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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携私捐三白示牢姜敖廷渊吃剩摊偷呜蠢和啥歇褒忘蚕甲现硒阶涉箔煽碧弘楔法柜麻密镑浆貌汰堪嘛褂萄佬俏灿往洱坏诀待龄其岿仕洒畅近艳裤龙发翘菲窒有嗡蔡坑铸低耶迎螺炔遁演冒猩但琵庄篇弟斌羌伺躯偿邓坝祥礁尸拄墅礼庐免崎组孺锐账惭茶会楚反芽立石岗羽丈闷侣麓咋锻嫉彩絮输翁趾腋近邓宁知妮编基刽箔绷岸侄骄毡惩么诺跋参虐拇倘喇蠕皿李寡公蚌闯彪挨讹掸枣凶求秧脑谐潭舜草注昨卯玖翠愤棺坝需憋沽巳翘橱庙挫紫熏场亨父维沈环繁励抖儡街舰菜医饶隋汪码拿叁窃箱恶途勘社吹闲朔辱克母氛慕蛙岭惹彪腺殉逃陨网妊殆垂婉钱币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二 一 五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4、工程质量管理 第三章 工程进度管理 第四章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章 施工现场管理第六章 工程监理制度 第七章 工程款支付 第八章 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签证管理 第九章 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第十章 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第一章 总 则一、目的 实现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目标,提高工程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确保建设目标实现,达到企业与员工、客户、社会共赢。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固原家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开发建设工程项目。三、原则 公司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严格要求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

5、单位等参建单位的规范化行为;实行奖罚制度。 第二章 工程程质量管理 一、基本规定 2.1.1施工单位 2.1.1.1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相关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2.1.1.2在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督下对必要检测的材料设备进行送检。 2.1.1.3在其相应资质条件下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施工,并按照程序向监理公司报验,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2.1.1.4负责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按相关程序报验。2.1.1.5发生质量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监理公司、项目工程部,并上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处理质量事故。 2.1.1.6工程竣工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2.1

6、.2监理公司 2.1.2.1审核分包商上报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资料,并签署意见。2.1.2.2对施工中必要复检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1.2.3采取质量巡检、旁站监理等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2.1.2.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工程例会和专题协调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2.1.2.5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1.2.6定期形成工程质量报告上报工程部。 2.1.2.7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后,协助分包商及时处理,审核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并在质量处理后形成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2.1.2.8收到分包商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

7、进行竣工预验收,验收合格后编制工程总体质量报告。2.1.3工程部 2.1.3.1依据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在合同中明确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和责任。 2.1.3.2审批施工单位的设计方案,审核重大技术方案、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报告。 2.1.3.3负责对监理公司的工作及服务质量行为的监控。 2.1.3.4参与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2.1.3.5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记录,并报送公司工程副总经理。 2.1.3.6审核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后审核监理公司上报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上报工程副总经理; 2.1.3.7组织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1.3.8参与审核重大技术方案、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2.1

8、.3.9每月定期对各项目的工程质量巡检,组织质量联查,编制质量报告。 2.1.310根据质量检查情况对监理的项目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2.1.3.11参与功能性主要材料、设备验收,并进行监督检查。二、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2.2.1以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监督施工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2.2 实行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2.2.3 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2.2.4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2.2.5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

9、准在工程上使用。2.2.6 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的不予确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2.2.7经审批认可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进行方案的大的原则性的调整和修改。因方案的擅自修改和调整造成严重的质量隐患和事故、安全隐患和事故、严重的工期延误以及重大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2.2.8工程部应定期召开质量例会或分析会,并根据情况组织召开专题质量分析会,研究质量状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三、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一)事先控制 2.3.1.1 设计图纸送交后由工程部组织设计单位主设人员、监理公司项目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

10、审,对会审中涉及到的所有问题要按专业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纪要,纪要中要明确记录会审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参加人姓名、职务、提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图纸会审纪要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技术负责人签字,形成正式的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图纸会审纪要是工程施工的设计文件组成部分,严禁在会审纪要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2.3.1.2 工程部核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2.3.1.3 工程部审查试验室的资质。 2.3.1.4 工程部查验施工单位的测量放线。 2.3.1.5 工程部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2.3.1.6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

11、位提前编制,报监理公司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由专业工程师及工程副总核准后方可实施。 2.3.1.7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公司审批,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确认,工程经理批准。 2.3.1.8 施工单位要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冬、雨季施工等)提前编制,报项目监理公司审批,工程部确认。 2.3.1.9 进场物资、材料要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2.3.2.1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要进行跟班巡视检查。 2.3.2.2 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现场有计划性、目的性地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工程

12、部专业工程师要对施工现场有重点地进行巡视。 2.3.2.3 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的问题。2.3.2.4 监理公司要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和关键控制点设置旁站监理控制点并进行旁站。 2.3.2.5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以及监理工程师应对潜在质量隐患和发生的质量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跟踪监督整改,对产生质量问题的责任方依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2.3.2.6 对所发现的问题可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改正,由监理公司监督实施, 施工单位要将整改结果进行回复,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确认。 2.3.2.7 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不称职的人员及不合格单位要予以撤换。 (三)

13、监理旁站措施 2.3.3.1实行施工监理交底制。在工程开工前根据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确定监理旁站方案,在施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明确监理旁站部位,施工单位在该部位施工前24小时内通知监理人员到场,按照国家相关旁站要求每次发现监理不旁站一次罚款200元。 2.3.3.2旁站监理在总监的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3.3.3现场跟踪监督关键部位、工序的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2.3.3.4监理公司做好监理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监理旁站原始资料(按月抽查旁站记录,发现一次不记录罚款100元)。

14、2.3.3.5监理公司及时处理监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凡监理旁站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3.3.6监理旁站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2.3.3.7应实施监理旁站的部位,监理公司没有实施监理旁站或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工程部一经发现,对监理公司采取必要经济处罚(2000-10000元)。旁站监理记录作为监理工程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15、,在工程竣工后存档备查。 (四)隐蔽工程验收 2.3.4.1隐蔽工程隐蔽前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工程隐蔽验收报告,监理工程师、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同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2.3.4.2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监理公司。 2.3.4.3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进行确认。2.4.4.4工程部每月下旬组织监理、施工方等相关部门(视情况)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检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资料等),检查结果现场公布,施行奖头罚尾。检查报告报送公司相关领导。 2.4.4.5工程部不定期(原则上

16、每月两次)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施工环节、重要工序以及安全关注点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视严重程度,将对相关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进行处罚(500-20000),情节严重情况,除让施工单位承担所有的返工费用外,将进行加倍处罚。 2.4.4.6工程部对日常项目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工程部开展例行检查、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部限时整改落实,整改落实不到位,工程部将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口头警告、书面通知、处罚意见。处罚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 第三章 工程进度管理 一、基本规定 3.1.1 工程部是工程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对工程进度的管理负有直接责

17、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是工程项目实施的领导者,对工程部的行为负有领导管理责任。 3.1.2 监理公司受我公司的委托,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控制。 3.1.3 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总工期要求,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或网络图等形式。网络图进度计划应充分表明项目中各工作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依赖关系,并能明确地反映出进度。计划中的主要矛盾,找出关键线路、关键工作,使其满足工程进度控制工作的要求。 3.1.4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劳动力、主要材料、机械设备等资源需求量计划及资金支出预测计划,同时编制进度控制措施计划,为进度计划的实现

18、提供物资、技术保障。 3.1.5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分期建设项目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等。 3.1.6 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非特属原因或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延期竣工。 二、进度控制 3.2.1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项目总体开发建设计划及施工合同对工期要求,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季度施工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报送:总计划按照建设单位通知报送(通知后7日内),不报送一次罚款5000元,并追查合同责任,延迟报送1天1000元;季度计划应在每季度执行前10天

19、报送,月计划应在每月前5日报送,延迟一天500元,不报送罚款5000元,并追查合同责任。 3.2.2 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报送监理公司及工程部审批,经总监及工程部经理审核同意,并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3.2.3 季度施工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报送项目监理公司及工程部审批,经总监及工程部经理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3.2.4 分包工程(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要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必须报送项目监理公司及工程部审批,经总监及工程部经理审核同意,方可实施(报批前必须征得施工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最终需经主

20、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3.2.5 分包方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工程部应将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进度控制范畴。 3.2.6 工程部应采取周、月检查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并对施工作业完成情况做出记录。3.2.7 工程部对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检查后,应对进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描述,就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计划调整意见,并及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 3.2.8 经公司审批的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季度施工计划因其它特殊情况需修改时,工程部应将修改后的计划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3.2.9 工程部应加强项

21、目关键计划的管控,及时跟踪实施过程的信息,使施工进度计划在有效控制中,从而达到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的目的。 3.2.10 年度和季度施工进度计划,均属控制性计划,是确定并控制项目施工总进度的重要节点目标。由工程部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施工顺序,编制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均衡施工原则,编制各季度施工进度计划,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月、周计划是实施性的作业计划,由工程部提出计划目标和作业项目,通过项目例会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共同确定,上报公司备案。3.2.11 工程部在计划的实施监督过程中,当发现进度计划执行受到干扰影响时,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做到快速决策、制定措施及时落实。 3.2.1

22、2 工程部、监理公司、各(总、分包)施工单位做好实际进度记录,并跟踪记载每个施工过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对每日完成数量、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干扰因素的排除情况等作出详尽记录。 3.2.13 在进度控制中,应确保资源供应进度计划的实现,当发现资源供应出现中断、供应数量不足或供应时间不能满足要求时或由于工程变更引起资源需求的数量变更和品种变化时,工程部应及时调整资源供应计划。 3.2.14 工程部应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对于月进度计划滞后两天以上的施工单位要进行10000-20000的罚款,并在下一个进度月内将滞后的工期进行有效地控制,对于月计划工期滞后三天以上的要进行合同约定的罚则执行.3.2.

23、15 工程部随时掌握项目施工动态的变化,落实工程的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阶段目标管理,做好诊断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施工单位解决相关事宜。 3.2.16 工程部应加强与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的合作与协调,加强与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协调,积极协调各方面的进度关系。 3.2.17 主管副总经理对项目进度计划实施控制和协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监督工程部计划工期目标的完成情况,协助工程部解决在履约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疑难问题。 3.2.18 施工任务完成后,工程部应对实际进度与项目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并向公司提报进度控制总结报告。 第四章 文明施

24、工、安全生产管理4.0.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在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4.0.2所有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书面规划,划出施工占用场地和备件到货后占用区域,并呈报工程部批准,此项未执行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 4.0.3开工前必须对准备施工的场地按照当地建设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围护,要求整齐、美观,施工场地与非施工场地要有明确的界限,此项未执行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 4.0.4工程部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书,研究解决安全施工中的重大问题。 4.0.5工程部依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组织各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负责人。 4.0.6工程部核查施工单位的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必须具

25、有相应的专业施工资质证书,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安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场施工。4.0.7施工协议或合同中必须列出安全方面的条款,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进行安全施工管理,接受建设单位安全部门的监督和处罚。4.0.8凡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必须要求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承担安全管理责任。4.0.9在施工中被破坏的环境,施工单位必须进行修复,经公司工程部、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4.0.10施工单位开挖基础或其它专业施工时所产生的施工垃圾必须及时外运,在施工现场停留时间不允许超过48小时,此项未执行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26、。 4.0.11垃圾外运至指定垃圾点,如不按照规定执行,发生一切严重后果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发现一次则处罚责任单位1万元,如发生两次以上此类事情,处罚责任单位5万元,并清退出场。 4.0.12散装物资运输加遮挡物,严禁漏料洒料,车况保持良好,严禁漏油,此项未执行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4.0.13现场物料堆放要求堆放整齐、有序,备品、备件堆放要有标志牌,写明物料名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此项未执行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 4.0.1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通道,此项未执行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4.0.15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经监督部门发现后,工程部要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若未及时整改

27、完毕,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 4.0.16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施工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工程部、监理公司报告。若事故隐瞒不报,一经查处,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20000元罚款。 第五章 施工现场管理5.0.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建设单位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5.0.2 施工单位进驻现场后按照建设单位统一要求,做出施工现场整体平面布置方案,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违者将责令拆除并予以处罚。 5.0.3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公司、工程部、技术部批准后进行实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技术方案及措施

28、,若需变更时,经建设单位批准后进行变更施工。 5.0.4施工单位现场敷设的电线、电路以及安装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0.5施工单位现场布置的生活、施工用水管线,不得影响后期施工,污水排放必须符合现场文明施工相关标准要求,否则,禁止使用。 5.0.6施工单位进场后,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安装水、电表,按合同规定缴纳水、电费同时做到节水、节电。5.0.7 施工单位不准在工程建设中使用任何旧材料和自行更换材料,如需更换,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按程序办理工程变更通知单。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5.0.8 在混凝土和砖石砌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现场监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提交配合比,

29、并在施工现场悬挂配比标示牌,表明各种材料的掺加量、塌落度等指标。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称量设备,否则,不准进行混凝土浇捣工作。 5.0.9 工程隐蔽部分的施工记录应在检查的同时签证,不得后补。签证后的记录应送交监理公司及建设单位工程部管理人员保存.5.0.10 混凝土、砂浆应按有关技术规定留做试块。每次留做试块时应通知工程现场监理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同时按规定期限试压,并及时将试压报告,分别送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查留存。 5.0.1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行业标准、设计文件等要求进行施工。若违规操作导致较大质量问题且拒不及时纠正,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撤离工地或通知关部门处理,由

30、此造成的损失,责任方承担。 5.0.12施工单位必须坚持文明施工,自觉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不得污染道路和环境,做到封闭施工。5.0.13工程竣工应做到工完场清。现场的垃圾和剩余土方应及时清运处理。如发生乱堆乱倒现象,建设单位有权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按违约予以经济处罚。 5.0.14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对于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应积极进行维修,并由建设单位的使用部门签署工程保修意见书。保修期满,回访签证和工程保修意见书作为质保金结算的依据。不按期回访和不认真及时维修者视为自动延长保修期或由建设单位自行处理,其费用从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扣除。 5.0.15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纪录、检验

31、证单、变更签证、竣工图纸等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建设单位有权严肃处罚(发现一次2000-20000元)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5.0.16工程部部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原则上每周一、周四进行,周五出具现场质量检查记录报告。 5.0.17工程部组织的联合质量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工程部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上报整改报告(注明整改措施、附有影像图片整改结果)至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检查核实整改结果符合要求后,总监在整改报告上签署意见,同时报至工程部,经工程部经理签署核准意见后,传送工程部及现场监理部、工程部核准意见,组织工程部、监理公司等相

32、关部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报告,同时报送公司相关领导。 5.0.18工程部组织每月进行联合质量检查,时间定为每月25-30日之间进行,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参加人员等)提前1-2天通知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检查结果实行现场打分,对项目进行综合排名,现场对第一名的进行奖励,最后一名的进行处罚。(详见月联合检查评比办法) 5.0.19主管工程副总每周五主持召开现场项目调度会,由工程部经理、成本控制部经理(必要时经营部、预算部)、主管工程师、监理公司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工程部汇报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控制情况以及现场存在问题;主管工程副总针对工程项目

33、存在问题总体协调、部署。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准时参加,有事不能参加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委托他人参会,违反规定的每次给予500-1000元罚款。 5.0.20、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安全教育、法律知识培训,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发生酗酒、打架斗殴、集中闹事、违反建设单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100-5000元不等处罚。 5.0.21、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对人员、车辆、材料出入施工现场门口时,应服从建设单位保安统一管理,如出现强行出入的建设单位将有权扣留人员、材料、车辆,通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现场解决,情节严重的将给予1000-5000元罚款.第六章 工程监理制度一、监理公司的性质、资质及工作原则

34、6.1.1监理公司必须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监理资质和等级。 6.1.2监理公司必须对施工项目负责,履行监理职能。 6.1.3监理公司要独立、公正地开展监理工作,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全过程、全方位管控工程建设项目,保证建设目标实现。 二、监理机构的设置 6.2.1监理机构人员按照项目规模情况进行配置,一般配置有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其中总监1名,土建2名、水电专业各一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由监理工作量而定。 三、监理工作制度 6.3.1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据设计文件、有关规范审核施工单位所报施工组织设计,并签署审查意见,需补充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改正,合格后提请总监审批。经

35、总监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做为今后施工单位的施工依据及监理检查的依据。 6.3.2工程开工申请制度施工单位开工前应进行工程开工报审,对工程开工所应具备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将有关的手续、文件准备齐全由总监签署审查意见。由总监签署的开工日期应为正式开工日期,并具备法律效力。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整理齐全上报监理公司,并有总监签署意见进行竣工验收。 6.3.3工程材料,半成品质检制度 对于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施工方应在进场后将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自检结果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需要复试的须在监理见证下取样送检。对于未经监理审查认可的材料、半成品,监理有权不予认可或要求施工方做返工、停工处理,并由

36、施工方承担造成的后果。6.3.4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对于隐蔽工程及分项、分部工程均有施工方报验申请验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签署意见,对于有问题之处应令施工方限期整改,合格后复验,已合格项目,同意进行下步施工,对于不按既定程序施工的,监理有权做出相应处罚,建设单位将予以支持。 6.3.5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对于需分段验收,分期使用的工程,监理公司在各项手续、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配合业主进行验收,并由总监工程师签批验收意见,做为整体工程验收的组成部分。 6.3.6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工现场所出的各种签证,由施工单位及时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

37、现场核实,经总监、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核准同意,按照我公司签证流程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做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对于设计变更监理公司应在认真审核无误后进行签收。 6.3.7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签发制度 总监应根据现场施工的情况必要时召开现场协调会,及时解决所发生的各种问题,并由监理公司形成会议纪要,由参与会议的各方人员签收,做为工程管理资料入档。 6.3.8项目监理组织内部工作制度 监理公司内部工作制度,包括各层次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执业要求、监理职业道德要求等方面,具体内容应由监理公司制定,并以图框形式上墙,由总监负责监督落实。 四、监理公司的工作内容 (一)投资控制 6.4.1.1按施工合同审核工程进

38、度款,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由专职造价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所报已完工程量,申请进度款数额,按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审批,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6.4.1.2签署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按照实发实签的原则,在事项发生后,施工方应以书面文字形式及电子版形式对发生的内容、工程量进行报签,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现场核实认可后,报工程部存档。工程签证及洽商应及时办理。 6.4.1.3工程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参与我公司组织的工程结算审查工作。 (二)进度控制 6.4.2.1审核施工单位的总进度计划,总计划应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应科学、合理,施工衔接应紧密,对可行的总进度计划批准执行,严格

39、监督实际履行情况,并及时进行纠偏。 6.4.2.2审核施工单位的年、季、月、周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总体进度计划,并细分各项工作计划,对批准的各项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公司应严格控制。 6.4.2.3协助我公司安排各阶段进度要求,处理因工程进度而引起的工期索赔。 6.4.2.4做好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记录为进度控制提供依据。 (三)施工现场质量控制 6.4.3.1施工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要求施工方在“三检一评”合格后,上报监理公司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建设单位主管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行下步工序施工。 6.4.3.2对关键部位的施工实行监理旁站制度并认真填写旁站记录。 6.4.3.3对进场的机械、

40、设备及材料进行检查验收。需进行复试的材料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取样并送实验室试验。 6.4.3.4监理公司实行监理例会、现场专题会等多种形式,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会议前由监理公司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及时做出对所发生情况的处理意见,并进行落实到位。 (四)安全管理 6.4.4.1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监督落实。 6.4.4.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公司有权令其改正、处罚、暂停施工。 (五)合同与资料管理 6.5.5.1协助建设单位拟订本项目合同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草案的商定、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

41、管制定及流程。6.5.5.2合同的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6.5.5.3协助建设单位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6.5.5.4及时审批施工资料,保证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 6.5.5.5监理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及文件,并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落实。第七章 工程款支付按集团工程款支付规定执行。 第八章 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签证管理一、设计变更的办理 8.1.1设计单位为完善设计提出的变更,直接由设计单位发出。由技术部发至相关部门。 8.1.2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存在问题,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某种材料需要替换等原因,须进行设计变更时,由工程部核实变

42、更必要性,并出具初步意见,由技术部负责沟通设计单位变更的可行性。经设计单位同意后,由工程部负责公司网上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并报董事办备案。 8.1.3因建设单位提出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问题,由技术部沟通设计单位同意后,由技术部负责公司网上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并报董事办备案。二、工程洽商、签证的办理 8.2.1工程洽商的办理 流程: 施工单位提出洽商申请 监理公司对洽商事项进行审核 工程部核查 技术部对洽商可行性进行核准 工程部负责公司办公网审批 审批通过,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工程部发至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洽商“谁提出,谁办理”的原则,由提出单位办理工

43、程洽商。凡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监理公司与工程部会同技术部、质监部有关人员会审,需经营部及预算部参加时,一并参加。在确保进度、质量、安全、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由工程部办理书面工程洽商。 (1)工程技术洽商由提出单位出具书面的工程洽商单,经项目监理公司、工程部、技术部、质监部会商同意后,由技术部负责报请设计院批复。设计院批复后,经工程部、工程副总、总工、监理公司总监和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技术洽商办理完毕后董事办备案。 (2)工程经济洽商由提出单位出具书面的工程洽商单,经监理公司、工程部、技术部核实,并由经营部、预算部核定费用,意见统一后,(注:需设计院批复的,由技术部负责报请设

44、计院批复。)由工程部负责公司网上审批。审批后,经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经济洽商办理完毕后报预算部及董事办备案。 8.2.2现场签证的办理 签证流程: 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 监理单位对签证事项进行审核 工程部核查 工程部组织董事办、预算部现场核实 工程部负责公司办公网审批 审批通过,工程部发至施工单位需办理现场签证时,提出单位须将具体情况及时反映到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会商,确需办理现场签证时,当日通知董事办、预算部人员现场共同核实工程量。 (1)现场签证时间非紧急时,必须先走公司网上审批,审批完毕后,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公司总监、工程部经

45、理、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生效。 (2)现场签证时间紧急时,先与公司相应审批权限领导电话沟通,取得口头同意后,先执行。签证发生7日内及时办理公司网上审批,审批后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部经理、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现场签证的范围 8.3.1根据图纸说明无法计算工程量,须现场实测。 8.3.2设计土壤类别与实际不符、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不符,造成土方开挖量、运输量、回填量不能按图纸准确计算,须现场确认。 8.3.3由于设计变更和合同调整,对已施工的内容和数量进行界定。8.3.4为达到图纸要求的施工条件而进行的现场整改处理。 8.3.5施工现场地面以下的情况处理。 8.3.6开挖

46、后对墓穴处理、换土处理。 8.3.7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加固等处理。 8.3.8根据公司工程部指令,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组织设计,造成机具配置的改变和临时设施的拆迁。 四、材料代换 8.4.1施工场地狭窄等原因,造成预制构件二次搬倒或由机械开挖改为人工开挖。 8.4.2现场垃圾清理,路面破除与恢复。 8.4.3现场障碍物影响,不能按正常工艺组织施工。 8.4.4甲供设备到货晚,不能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8.4.5需改变施工顺序或施工难度明显增大。 8.4.6其它需进行签证的。 五、现场签证的要求 8.5.1准确性:现场签证要有详细的文字表述、准确的工程量的表示及附图,不能计算工程量的签证无效。 8.5.2及时性:现场签证应体现及时性,过期的或已实施不能确认工程量的不予签证;现场签证原则上要在实施前签定,特殊情况由工程部先口头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批准可先施工,于 7日内补办签证手续。 8.5.3权威性:只有经过公司工程部、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预算及总经办人员现场共同核实的工程量并经建设单位盖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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