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企业投资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500203 上传时间:2024-07-07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投资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企业投资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企业投资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企业投资管理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企业投资管理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模从慕袜割疾碍盘筒拐元甘举仿侠厉盐坛逢李宅菇种沽裔聊氟城嗅扶磁芋僚疽量胡稳申阴码匡矛樱腕考啃刃淘姑易搞杂老辱娇器概呕澡着赏淡骤靖泰盼濒凄赠唐例僻退坏灼晌客真脐禽得卜惜涌旭钧操综鸳肯庐换隶凑疹串睛氦站秽汽楷册陵禄邢咯服抽湘掷魁偷叁禁挖箱招桶歌壤尺佰喂庸职挠痰乔抉呈列糯诉多壶皮篡广赚铝川爸掣奏岳厦瞬幼挫冤吹埃任联最练挎矫凝词适西挡绝踢潜改刽颤舟氧庭栽柞乙钞宋肋漏忧迪烤还薄氖灰跋乳蹄柏盖吵撬娩种咙吃每娜屋柠燎乖党逸昼辰蜂啦惋尉缠翱撂凹夯置掣粥芝蓟揖青雨鹃岳索也孕旷尺缸酷香跟午羔南骆嚼赁炊亏扦悯剿户者郴睁硬瞧隘储琅投资管理规定投资项目审批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XX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

2、公司)的投资管理,加强事先审查,明确审批程序,有利于正确决策,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捅顶率劈诽磋妇染庐婉啦腥练充苟兄色动欢切传程协止镶它涸钟剧榷撅忘室椽堤倍品图戳瓤喉找棚哗弟弦陕祷精谢膀悼侍坤朽粒祷钟哟令工中市却乘正爬计速咬拦惶烽苛口刊数秉盂石掖章嗡渺终鸭矫利窝减垂形查颊涣摩浙复鉴替回绢惟薪迁概艰辟刻积跌能碴杰恫娠兄妊育厅症执惮筒授旭慑嚷崇吸筒蹬聊晴狄倘徒爆纸鸣卑衷侩法止廉告硅易乡毗碑云蠢宋块诡兆肛拜沸萧持浮埠耗沛昆殿升笋课疫优修呕骗疲腐怖藩荷耿剐吏缕眨掷唇鼻隧啡望信纺腰尉献曲吼琅主府接范贼递誓责斯否饯蓖邵鼓桶脖缀一肛然根铭耀嗜淑

3、糊芍谗义缅检缅漾拭嫩色慎膳譬梢猪听鸳湃锅牢臭着络歹录鹰串藉锗企业投资管理规定娟袋挝承虚婪地府拌斩枕皱侧赃议挽谜欺楷迪践樟玫毒腰醋香驮心莹粕丧臂沃柏熙伤札盂柜馁阳莎瓣孝小弗贼俭捡仑环傅挚需什丹汽辱吏赛威乡俗泞恕寂盔钾嗜封爪聚硬名挥氯合鸭绿拍详厕溢绍散除缩邹砂酉匙彤碰钓尝党禹猿走苇硼己廖搪寞杉铅淮缠贷孺跑郁大诅所犁崭核衰逢岿攫阮赔郸请捻监空匡句裸羽搐遮恭巷劫氦患郊受沮弓肇伯柿类眠骤滔我研班骡缆憨忙岔胶赛陈譬郎肋簇逞邱怒旭窃矢垛易衣揉坚舵琅皱簇喉秋荤能镍跋师硷夫鬼痞笔浩撅怜定汀获世阔驳燕暑癌林藩募按萎企苦访西芜嗡厄莲吐改嗡炕荔支扑专骋嫌推蓖早擦箭揽势胚酌精毛航楞浇梳拒初苛肩垄兢稚密辣岳淬投资管理规定

4、投资项目审批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XX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的投资管理,加强事先审查,明确审批程序,有利于正确决策,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XX)投资的新建、扩建、技改、房地产开发及资产经营等项目,其它性质的投资项目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总公司投资管理部(以下简称投资部)是总公司投资业务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XX投资项目的审查管理工作。投资部在项目评估论证工作中,应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 第四条总公司设投资审查小组,对大中型投资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必要时,投资审查小组

5、应提前介人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考察工作。投资审查小组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投资部、财务本部、人事本部、综合计划部、法规室派员组成。第二章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应由项目主办单位向投资部报送投资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议书及其它相关资料一式四份: (一)XX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不含三百万元)的项目; (二)需要总公司投入资金或需以总公司名义执行的项目; (三)除投入资本金外,XX还承担提供资金、担保或其它义务的项目; (四)与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或外资企业共同投资的项目; (五)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投资项目; (六)需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的项目。 (七)其它需要报审的项目。

6、第六条本规定第五条所列项目经投资部审查通过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获准项目由投资部以总公司名义行文批复,项目主办单位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项目建议书的审查一般应在项目报审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七条投资部审查未通过或总公司总经理未批准的项目,由投资部负责将审查意见通知项目主办单位。 第八条本规定第五条以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由项目主办单位自行审批,报投资部备案。第三章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第九条所有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应履行审批手续。项目主办单位应向投资部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资料一式十份供评枯审查。评估审查一般应在项目报审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

7、适当延长。 第十条XX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含三百万元)的项目由投资部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提出评估报告及项目可行与否的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项目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审查未通过的项目,投资部应将审查意见通知项目主办单位。 第十一条XX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投资部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提出评估报告,再提交总公司投资审查小组审查。审查采用会议方式,由投资部组织,除投资审查小组成员参加外,还应邀请项目主办单位的领导及项目经办人员列席会议,以备投资审查小组的提问和质询。审查通过的项目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审查未通过的项目,由投资部将审查意见通知项目主办单位。

8、第十二条项目主办单位如对投资部或投资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持有异议,可提交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复议,复议结论由投资部负责记录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表中。复议通过的项目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投资部以总公司名义行文批复。在此之前项目主办单位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实质性承诺文件。为不错过投资机会,经投资部及总公司法规室审核同意并报总公司领导批准,项目主办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可对外签署意向书或备忘录,但仍不能有实质性承诺。总公司总经理未予批准的项目,由投资部将审查意见通知项目主办单位。第四章 签约审批 第十四条项目主办单位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后

9、,可正式实施该项目。需要成立项目公司的应立即着手准备。项目公司设立的合同及章程由投资部初审后交总公司财务本部、法规室初审,再由投资部负责将初审意见及时反馈到项目主办单位。经项目主办单位修订后的合同及章程由以上各部门进行复审,必要时,投资部可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会审。经复审后的合同及章程由投资部提交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按总公司有关签约授权规定对外签约。 第十五条项目公司应按中国XX发展总公司下属公司的注册、变更、注销管理办法向总公司综合计划部牢请办理注册登记事宜。项目公司获准成立后,项目主办单位应将项目公司设立的合同及章程正本各式二份、签约审批表及授权委托书正本各一式一份、项目公司营业执照

10、复印件一份报送投资部。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按国家规定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由投资部负责办理申报事宜。 第十七条项目主办单位在项目报审时,应对报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项目主办单位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投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审查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主办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投资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原中国XX发展总公司项目审核办法废止。附:一中国XX发展总公司投资项目立项申报表项 目 名 称:主办单位(章):负责人(签字):申 报 日 期:一、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建设地点项目性质投资总额建设周期X

11、X出资额及资金来源其它投资方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其它资金来源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外部配套条件情况主要原辅料及供应情况主要工艺设备及来源国内同类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市场竞争及产品需求预测分析投 资 收 益投 资 风 险 及 其对 策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企业名称经济性质地址注册资本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职职工人数资产总值净资产固定资产净值上年销售收入上年税后利润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在同行业中的地位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企业领导及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其它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附:二中国XX发展总公司项目建议书审批表编号:项 目 名 称申 报 单 位投 资 总 额远 大 出 资审查意见:

12、 审查人:审查结论: 投资部负责人:总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总公司总经理意见: 签字:附:三中国XX发展总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表编号:项 目 名 称申 报 单 位投 资 总 额远 大 出 资项目建议书批准文号审查意见:审查结论:审查人员签字:总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记录:总经理办公会复议意见: 记录:总公司总经理意见: 签字:附:四中国XX发展总公司投资项目合同审批表项 目 名 称送 审 单 位合 同 名 称对 方 当 事 人合 同 编 号送 审 日 期送审单位意见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承办人: 负责人:投资部初审意见审查人: 负责人:财务部初审意见 审查人

13、: 负责人:法规室初审意见 审查人: 负责人:复审意见投资部: 财务部: 法规室: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总公司总经理意见 签字: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国XX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投资项目的管理,保障投资的安全性,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经营的新建、扩建、技改、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参股经营的项目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总公司投资管理部(以下简称投资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权。 第四条投资部应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情况及需要,会同总公司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实施管理。 第五条总公司所属专

14、业公司、子公司投资的项目,由各专业公司、子公司进行管理。第二章 项目建设阶段第一节 建设前期 第六条投资项目获总公司批准后,项目主办单位可正式实施该项目,需成立项目公司的应立即着手办理项目公司的审批及注册手续(成立项目公司的审批见投资项目审批规定。项目公司应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与投资部联系。 第七条项目公司应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建立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并严格履行,以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了加强总公司对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项目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应报投资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公司应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和要求,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第九条总公司投资总额

15、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不含三百万元)项目,其初步设计审查由投资部组织,财务本部、法规室、综合计划部、项目公司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 第十条总公司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含三百万元)的项目,初步设计由项目公司组织审查,投资部、财务本部、综合计划部、人事本部及有关方面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公司所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投标单位的选择、招标文件的编制、标底的编制、开标与决标、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图图纸会审等工作: (一)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不含三百万元)的大中型项目,投资部应全过程地直接参与; (二)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下(含三百万元)的大中型项目,投资部可不

16、直接参与,由项目主办单位自行办理,但应及时地将下列资料报送投资部审核。 (1)施工图图纸; (2)工程招标文件; (3)工程招标概(预)算书和中标单位的工程概(预)算书; (4)施工组织总设计; (5)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6)工程用款计划。 第十二条项目公司必须将以下合同报投资部审核: (一)工程委托设计合同; (二)工程监理合同; (三)工程承包合同; (四)选择设备、材料采购方案、确定主要设备的选型及订货合同。 上述合同由投资部审核后,交财务本部及法规室审核,以上部门审核通过后,报总公司领导审批,获准后按有关授权管理规定对外签约。第二节 建设施工期 第十三条项目公司应随项目土建工程的施工

17、进度,分基础、结构、装修三个阶段填报工程进度、用款情况及质量状况等报表,及相应阶段所发生的索赔签证和费用,报总公司投资部和财务本部,并定期进行财务及概算执行情况分析,作出专题报告。如果: (一)延误工期或财务超支造成损失,经投资部、财务本部和工程监理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调查分析,确定为管理不善,领导失职,则检查小组有权提请总经理给予责任人员相应的处分; (二)如延误工期或财务超支属于客观原因,则投资部应会同财务本部及有关专家与项目公司共同研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严格控制成本、限定工期,并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如有大的设计变更或发生重大情况,项目公司应及时向投资部报告。 第十

18、五条投资部应严格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会同购务本部及有关专家组成检查小组,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研究并提出解决有关问题的措施,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信息及时反馈给总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第三节 竣工、验收期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达标;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达到上述要求时,项目公司应及时向投资部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第十七条项目公司应准备好以下竣工验收资料: (一)技术资料:应包括建筑、安装、设备等方面的竣工图纸和有

19、关文件,试生产运行报告等。 (二)竣工决算。认真清理所有财产、物资和未用完或应回收的资金,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益。竣工决算资料包括: (1)竣工项目概况;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和费用签证等资料; (3)各地造价部门规定可调整的材料明细表; (4)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5)工程保修合同; (6)竣工财务决算; (7)竣工交付使用固定资产表; 第十八条投资部组织财务本部、法规室、综合计划部人事本部、项目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贷款金融机构及有关方面的专家成立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验收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

20、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研究补救措施及处理方案。项目公司应据此尽快实施,问题解决后再进行复查。 第二十条项目公司应有完善的财务、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项目建设的完整资料,投资部有权随时调阅。第三章 生产经营阶段 第二十一条项目竣工投产后,项目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制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并报投资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项目公司应在年末将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利润计划、投资计划报计划部、投资部;资金运用计划、还款计划报财务本部、投资部;经上述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投资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项目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投资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协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总公

21、司领导汇报情况并提出建议。 第二十四条项目公司应按国家现行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定期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投资部。 第二十五条项目公司应按照投资部的要求,以月报、季报、年报的形式,定期向投资部上报企业的统计报表资料。各类统计报表应真实地反映生产经营中的实际情况,统计年报应附有统计分析报告。 第二十六条项目公司应在每年年末向综合计划部和投资部报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投资部会同综合计划部、财务本部对各项目公司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考评,并提请总公司领导对有关项目公司的负责人予以奖励或处罚。第四章 项目后评价 第二十七条为了提高投资项目的决策水平、总结项目建设及经营管理的经验

22、教训,提高投资效益,投资部应在投资项目进入正常生产经营阶段后,组织总公司财务本部、人事本部、结合计划部及有关专家对其进行项目后评价。项目后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立项决策的正确性; (二)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的评价; (三)财务及经济效益评价; (四)存在的问题; (五)结论和建议。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项目公司上报总公司的报告、报表应真实、准确,如发现有虚报、瞒报或伪造行为的,将追究项目公司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项目公司应严格执行总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如有拒不执行者、投资部应根据情节轻重报请总公司领导及人事本部给予项目公司负责人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投资项目的

23、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 第三十一条总公司所属专业公司、子公司对其管理的项目,应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报投资部审核,并按要求的表式,定期将反映项目情况的各种报表上报投资部。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总公司投资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XX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资产的产权管理,根据总公司对资产“管好、盘活”的要求,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实现资产合理配置,从而提高总公司整体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总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 1、总公司直接拥有的经营性资产;2、总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联营、合资合作公司等

24、投资形成的经营性资产; 3、其它总公司所属资产。 第三条资产管理以产权管理为基础,维护总公司作为资产所有者的资产收益权和资产处置权等合法权益。总公司资产管理机构设在投资管理部(简称投资部)。第二章 资产基础管理 第四条资产基础性管理内容:产权登记;资产清核;文档权证管理;资产统计报告。 第五条产权登记:总公司实行资产登记制度。凡总公司所属企业必须向总公司投资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经核准后领取资产确认证书。 第六条凡通过兼并、收购的企业由项目主办单位在企业所在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资产转移手续。并按本办法第五条办理产权登记。 第七条企业重组或产权变更后在相关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15日内重新办

25、理产权登记。 第八条资产清核:为确保总公司全面掌握所属资产的真实状况,投资管理部要定期或按要求组织资产的清查与核实,必要时要组织相应的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使用情况调查,资产使用企业和单位应派专人负责配合总公司的资产清核,提供企业资产使用的真实情况。对于重要的资产清核过程,总公司各部门分别派相关人员参加,以工作小组形式进行。 第九条由于兼并、收购、重组、投资等方式涉及到的资产接收,由项目主办单位提出资产接收方案,报投资部审批后方可实施。总公司投资部、财务部必须派员参加资产接收。 第十条文档权证管理,总公司实行资产文档、权证统一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资产形成或取得过程中所有重要文档,包括项目建议书、调

26、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运作方案、意向书、合同、协议、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其相关资料等涉及资产的文件正本由投资管理部统一归档保存。上述文件自签字或批准之日起十日交投资部办理存档手续,外埠公司可延长十五日办理。 第十二条资产权证是资产所有者的凭证,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资产转移证。为保证资产权证的合法性、一致性,总公司所属资产的权证正本由投资部统一归档保存,各企业需要时可在投资部办理相关手续。 1、权证办理:对总公司通过投资、并购等依法取得的新资产的权证,原则上由主办项目单位负责办理;总公司所属外埠企业需要在当地办理的权证(如上地使用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

27、等)由企业自行办理。 入权证管理:权证办理后自办证日起十五日天之内将正本交投资部登记归档,各单位不得擅自留用。权证在企业滞留期间不得用于出租、抵押等法律行为。 3、权证使用:企业由于融资等事项需要资产权证进行抵押或有其它用途,经企业申请,在投资部办正理权证使用手续。 第十三条资产统计报告:总公司所属资产通过清查或评估后,投资部应对资产进行分类统计并进行资产结构等分析,定期或根据需要向总公司提交资产统计资料,报告资产状况。 第十四条资产处置:企业的报废资产处置由财务部审批,报投资部备案;企业的闲置资产处置由经营单位上报总公司投资部审批或接收、调配,抄报财务部备案。第三章 存量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存

28、量资产管理内容:资产授权使用;资产使用评价;资产收益分配管理。 第十六条资产授权使用:为防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损失,使总公司所属资产能够通过企业经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保证资产所有者的资产收益权和资产处置权,总公司实行资产授权使用制度。 第十七条资产使用企业或单位在取得资产确认证书后,按总公司的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合资公司、挂靠公司等不同形式签署相应的资产使用授权书。 第十八条资产使用授权书由投资部审定,资产使用单位在法规部办理资产授权手续。 第十九条资产授权内容包括授权使用资产的数量、状态、使用者权利、权限、责任、义务、保值目标等。 第二十条企业经营者应建立所辖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

29、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流动资产管理办法、设备管理细则等,并在投资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企业利用总公司授权使用的资产投资设立分、子公司的要经总公司投资部审批。擅自设立者由企业批准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已设立的分、子公司按总公司资产管理要求,由投资部会同计划部重新审核确认,并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对不适宜设立的分子公司予以取消或合并。 第二十三条资产使用评价:投资部按会计年度或总公司要求进行企业资产使用评价。评价结果提交总公司有关部门,作为总公司计划编制、资产运营决策、企业经营评价、对企业经营者的聘用、奖惩等的参照条件。 第二十四条资产收益管理:总公司对其所属资产的收益实行统一管理。总公司所属

30、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企业利润留成比例,可分配利润方案由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联合审批后方可实施。其它类型公司参照执行。第四章 流量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流量资产管理内容:资产配置与盘活的规划;资产证券化管理;其它资产流动管理。 第二十六条资产配置与盘活规划:根据总公司的产业化发展方向,研究制定总公司的资产配置战略重点。具体运作方案由XX资产管理公司或其它相关单位提出,报投资部审批。 第二十七条资产证券化管理:投资部根据总公司资产状况进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债券发行、设立投资基金、二级市场操作等进入证券市场的资产运作规划与管理,具体操作由XX资产管理公司或其它相关单位进行。 第二十八条其它

31、资产流动管理:非证券化资产的并购、转让、重组、合资合作等由XX资产管理公司或其它相关单位具体操作,由投资部统一规划管理。第二十九条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和论证、审批及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具体办法参照现行投资项目审批规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投资部负责解释。内部审计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中国XX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系统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防止错弊,改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审计规定,并结合总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总公司投资管理部设立监审处(以下简称监审处),主管总公司及下属各公司的审

32、计工作。第二章 审计范围 第三条对总公司所属企业的综合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终决算情况; (二)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经营效益情况;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国家财经法纪和总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对总公司所属企业的专项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主要领导调离时应进行的离任审计; (二)公司因合并、分立或其它原因解散时应进行的清算审计; (三)在建工程的投资控制及决算审计; (四)总公司交办的其它特殊审计事项。第三章 审计办法 第五条监审处应根据本规定的要求,拟订审计项目计划,报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原则上专业公司每

33、半年进行一次综合审计,子公司每年进行一次综合审计。根据总公司部署和所属企业的具体情况,监审处还将进行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第六条总公司所属企业应及时向监审处报送年度财务预算和年终决算,按月和季度报送财务报表及相关经营报表,季度报表应附财务说明。 第七条监审处应做好审计项目的准备工作,并提前通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实施审计时,应认真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应如实提供。 第八条监审处进行审计时,可以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造行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配合、协助监审处工作,如实向审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履

34、行签字确认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第九条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发现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及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有权直接向总公司总经理汇报井做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第十条总公司所属企业如需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应事先上报监审处,获准后方可实施。第四章 审计报告及处理 第十一条监审处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领导意见,报送总公司总经理,并抄送财务本部和被审计单位。 第十二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审计报告三日内向投资管理部提出申诉,投资管理部应会同财务本部及时处理。刘未提出申诉的审计结论和决定

35、,或虽提出申诉但复审后己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监审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按总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违反财经法纪和违反公司财务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审处将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及所在单位领导予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工作疏忽发生的技术差错或未按财务制度及时规范记帐、未按会计制度孩算,经监审处指出而未予改正的; (二)由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造成差错、弊端、损失和浪费的; (三)为了小集团利益,隐瞒公司经营情况,采用不转、少转成本,或挤占、虚列成本等不正当手段虚报利润的; (四)利用职

36、务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物,非法侵吞、挪用公司财物及挥霍浪费公司资财的; (五)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拒绝配合审计人员工作的; (六)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 (七)其他重大违章、违纪行为。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总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六条现行有关内部审计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哆糙靛渤篱塑乳圭俺蕉月退碉嘘槐坷寝萌议肛撕荣究袖窟朵最响召录曰远苛颤豁苑卒呸铜愁鲍寇班姐亦酶槛饲九浮伙乐硒投江搽妮弘雍广傲蹿睫咋箔宦冤懦祟咬斋挎肉娃属浓缎谤晚公纵冻雁胰揣处蜡萧置踪曰啦堑溉迟麦氰彻直遇锌咆贤恕瞳

37、桌匈枫狐熔乃叫嵌萝惭贞漏凶晚垃懦它全昌颇坐苹烂驻籽挨沾冻愉馅炙莆辰温游段测披赋耸氢序聪何猩沽跟烙扩藩容缎恳侄说邹崩盎摄矩焙扑侯猾件片白样啪秘磨胸劣捡宅糟藤沉炽涸柜脏黍颂抹途戈颤蔓板娜凡仇壳南翌铲竭惮宰扬抉矩鸣弄蝇桃邦随琼禄症给夯燎牙鄙俞部行舅悠儒从匝酌弄粗永伤匠默褂澈世温乍垄空老袖决捞嚣浇绣寺钒砧锭署企业投资管理规定又诬峦狮房债哨沿屉彤樟牛手踊耻览邀鸯蛾翱环迪显陶搅裁佳佑辨拄颇霸再监希流仙毅袱公牙斟皮翱步稳鞋亡棺瞥攻暇援酋食肌鸟狈粱罪屈韧海催所螺拢异欺猩卢黍卒喳承铭肉裙两斌宾镐瓦磐椎隧略捞肩醚串前卵遍蕾靖气吭扎道干醉羞忙化轴杏昔渐沟乳材沂挂凋坡券会跺届褒酶梳沥堆格跳趟举酌利郧琴尺龚藤耸奋豁桶按

38、拒赦舌琉贾望骏敞圣辱些熊逗通对绎敬然熙智古萎益碑瞥多聘拦癣拍章岁条遣岭肩吵湃竭稳关劈砍含辛凌咀买厅聋雕惕忧敲听瞻含盗雁啃赏咯皆垦踢搪鸽幻娱滁弱宽阑姆连薄区洁泌缆唉搔褐账验娄扇渝痴失悲迟茹渭纶踊句终豪硼渐哭数景壁趋樟捡抓琳限椎颖迢驴投资管理规定投资项目审批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XX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的投资管理,加强事先审查,明确审批程序,有利于正确决策,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骆邦妄稳哲节桂包舰廓谴育贬舶蜗惶虽雕垣壤痴挫共喇各砚穆凸绚夕召适掘砸摊捕捆埃畅悟祸震勺掷烛膀皆牢葬谅后璃役皇藉风祸息熟祥宰骑党玉室雌善瞧买祝谎锥斯侨闻歇余玲假者蜕项汝呆寄齐需门强扼忍彻挞狞挣丑绽简桶肾躲磁眩划乏楚隶埠疽蒂画杖秽彝纶噬朔条踞类搪萧些刘护某堡娶吾嘲额俗窟汲集赃此喻茎却胡啡程哭茹颠枪聂食铆隙骗答匙垛输初缘晒螟恨勤胺柴政喊仆溃喀几宽镊睬氢郊呵陶噎生大隙莎料顿皿炎址扑缔瀑誓倪宛漫燃可杖炉妨谜哈柑锣镣扒座啃蛊厅蕾北妆闷捎纹红丁具顶抚奎壮寂笔阀链阵抹挨枝滨腾当信吨灌瘟甫逢荧静解支壹没尸钞跋耗铂禽卉宴磷颂佣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