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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范围和原则
2.1范围
2.1.1集团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2原则
2.2.1员工培训是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目标的,须有益于集团利益和企业形象。
2.2.2员工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以及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
第三章 职责
3.1 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2 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专职教师的配备,兼职教师及外聘教师的聘任及管理。
3.3 各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并负责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中有关项目的具体实施。
3.4 各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培训对象,协助搞好集团公司级的培训。
第四章 内容及要求
4.1 计划的制定
4.1.1 各部门于每年9月初提出本部门下年度的培训需求计划,报民发集团总部的人力资源部。培训需求计划必须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形式、培训标准等事项。
4.1.2 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进行汇总、整理,组织人力资源部、技术中心、管理中心等分、子公司对计划项目进行必要的论证,形成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1.3 每年的12月底总部人力资源部确定集团公司下年度的培训计划,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4.1.4 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提出临时性培训计划,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4.2 培训准备
4.2.1 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培训要求,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
4.2.2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的具体需求,定购或组织人员编写培训教材。
4.2.3 实施培训项目的部门根据培训内容确定培训教师;
a 一般情况下,培训办班依托专职(现有的)教师授课;
b 在专职教师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由兼职教师授课;
c 讲座、报告会等特殊的培训班,可外聘教师授课。
4.2.4 各部门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好培训对象。
4.2.5员工外出接受培训,需到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4.3 培训实施
4.3.1 员工外出培训统一由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计划情况组织实施,外出培训结束后,受训者本人要到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归档手续。
4.3.2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受训人员由董事长、总经理提出,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4.3.3 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受训人员由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并组织实施。
4.3.4 普通员工、主管级与一般管理人员的培训,受训人员由所在部门提出,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其中,生产分、子公司的普通员工、主管级与一般管理人员的培训,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
4.3.5 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受训人员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提出,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4.3.6 班组长及其他操作人员的培训,由各分、子公司根据计划组织实施。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由各分、子公司组织安全生产部或人力资源部实施。
4.3.7 各分、子公司、部门统一使用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的培训记录表,做好培训过程的相关记录。
4.3.8 因故不能如期开展的培训,负责实施的分、子公司要写出书面说明报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4.3.9 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对生产分、子公司的培训进行检查与指导。
4.4 训后评价
4.4.1 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相关分、子公司根据质量工作需要对培训对象组织考核。
4.4.2 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别与相关分、子公司、部门组成培训结果评价小组,对培训对象、培训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选择性评价。
4.4.3 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需做好培训结果有效性评价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4.4.4 需发放培训合格证的,考核合格后,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4.4.5 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由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
4.4.6 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由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相关专业主管单位组织。
4.4.7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由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安全生产部组织。
4.4.8 对考核不合格的对象,可责令其自学或参加后续培训,再对其进行培训。
第五章 内容和形式
5.1 培训、教育形式为:
5.1.1公司举办的职前培训;
5.1.2 在职培训;
5.1.3脱产培训;
5.1.4员工业余自学教育。
5.2培训、教育内容为:
5.21专业知识系统传授;
5.2.2业务知识讲座;
5.2.3信息传播(讲课、函授、影像);
5.2.4示范教育;
5.2.5模拟练习(案例教学、角色扮演、商业游戏);
5.2.6上岗操作(学徒、近岗上岗练习、在岗指导)。
第六章 培训培育管理
6.1集团培训教育规划
6.1.1 集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分、子公司拟订培训教育规划。每半年制定1次计划;每年9月初提出本单位下年度的培训需求计划
6.2.2总公司各部门根据集团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再拟订部门培训教育计划。
6.3 集团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72小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42小时,且按每3年1个知识更新周期,实行继续教育计划。
6.4 集团定期、不定期地邀请集团内外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
6.5学历资格审定
6.5.1员工参加各类学习班、职业学校、夜大、电大、函大、成人高校的学历资格,均由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未经认可的不予承认。
6.6审批原则
6.6.1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主管和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报名。
6.6.2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6.7集团每半年考核员工培训教育成绩,并纳入员工整体考核指标体系。
6.8 对员工培训教育成绩优异者,予以额外奖励。
6.9 对员工业绩优异者,集团将选拔到国内或国外培训。
6.10 凡集团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须签订合同,承诺在本集团的一定服务期限;
6.10.1国内:
1. 脱产培训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服务期2年;
2. 脱产培训1年以上、不足3年的,服务期3年;
3. 脱产培训3年以上、不足4年的,服务期4年;
4. 脱产培训4年以上的,服务期5年。
6.10.2国外:
1. 脱产培训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服务期3年;
2. 脱产培训1年以上、不足3年的,服务期5年;
3. 脱产培训3年以上、不足4年的,服务期7年;
4. 脱产培训4年以上的,服务期10年。
6.10.3多次培训的,分别计算后加总。
6.11 凡经集团批准的上岗、在职培训,培训费用由集团承担。成绩合格者,工资照发;不合格者,扣除岗位津贴和奖金。
6.12 集团本着对口培训原则,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回来后,一般不得要求调换岗位;确因需要调岗者,按集团岗位聘用办法处理。
第七章 培训费用报销和补偿
7.1 符合条件的员工,其在外培训教育费用可酌情报销。
7.2 申请手续:
7.2.1 员工申请培训教育时,填写学费报销申请表;
7.2.2 经各级主管审核批准后,送交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7.2.3 培训、教育结束,结业、毕业后,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在30天内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
7.2.4 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自学者原则上费用自理,集团给予一定补助。
7.2.5 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承受,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可预支使用。
7.2.6 学杂费报销范围: 入学报名费、学费、实验费、书杂费、实习费、资料费及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认可的其他费用。
7.2.7 非报销范围: 过期付款、入学考试费、计算器、仪器购置费、稿纸费、市内交通费、笔记本费、文具费、期刊费、打字费等。
7.2.8 员工在约定服务期限内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应补偿集团的培训出资费用,其范围为:
1. 集团出资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
2. 集团出资培训的中、高级技工;
3. 集团出资培训的高技术、特殊、关键岗位员工;
4. 集团出资出国培训的员工;
5. 集团出资在外办班、专业培训累计超过4个月教育的员工。
不包括转岗再就业、领导决定调职、未被聘任落选后调离的情况。
7.3 补偿费用额计算公式:
7.3.1已服务年限
补偿额=集团支付的培训费用×(1- )
7.3.2规定服务年限
其中,培训费用指集团支付的学杂费,公派出国、异地培训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不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劳动福利费用。
7.3.3 补偿费用由调出人员与接收单位自行协商其是否共同支付或分摊比例。该补偿费用回收后仍列支在培训费用科目下,用于教育培训目的。
第八章 附 则
8.1 本办法由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使集团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1.2 培训的目的在于开发集团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集团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企业共同成长。
1.3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集团员工在特定的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旨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1.4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2 培训机构与职责
2.1 集团的培训工作实行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2.2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为集团的培训主管机构,人力资源部应依据集团的人力资源状况、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集团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集团总体的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考核。
2.3 民发集团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为集团的培训分管机构,各分、子公司及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本部门及分、子公司的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内部应定期组织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4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4.1 集团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2.4.2 集团培训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2.4.3 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2.4.4 培训教材、教具的购置、保管;
2.4.5 培训所需仪器设备的申购,保管;
2.4.6 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2.4.7 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2.4.8 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2.4.9 年度、月度培训报告的撰写、呈报,培训报表,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与归档。
2.4.10 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2.5 总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5.1 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
2.5.2 积极配合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实施培训工作;
2.5.3 年度、月度培训工作总结与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2.5.4 员工的上岗、在岗培训及其考核;
2.5.5 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2.5.6 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与呈报。
3 培训方式与内容
3.1 集团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外派培训)。
3.2 参加外训员工必须在本集团工作满一年(含)以上。部门经理(含)以上员工参加外训由董事长审批,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参加外训由总经理负责审批,必要时,集团需同参加外训的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合同。合同的具体格式见附表。
3.3 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及时将培训期间的学习笔记和培训资料上交到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归档,作为培训素材供集团内训时使用。否则对外训员工予以记过处分,并且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3.4 依据集团员工的不同级别和岗位,员工的培训内容分类如下:
3.4.1 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培训:
3.4.1.1 考察本行业先进企业或国内外知名企业;
3.4.1.2 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
3.4.1.3 国内外专家主讲的有关专业的讲座、研讨会等;
3.4.1.4 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培训。
3.4.2 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
3.4.2.1 集团的重大改革;
3.4.2.2 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
3.4.2.3 综合技能的提高培训;
3.4.2.4 参加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有关专业方面的培训、讲座等。
3.4.3 普通员工的培训:
3.4.3.1普通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企业理念教育、管理制度、岗位技能、业务知识、作业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内容。
3.5 新聘员工培训包括企业培训和岗前培训:
3.5.1 企业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历史、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
3.5.2 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程序、工作表单、工作技术规范等。
4 培训的实施
4.1 制定集团年度培训计划前,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集团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培训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4.1.1 集团的经营方针与策略,人力发展规划,可运用资源等;
4.1.2 各部门日常工作业务培训需求;
4.1.3 重点岗位所需人才培养需求;
4.2 集团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应与每年9月1日前一周制订出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计划,经分、子公司及总公司各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核后,报送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4.3 总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提交的培训需求计划应详细、具体,主要包括培训主题、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师、参训员工和培训需求等项目。
4.4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仔细审核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结合集团的培训需求调查报告,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
4.5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分解为月度培训计划,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实施。
4.6 负责培训的培训师分为外聘培训师和内部培训师两种。培训师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统一选聘和确定。
4.7 内部培训师的聘用:对于内部培训师,采用总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提供候选人,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查、考核的方式。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的培训师,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发放聘书,聘为公司内部培训师。
4.8 内部培训师由集团给予一定的培训补助,培训补助的标准和核发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补助标准为10元/课时(人力资源部人员除外)。
4.9 外聘培训师的聘用。
4.9.1 外部培训师资格确认依下表进行。
4.9.2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批准聘任外聘培训师后,经评估合格后向其颁发聘书。
4.9.3 培训之前,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向外聘培训师提供培训目的、参训人员、培训大纲、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培训背景资料。
4.9.4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外聘培训师的相关培训资料后,按照培训计划正式安排培训。
4.9.5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以培训的实际授课时数核发其课时费。课时费的具体标准见下表,如课时费发生变化的,需报总经理审批。
培训师级 别 资格确认 授课费(元/课时)
一 般培训师 大学助理讲师、助理研究员、职校讲师、获中级职称者。 50— 100元人民币
中 级培训师 大学讲师、副研究员、职校高级讲师、获高级职称者 101— 200元人民币
高 级培训师 大学副教授、研究员、职校特级讲师、获高级职称者 201—300元人民币
特 级培训师 著名的专家、教授、企业家和高级政府官员 301—500元人民币
4.10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出勤管理。培训期间的出勤作为参训员工的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4.11 培训出勤管理要求如下:
4.11.1 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参训员工均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出勤。
4.11.2 培训期间所有员工上课均应维护本集团员工形象标准,并自觉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
4.11.3 员工培训时,须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到。学员迟到/早退视同上班迟到/早退。培训记录表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4.11.4 员工如因特别公务或其它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须填写《参训员工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于开课前一天交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查。因特殊情况不能于一天前请假者,必须及时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申明原因,并补办培训请假手续。员工于同一课程内因事临时离开,即应办理请假手续,并补修该课程。若缺勤课时累计超过该课程总课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4.11.5 员工参训期间,未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参加培训,其培训缺勤课时以旷课论处。
4.12 参训员工的课堂纪律:
4.12.1 参训员工上课时须将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器材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也可交给督课人员代为接听、记录。
4.12.2 专业培训若涉及实际操作,员工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违者后果自负,且视情节予以处罚。
5 培训考核
5.1 培训的考核一般就下列几种情况进行:
5.1.1 培训前就培训内容进行课前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实际知识水平。
5.1.2 培训过程当中进行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掌握情况,利于培训的调整。
5.1.3 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的全部内容考核,以了解培训效果。
5.2 培训考核应根据具体的培训主题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
5.2.1 现场操作;
5.2.2 书面答卷;
5.2.3 书面测试等。
5.3 培训考核由培训师设置考题,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督导、协调,参训部门具体实施,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派人监考。
5.4 考场纪律:
5.4.1 员工参加考试时须提前做好应试准备,不得携带允许应试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
5.4.2 员工考试中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考试作弊者或为作弊行为提供方便者,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予以“记过”处罚。
5.4.3 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教室和考场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对不听劝阻者,将予以“警告”处罚。
5.4.4 因请假、出差等未参考者,应及时到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补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者,取消补考资格并予以“记过”处罚。
5.4.5 考场内严禁吸烟、喧哗,违者予以“警告”处罚。
5.5 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纳入其绩效考核之中,并作为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6 培训档案的管理:
6.1. 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职责如下:
6.1.1 定期搜集、统计、汇整和归档培训资料;
6.1.2 定期对培训档案进行检查,防霉烂、防虫蛀、防盗、防火、防水、防遗失,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6.1.3 做好培训档案的保密工作。
6.2 培训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6.2.1 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培训合同、评估资料、各种表单等;
6.2.2 培训师的聘任、考核资料和相关培训教材、教案等;
6.2.3 参训员工的考核资料、培训记录卡等。
7 培训设施管理
7.1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培训工作的需要,制定培训设施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核后批准。
7.2 培训资料(如培训教材)、培训设备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购买。
7.3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在接收培训设施时,一定要对其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并对培训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
7.4 所有培训设施必须按要求进行登记,注明接收时间、设施名称、规格及型号、数量等。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对所有培训设施进行一次清点、检修与核对。
7.5 培训设施的借用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集团其它部门如有需求可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借用手续。
7.6 培训设施借用部门借用培训设施必须填写借用登记册,注明借用日期、预还日期、所借培训设施名称、借用部门、借用经手人等。
7.7 预计借用期限到期未还时人力资源部将及时催还。借用部门不得连环转借。否则,设施损坏,由第一借用人负责赔偿。由于责任人的疏忽等原因造成培训设施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原价赔偿。
8 附则
8.1 本制度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8.2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8.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类似制度终止执行。
培训教育合同
甲方:XX 公司
乙方: 所在部门: 所在岗位:
培训教育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培训教育地点:
培训教育内容:
培训教育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
第一条 乙方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成绩达到培训要求后,甲方为乙方承担全部培训费用;如乙方未达到培训要求,视情况甲方不负担或负担 %的培训费用。
第二条 乙方在接受培训后,如违约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已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按以下计算方法向甲方赔偿培训费:
赔偿金=[合同期满日与合同终止(解除)日之差(天数)/合同期满日与培训结束日之差(天数)]*培训费
第三条 乙方接受一次以上培训的,按每次培训合同分别计算费用,合并执行。
第四条 乙方培训后应整理出学习资料及时交于甲方,不得截留。
第五条 乙方在接受培训后需将所学用于实践工作,为甲方创造相关效益。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承担相应的内部培训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民发集团员工教育培训规划
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和日趋国际化的市场竞争,民发集团要建设现代化企业和现代化的企业集团,就必须把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作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措施,纳入企业发展的战略体系之中。为此,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精神和企业发展需要,现制定《民发集团员工教育培训规划》。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科技的竞争,需要众多的人才,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要落实人才兴企战略,最重要的是建立能充分发挥人才积极性和才智的体制和运行机制,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人才工作的活力取决于体制和机制。”确立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学习型企业为目标,以岗位培训和继续工程教育为基础,以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工程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全体员工的岗位技能为重点,有计划地实施全员素质工程。
2、原则
2.1 坚持“优秀人才先培养、重点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的原则,逐步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
2.2坚持“质量第一”“效果第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培养数量与培养质量的辩证关系,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3坚持“形式服务内容、方式服务对象”的原则,不断探索教育培训的有效形式和培养方式,进一步更新培训理念,拓宽培养渠道。
2.4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实行不培训不上岗、不合格不使用的原则。
3主要任务和措施
3.1加大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形成更具管理创新能力的领导层。
高层次管理人才的有无和多寡,历来是一个企业管理创新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因此,民发集团必须把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放在员工教育培训的突出位置。围绕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确立“立足民发、放眼全国、走向国际”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培训思路,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懂技术又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复合型的、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
3.1.1分期分批组织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到国家指定院校参加委培和接受调训;
3.1.2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或名企业家到集团进行讲学;
3.1.3选派有培养前途、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管理干部到中外进修或实地接受“体验式”培训。
3.1.4积极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攻读MBA。
3.2加强继续工程教育,培养一支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队伍。
3.3通过培训、组建QC(品质控制)小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改革和创新活动已经为民发集团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民发集团已有了一定的技术创新潜力。但民发集团行业的残酷竞争现状,特别是民发集团的地理环境、产品目前的技术指标等,仍然要求民发集团必须在注重管理创新能力培养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工程教育,培养科技人员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3.3.1以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新工艺为主要内容,外聘专家、教授到集团开展专题讲座,每年不少于3期;
3.3.2外送技术人员到清华等院校和企业研修,每年不少于6名;
3.3.3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到国外先进房地产企业见习,跟踪和掌握房地产的前沿技术。
3.4主要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主产单位的操作人员,广泛开展技术等级培训,培养一支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岗位操作训练技能的技术队伍。
3.4.1有计划的组织以上人员参加技能培训,保证申报等级一次通过率达95%。
3.4.2分、子公司大工种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两次。
3.5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学习环境,保证全员素质工程质量。
3.6良好的教育培训环境是确保教育培训质量的前提。集团将在条件的创造和环境的营造上下功夫,使教育培训工作得到很好落实。
3.6.1总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的领导应对教育培训工作的作用和地位有正确和充分认识,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集团正职要对培训工作负主要责任,要率先垂范。
3.6.2集团确保每月不低于50万元的教育培训投入,培训和财务等有关部门要对每年的经费使用计划进行立项、审批,应制定确保投入得到有效使用的方法。
3.6.3 2006年底,已投资兴建一个培训教室,在集团内建成一个满足开展员工技能培训的现代化、多功能的培训基地。
3.6.4逐步制定和完善培训者和受训者、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培训和使用等方面的制度,充分发挥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作用。
3.6.5建成一支适应教育培训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让民发集团最优秀的人才担任员工培训教师。到2008年末建立一支培训教师队伍。
3.6.6从2007年起,每年至少开发一种至两种员工培训教材。
放眼未来,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任重而道远。只要我们有与时俱进的决心、开拓进取的勇气、改革创新的意识、踏实苦干的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科学策划,稳步实施,旧貌换新颜的民发人必将捧出一个崭新的民发。
关于加强员工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1 加强员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民发集团确立了建设现代化企业和现代化企业集团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强有力的员工培训工作的支撑。企业能否培养出大量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能否尽快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员工培训工作的好坏至关重要。
2员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员工培训工作要改变传统的培训体制和模式,要以民发集团建设现代化企业和现代化企业集团为目标,为集团快速培养各级各类人才,尽快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工程技术人员的创新技能,全体员工的岗位技能,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采用多种手段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争取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为集团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建设现代化的企业和现代化的企业集团提供智力支持,使之成为集团快速发展的人力资源库。
3 员工培训的组织模式及管理
现代企业的培训管理具有简洁性、针对性、高效性的特点,因此,集团将实行多层次管理的培训。
集团的员工培训工作由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团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的一把手要亲自抓员工培训工作,还要根据集团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的人员多少和培训业务量确定一名人员专(兼)职负责员工培训的日常工作。
4 集团的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4.1管理人员的培训
4.1.1高层管理人员(集团经理助理级以上)的培训,培训标准、受训人员由董事长、总经理提出.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实施。
4.1.2中层管理人员(集团主管级领导干部及后备人员)的培训,培训标准、受训人员由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董事长、总经理审定。由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并进行管理。
4.1.3一般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各总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提出培训标准、培训计划,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各分、子公司一般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提出,由各分、子公司组织实施,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指导和考核,培训结果报送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考核单位培训工作的依据之一。
4.2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由各专业主管部门提出培训标准和拟定受训人员范围,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培训。
4.3操作人员的培训
4.3.1一般操作人员的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适应性培训,由各分、子公司制定培训标准并组织实施培训。
4.3.2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由安全生产部提出标准,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4.3.3待岗人员的培训内容、标准、人员范围由人才交流中心提出,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并进行管理。
5员工培训计划的产生
5.1培训计划的制定要围绕集团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要紧密结合集团的生产经营实际和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的工作需要。
5.2培训计划原则上一年制定一次,按培训对象和培训业务的管理权限分级制定。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对培训计划的制定进行业务指导。
5.3培训计划要依据各个岗位的不同职责和要求(即岗位标准)制定,没有制定岗位工作标准的要首先制定工作标准。
5.4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期限、培训内容、培训形式(脱产、业余、半脱产、外培等)、培训目标、培训费用等内容。
5.5培训计划报民发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修订后,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在年初的职代会通过后执行。
6 职工培训内容的确定
培训内容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不同的培训目标予以确定。
6.1普及型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为全体员工,从每个员工进集团之日起即应该掌握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民发集团的管理模式、民发集团的价值观、企业文化观、民发集团的发展史、民发集团的的业务流程、工艺流程、民发集团的的发展前景、民发集团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基本守则、军事训练等内容。
6.2培训目标:掌握通用基本知识。
6.3专业型培训内容:
6.3.1培训对象为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
6.3.2主要掌握科技发展动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技术理论、专业操作技能。
6.3.3 培训目标:提高技术业务技能,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6.4管理型培训内容:
6.4.1 培训对象:各级管理人员。
6.4.2培训内容:国内外先进管理理念、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其中中层管理人员及后备人员以工商管理知识的学习为主、兼学其它。
6.4.3 培训目标:提高管理技能、增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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