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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规程(查使用年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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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煤炭公司发展,加强煤炭公司企业的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特制定《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煤炭工业生产企业及其附属企业、煤炭基建施工企业、县级以下地方煤炭工业生产及有关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煤炭工业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企业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交通和投资效益。、 第五条 煤炭工业设备 是由国家主管部门、省(区)煤炭公司(厅、局)和企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主管部门在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行业设备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 组织行业的设备检修化协作; (三) 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本行业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 (四) 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 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省(区)煤炭公司(厅、局)在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行业设备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 负责本地区行业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 组织地区性行业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动检修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 组织本地区行业设备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管理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第六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备属国家所有。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适时改选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是煤炭工业各级领导必须履行的职责。 煤炭工业企业(矿务局、建设公司、地质公司、煤矿机械厂、独立煤矿)局(厂、矿)长、经理的职责和企业的责任制中,应明确地把重视调和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积极采用先进的调和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和提高企业素质作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企业承包经营及升级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七条 煤炭工业企业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第八条 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的范围主要是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基建施工等设备,但对小型设备(生产企业12种、基建施工企业17种、见名词解释)由于量大面广、更换频繁,虽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也应建账,妥善管理。 企业的生产、基建施工设备统一由设备管理部门管理。设备管理部门要参与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全过程和综合管理。 第九条 企业的生产基建施工设备的制造、检修和管理要逐步实行专业,集中化和社会化。 第二章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十条 国家主管煤炭公司(中国统配煤炭公司,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中国地方煤矿联合经营开发公司、以下同)和省(区)统配煤炭公司(厅、局)对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制订或审批本行业,本地区或所属企业设备管理的规程、制度; (二) 负责所属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 组织所有企业设备维修和配件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协同地方有关部门推动检修 和通用配件 等工作; (四) 组织交流推广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先进经验和新技术,为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 负责引进国外技术装备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 组织所有企业设备管理的维修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七) 负责所属煤矿机械企业的精、大、稀设备的报废审批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矿务局、建设公司、地质公司、煤矿机械厂、独立煤矿)领导(局、矿长、经理)在设备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 对企业生产设备管理全面负责。在任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方针、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协调横向关系; 第三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二条 按照设备综合管理的要求,企业必须做好设备规划、购置(或设计、制造)、安装、高度和验收工作,加强设备的前其管理: (一) 企业需要主要生产设备时,应由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提出增置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 的要求,在企业总工程师(机电总工程师或主管机电工作的矿长、厂长经理等)主持下,由计划、设备管理、基建、生产、财务、供应、租赁站和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做好租赁,购置或制造的决策; (二) 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购置计划应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租赁站及供应部门共同编制,经机电总工程师(或主管机电工作的矿长、厂长经理等)审批后执行。设备到货后,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参与验收; (三) 企业自行研制设备时,应组织设备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维修单位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图纸的审查工作。向社会供应的设备,应大量收集使用单位反馈意见。设计方案经批准后,制造单位要严格按照图纸进行制造。设备制成后,应保存完善的技术资料(设计图、试验记录等),并经过技术鉴定方可投入使用; (四) 设备管理部门应参与企业新建设、扩建、开拓延伸、技术改选的设备规划、选型、购置等工作,提出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要求,并参与设备的检验和安装调试工作。 施工单位与使用单位要建立严格的交接手续。做到设备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技术资料齐全。设备管理部门要把好设备投产前的质量、备件和资料验收关。 第十三条 加强进口设备的管理工作 (一) 认真做好设备引进和前期准备工作。企业需要进口设备 ,要先组织调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后,提出进口设备的申请报告,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进口的设备项目,要指派专业人员参加技术谈判、合同签订、中检、提运、验收、索赔、安装、使用等项工作,负责到底。购置的进口设备应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检测手段和工具等; (二) 进口大型成套设备的单位,应由企业机电总工程师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该设备的技术讲座、技术培训、使有关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该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维修、管理工作的要求; (三) 进口设备到货后,必须认真验收、及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应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四) 暂不使用的进口设备,必须入库妥善维护保管,防止日晒、雨淋、锈蚀和拆套,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 井下停用的大型进口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定期开机 空运转,防止电气设备受潮。机体不得置于潮湿环境,并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要升井保管好。 第十四条 购置设备到货经过验收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零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套使用。 设备因选型、购置不当或决策失误,造成闲置积压和浪费,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的验收交接、建档管理与考核制度,并交全部图纸、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整理、建档登记保管。 第十六条 对主要设备的安装使用、设备管理部门应参与编制操作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不完好的设备不准安装。安装完毕后,应由安装、使用、安全监察、设备管理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六章 租赁、调试、利用与调拔 第四十一条 煤炭工业企业生产、基建施工设备应逐步实行内部租赁制。租赁设备的产权属企业,由设备租赁站(公司)统一管理,有偿租给企业内部各单位使用,并可逐步向外部单位开展工作。租赁部由企业或设备管理部门领导,并按期向设备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报表。租赁站实行内部独立核算,以经济合同方式向各使用单位出租设备,向局机电修配厂或专业检修点委托检修业务。 煤炭基建施工企业的设备租赁办法按附件一《煤炭工业基建企业施工设备租赁管理度行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煤炭工业企业租赁的范围,主要是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可先自移动设备开始,逐步扩大到全部生产设备。 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设备,企业各基层单位可采取内部租赁形式,租给区、队班组使用,实行有偿使用,丢失赔偿,集中保管,专业检修。 第四十三条 设备租赁费用内容包括设备基本折旧、大修理费和管理费(如一般检修由租赁站负责,还需包括一般检修费)。移动设备按每日计算,固定设备按每月计算。每月通过内部财务或银行结算一次。 第四十四条 租赁站统管的设备,由租赁站按规定提取基本折旧费和大修理基金。租赁设备的大修理/更新改造分别由大修理基金和基本折旧费中支出。设备的一般检修和租赁站管理费直接从租赁费支出,年未结余的租赁费,除可用于更新设备,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条 企业可自行制定内部租赁办法,具体规定租赁业务范围、租赁计划、租赁标准、交接手续和相应的经济责任制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企业除了在用、备用、维修、改装、特种储备、抢险救灾所必须的设备以外,其它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设备或新购进企业二年以上不能投产的设备称为闲置设备。企业应及时做好闲置设备的调拨利用工作,充分发挥设备的交通。对各级处理闲置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酌性给予表彰或奖励。 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用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经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核准封存的设备,可以不提折旧。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套,防止丢失损坏。 第四十七条 闲置设备应积极进行处理,同时可报上级协助处理。对企业管理范围内的闲置设备,可以向外出租或有偿转让。出租、转让闲置设备,应合理作价,并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第四十八条 企业出租或转让闲置设备的收入,应用于企业的设备更新改造,专款专用,不准挪用。国家规定已被淘汰的设备,不许扩散、转让。待报废的设备严禁作为闲置设备转让和出租。 第四十九条 转让的设备,应连同附属设备、专用配件及技术档案,一并移交给接受单位。 第五十条 煤炭基建施工设备,属下列情况可能实行无偿调拨: (一) 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省(区)内基建公司所属基建施工单位之间的调拨; (二) 经国家主管煤炭公司批准,跨省区煤炭基建施工单位之间的调拨; (三) 经国家主管煤炭公司批准,因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调整,企业或企业的一部分改变原来的隶属关系的设备调拨;支援新建工业基地,人员成建制调动,设备也应随着转移。 设备一律以调拨通知单(或国家主管煤炭公司文件)下达办理调拨手续。调出、调入单位均无权更改调拨通知单所列的设备。高出设备的全部配套附属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以及已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库存配件,均随主机一并调拨;未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库存配件按有价转让处理。 第七章 改造、更新与报废 第五十一条 企业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技术状态制订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由设备管理部门制订年度计划,经机电总工程师审核后报企业领导批准。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十二条 一般设备的改选更新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由机电总工程师审批。对主要设备的改造更新,应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经济论证,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理费用的70%时,可列入大修理费开支;若超过时,应列入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所需费用从折旧费基金中安排解决。设备改造后新增的价值,用大修理基金开支的办理增值;用折旧基金开支的应办理增值手续。 第五十四条 设备更新的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报废更新: (一) 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 (二) 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不如更新经济的。 (三)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四) 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五) 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第五十五条 设备报废可对照设备清查,作为日常工作进行,由企业主管设备领导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按下列规定经批准后执行。 (一) 凡已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企业领导审批,报省公司(厅、局)备案。 (二) 凡未提足折旧确需提前报废时,单台设备原值在10万元以下时,由企业呈报,经公司(厅、局)审批,报国家主管煤炭公司备案;单台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时,由企业呈报,经省公司(厅、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主管煤炭公司审批。 (三) 凡提折旧达80%以上,单台设备原值不足3万元的设备,确需提前报废时,可按(一)项办理,其余值摊入成本。 (四) 综采设备报废的规定; (五) 1、综采设备虽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煤量已超过下列规定,并提足折旧者,亦可申请报废。 综采设备名称 规定出煤量(万吨) 国产 引进 薄煤层 液压支架 支撑掩护式 400 500 250 掩护式 320 400 200 采煤机 350 500 250 工作面运输机 210 312 160 转载机 252 374 192 破碎机 350 500 250 胶带输送机 525 624 310 注:工作面一般采运煤设备亦可参照此表规定,申请报废。 2、综采设备虽已提足折早需要报废时:单台原值超过10万元以上的设备,由企业呈报,省公司(厅、局)审查批准,报国家主管煤炭公司备案;单台原值10万元及以下的设备,由企业审批,报省公司(厅、局)、国家主管煤炭公司备案。 3、虽未提足折旧又确需提前报废的综采设备,需由企业呈报,经省公司(厅、局)签署意见,报国家主管煤炭公司审批。 第五十六条 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好,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可利用部分,折价入帐,入库保管。 第五十七条 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办理报废的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费用。 附件一 煤炭工业基建企业施工设备租赁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煤炭工作基本建设发展的需要,挖掘现在设备潜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周围率,用经济办法管好、用好、维修好施工设备,特制定本租赁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各基建公司(局)和矿务局重点工程处,要因地制宜,建立施工设备租赁站。租赁站的业务由基建公司(局)机电处或重点工程处的机电科领导。租赁站要做到:租赁的设备要完好,收费合理,服务要周到。 第二条 为了有利设备的修理和保管,租赁站、机修厂和设备库可合并,挂租赁站、机修厂两块牌子,人员要精干,不另外增加编制。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有所分工,经济要单独核算。单独成立租赁站时,人员配备要精干。所需人员由企业内部自选调剂。 第三条 租赁站的设备存放,要充分利用各级单位的现有库棚与设施,集中与分散保管相结合。租赁站增加必要的设备 ,如库房、库棚、超重、运输、机修设备等,由本单位自选调剂或由本单位的更改资金安排解决。 第四条 设备租赁可分为:只租赁设备、租赁设备并配司机、自带设备承包工程等三种形式。如施工现场分散,可在基建公司(局)设立总站,各工程处设立分站进行租赁。 条五条 租用单位要根据施工需要,及时提出租赁的设备计划,租赁站会同机电处安排落实租赁计划,由租用单位与租赁站签定租赁合同。租赁站出租的设备要完整无缺,能正常使用,并经租用单位验收。租赁合同格式附表。 第六条 租赁站要面向生产第一线,定期深入现场,了解设备的使用、保养情况及存在问题。如发现设备使用不当或违章操作,有权向租用单位提出和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七条 施工企业租用设备,在租用期间要负责设备的检修(包括中、小修),保养和安全运输。 第八条 工程干完,用途双方要及时办理交接,租用将设备返回租赁站后再注销合同,归还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如有损坏和零部件丢失,由租用单位负责修配,或委托租赁站修配。其费用由租方负担。如租用单位不及时办理交接和注销合同,设备虽闲置不用仍由租用单位交付租赁费。 第九条 设备退租运回后,租赁站要对设备进行大修及在库设备的维护、保养,调试和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第十条 设备租赁费要合理。矿建设备一般按月或年计算,起吊运输和土石方设备按台班或吨乘公里收费。设备租赁费的计算应包括设备的基本折旧费(贷款购置的设备原值应计入利息),大修理提成和用途站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应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确定费率。国外引进的矿井掘进、提升设备,在试用阶段,计算租赁费用时,其设备原值可按国产同类型 (或同能力)设备价格核算。向煤炭系统外单位租赁设备,其租赁费可参照社会上租赁费计收。 第十一条 为了确保设备的修理、改造和更新,各级租赁站从租赁费中收回的基本折旧及大修理基金,应全部用于施工设备 的补充、更新、改造和大修理以及必须的库棚建设,不准挪作它用。 第十二条 租赁站无偿调入设备的运杂费,由更改资金支付;租赁站租出的回收设备所发生的拆运费均由租用单位负责,如租用单位无力运输,可委托租赁站运输,其运费由租用单位支付。 第十三条 各施工企业间均可相互开展设备租赁业务。省煤炭公司(厅、局)要定期召开设备租赁会议,对本省公司(厅、局)内的设备进行租赁。国家主管煤炭公司每年召开1到2次全国的设备平衡及租赁会议,进行曲跨省(区)的设备平衡及租赁。各单位按表1—2及时填报可供对外租赁的设备明细表。日常跨省(区)的设备租赁,各单位可自行联系。属大型主要设备(见表1—1),向煤炭系统以外的单位租赁,租赁时间在一年以上要经省(区)煤炭公司(厅、局)批准。 第十四条 各省(区)煤炭公司(厅、局)和施工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订施工设备租赁细则。 下面是煤炭企业设备折旧年限,折旧年限一般小于设备的耐用年限(使用年限),参考折旧年限,一般在此基础上加上1-5年就是此设备的耐用年限,希望对你有用。 一、煤炭工业企业设备折旧年限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附属设备及说明 折旧年限 (一) 动力设备 1 电力设备 l-1 汽轮发电机 各种型号 台 包括冷却器、给油泵、磁场变阻 23 1-2 蒸汽发电机 各种型号 台 器、各种电表、基座等 23 l-3 柴油发电机 各种型号 台 23 l-4 汽油发电机 各种型号 台 23 1-5 列车发电机组 台 23 1-6 直流发电机组 1.5千瓦及以上 组 23 1-7 直流电动机7.5干瓦及以上 台 20 1-8 普通交流电动机 7.5千瓦及以上 台 20 1-9 防爆交流电动机 7 6千瓦及以上 台 15 l-10 矿用变压器 lO千伏安及以上 台 20 1-11 普通变压器 10干伏安及以上 台 20 1-12 特殊变压器 10千安伏及以上 台 20 l-13 调压变压器 10千伏安及以上 台 20 l-11 试验变压器 10千伏安及以上 台 20 1-15 电炉变压器 10千伏安及以上 台 20 1-16 l玻璃壳水银整流器 各种型号 台 20 1-17 金属壳整流器 各种型号 台 20 l-18 硒整流器 各种型号 台 20 1-19 硅整流器 各种型号 台 20 1-20 直流配电盘 各种型号 台 18 l-21 交流配电盘 各种型号 台 18 1-22 回转变流机 各种型号 台 18 1-23 供电电抗器 各种型号 台 18 1-24 高压断路器 6千伏及以上 台 18 1-25 高速断路器 各种型号 台 18 l-26 高压开关柜 各种型号 台 18 1-27 低压开关柜 各种型号 台 18 1-28 滤油机 台 18 l-29 充电架 台 10 l-30 1-31 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 各种型号200安及以上 台 10 1-32 电压互感器 35千伏及以上 台 18 l-33 电流互感器 35千伏及以上 台 18 l-34 氧化铜整流器 各种型号 台 20 1-35 静电蓄电池 酸性2年 台 2-5 1-36 避雷器 110千伏及以上 碱性5年 组 18 1-37 台式开关 各种型号 台 18 l-38 柱式开关 各种型号 台 18 1-39 控制开关 各种型号 台 地面 18 1-40 空调设备 台 18 其中小型空调器 700大卡/时以下 台 15 1-41 静电电容器 台 15-20 2 风力设备 各种型号 2-l 空气压缩机 各种型号 台 包括风包、起动器等.固定式19年、移动式10年 10-19 2-2 氨气压缩机 各种型号 台 包括风包、起动器等固定式19年、移动式10年 10-19 2—3 氧气压缩机 台 2-4 柴油空气压缩机 各种型号 台 包括柴油机、风包等 10-19 3 内燃设备 3-1 柴油机 各种型号 台 井上20年,井下12年 12-20 3-2 汽油机 各种型号 台 20 3-3 煤油机 20 3-4 煤气机 20 4 汽力设备 4-1 锅炉 各种型号 台 包括钠离子交换器、预热装置、节煤器等 20 其中快装锅炉 16 (二) 传导设备 1 管路 1-1 汽管 不包括井下的,包括地沟 30 1-2 风管 条/米 20 l-3 水管 条/米 包括地沟 20 1-4 井下水采管路 口径4时以上 条/米 5 1-5 井下充填管 口径4时以上 条/米 5 1-6 灭火灌浆管 口径4时以上 条/米 包括地沟 10 1-7 煤气管 口径4时以上 条/米 30 1-8 钻探管 条/米 10 l-9 岩芯管 条/米 10 2 线路 2-l 高压输电线路 条/公里 35 2-2 直流馈电线路 条/公里 20 2-3 电机车架空线路 条/公里 井上30年,井下10年 10-30 2-4 电缆输电线路 条/公里 井上30年,井下10年 1O-30 2-5 低压输电线路 条/公里 井下10年水泥15年铁塔30年 10-30 2-6 照明线路 条/公里 井上20年,井下10年 10-20 2-7 电话线路 条/公里 井上20年,井百15年 15-20 2-8 信号线路 条/公里 井上20年,井下10年 10-20 (三) 生产设备 1 采掘设备 l-l 电铲 各种型号 台 15 1-2 汽铲 各种型号 台 15 1-3 挖掘机 各种型号 台 15 l-4 挖泥机 各种型号 台 15 l-5 穿孔机 各种型号 台 lO 1-6 打眼机 各种型号 台 10 1-7 推土机 各种型号 台 10 1-8 推土犁 各种型号 台 10 1-9 移路机 各种型号 台 10 l-10 采煤机 各种型号 台 国产7年,引进10年 10 1-11 装煤机 各种型号 台 7 1-12 装岩机 各种型号 台 7 1-13 抓岩机 各种型号 台 7 l-14 探水钻 各种型号 台 7 l-15 扩孔钻机 各种型号 台 8 1-16 重型钻机 各种型号 台 8 1-17 喷浆机 各种型号 台 井下3年,井上5年 3—5 2 提运设备 2-1 电绞车 各种型号 台 2米及以上25年,2米以下15年、运输10年 25、15、 10 2-2 回柱绞车 各种型号 台 7 2-3 无极绳绞车 各种型号 台 8 2-4 内齿轮绞车 各种型号 台 10 2-5 刮斗绞车 各种型号 台 10 2-6 稳车 各种型号 台 10吨及以上20年10吨以下10年 10—20 2-7 刮板输运机 各种型号 台 250型及以下6年44型及以下4年 4—6 2—8 胶带输运机 各种型号 台 井上20年,井下10年 10—20 2-9 转载机 各种型号 台 8 2-10 螺旋式运输机 各种型号 台 10 2-11 翻板运输机 各种型号 台 lO 2-12 人车 各种型号 台 l7 2-13 窄轨架线电机车 各种型号 台 井上20年,井下10年 10-20 2-14 窄轨蓄电池电机车 各种型号 台 井上20年,井下7年 7-20 2-15 窄轨内燃机电机车 各种型号 台 20 2-16 电瓶车 各种型号 台 10 2-l7 罐笼 各种型号 台 固定5年、不固定3年 3-5 2-18 箕斗 各种型号 台 5 2-19 胶带装车机 各种型号 台 5 2-20 回转装车机 各种型号 台 5 2-21 板式链板机 各种号型 台 5 2-22 起重机 各种型号 不包括链式、汽车吊 20 2-23 电动葫芦 各种型号 台 按起重量(吨)核定使用年限10-20年 10—20 2-24 小型蒸汽机车 窄轨 台 20 2-25 千斤顶 油压200吨及以上螺旋50吨及以上 台 20 2-26 天轮 2.5米以 台 10 2-27 矿车 4吨以上 台 6 2-28 翻车机 台 5 2-29 推车机 台 20 2-30 准轨电机车 台 18 2-31 自翻车 台 15 2-32 铲车 台 12 3 排水设备 l-l 工业泵 各种型号 台 功率7.5千瓦及以 10 l-2 耐酸泵 各种型号 台 口径2时及以上 7 1-3 蒸汽泵 往复式 台 功率7.5千瓦及以上 18 3-4 潜水泵 各种型号 台 功率7.5千瓦及以上 10 3-5 深井泵 各种型号 台 lO 3-6 吊泵 各种型号 台 10 3-7 砂泵 各种型号 台 3 3-8 消防泵 各种型号 台 10 3-9 真空泵 各种型号 台 10 3-10 乳化液泵 各种型号 台 3 3-11 泥浆泵(注水泵) 各种型号 台 5 3-12 污水泵 各种型号 台 5 4 通风设备 4-l 扇风机 各种型号 台 轴流、离芯式15年不包括局扇 18 4-2 鼓风机 各种型号 台 10 4-3 热风机 各种型号 台 lO 5 洗选设备 5-2 给煤机 各种型号 台 15 5-3 滚轴筛 各种型号 台 15 5-4 振动筛 各种型号 台 lO 5-5 脱水筛 各种型号 台 10 5-6 圆筒筛 各种型号 台 15 5-T 共振筛 各种型号 台 15 5-8 吊筛 各种型号 台 lO 5-9 固定筛 各种型号 台 15 5-10 破碎机 各种型号 台 15 5-11 球磨机 各种型号 介 15 5-12 斗子提升机 各种型号 台 15 5-13 重介质冼煤机 各种型号 台 15 5-14 磁选机 各种型号 台 15 5-15 浮选机 各种型号 台 15 5-16 洗煤机 符种型号 台 15 5-17 斜轮分选机 笄种型号 台 15 5-18 真空过滤机 各种型号 台 15 5-19 离心脱水机 链 式 台 15 5-20 重型给煤机 各种型号 台 15 5-2l 除尘器 各种型号 台 15 5-22 浓缩机 各种型号 台 15 5-23 吸尘机 各种型号 台 15 5-24 磁力脱水槽 各种型号 台 15 5-25 干燥机 各种型号 台 15 5-26 搅拌器 各种型号 台 10 6 冷冻设备 6-1 冷冻机 套 包括蒸发器、冷凝器、贮氧器、油氨分离器、集油器等 15 6-2 中间冷却器 件 10 7 钻井设备 套 包括井架、天车挖钩、转盘、刮刀超前钻头等部件 20 8 钻探设备 8-1 钻探机 各种型号 台 15 8-2 汽车钻机 各种型号 台 15 8-3 冲击式钻机 各种型号 台 15 8-4 铁钻塔 各种型号 台 15 8-5 泥浆搅拌机 各种型号 台 10 8-6 自动拧管机 各种型号 台 10 8-7 电测绞车 各种型号 台 10 9 机械制造设备 (1) 普通切削机床 (1)-l 车床 各种型号 台 18 (1)-2 创床 各种型号 台 18 (1)-3 插床 各种型号 台 18 (1)-4 铣床 各种型号 台 18 (1)-5 钻床 各种型号 台 不包括台钻 18 (1)-6 镗床 各种型号 台 18 (1)-7 磨床 各种型号 台 18 (1)-8 拉床 各种型号 台 18 (1)-9 锯床 各种型号 台 18 (1)-10 齿轮加工机床 各种型号 台 18 (1)-11 拔丝机 各种型号 台 18 (1)-12 电火花加工机床 各种型号 台 18 (1)-13 砂轮机 直径350及以上 台 18 (1)-14 电解加工机床 各种型号 台 18 (2) 锻压设备 各种型号 台 17 其中:锻锤设备 各种型号 台 14 (2)-1 模锻锤 各种型号 台 14 (2)-2 自由锻锤 各种型号 台 14 (3) 铸造设备 (3)-1 混砂机 各种型号 台 14 (3)-2 落砂机 各种型号 台 14 (3)-3 筛砂机 各种型号 台 14 (3)-4 射芯机 各种型号 台 14 (3)-5 造芯型 各种型号 台 14 (3)-6 抛丸清理滚筒 各种型号 台 14 (3)-7 喷丸机 各种型号 台 14 (3)-8 造型机 各种型号 台 14 (3)-9 送砂机 各种型号 台 14 (3)-10 化铁炉 各种型号 台 13 (3)-11 电弧炉 各种型号 台 13 (3)-12 坩埚炉 各种型号 台 13 (4) 其他机械设备 (4)-1 剪床 各种型号 台 18 (4)-2 压力机 各种型号 台 18 (4)-3 冲床 各种型号 台 18 (4)-4 挤压机 各种型号 台 15 (4)-5 整形机 各种型号 台 18 (4)-6 锻钢机 各种型号 台 17 (4)-7 电焊机 各种型号 台 16 (4)-8 点焊机 各种型号 台 16 (4)-9 对焊机 各种型号 台 16 (4)-10 锻钎机 各种型号 台 18 (4)-1 轧钢机 各种型号 台 18 (4)-12 修钎机 各种型号 台 18 (5) 热处理设备 (5)-1 盐浴炉 各种型号 台 15 (5)-2 退火炉 各种型号 台 15 (5)-3 电阻炉 各种型号 台 15 (5)-4 淬火炉 各种型号 台 15 (5)-5 渗炭炉 各种型号 台 15 (5)-6 柴油炉 各种型号 台 15 (5)-7 干燥炉 各种型号 台 16 (5)-8 反射炉 各种型号 台 15 10 木工建材及土建设备 (5)-l 元锯机 直径400毫米功率3千瓦及以上 台 18 (5)-2 带锯机 各种型号 台 18 (5)-3 截锯机 各种型号 台 i8 10-4 带锯自动磨锯机 各种型号 台 18 10-5 吊锯机 各种型号 台 10 10-6 万能式刃磨机 各种型号 台 18 10-7 自动磨刀机 各种型号 台 18 10-8 混凝土搅拌机 各种型号 台 7 10-9 电链锯 各种型号 10 10-10 打桩机 各种型号 台 19 ll-11 拔桩机 各种型号 台 19 11-12 压路机 各种型号 台 19 10-13 金属输送塔 各种型号 台 10-14 钢筋切断机 各种型号 台 18 10-15 钢筋调直机 各种型号 台 18 11-16 钢筋弯曲机 各种型号 台 18 10-17 挖沟机 各种型号 台 19 10-18 木工车床 各种型号 台 18 10-1 木工刨床 各种型号 台 18 10-20 榫槽机 各种型号 台 18 10-21 砂浆搅拌机 各种型号 台 5 10-22 水泥喷枪 各种型号 台 5 10-23 灰浆泵 各种型号 台 5 10-2l 混凝土喷射机 各种型号 台 5 10-25 打劣机 各种型号 台 5 10-26 混凝土振动台 各种型号 台 18 10-27 钢筋冷拔机 各种型号 台 18 lO-28 钢筋予应力拉伸机 各种型号 台 18 10-29 木工钻床 各种型号 台 18 10-30 水磨石机 各种型号 台 18 10-3l 石砾水冼分级机 各种型号 台 18 10-32 抹光机 各种型号 台 18 10-33 羊角碾 各种型号 台 18 11 火工设备 ll-l 碾碎机 各种型号 台 15 1l-2 卷筒机 各种型号 台 15 11-3 装药机 各种型号 台 15 11-4 凉药机 各种型号 台 15 11-5 卷纸管机 各种型号 台 15 11-6 磨边机 各种型号 台 15 11-7 齐口机 各种型号 台 15 11-8 切导火线机 各种型号 台 15 11-9 造粒机 各种型号 台 15 11-10 导火线机 各种型号 台 15 11-1l 纸垫机 各种型号 台 15 12 窑业设备 12-1 制管机 台 14 12-2 制砖机 台 14 12-3 制瓦机 台 14 13 印刷设备 13-1 切纸机 台 16 13-2 印刷机 台 16 13-3 铸字机 台 16 13-4 装钉机 台 16 13-5 八页机 台 16 13-6 制板机 台 16 13-7 打样机 台 16 13-8 铝板模 台 16 14 矿灯设备 l4-1 收口机 台 18 14-2 成径机 台 18 14-3 橡胶混合机 台 18 14-4 烧成机 台 18 15 其他设备 15-1 接线机 台 18 15-2 包纱机 台 18 15-3 划线机 台 18 15-4 制钉机 台 18 15-5 制氧机 台 18 15-6 炼胶机 台 18 15-7 卷线机 台 18 15-8 煤球机 台 18 15-9 震动台 台 5 15-10 单晶硅炉 台 5 15-1l 多晶硅炉 台 5 15-12 继电器试验台 台 8 六 综采综掘殳备 l 支 架 l-l 泵 站 套 泵 8 l-2 液压支架 架 1O 2 采运设备 2-1 采煤机 台 国产7年,引进10年 7—10 2-2 工作面输送机 台 开关、备用电机、推移装置 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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