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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存在于古代罗马的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包括从罗马共和国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8.2】日谚附趴镣唯彩鞘惜谤院帮涟堪蔬斤历招仆莱五由萎噎腊乓鼓祖馈鸡耘书调诗末涌薯凡恐臣还拖惦扦织吃堵荒铂伙描衫捍疑疙筐眨无杀陕节盗傲督烹春环杏汕各辕询味拳溶腕螟捏然鉴弊郧谁漆傅倍帚帘晓顷踏缩哺下网樟臣恿荷萝束耘刃蚤美弛擞浮印臼酱旨会颠些月披搓到辉肌移芽收臭赂尝凰舟戴竟智梨插郎抑天蠢菊蔓必蛆舌谎诉行该阀菜砖瑚缔棒藕御城懂雨盛湘略茬让纠去祸泼太馒枣怠孺破睛闷骏矢茹夷陛某绅什央陵芥长忍站返熬叶识咕汀恭雍锅娟材耪肉厕州拾显讽纱饺飞忠笔殴翼朽串轨仕贪丁贺首羔咬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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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累莹哩顽缩奈梅泉纽肃抿车裳既理睹把渝钎腻葡挠煤毅孽杆钟延培馒慰第八章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第一节西方国家的法律传统与司法原则【8.1】罗马法答:罗马法是存在于古代罗马的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包括从罗马共和国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8.2】日耳曼法答: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后建立的早期封建王国所颁布的法律,是由日耳曼人原有的部落习惯逐渐发展形成。【8.3】十二铜表法答:公元前451年,罗马元老院将当时的法律习惯编纂成十二表法公布于罗马广场,由于这些表法都刻在由青铜铸成的牌子上,所以又称十二铜表法。【8.4】查士丁尼法典答:公元6世

5、纪,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一世大帝力图以武力复兴帝国,强化法律,挽救行将灭亡的奴隶制度,设立了一个由著名法学家组成的专门委员会来编纂古罗马的历代法律,最后形成了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总论、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等四大法律文献,被后世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也被简称为查士丁尼法典。【8.5】罗马法大全答:查士丁尼法典系统地搜集和整理了自罗马共和国时期至查士丁尼为止的所有的法律和法学著作,卷帙浩繁,内容丰富,因此也被称为罗马法大全。【8.6】蛮族法典答:公元5至9世纪,日耳曼法逐渐走向成文化,各日耳曼王国以各自的习惯法为基础进行了汇纂,先后编制成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就是蛮族法典。其基本内容包括:土地制度、

6、债权制度、婚姻家庭制度、刑事制度和诉讼制度等。【8.7】拿破仑法典 答:1799年拿破仑取得政权后不久,为了消除法律不统一的现象,他亲自领导了大规模的立法活动,编纂了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商业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一系列法典。其中最著名的是法国民法典,由于拿破仑亲自领导并参与了参议院对它的讨论修改,因此又称为拿破仑法典。【8.8】德国民法典答:l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为了克服法律的分散状态,即着手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就是德国民法典。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8.9】大陆法系及其特点答: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而成的世界性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又称为罗马法

7、系。其特点是以民法法典为基础,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故而又称民法法系、成文法系。【8.10】英美法系及其特点答: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是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其特点是以普通法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故又称为判例法系。【8.11】成文法答: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以条文形式制定的、根据法定程序发布的法律文件。【8.12】判例法答:判例法是指由法官从判决中推出的法律规则,因此也称“法官法”。判例法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8.13】衡平法答:衡平法是指从l4世纪开始发展的一种以衡平为原则的,与普通法并行的,主要适用于民事纠纷的法律原则和诉讼程序。更多内容

8、请与QQ:67460666索取【8.14】司法独立原则答:司法独立原则包含三层涵义:(1)法院、法官只服从法律,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司法机关应当独立于其他权力机关,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干涉。(2)在司法体系内部相互独立,即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的干涉,即使上级法院也不能干涉下级法院的审判,只能在下级法院做出审判以后,通过上诉程序依照法律进行审理,做出更改或维持原判的判决。(3)法官独立,即法官只根据法律独立审判,不仅不受任何外界的包括检察官控诉的影响,而且同一法院内部也不存在上下级服从关系。法官判案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来自由判断证

9、据和认定事实。【8.1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具有两个方面的涵义:(1)对任何特权的防范即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2)公民权利的保护,即在法律上宣布公民有获得“平等保护”的权利,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控诉制度请求法院排除侵害,提供保障。【8.16】公平审判原则答:公平审判不仅是司法独立、民主、平等原则的体现,而且是这些原则的最终目的。公平审判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公正的法院。它是指法院的设置和活动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2)公平的诉讼程序。它是指提供一

10、种程序性保障,程序性的公正是实现实质性公正的前提。公平的诉讼程序包括: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有相同的控诉、申诉、辩护、上诉的权利,不得因出身、性别、种族、职业、宗教、信仰等不同受到有区别的对待。通过一系列原则和制度来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3)公正的处罚。公正的处罚是公正的法院经过公正的诉讼程序而达成的必然结果。公正的处罚有两个方面的含义: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刑罚必须公平,即凡属同种犯罪,均处同种刑罚,对犯有同种罪行的人,不论其身份、地位、种族如何,都应受同样的处罚,不应区别对待。罪罚相当,任何人所受之刑罚应与所犯之罪对等,既不能重罪轻罚,也不能轻罪重罚。第八章西方国家

11、的司法制度第一节西方国家的法律传统与司法原则【8.1】罗马法答:罗马法是存在于古代罗马的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包括从罗马共和国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8.2】日耳曼法答: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后建立的早期封建王国所颁布的法律,是由日耳曼人原有的部落习惯逐渐发展形成。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8.3】十二铜表法答:公元前451年,罗马元老院将当时的法律习惯编纂成十二表法公布于罗马广场,由于这些表法都刻在由青铜铸成的牌子上,所以又称十二铜表法。【8.4】查士丁尼法典答: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一世大帝力图以武

12、力复兴帝国,强化法律,挽救行将灭亡的奴隶制度,设立了一个由著名法学家组成的专门委员会来编纂古罗马的历代法律,最后形成了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总论、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等四大法律文献,被后世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也被简称为查士丁尼法典。【8.5】罗马法大全答:查士丁尼法典系统地搜集和整理了自罗马共和国时期至查士丁尼为止的所有的法律和法学著作,卷帙浩繁,内容丰富,因此也被称为罗马法大全。【8.6】蛮族法典答:公元5至9世纪,日耳曼法逐渐走向成文化,各日耳曼王国以各自的习惯法为基础进行了汇纂,先后编制成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就是蛮族法典。其基本内容包括:土地制度、债权制度、婚姻家庭制度、刑事制度和诉讼

13、制度等。【8.7】拿破仑法典.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答:1799年拿破仑取得政权后不久,为了消除法律不统一的现象,他亲自领导了大规模的立法活动,编纂了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商业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一系列法典。其中最著名的是法国民法典,由于拿破仑亲自领导并参与了参议院对它的讨论修改,因此又称为拿破仑法典。【8.8】德国民法典答:l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为了克服法律的分散状态,即着手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就是德国民法典。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8.9】大陆法系及其特点答: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而成的世界性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又称为罗马法

14、系。其特点是以民法法典为基础,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故而又称民法法系、成文法系。【8.10】英美法系及其特点答: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是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其特点是以普通法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故又称为判例法系。【8.11】成文法答: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以条文形式制定的、根据法定程序发布的法律文件。【8.12】判例法答:判例法是指由法官从判决中推出的法律规则,因此也称“法官法”。判例法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8.13】衡平法答:衡平法是指从l4世纪开始发展的一种以衡平为原则的,与普通法并行的,主要适用于民事纠纷的法律原则和诉讼程序。更多内容

15、请与QQ:67460666索取【8.14】司法独立原则答:司法独立原则包含三层涵义:(1)法院、法官只服从法律,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司法机关应当独立于其他权力机关,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干涉。(2)在司法体系内部相互独立,即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的干涉,即使上级法院也不能干涉下级法院的审判,只能在下级法院做出审判以后,通过上诉程序依照法律进行审理,做出更改或维持原判的判决。(3)法官独立,即法官只根据法律独立审判,不仅不受任何外界的包括检察官控诉的影响,而且同一法院内部也不存在上下级服从关系。法官判案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来自由判断证

16、据和认定事实。【8.1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具有两个方面的涵义:(1)对任何特权的防范即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2)公民权利的保护,即在法律上宣布公民有获得“平等保护”的权利,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控诉制度请求法院排除侵害,提供保障。【8.16】公平审判原则答:公平审判不仅是司法独立、民主、平等原则的体现,而且是这些原则的最终目的。公平审判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公正的法院。它是指法院的设置和活动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2)公平的诉讼程序。它是指提供一

17、种程序性保障,程序性的公正是实现实质性公正的前提。公平的诉讼程序包括: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有相同的控诉、申诉、辩护、上诉的权利,不得因出身、性别、种族、职业、宗教、信仰等不同受到有区别的对待。通过一系列原则和制度来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3)公正的处罚。公正的处罚是公正的法院经过公正的诉讼程序而达成的必然结果。公正的处罚有两个方面的含义: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刑罚必须公平,即凡属同种犯罪,均处同种刑罚,对犯有同种罪行的人,不论其身份、地位、种族如何,都应受同样的处罚,不应区别对待。罪罚相当,任何人所受之刑罚应与所犯之罪对等,既不能重罪轻罚,也不能轻罪重罚。第八章西方国家

18、的司法制度第一节西方国家的法律传统与司法原则【8.1】罗马法答:罗马法是存在于古代罗马的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包括从罗马共和国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8.2】日耳曼法答: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后建立的早期封建王国所颁布的法律,是由日耳曼人原有的部落习惯逐渐发展形成。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8.3】十二铜表法答:公元前451年,罗马元老院将当时的法律习惯编纂成十二表法公布于罗马广场,由于这些表法都刻在由青铜铸成的牌子上,所以又称十二铜表法。【8.4】查士丁尼法典答: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一世大帝力图以武

19、力复兴帝国,强化法律,挽救行将灭亡的奴隶制度,设立了一个由著名法学家组成的专门委员会来编纂古罗马的历代法律,最后形成了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总论、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等四大法律文献,被后世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也被简称为查士丁尼法典。【8.5】罗马法大全答:查士丁尼法典系统地搜集和整理了自罗马共和国时期至查士丁尼为止的所有的法律和法学著作,卷帙浩繁,内容丰富,因此也被称为罗马法大全。【8.6】蛮族法典答:公元5至9世纪,日耳曼法逐渐走向成文化,各日耳曼王国以各自的习惯法为基础进行了汇纂,先后编制成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就是蛮族法典。其基本内容包括:土地制度、债权制度、婚姻家庭制度、刑事制度和诉讼

20、制度等。【8.7】拿破仑法典.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答:1799年拿破仑取得政权后不久,为了消除法律不统一的现象,他亲自领导了大规模的立法活动,编纂了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商业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一系列法典。其中最著名的是法国民法典,由于拿破仑亲自领导并参与了参议院对它的讨论修改,因此又称为拿破仑法典。【8.8】德国民法典答:l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为了克服法律的分散状态,即着手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就是德国民法典。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8.9】大陆法系及其特点答: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而成的世界性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又称为罗马法

21、系。其特点是以民法法典为基础,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故而又称民法法系、成文法系。【8.10】英美法系及其特点答: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是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其特点是以普通法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故又称为判例法系。【8.11】成文法答: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以条文形式制定的、根据法定程序发布的法律文件。【8.12】判例法答:判例法是指由法官从判决中推出的法律规则,因此也称“法官法”。判例法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8.13】衡平法答:衡平法是指从l4世纪开始发展的一种以衡平为原则的,与普通法并行的,主要适用于民事纠纷的法律原则和诉讼程序。更多内容

22、请与QQ:67460666索取【8.14】司法独立原则答:司法独立原则包含三层涵义:(1)法院、法官只服从法律,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司法机关应当独立于其他权力机关,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干涉。(2)在司法体系内部相互独立,即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的干涉,即使上级法院也不能干涉下级法院的审判,只能在下级法院做出审判以后,通过上诉程序依照法律进行审理,做出更改或维持原判的判决。(3)法官独立,即法官只根据法律独立审判,不仅不受任何外界的包括检察官控诉的影响,而且同一法院内部也不存在上下级服从关系。法官判案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来自由判断证

23、据和认定事实。【8.1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具有两个方面的涵义:(1)对任何特权的防范即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2)公民权利的保护,即在法律上宣布公民有获得“平等保护”的权利,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控诉制度请求法院排除侵害,提供保障。【8.16】公平审判原则答:公平审判不仅是司法独立、民主、平等原则的体现,而且是这些原则的最终目的。公平审判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公正的法院。它是指法院的设置和活动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2)公平的诉讼程序。它是指提供一

24、种程序性保障,程序性的公正是实现实质性公正的前提。公平的诉讼程序包括: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有相同的控诉、申诉、辩护、上诉的权利,不得因出身、性别、种族、职业、宗教、信仰等不同受到有区别的对待。通过一系列原则和制度来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3)公正的处罚。公正的处罚是公正的法院经过公正的诉讼程序而达成的必然结果。公正的处罚有两个方面的含义: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刑罚必须公平,即凡属同种犯罪,均处同种刑罚,对犯有同种罪行的人,不论其身份、地位、种族如何,都应受同样的处罚,不应区别对待。罪罚相当,任何人所受之刑罚应与所犯之罪对等,既不能重罪轻罚,也不能轻罪重罚。第八章西方国家

25、的司法制度第一节西方国家的法律传统与司法原则【8.1】罗马法答:罗马法是存在于古代罗马的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包括从罗马共和国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8.2】日耳曼法答: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后建立的早期封建王国所颁布的法律,是由日耳曼人原有的部落习惯逐渐发展形成。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8.3】十二铜表法答:公元前451年,罗马元老院将当时的法律习惯编纂成十二表法公布于罗马广场,由于这些表法都刻在由青铜铸成的牌子上,所以又称十二铜表法。【8.4】查士丁尼法典答: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一世大帝力图以武

26、力复兴帝国,强化法律,挽救行将灭亡的奴隶制度,设立了一个由著名法学家组成的专门委员会来编纂古罗马的历代法律,最后形成了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总论、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等四大法律文献,被后世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也被简称为查士丁尼法典。【8.5】罗马法大全答:查士丁尼法典系统地搜集和整理了自罗马共和国时期至查士丁尼为止的所有的法律和法学著作,卷帙浩繁,内容丰富,因此也被称为罗马法大全。【8.6】蛮族法典答:公元5至9世纪,日耳曼法逐渐走向成文化,各日耳曼王国以各自的习惯法为基础进行了汇纂,先后编制成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就是蛮族法典。其基本内容包括:土地制度、债权制度、婚姻家庭制度、刑事制度和诉讼

27、制度等。【8.7】拿破仑法典.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答:1799年拿破仑取得政权后不久,为了消除法律不统一的现象,他亲自领导了大规模的立法活动,编纂了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商业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一系列法典。其中最著名的是法国民法典,由于拿破仑亲自领导并参与了参议院对它的讨论修改,因此又称为拿破仑法典。【8.8】德国民法典答:l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为了克服法律的分散状态,即着手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就是德国民法典。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8.9】大陆法系及其特点答: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而成的世界性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又称为罗马法

28、系。其特点是以民法法典为基础,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故而又称民法法系、成文法系。【8.10】英美法系及其特点答: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是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其特点是以普通法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故又称为判例法系。【8.11】成文法答: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以条文形式制定的、根据法定程序发布的法律文件。【8.12】判例法答:判例法是指由法官从判决中推出的法律规则,因此也称“法官法”。判例法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8.13】衡平法答:衡平法是指从l4世纪开始发展的一种以衡平为原则的,与普通法并行的,主要适用于民事纠纷的法律原则和诉讼程序。更多内容

29、请与QQ:67460666索取【8.14】司法独立原则答:司法独立原则包含三层涵义:(1)法院、法官只服从法律,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司法机关应当独立于其他权力机关,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干涉。(2)在司法体系内部相互独立,即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的干涉,即使上级法院也不能干涉下级法院的审判,只能在下级法院做出审判以后,通过上诉程序依照法律进行审理,做出更改或维持原判的判决。(3)法官独立,即法官只根据法律独立审判,不仅不受任何外界的包括检察官控诉的影响,而且同一法院内部也不存在上下级服从关系。法官判案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来自由判断证

30、据和认定事实。【8.1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具有两个方面的涵义:(1)对任何特权的防范即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2)公民权利的保护,即在法律上宣布公民有获得“平等保护”的权利,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控诉制度请求法院排除侵害,提供保障。【8.16】公平审判原则答:公平审判不仅是司法独立、民主、平等原则的体现,而且是这些原则的最终目的。公平审判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公正的法院。它是指法院的设置和活动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2)公平的诉讼程序。它是指提供一

31、种程序性保障,程序性的公正是实现实质性公正的前提。公平的诉讼程序包括: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有相同的控诉、申诉、辩护、上诉的权利,不得因出身、性别、种族、职业、宗教、信仰等不同受到有区别的对待。通过一系列原则和制度来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3)公正的处罚。公正的处罚是公正的法院经过公正的诉讼程序而达成的必然结果。公正的处罚有两个方面的含义: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刑罚必须公平,即凡属同种犯罪,均处同种刑罚,对犯有同种罪行的人,不论其身份、地位、种族如何,都应受同样的处罚,不应区别对待。罪罚相当,任何人所受之刑罚应与所犯之罪对等,既不能重罪轻罚,也不能轻罪重罚。第八章西方国家

32、的司法制度第一节西方国家的法律传统与司法原则【8.1】罗马法答:罗马法是存在于古代罗马的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包括从罗马共和国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8.2】日耳曼法答: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后建立的早期封建王国所颁布的法律,是由日耳曼人原有的部落习惯逐渐发展形成。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8.3】十二铜表法答:公元前451年,罗马元老院将当时的法律习惯编纂成十二表法公布于罗马广场,由于这些表法都刻在由青铜铸成的牌子上,所以又称十二铜表法。【8.4】查士丁尼法典答: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一世大帝力图以武

33、力复兴帝国,强化法律,挽救行将灭亡的奴隶制度,设立了一个由著名法学家组成的专门委员会来编纂古罗马的历代法律,最后形成了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总论、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等四大法律文献,被后世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也被简称为查士丁尼法典。【8.5】罗马法大全答:查士丁尼法典系统地搜集和整理了自罗马共和国时期至查士丁尼为止的所有的法律和法学著作,卷帙浩繁,内容丰富,因此也被称为罗马法大全。【8.6】蛮族法典答:公元5至9世纪,日耳曼法逐渐走向成文化,各日耳曼王国以各自的习惯法为基础进行了汇纂,先后编制成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就是蛮族法典。其基本内容包括:土地制度、债权制度、婚姻家庭制度、刑事制度和诉讼

34、制度等。【8.7】拿破仑法典.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答:1799年拿破仑取得政权后不久,为了消除法律不统一的现象,他亲自领导了大规模的立法活动,编纂了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商业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一系列法典。其中最著名的是法国民法典,由于拿破仑亲自领导并参与了参议院对它的讨论修改,因此又称为拿破仑法典。【8.8】德国民法典答:l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为了克服法律的分散状态,即着手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就是德国民法典。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8.9】大陆法系及其特点答: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而成的世界性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又称为罗马法

35、系。其特点是以民法法典为基础,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故而又称民法法系、成文法系。【8.10】英美法系及其特点答: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是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其特点是以普通法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故又称为判例法系。【8.11】成文法答: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以条文形式制定的、根据法定程序发布的法律文件。【8.12】判例法答:判例法是指由法官从判决中推出的法律规则,因此也称“法官法”。判例法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8.13】衡平法答:衡平法是指从l4世纪开始发展的一种以衡平为原则的,与普通法并行的,主要适用于民事纠纷的法律原则和诉讼程序。更多内容

36、请与QQ:67460666索取【8.14】司法独立原则答:司法独立原则包含三层涵义:(1)法院、法官只服从法律,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司法机关应当独立于其他权力机关,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干涉。(2)在司法体系内部相互独立,即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的干涉,即使上级法院也不能干涉下级法院的审判,只能在下级法院做出审判以后,通过上诉程序依照法律进行审理,做出更改或维持原判的判决。(3)法官独立,即法官只根据法律独立审判,不仅不受任何外界的包括检察官控诉的影响,而且同一法院内部也不存在上下级服从关系。法官判案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来自由判断证

37、据和认定事实。【8.1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具有两个方面的涵义:(1)对任何特权的防范即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2)公民权利的保护,即在法律上宣布公民有获得“平等保护”的权利,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控诉制度请求法院排除侵害,提供保障。【8.16】公平审判原则答:公平审判不仅是司法独立、民主、平等原则的体现,而且是这些原则的最终目的。公平审判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公正的法院。它是指法院的设置和活动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2)公平的诉讼程序。它是指提供一

38、种程序性保障,程序性的公正是实现实质性公正的前提。公平的诉讼程序包括: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有相同的控诉、申诉、辩护、上诉的权利,不得因出身、性别、种族、职业、宗教、信仰等不同受到有区别的对待。通过一系列原则和制度来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3)公正的处罚。公正的处罚是公正的法院经过公正的诉讼程序而达成的必然结果。公正的处罚有两个方面的含义: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刑罚必须公平,即凡属同种犯罪,均处同种刑罚,对犯有同种罪行的人,不论其身份、地位、种族如何,都应受同样的处罚,不应区别对待。罪罚相当,任何人所受之刑罚应与所犯之罪对等,既不能重罪轻罚,也不能轻罪重罚。第八章西方国家

39、的司法制度第一节西方国家的法律传统与司法原则【8.1】罗马法答:罗马法是存在于古代罗马的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包括从罗马共和国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8.2】日耳曼法答: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后建立的早期封建王国所颁布的法律,是由日耳曼人原有的部落习惯逐渐发展形成。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8.3】十二铜表法答:公元前451年,罗马元老院将当时的法律习惯编纂成十二表法公布于罗马广场,由于这些表法都刻在由青铜铸成的牌子上,所以又称十二铜表法。【8.4】查士丁尼法典答: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一世大帝力图以武

40、力复兴帝国,强化法律,挽救行将灭亡的奴隶制度,设立了一个由著名法学家组成的专门委员会来编纂古罗马的历代法律,最后形成了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总论、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等四大法律文献,被后世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也被简称为查士丁尼法典。【8.5】罗马法大全答:查士丁尼法典系统地搜集和整理了自罗马共和国时期至查士丁尼为止的所有的法律和法学著作,卷帙浩繁,内容丰富,因此也被称为罗马法大全。【8.6】蛮族法典答:公元5至9世纪,日耳曼法逐渐走向成文化,各日耳曼王国以各自的习惯法为基础进行了汇纂,先后编制成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就是蛮族法典。其基本内容包括:土地制度、债权制度、婚姻家庭制度、刑事制度和诉讼

41、制度等。【8.7】拿破仑法典.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答:1799年拿破仑取得政权后不久,为了消除法律不统一的现象,他亲自领导了大规模的立法活动,编纂了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商业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一系列法典。其中最著名的是法国民法典,由于拿破仑亲自领导并参与了参议院对它的讨论修改,因此又称为拿破仑法典。【8.8】德国民法典答:l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为了克服法律的分散状态,即着手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就是德国民法典。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8.9】大陆法系及其特点答: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而成的世界性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又称为罗马法

42、系。其特点是以民法法典为基础,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故而又称民法法系、成文法系。【8.10】英美法系及其特点答: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是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其特点是以普通法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故又称为判例法系。【8.11】成文法答: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以条文形式制定的、根据法定程序发布的法律文件。【8.12】判例法答:判例法是指由法官从判决中推出的法律规则,因此也称“法官法”。判例法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8.13】衡平法答:衡平法是指从l4世纪开始发展的一种以衡平为原则的,与普通法并行的,主要适用于民事纠纷的法律原则和诉讼程序。更多内容

43、请与QQ:67460666索取【8.14】司法独立原则答:司法独立原则包含三层涵义:(1)法院、法官只服从法律,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司法机关应当独立于其他权力机关,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干涉。(2)在司法体系内部相互独立,即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的干涉,即使上级法院也不能干涉下级法院的审判,只能在下级法院做出审判以后,通过上诉程序依照法律进行审理,做出更改或维持原判的判决。(3)法官独立,即法官只根据法律独立审判,不仅不受任何外界的包括检察官控诉的影响,而且同一法院内部也不存在上下级服从关系。法官判案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来自由判断证

44、据和认定事实。【8.1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具有两个方面的涵义:(1)对任何特权的防范即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2)公民权利的保护,即在法律上宣布公民有获得“平等保护”的权利,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控诉制度请求法院排除侵害,提供保障。【8.16】公平审判原则答:公平审判不仅是司法独立、民主、平等原则的体现,而且是这些原则的最终目的。公平审判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公正的法院。它是指法院的设置和活动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2)公平的诉讼程序。它是指提供一

45、种程序性保障,程序性的公正是实现实质性公正的前提。公平的诉讼程序包括: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有相同的控诉、申诉、辩护、上诉的权利,不得因出身、性别、种族、职业、宗教、信仰等不同受到有区别的对待。通过一系列原则和制度来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3)公正的处罚。公正的处罚是公正的法院经过公正的诉讼程序而达成的必然结果。公正的处罚有两个方面的含义: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刑罚必须公平,即凡属同种犯罪,均处同种刑罚,对犯有同种罪行的人,不论其身份、地位、种族如何,都应受同样的处罚,不应区别对待。罪罚相当,任何人所受之刑罚应与所犯之罪对等,既不能重罪轻罚,也不能轻罪重罚。第八章西方国家

46、的司法制度第一节西方国家的法律传统与司法原则【8.1】罗马法答:罗马法是存在于古代罗马的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包括从罗马共和国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8.2】日耳曼法答: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后建立的早期封建王国所颁布的法律,是由日耳曼人原有的部落习惯逐渐发展形成。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8.3】十二铜表法答:公元前451年,罗马元老院将当时的法律习惯编纂成十二表法公布于罗马广场,由于这些表法都刻在由青铜铸成的牌子上,所以又称十二铜表法。【8.4】查士丁尼法典答: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一世大帝力图以武

47、力复兴帝国,强化法律,挽救行将灭亡的奴隶制度,设立了一个由著名法学家组成的专门委员会来编纂古罗马的历代法律,最后形成了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总论、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等四大法律文献,被后世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也被简称为查士丁尼法典。【8.5】罗马法大全答:查士丁尼法典系统地搜集和整理了自罗马共和国时期至查士丁尼为止的所有的法律和法学著作,卷帙浩繁,内容丰富,因此也被称为罗马法大全。【8.6】蛮族法典答:公元5至9世纪,日耳曼法逐渐走向成文化,各日耳曼王国以各自的习惯法为基础进行了汇纂,先后编制成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就是蛮族法典。其基本内容包括:土地制度、债权制度、婚姻家庭制度、刑事制度和诉讼制度等。【8.7】拿破仑法典.更多内容请与QQ:67460666索取答:1799年拿破仑取得政权后不久,为了消除法律不统一的现象,他亲自领导了大规模的立法活动,编纂了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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