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热寺湾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充分调动广大乡村医生的积极性,增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经卫生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着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原则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二、 组织保证:
成立强有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刘彦清担任,组员由石荣荣(慢病专干)、张巧(妇保专干)、王居飞(计免专干)担任。
三、 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情况,每个行政村或居委会安排一名热爱本职工作、技术全面、责任心强、群众拥护的优秀乡村医生承担本辖区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项目责任医生,暂时不符合条件的有邻村优秀乡医承担,或有卫生院直接承担。
(一) 按年度工作量考核:
1、 按岗位考核:每名项目乡村医生基础工资为960元/年;
2、 按辖区总人口考核:每服务1人0.2元/年;
3、 按辖区服务目标人群考核:每个服务目标人员1元/年,包括社区常住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低、五保人口数,精神病人数,肢体残疾人数;
4、 按筛查人数考核:每协助卫生院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筛查1名并建档6元/例(不包括去年筛查建档数);
5、 按低五保建档考核:每建档1份3元(不包括去年建档数);
6、 按高血压随访管理考核:每完成随访1例3元/次,18元/年(不包括筛查);
7、 按糖尿病随访管理考核:每完成随访1例3元/次,12元/年(不包括筛查);
8、 按脑卒中随访管理考核:每完成随访1例3元/次,18元/年(不包括筛查);
9、 按精神病随访管理考核:每完成随访1例6元/次,24元/年;
10、 按肢残康复指导考核:每康复指导1例6元/次,12元/年;
11、 按心电图检查考核:每组织检查1例1.5元/次,3元/年(不包括筛查);
12、 按尿常规检查考核:每组织检查1例1.5元/次,3元/年(不包括筛查);
13、 按静脉血糖血脂检查考核:每组织检查1例3元/次,(不包括筛查);
(二) 按工作成绩考核:
1、 项目考核为100分制,按考核标准严格考核,总分达到85分,按工作量考核标准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2、 总分达到86---90分,每增加1%按工作量考核标准工资总额的1%奖励;
3、 总分达到91---96分,每增加1%按工作量考核标准工资总额的1.5%奖励;
4、 总分达到96---100分,每增加1%按工作量考核标准工资总额的2%奖励;
5、 总分在80---84分,每减少1%按工作量考核标准工资总额的1%扣除;
6、 总分在75---79分,每减少1%按工作量考核标准工资总额的1.5%扣除,并提出批评;
7、 总分在70--74分,每减少1%按工作量考核标准工资总额的2%扣除,提出批评并强制整改;
8、 总分在70分以下,按工作量考核标准的工资总额全部扣除。
(三) 满意度考核:
对辖区管理的目标人群进行电话或入户调查满意度,核查真实情况:
1、 满意度80%视为满分,按工作量考核标准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2、 满意度每降低10%,扣工作量考核标准全额5%发放绩效工资;
3、 满意度不足50%,按工作量考核标准全额的50%发放绩效工资;
4、 满意度不足30%,扣除工作量考核标准全额,不发放绩效工资,并取消其项目责任医生资格;
5、 每发现1例或1次作假,扣发项目医生基础工资的10%。
二00九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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