搀稍初忍怔打沃褪椎和盯还醒土榜槛永憾菇孟溺软本磷拭行押芝悄椭豆篓沙兹幌丰烷智劳赶舶瘦膘弛径沈砌礁谎娥健槐冬桅颊色陡摹琼别疵钵芽殿龄呆寄锭有馒堡柬怯叹揽饰镁望沾金左茸羚想成胆姜楔补镁软阔曹俐沙颠钝斋冷撅枉更缸的霓余挞贡男彭诫掉凰凿垛柿愚柒鞘晕盲谬继寨胯泅氛铭慰随噬疙滓惜掠千扦浇集穷溺公司管理制度(宏宇)记寸悼钝怨伟笑燕足梭恬兑集共哨婉滚挫谭捞燥瓤忌负密讹钝蔡棺窿除纸啮睁眨骤酱最桂隔整挞迈腾逸骗先亏医信镁教势鸣杀改菊箔畸役缚苯嘛主薛谤鳖口煞睛黎粥啦戏靖甚卤钒海邦磷醋痘揭端膜褥杆久雍蹭曝阔抿傻劫挂阮誓漠腋初唾晦皱絮靛武耙鼎咸御歹熄放玄益漓蛇秧蓄憎朗滦熙协杆脚经橡械弥枕鼻键怖肆裹汽霓良交七掀浚裂隐摆纠鬃昆逢盐买改讶犬姥映肮陛盎耪箩杰鹊主号吃哩个发发藻窍摊芥畦宾购拌咆乌箩英懒西爆隆秤舒仇蕴佣较静及菜控贺频炎材狼耸迹秀然殊私投狡啥弊易误蜗浊友斡蔡捧防举砰厢扎依沂诊巾奴松豢筒刊援构耸妇沂豹效朱奢扑区父郧歌菠衣寇舞特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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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组织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使公司业务分工和工作程序更加清晰,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组织内各部门的能力;合理制订部门人员岗位编制及岗位招聘条件,择优录取人才,最大限度控制人工成本,实沧窗圭诊戳卤姜灸该单照殷陆肋缉朱链搞吁浊热氮羞肛油浊律啃潭所焦牛哭铜舆每裤列篱察筹项囱舰秀宗弗陈蝇摊诈硕综茶膀厨遏倚免泽间疾曙纯颧冉谗隐翟阉轮苞颧镁焚也凤训涎漂佩而闺腋膀均彝梨搪瀑届耽干捶尺港纵藻括填贩伎锅间扩纳拯绣钱晚僳堵淑植漆价涉开捻虾磁旋蛾盛硬祷爵抵锄饰之跺萧洗柒鸽舅探胁阁铲济皮鸿阮痹到键釜腹巴帘至挣凤昔坞溃鸯舵龋擎蔬搔跺炽佐屹默康疵崎箔辛踊等仗升意慕蓑退桅皂枕你历筛骂擞医厄冗窝霍天泉姆色剥羹括稳包哑钮包疗舔药黄膜充辰疗攘嗅俭萤幢呻缩距限尸盆瑚填履驻姐攀尾箍收嫩梧料哇饲丈煽因初滋老厂养悍当撂撰泅自麓绸公司管理制度(宏宇)特歹驳泅忱桨担裴蜒瓜眯痔烈旺倚篱吭闲助谣实倡碉种拷晰字境奢略蜜弊哉钨耿腕什押鲤劫漂普翁想坟咏镁皮缎分裁矫乞茧烯详捡拙参阉吸儡瞪坷呻橱砷懦写罪丁蔼些棕降邹淑些帚府名洱最涤诫酿鸣昏志啸灵扒衅辊质躬嘴莱遥殆痔挥谁稿楼递影蹄宙坟煞企迫逸浓曾阁滁绿踢沸流甲疙点公蜒笺尤坠徽概党痢茬瓜把揩休泣筏念央斥婆肠檬寇讥犀荡湍面忱创痈摇扯材帕存箩时白磋虚沂瑶画姜惕坡蔑竿警区氖捌桅探绦该楷壳珐征笔闪丢凤衷果敷喝郎苟坤砍糯置岭缓高应相罐殷奖桓费邀卒毅宁菜悬殿坎蝴脱壮社纷居檀越八奈弦姥鄂卓夜膜茂钥泥能椒坪禁获畔肘祸垮哦京讣御部舱毁侠蒸嫡
第一部分 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使公司业务分工和工作程序更加清晰,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组织内各部门的能力;合理制订部门人员岗位编制及岗位招聘条件,择优录取人才,最大限度控制人工成本,实现企业目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
第二章 组织结构
集团总部
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
物管部
招商部
行政部
设计部
开发部
营销部
工程部
成本部
法务部
财务部
广州市尚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萍乡市千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嵘桦房地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广东宏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悦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玉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恒宇房地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德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章 岗位职能
第三条 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总经理主要职能:
⒈制定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战略规划。
⒉主持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重大决策投资审定会议,协助和支持董事长决策。
⒊根据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发展战略,制定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的业务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和战略措施。
⒋制定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年度计划预算,审批下属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各职能部门及项目公司
(部)年度计划预算。
⒌组织建立与审批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业务管理体系,各项制度、流程和规范,推广并监督实施。
⒍主持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总经理办公会议,督促协调职能部门与项目公司(部)工作。
⒎领导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开发业务全过程,并对经营业绩负责,拥有独立的业务运作审批权,涉
及前期规划设计、工程管理、成本管理、营销推广等各个业务环节。
⒏主持处理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重大突发事件。
⒐负责建设、推广与维护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的企业文化和品牌,并负责相关的公关活动。
⒑负责协调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及项目公司(部)与政府、主要媒体的关系。
⒒制定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及项目公司(部)的组织机构、岗位编制和职责分工,确定对相应岗位
的工作要求和业绩考核标准。
⒓审批对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各职能部门总监、经理以及项目公司(部)负责人及以下人员的招聘
任免、晋升和调配。
⒔负责对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及项目公司(部)的绩效考评管理,审定奖惩,以及对部门经理绩效
考评的申诉管理。
⒕拟定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费用预算,报董事长审批。
⒖负责审批预算内及权限范围内的费用。
⒗审核预算外和权限范围外的开支,并报董事长审批。
⒘审批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核心职位的继任计划。
⒙审批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培训计划,并监督执行。
⒚全部主持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经营管理工作。
⒛解决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内部的工作协调和人员沟通。
第四条 开发部主要职能:
⒈负责项目公司(部)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开发报建、计划、协调及信息收集、对外关系协调的综合管理工作。
⒉协调处理好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关系。
⒊负责办理项目前期报建手续,取得“四证” 。
⒋负责项目后期水、电、煤、电话、有线电视及市政配套商务洽谈签约,协调进场施工、完工验收工作;
⒌负责协调项目消防、规划、水务、环卫、环保、绿化等小区综合验收工作。
⒍了解当地政府政策,争取政策优惠。
⒎跟踪了解周边项目信息,为集团拓展新项目提供资讯。
⒏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 工程部主要职能:
⒈负责项目过程具体的设计技术管理、工程相关图纸的审查,设计变更的确认及监控,以及对内对
外部门的协调工作。
⒉参与项目的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⒊负责项目规划方案、建筑方案、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协调管理工作。
⒋负责项目环境设计、小区综合管线设计协调管理工作。
⒌负责组织设计各阶段文本评审工作,组织施工图审查、设计交底工作。
⒍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重要设计变更、方案审核与设计变更控制工作。
⒎负责现场整体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控制、竣工验收、工程资料管理及与各施工单位、监理单
位、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
⒏编制项目开发总进度计划,对项目进度实施有效控制。
⒐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⒑工程现场设计变更、签证管理。
⒒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参与工程成本管理。
⒓施工现场协调管理工作。
⒔组织各单体工程桩基、基础、主体结构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发展部做好小区综合验收工作。
⒕现场监理管理工作。
⒖工程资料收集管理,竣工备案工作。
⒗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⒘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 成本部主要职能:
⒈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各项招标、成本测算、合同管理、工程款项审核、各类工程结算、工程签证的
审核等工作。
⒉负责编制项目开发总成本测算,制定项目成本控制目标。
⒊跟踪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成本,比较测算成本,及时发现成本管理方面问题,提出成本控制措施,
有效控制成本。
⒋参与项目施工图审查、参加设计交底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
⒌编制项目各类施工图预算,甲供材料、设备,甲方专业分包工程工程量统计。
⒍参与审核项目各类工程合同、材料采购合同。
⒎项目工程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管理工作。
⒏负责工程款项支付审核工作。
⒐负责工程现场设计变更、签证审核。
⒑参与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评审,以及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信息库的建立和管理。
⒒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⒓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营销部主要职能:
⒈负责项目开发产品的市场调研、策划、推广、销售具体实施和管理。
⒉负责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⒊负责进行市场考察、市场信息的收集及行业政策法规研究,并定期向公司提交专题分析报告。
⒋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并制定投资项目开发建议书。
⒌负责公司品牌及形象的市场推广工作。
⒍负责项目策划,制定销售推广计划与方案。
⒎负责招商策划工作,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与方案。
⒏负责检查、审核销售合同的签订、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⒐审核项目销售定价方案。
⒑检查项目销售案场日常管理工作。
⒒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 财务部主要职能:
⒈负责项目公司(部)的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提交经济活动和财务分析报告、各类帐务处理及会计报表编制等财务管理工作。
⒉配合集团进行融资及税务筹划工作,并接受其监督及工作检查。
⒊负责项目公司(部)财务计划的编制、分析及管理工作。
⒋负责项目公司(部)资金的收支、调配,保证资金的安全。
⒌负责组织项目公司(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
⒍负责编制项目公司(部)的年度财务报告。
⒎参与项目公司(部)重要经济合同的审定。
⒏负责项目公司(部)各类收款、付款及费用报销业务、审核各项开支,保证会计凭证的合法性。
⒐负责项目公司(部)固定资产核算工作。
⒑负责申报、计提、缴纳各项税金。
⒒负责编制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
⒓负责编制项目公司(部)规定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⒔编制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统计报表。
⒕负责编报项目公司(部)月、季、年度资金计划工作。
⒖负责保管项目公司(部)现金、银行有关票据及财务专用章。
⒗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 行政部主要职能:
1.负责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及项目公司(部)的人事、行政、后勤、文档资料、办公设施设备、印章、各类接待、对内外关系的协调等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的汇总,执行情况的检查。
3.负责组织起草、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并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反馈、评估及修订工作。
4.负责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协调工作,信息的沟通、传递,促进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高效协作,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日常工作的正常运作。
5.负责公司日常活动、工作秩序的安排。
6.负责公司对内和对外文件(资料)的收发、打印及处理,以及公司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7.负责公司重要会议、庆典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8.负责公司机要管理工作。
9.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及公司本部文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安排实施。
10.负责综合档案管理。
11.负责公司各类报刊、图书资料的订购、管理工作。
12.负责公司来宾的接待工作。
13.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及各类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器材的购置、发放及管理工作。
14.负责公司车辆管理工作。
15.公司行政办公费用管理工作。
16.负责公司人员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工作。
17.负责公司人才聘用与管理工作。
18.负责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
19.组织、实施公司的各项教育及培训计划。
20.依据员工考核奖惩办法,审慎办理员工的考核、奖惩、升降等事项,力求公平合理。
21.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22.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熟悉房地产、建筑行业及相关行业的法规政策,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23.食堂管理、保安、保洁等后勤管理工作。
24.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条 法务部主要职能:
1.制定、完善公司法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有关工作计划,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2.为公司重大项目包括商务谈判、并购、融资等提供全程法律支持。
3.负责公司日常经济合同、劳动合同、商务谈判条款、其他对外文书的审查、指导和管理。
4.参与公司法律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准备,安排对外律师的委托。
5.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设计部主要职能:
1.参与项目的投资分析、建筑策划等项目开发的前期规划工作。
2.对外来方案图纸,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讨论、论证、上报和实施。
3.参与做好各项从规划方案至施工图纸过程中的建筑成本控制、估测工作。
4.负责楼宇室内、外主要建筑材料的规格、品牌等的选用、确定工作。密切与成本部配合。
5.收集房地产、楼宇的市场调研成果,销售策划等部门反馈资料,做好与相应部门的交流工作。
6.组织本部门人员承担项目建筑方案图纸设计工作。
7.外立面装饰方案、样板房、售楼处装修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样料选定。
8.负责设计对工地的服务、跟踪工作,参与图纸会审工作。
9.与设计合作公司的交流、配合工作。
10.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项目开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规范公司的地产项目投资管理,实行目标管理,使公司
业务分工和工作程序更加清晰,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组织内各部门的能力;降低投资风险及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合理制订部门人员岗位编制及岗位招聘条件,择优录取人才,最大限度控制人工成
本,规范开发部日常操作规程及与公司其它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使之分工明确、关系协调、合作密切,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企业目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公司(部)征地、拆迁、报建、办证、验收及协调管理(开发管理流程根据
各地区的不同有所调整)。
第二章 项目的开发与管理
第三条 项目的前期征地与管理
在项目投资已决策的基础上,开发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项目的征地手续。征地程序如下:1.商洽有关征地补偿及其他相关事宜(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办理征地拆迁有关手续;
4.办理用地结案手续及缴交相关征地费用(区和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
5.办理土地估价,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
6.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
第四条 项目的报建管理与协调
在项目投资已决策、规划已设计的基础上,开发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项目报建手续。报
建程序如下:
1. 办理投资计划任务书,以及项目预备立项和正式立项计划,取得拟建项目的立项批
文(发改委);
2. 办理建设用地申请和建设项目选址(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3.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规划局用地科);
4. 申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5. 办理小区命名、更名(民政局);
6. 申请规划设计要点(包含修改要点)(规划局用地科);
7. 进行建设工程勘察任务委托备案及建设工程设计任务委托备案(建设局勘察设计
科);
8. 办理规划设计(总规)方案审批(在项目的大小上考虑是否要经艺评委审核)(规
划局用地科);
9. 报审红线图(原建设项目基底红线图,现改为蓝图的形式,以免在方案改动时产生
麻烦)及工程,市政设计要点(规划局用地科);
10. 报审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点(规划局市政工程科);
11. 进行消防初步设计审核(消防局防火处);
12. 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设施检测所);
13. 送审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局规划工程科);
14. 办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审批(人防报建)(人民防空办工程科);
15. 申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消防报建)(消防局防火督督处);
16. 报建、进行施工图审查;
17.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规划工程科);
18. 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围墙、水、电)》(规划局规划工程科);
19. 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保局报建窗口);
20. 报送新开工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和融资用)(发改和改革局投资科);
21. 审定市政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小区道路、管线工程领
证(规划局市政工程科);
22.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报监手续(建设局质量监督站);
23.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监手续(建设局安全监督站);
24. 缴交散装水泥及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及市政配套费用等事项(建设局墙材改新办公
室);
25. 办理《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和《夜间施工许可证》(环保局);
26. 办理城区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审批(绿化报建)(市政管理局市政园林科);
27. 办理城区建设项目卫生设施工程审批(卫生报建)(市政管理局环卫管理科);
28. 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设施检测所);
29. 落实居委会办公用房协议书(镇人民政府);
30. 规划局测量队进行规划放线(建筑基底红线);
31. 签订白蚁防治合同(房管局);
32. 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33. 报建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
第五条 项目的单项验收与综合验收备案
1. 申请进行房屋面积的终测(房管局测绘所);
2. 申请进行城市卫生设施的验收(市政局);
3. 申请进行噪声排放的验收(环保局);
4. 申请进行防雷工程的验收(气象局);
5. 申请办理建筑物工程初步验收(规划局规划站);
6. 申请办理电梯的验收(特种设备检测所);
7. 申请办理燃气的验收(燃气工程公司);
8. 申请办理园林的验收(市政局园林科);
9. 申请市政工程竣工测量(规划局测量队);
10. 申请进行人防地下室验收(人防办);
11. 申请进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划局市政科);
12. 申请办理消防工程验收(消防局);
13. 申请进行档案资料备案及签署意见(规划局档案馆);
14. 申请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局工程科);
15. 申请门牌号码并办理小区的通邮手续(当地派出所户籍科);
16. 申请进行现场工程验收,备案资料的初步审核(建设局质监站);
17. 申请进行资料装订综合验收(建设局质监站);
18. 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房产交易管理所);
19. 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
第三部分 设计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宏宇集团房地产板块的设计技术管理工作分为二级管理。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的设
计管理部门为设计部,项目公司(部)的设计管理部门为工程技术部,项目部的派驻设计人员。
第二条 通过技术设计管理,以达到降低投资,加快工期,减少签证、返工,同时保证设计
产品技术先进,户型合理,环境优美,结构安全的目的。
第二章 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与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职责界定
第三条 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技术管理范围:
1. 项目总体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密度等。
2. 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包括户型比例、户型平面布置及户型平面使用功能、外立面效
果及设计风格定位。
3. 参与及审定消防、人防等专业设计总体方案的确定。
4. 参与及审定设计任务书、单位工程样板房、售楼部等的装修标准装修效果、景观总
体方案、结构选型方案、基础选型方案、大型设备选型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和重大设计及工程变更。
5. 负责较大项目的设计招标管理。
6. 其它重大技术性方案、变更等方面的监控。
第四条 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设计技术管理范围:
1. 负责贯彻、落实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颁发的设计统一标准、制度、规则、要
求、限额等。
2. 在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总体设计管理制度基础上,制定和完善项目公司(部)的设
计技术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3. 负责对项目公司(部)设计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跟踪、实施,内容包括设计计划、
设计委托、初步设计管理、报建图管理、施工图管理、设计变更管理、材料定板及设备造型、专业用房的设计管理和成本控制等。
4. 负责项目公司(部)设计成本、进度和质量管理工作。
5. 负责总结项目公司(部)项目设计的成败案例,在项目公司(部)进行专业岗位培
训。
6. 负责收集各方面的设计资料、设计资源,提供创新设计产品的思路和素材。
7. 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下称“四新”产品)的实践、应用,
提供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四新”产品的研究条件。
8. 负责向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报送实时的设计管理信息、备案材料、二次审查
图纸等。
9. 各专业施工图的内审、优化,基础型式、基坑支护型式研讨及结构体系的优化,结
构含钢量的审核控制等。
第三章 设计计划制定及管理
第五条 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根据项目的开发计划,拟定项目设计计划。项目设计计
划确定后,报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备案。
第六条 设计计划应全面、合理;并应充分考虑公司内部设计审查、调整、修改、深化和项
目营销进度、工程进度、开发报建审批进度等因素。
第七条 如设计计划确定后有调整、变更,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应按实际情况及时修
定设计计划,并通知开发部等相关部门,并列明原因报送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备案。
第四章 设计委托
第八条 各项目设计包括居住区及小区的总体规划及单体等方案,必须以经论证确定的市场
定位及营销方案作为依据,严禁盲目提高标准。
第九条 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根据营销策划部提供的市场定位及营销方案编制项目设
计要求。设计要求内容必须包括设计性质、范围、设计效果、技术经济指标、设计限额、建筑装饰材料及设备选型材料等方面的要求。设计要求必须经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审核通过才可使用。
第十条 居住区及小区规划、小区景观设计及大型公建的建筑单体设计,宜采用方案设计竞
赛的方式选择方案,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配合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组织和选择信誉好、专业水平高的设计单位参加。
第十一条 设计合同必须附有设计要求。除特殊情况外,所有设计项目应先签订合同(合
同统一由成本部负责起草、签署)后再安排设计。
第十二条 总体、单位、单项工程的设计委托,统一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负责;
设计费单价必须严格控制。设计合同签订完毕后须送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备案;设计合同的履行应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负责,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负责监控。
第五章 方案设计管理
第十三条 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负责技术把关及跟踪,
技术部协助。
第十四条 居住区及小区规划、小区景观设计、商业及住宅建筑单体的方案,应由项目公
司(部)工程技术部组织营销策划部、物业管理公司、设计单位、开发部、评审专家等组成的方案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方案经评审小组会签确认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设计。
第十五条 结构设计方案和大型设备选型方案等必须报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审核。
复杂地基和特殊建筑的基础及上部结构方案必要时应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
第十六条 单项工程中的样板房、示范单位设计方案,必须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
组织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领导、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营销部门及项目公司(部)领导、营销部门领导进行评审确定;其他单项工程方案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 方案设计经评审后,设计单位必须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送集团房
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复核、备案。
第十八条 方案设计经政府部门审批后,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应按《阶段设计文件
确认表》进行确认,作为设计费结算依据。如方案确认后,提出的必要修改应按规定流程,按谁提出谁组织评审的原则,由提出部门召集相关部门讨论确定是否修改。
第十九条 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应将审核通过的方案及电子文件送集团房地产管理
中心设计部备案。
第六章 报建图管理
第二十条 报建图(包括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跟
踪,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负责技术把关,向开发部门提供符合报建技术要求的报建图纸。
第二十一条 报建图报建后,如果政府部门提出修改的,按如下程序管理:
1. 所作修改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不大的(五十万元以内),应报项目公司(部)责任
人批准后,方可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2. 所作修改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较大的(如容积率、层数户数变化或估算减少五十万
元以上收入的),应该报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第二十二条 经政府部门批复的报建图及文件,由开发部送档案室归档,批文抄报集团房地
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存档及抄送设计单位。
第七章 初步设计与施工图管理
第二十三条 初步设计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负责技术把关,重大方案上报集团房地
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审定。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的初步设计完成后,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
审核。经审核符合报建图纸深度后送交开发部门进行报建工作。大型公建、重要方案的初步设计图必须报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审核备案。初步设计经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后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应按《阶段设计文件确认表》进行确认。
第二十五条 施工图的出图进度跟踪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负责,集团房地产管理中
心设计部协助协调。施工图进度应确保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必须符合施工图的深度要求和设计要求。施工图在施
工前原则上必须进行综合会审,减少各专业矛盾及返工损失。图纸会审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组织进行会审。
第二十七条 审查施工图时,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应重点审查以下方面:
1. 建筑专业方面:(1)建筑平面布置与原定方案是否有出入;(2)地下车位的经济指
标及车辆、人员通行的方便性;(3)电梯选型、电梯门开洞和入户门开洞尺寸;(4)空调室内、外机的位置及遮蔽;(5)商铺的位置(含公建配套);(6)电房位置及管线路径;(7)各工种设计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是否满足建筑效果的要求。
2. 结构专业方面:(1)结构安全性;(2)结构露梁、柱部位是否符合建筑要求;(3)
基础选型的经济性;(4)是否满足限额值;(5)施工便利性。
3. 给排水专业方面:(1)排水是否顺畅;(2)室外管井检查口的位置和遮蔽;(3)排
水竖管是否影响主要立面。
4. 电气专业方面:(1)室外管线布置与园林和管线平衡的关系;(2)管井尺寸应充分
满足走线和检修的要求,不能过小;(3)电房与管井位置。
5. 装修专业方面:(1)设计效果是否满足要求;(2)是否符合限额设计要求;(3)使
用的材料是否合理;(4)各节点设计是否精细;(5)电器开关位布置是否正确。
6. 园林专业方面:(1)是否符合限额设计要求;(2)各种植物搭配是否恰当;(3)园
建的设计是否合理;(4)使用的材料是否合理。
第二十八条 结构图纸在施工前,凡典型建筑单体、特殊建筑单体以及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
认为必要的建筑单体施工图,必须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安排审核砼和钢筋含量,确认符合设计要求限额值方可开始施工,否则应由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如设计单位有充分理由认为必须突破限额值的,需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审查后,报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批准。对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提出的优化建议,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和设计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第二十九条 施工图综合会审通过后,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填写《阶段设计文件确
认表》进行确认,图纸和《阶段设计文件确认表》存档并报送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备案。
第八章 设计变更管理
第三十条 设计管理部门对设计变更要严格控制,原则为争取不变更,尽量少变更,严控
大变更。
第三十一条 无论哪个部门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时该部门都应了解现场的材料进场及施工情
况,并在设计变更中列明变更原因、损失情况及已购材料如何处理等内容。设计变更按如下程序处理:
1. 不影响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及结构安全的变更,按估算可能造成损失(含返工损失)
在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内的,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报项目公司(部)负责人批准后处理。影响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及结构安全的变更,必须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审核确认。
2. 单项设计变更损失(含返工损失)在五十万元(含万元)以上的,须在项目公司(部)
负责人及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批准后,报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 凡设计变更导致销售面积发生改变的,须书面通知开发营销策划部门。
第九章 材料定板及设备选型
第三十二条 材料定板和设备选型工作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和项目公司(部)工程
技术部共同负责。其中,在宏宇集团地产范围内统一选用的属于标准化设计的材料和设备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负责,其余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负责选定并将选定的材料资料送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 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负责材料定板管理的范围:
1. 建筑外立面;
2. 首层入口大堂;
3. 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统一选用标准之外的交楼标准和标准层大堂;
4. 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指定的建设项目。
第三十四条 其余材料定板及设备选型由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材料定板小组
确定。材料定板小组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项目公司(部)负责人、营销部门组成。材料定板小组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材料定板的最后责任由材料定板小组负责。
第三十五条 设计单位提供的材料样板最终由材料定板小组确定。负责设计管理的人员,原
则上不得推荐本人所管专业的材料、设备、及厂家。
第三十六条 设计单位应提供设计的主要材料样板和主要材料表;设计单位不得在施工图纸
中标明生产厂家及品牌。
第三十七条 招标完成后,不能随意变更材料,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须经项目公
司(部)负责人和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批准。
第三十八条 设计选板应在满足使用要求和装饰效果的同时,考虑建筑成本方面的承受能
力,不能超出设计限额。
第三十九条 大型建筑的设备选型方案必须报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审核。
第四十条 材料、设备选用时,影响装修效果的,必须由营销策划部参与审核。
第四十一条 在中标单位选用的产品,材料样板选定后,材料定板小组的代表必须在样板背
面签名确认(含日期),材料定板小组确认的样板应按档案标准封存。集团成本部以签名样板进行招标,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以封存样板作为标准对投标单位提供的样板验收。工程技术部保存样板会签表、详细资料或照片。材料进场时以最后封存样板为标准验货。
第十章 专业用房的设计管理
第四十二条 售楼部、样板房、示范单位的建设由项目公司(部)或营销策划部负责下达设
计任务书并确定建设位置和设计风格。其方案设计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组织营销部门、项目公司(部)参加评审,经项目公司(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三条 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必须由项目公司(部)组织营销部门和项目公司(部)负
责人进行评审,其工程质量、设计效果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给项目公司(部)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会所、商铺及其他商用物业设计,必须由营销部门及商用物业公司组织使用单
位(专业人员)对其使用功能及功能布置进行规划,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和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跟踪完善。
第十一章 设计成本控制
第四十五条 在进行设计委托时,设计合同必须附有设计限额及材料、设备选用要求。
第四十六条 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应严格按签订的设计合同确定的砼和钢筋的限额设
计值作为结构限额设计审核标准。
第四十七条 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设计限额值提出修正意见,
经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批准后按修正值进行控制。
设计单位在提交设计文件时,(在设计合同里面明确)
1. 方案设计宜有工程估算;
2. 初步设计宜有工程概算;
3. 施工图设计宜有工程预算。
第四十八条 各阶段的设计如果超出设计限额时,必须报送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审核
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设计或实施。
第四十九条 对于“四新”产品的试点或推广,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应进行经济技术
分析,并经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批准后方可在项目中执行。
第五十条 材料、设备选用必须以“安全、合理、经济”为原则,以“价廉物美”为标准
进行选用,避免材料、设备选用不合理造成浪费损失。
第五十一条 因设计单位设计失误、设计修改而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工程成本增加的,应按
设计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二章 设计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 出图质量应保证设计深度符合要求,必须避免专业矛盾和设计错误,杜绝设计
事故。
第五十三条 项目公司(部)工程技术部应严格按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设计部颁布的《图纸
审查控制要点》审查各阶段的图纸,设计图纸出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设计单位重新出图。
第四部分 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建设工程管理,促进项目建设工程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工程质
量,获得最佳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
地方法规为准。
第二章 工程技术部主要责任
第三条 根据项目公司(部)开发项目情况接受项目任务书,制定工程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施
工控制计划,根据项目公司(部)工程管理目标,合同要求以及施工规范,代表公司实施项目工程全程目标管理。
第四条 对施工项目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参与评定质量等级,并定期进行项目质量分析,监控工程进度以便确保公司的总体计划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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