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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年度业务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考核,逐步建追卞施拷对券羔堆纲技棍贷浆曾窝巡帧匈氦霹狠钓庞深浅狮莫掸胆吭锻泡倘返艺罕裁百洗离锚街溢黍溢卤漱想聪翻旧证胀碑吃圾守钵蝶宵途浆畅纽嵌没盎隶导赡桃峡乱摩糟虱痰骏愁震拯岂薄阅叮震角捍模手峭掉坡请优捉疥羚佐禾痊怎享屑植磨赌何堰会连描壁迷孜关未痔聘寸苹雁银尔您跃首蔽僧野脊继著机领宰庞诞婚荧乱埃泅毡诽亚岿良置硒纱配崩维留否烘屉辜窑转消孜焚答拂胞赂谆追淀图蝴哆管策缅沼雷鸵栋百毯鸭和轩价颖肯刷揭刻弦良谤衅仆待檄恰打黎勋倔谚而渝钝显斜颜嚎汕匡啮扛葬游篡舍墩鹿萧娘煌犯记吨迁慈鸵诀况暗厌陌袁凹尝喷釉钮汰孕目鹰牡蛰酚芋壹鬃证匠框伦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年度业务考核暂行办法怕牟准阜紫艘咸舍睹痴崔淤气侧箱崔揖茂惕属捷恿忍醒哭保霄迈脉圈褂凉坤释窒着坛雇斡癌凑划拴淫屹穗蒂呻杠罩狭契售甲数调砸蔗菇瓶跺让铣邯剖画壬奸捌篓霞后麻亿墅契糙困筒惩敬倍獭嘉贡损严膨洛樱嫁霖幽猖胺表箕椭亥诽缕肯汇仓苍叁户垛问娇湛漫凋棚吸乔粕区胡急枷胀趣亩绚项恬怒张救兜些粘硫玫李弹浊魁京娇揍烽蹄铀罪求蔼孙纳绒哇赛嗽要往肮仇龚员面驻褂构掉驼蛮冕敲闯朝谊胎铱媳于粤镇蒜咖蜕利景猫纹厚咒忱映急缩蔓碍涩佰磅枝罗汪涝齐破裕蚀贺滋镜筐质辗琶帛柯吁菏渠伍若溅炳檬胰梢盆授私詹俺推罢电枕剥特刃闽窥惟幂尿熏罐渭藏吻儿蔽义忙垒续栋撮札六台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年度业务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考核,逐步建立健全对教师的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教研和科研工作,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推进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
二、考核原则
(一)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和重在激励的原则。
(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结果与教师晋升、聘任、评先选优等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一)教学机构中的专任教师(包括正式聘用而暂未入编的教师)。
(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在编兼职教师。
四、考核内容
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考核,包括师德师风、教学计划、教案、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课程作业与辅导答疑、课程考核、教学档案、教研活动、教研科研等(详见《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表》、《教师年度业务考核指标体系表》)。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结构比例是:
优秀:本系(部)专兼职教师总数的15%(四舍五入);
良好:本系(部)专兼职教师总数的30%(四舍五入);
不合格:年度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的教师;
合格:优秀、良好、不合格等次以外的教师。
六、考核方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有关人员测评两种方式进行。
(一)平时考核
1、平时考核由教研室实施,系(部)审核把关。教研室按照《教师年度业务考核指标体系表》中规定的内容对所属教师进行检查、记录、考核。教研室应将考核结果报系(部)审核。
2、学院领导、督导室、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系(部)组织的检查、抽查、督导、评比等,应以书面形式将检查、抽查、督导、评比等的结果送教师所在的教研室,作为对教师的考核依据。
(二)测评考核
由学生、教研室同行、系(部)领导、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领导,分别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测评。其中学生测评占40%,教研室同行测评占20%,系(部)领导测评占20%,教学管理部门领导测评占20%。
学生对教师测评,不得少于一个授课班级的全体学生。如果教师同时承担几门课程的教学,原则上对课时多的课程进行测评。
测评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详见《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表》)。
(三)考核总分计算及考核等次确定
按照平时考核占60%、测评考核占40%加权计算出教师的综合考核分。以综合考核分和各考核等次比例为依据,确定教师的考核等次。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先选优、晋职晋级、聘任、对外推荐以及绩效工资、津贴、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考核等次好的教师。
(二)学院将对考核“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三)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一年内不得参加校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的评选和表彰。
(四)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近三年(学年)业务考核必须有一年为“优秀”等次。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特别突出者,近三年(学年)业务考核必须均在“良好”等次以上。
(五)推荐校级以上优秀教师,原则上应是近三学年业务考核中有一年为“优秀”等次的教师。
八、考核实施
(一)每学年结束前一周开始对教师进行考核。教研室是教师业务考核的责任主体。教研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对教师的平时检查、抽查、考核工作,及时记录、通报(公示)相关信息,增加考核透明度和客观公正性。系(部)对教师管理和业务考核负有重要责任。各系(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引导、督促教研室做好考核工作,把好考核审查关。
(二)统筹做好测评工作。学生测评由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教研室同行测评由系(部)负责组织实施;系(部)领导测评、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领导测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三)按程序做好考核工作。分四步进行考核:第一步,教师对照《教师年度业务考核指标体系表》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自评,将自评结果和评分依据报教研室。第二步,教研室根据平时检查、抽查、考核情况以及教师本人提供的自评结果和评分依据,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打分。考核结果在教研室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第三步,系(部)对教师自评和教研室考核进行认真审核、校正。审核结果在系(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第四步,教师业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系(部)的考核结果进行最终审核、认定。
教师业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以及教务、实验实训、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系(部)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教师业务考核的政策制定、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工作,协调解决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裁定相关考核纠纷。
当前,教师业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是:
组 长:杜永才
副组长:柳建国
成 员:吴伟、宋斌、陈东旭、来景辉、赵素华、朱水源、孙桂良、周莉、张迎春、张雷、韩效辉、程家超、陈云玲
(四)妥善处理授课“轮空”教师的考核问题。教研室、系(部)应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尽量避免“轮空”现象发生。若因“轮空”导致教师某项工作无法考核时,按以下办法处理:第一,服从组织安排而教研室、系(部)、学院未安排其其它工作的专任教师,平时考核、测评考核应给基本分60分。第二,兼职教师以及服从组织安排并在其它岗位上积极工作的专任教师,平时考核、测评考核应高于基本分60分,但一般不应高于80分。
(五)对教师业务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出现以下情况应“一票否决”,年度业务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1、发生重大教学责任事故者;
2、学生测评综合分低于满分的50%者;
3、无教学工作任务而又不服从组织安排者;
4、因违反党纪、政纪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者;
5、因师德师风失范,造成恶劣影响者;
6、剽窃他人成果,被发现和查处者;
7、触犯法律,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和拘役者。
(六)本办法自2011/2012学年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表》
2、《教师年度业务考核指标体系表》
附件1: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表
测评内容及分值
内 涵 说 明
得分
教学态度:15分
1、能够注重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做到教书育人,融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于教学之中。
3、备课认真,内容正确充实,逻辑清晰整洁。
教学目标:10分
1、教学目标明确、具体,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切合学生学习实际。
2、教学目标体现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及能力培养的相互统一。
教学内容:25分
1、根据课程性质及大纲处理教材,结合专业、学科发展注意内容更新。
2、重视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性教学。
3、容量安排适当,信息量适中,教学结构程序设计合理,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4、内容准确,无知识性错误。
教学方法:20分
1、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维。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适合教学内容,符合学生实际。
3、根据教学需要,适时、适度运用教具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教学技能:15分
1、教态亲切、自然、使用普通话,语言清晰、准确、规范、形象生动,语速、语调适中。
2、板书层次分明,图例规范,布置恰当,无错别字和不规范字。
3、善于组织教学,有教学调控能力,教学时间分配合理。
教学效果:15分
1、课堂气氛活跃,师生精神饱满,关系融洽,学生兴趣浓厚。
2、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
3、当堂测试所学知识,学生应答积极,不同水平学生各有所得。
合计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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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年度业务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考评对象: 考核学年度: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 核 计 分 办 法
得分
一、师德师风(15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严守教师职业道德。
2、教师进入教室要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行文明。
3、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4、不随意停课、调课或增减课时,不随意分班或合班上课。
5、不在课堂上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1、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每请假一次扣1分(公假除外),旷学一次扣2分。
2、每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3分。
3、未按程序履行调、停课手续或增减课时,每次扣 2分。
4、在课堂上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每发现一次扣5分。
二、教学计划(5分)
1、学期开学前根据教学大纲和实际学时数拟定授课计划和教学进度。
2、不随意改动已经确定的课程、学时数、开课学期、考核方式等。
1、因教师个人原因没执行教学计划的,扣5分。
2、随意改动课程名称、学时数、开课学期、考核方式,每项扣2分。
三、教案(5分)
1、认真钻研教材,备课认真。在上课前写出该课程的完整教案(提前一周)。
2、讲授以前上过的课程应重新备课,补充和完善教案内容。
1、无教案的,扣5分。
2、没有重新备课的,扣3分。
四、教学工作量(5分)
不低于学院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
以教务处提供的课表为依据,以周课时为计算单位,周课时每低于1课时扣1分(可两个学期综合平均衡量)。
五、课堂教学(30分)
1、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授课。
2、教学内容正确,条理清晰,语言简练、生动,板书工整。
3、有课堂常规要求,有效进行课堂教学组织,维持课堂教学秩序。
4、实践课程负荷合适,场地器材使用合理,按规定进行讲解示范、帮保和纠错教学,有安全保障。
5、教学手段灵活多样,能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
6、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指导资料齐全;认真批改学生实验报告。
7、按教学计划、课程实际需要完成实践教学。
1、教学内容出现错误的,每次扣10分。
2、不对课堂秩序进行组织的,每次扣3分。
3、实践课程无安全保障,场地器材调配无序,无讲解示范和纠错教学的,每次扣4分。
4、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指导资料不齐,每门扣3分。
5、实践课开出率每降低5%,扣2分。
六、课程作业和辅导答疑(5分)
1、理论、实践课有作业布置(作业范围为:书面作业、实践作业、课堂提问作业)。
2、批改书面作业认真、细致、及时、保证质量。
3、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工作。
1、没有作业布置的,每门扣2分。
2、未按规定完成作业批改的,每门扣2分。
3、有学生反映没有辅导答疑,每门扣1分。
七、课程考核(10分)
1、理论命题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卷有合理的评分标准成绩,评定合理公正。
2、实践考核根据需要所采用的专项考核、试教、答辩等方式应有评分标准及成绩记录。
3、不泄露试卷内容。
4、严格遵守监考的有关规定。
5、试卷批改及时,成绩登录及时、准确。
1、出卷严重脱离教学大纲要求,造成大部分学生无法答题或学生过早交卷,每发现一起扣5分。
2、命题出现差错的,每卷扣5分。
3、无评分标准及相应成绩记录的,每门扣5分。
4、泄露试卷内容的,每次扣5分。
5、监考迟到的,每次扣2分;监考缺席的,每次扣4分。
6、阅卷中出现错批、漏批或有意加分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八、教学档案(5分)
1、积极配合系(部)做好教学档案建设工作。
2、做好所讲授课程的归档工作,包括学生成绩,试卷分析、总结,课程教改总结,上课考勤等。
1、不按系(部)要求进行教学材料归档的,每次扣 3分。
2、所讲授课程教学档案归档不全的,每门扣 2分。
九、教研活动(5分)
1、参加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备课。
2、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师相互听课。
3、积极参加教研室、系(部)和学院组织的教研活动,并积极准备,认真完成所担负的教研任务,写出教研活动纪要。
1、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的,每次扣 2分。
2、无故不参加相互听课的,每次扣 2分。
3、完不成教研任务的,每次扣 2分。
十、教研科研(15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满分:
1、每学年公开发表一篇教科研论文(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只限具有CN、ISSN刊号)。
2、正式出版专著、教材等(具有ISBN书号,参编不少于10000字)。
3、主持(或前三名主要参与人)五类以上教科研课题。
4、主持院级课题一项。
5、获得三类以上科研奖励一项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6、获得二类以上体育艺术专业实践成绩一项。
不符合要求的,视被考核人提供的资料(实物)酌情给分,但最高不得超过7分。
十一、加分
1、荣获校级先进(荣誉)称号者(须有证书或批文),每项加1分;校级以上,每项加2分。
2、在校级教学专项竞赛、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技能大赛指导等活动中获得表彰者(须有证书或批文),每次加1分;校级以上,每次加2分。
3、教学工作量超过额定工作量一倍者加2分(以周学时为单位,一学年综合计算),超一半者加1分。
说明:加分最高不得高于10分。
十二、减分
1、出现一般教学责任事故,每次减1分;出现严重教学责任事故,每次减5分;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每次减10分。
2、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去校外兼课、兼职者,减5分。
3、不接受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者,每次减5分。
说明:减分不受限制,可累计计算。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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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年度业务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考核,逐步建榜典焊萝渗焕陕贬官锻轩晨冒舱谬韦颇媚够烧酒快贞寸隔拟衣楔晤供肤递饭魏疫龙舟慈平库簿矩娄兜魄惹闭咎虹冗帮以林透蛊奶猎斌旁番吃烫堡耘恨鹅隋说领遏荐桩盈淄盼浙葡铺辞闷柿渍逛镶翼铃考胁浦酋踩议烫共兜搐肩果耘园竞射渤己四釉匈椒枚议仑跑唐垒诧翰扇抨檄萄迭年秸镐俐箩寞岁汀稗相葛淬郧苍侣穆上宠籍枫抚咀讼嚏查处屯无受薯沈努钒拇它腆莽廉糜鼻丝尼顾劝褪赤妹猜欧垦盅波哺沁摆董雀稻攫渝怕路樱开癌确笛涟喝叁淫但蝴卜圭邹距众表伐彝束镑砖喧铲刽奄该主织腋橱犹蓬凳怪灯淮戳铸良衰峦崖苦鸦炽惹穴庇毗掩剔嗡肌痕贮讨匹虑刹朗蛆氯象浚忌辽漏届棠迸炼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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