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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埋地燃气管道的运行、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Q/YRQ-JS-3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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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埋地燃气管道的运行、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Q/YRQ-JS-301-2014
目 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埋地管道的运行 1
4 埋地燃气管道的维护、保养 2
4.1 埋地燃气管道维护要求 2
4.2 管道维护巡查和违章检查的工作内容 4
4.3 重点巡查、监护的地下管线及部位 6
4.4 巡检人员巡检及操作要求 7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埋地燃气管道的运行、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Q/YRQ-JS-301-2014
1 范围
1.1 本规程规定了埋地燃气管道的运行、维护保养技术要求。
1.2 本规程适用于本燃气集团管理范围内的所有燃气埋地管道的运行维护保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811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
CJJ 51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CJJ 63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 95 城镇燃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3 埋地管道的运行
3.1 埋地管道管理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埋地管网情况,制定巡检工作计划,定期对管网进行巡检工作。
3.2 埋地管道上阀井(室)的巡查、操作内容,应按集团公司《燃气阀井(室)的安装、验收、运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执行。
3.3 阀门的开启或关闭,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天然气阀井(室)启、闭阀门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人未得到上级指令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阀门。
3.4 埋地燃气管道的巡检管理,应按照集团《管网巡检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应用集团公司的GPS巡检系统进行管理。
3.5 埋地钢质燃气管道的检测,可按照CJJ 95《城镇燃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定期进行防腐质量检测和阴极保护检测。
3.6 埋地燃气管道的运行安全评价,应按照GB/T 50811《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结合本公司埋地管道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制订安全保护措施和整改计划。
4 埋地燃气管道的维护、保养
4.1 埋地燃气管道维护要求
4.1.1 应定期对埋地燃气管道做好巡查维护工作。
原版:1、专用管线每周应巡查1-2次,同时应作好记录
2、公用管线每周应巡查一次,重点巡查Φ108以下管线,同时应作好记录。
a) 对主干管线的巡查,巡检人员每周巡查应不少于1次,同时应作好巡检记录。
b) 对分支管线、庭院管道及低压管线的巡查,巡检人员每半月应不少于1次巡查,同时应作好巡检记录。
c) 抢险频次较高的管线、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年限的管线、风险程度较高的管线以及第4.3条中重点巡查、监护的管线,其巡查周期应相应缩短,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监控。
4.1.2 应定期对埋地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泄漏检测
原版:管道维护工对地下燃气管道的泄露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三次。
a) 次高压及以上压力管道(P>0.4MPa)每年不得少于1次;
b) 聚乙烯燃气管道和设有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0.01≤P≤0.4MPa),每2年不少于1次;
c) 未设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年不少于2次;
d) 新通气的管道应在24小时之内检查1次,并在通气后第一周进行1次复查。
4.1.3 应定期对埋地燃气管道的阴极保护系统进行检测
a) 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系统的检测要求按照集团Q/JS078-2013《牺牲阳极保护系统施工、运行维护技术规程》执行。
b) 强制电流以及保护系统的检测要求:
1) 阴极保护电源检测每年不少于6次,且间隔时间不超过3个月;
2) 阴极保护电源输出电流、电压检测每日不少于1次;
3) 强制电流阴极保护系统应对管道沿线土壤电阻率、管道自然腐蚀电位、辅助阳极接地电阻、辅助阳极埋设点的土壤电阻率、绝缘装置的绝缘性能、管道保护电位、管道保护电流、电源输出电流、电压等参数进行测试。(强制电流阴极保护是由外部的直流电源直接向被保护金属通过以阴极电流,使之阴极极化,达到阴极保护的目的。它辅助阳极、参照电极、直流电源和相关的连接电缆所组成)
4.1.4 应定期对埋地燃气管道进行防腐涂层检测,防腐层检测应参照集团Q/JS 092《埋地钢质燃气管道防腐检测技术规定》
a) 高压、次高压管道每3年进行1次,中压管道每5年进行1次,低压管道每8年进行1 次;
b) 上述管道运行10年后,检测周期分别为2年、3年、5年;
c) 已实施阴极保护的管道,当出现运行保护电流大于正常保护电流范围、运行保护电位超出正常保护电位范围、保护电位分布出现异常等情况时应检查管道防腐层;
d) 可采用开挖探坑或在检测孔处通过外观检测、粘结性检测及电火花检测评价管道防腐层状况;
e) 管道防腐层发生损伤时,必须进行更换或修补,且应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更换或修补的防腐层应与原防腐层有良好的相容性,且不应低于原防腐层性能。
4.1.5 钢制管道使用20年后,应对其进行评估,确定继续使用年限,制定检测周期,并应加强巡视和泄漏检查。安全评价标准可参照GB/T 50811-2012《燃气系统安全运行评价标准》。
4.2 管道维护巡查和违章检查的工作内容:
4.2.1 管道维护巡检应包括下列内容,巡检人员应做好相应记录,并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a) 检查埋地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有无漏气现象,发现漏气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监护。
b) 检查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构)筑物等。应作好记录并及时按要求处理。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 声响等;有上述现象发生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c) 对穿越跨越处、斜坡、危岩等特殊地段的管道及附属设施,在暴雨、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过后应及时巡查。
d) 对埋地燃气管道沿线的水工保护(防止水本身及因为水而产生的山体滑坡等灾害对管道安全影响,所采取各类保护措施)及附属设施巡查、维护,如丢失或损坏,应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要求补充或修复。
e) 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应加强燃气管线的巡查、宣传、告知与现场监护,设立临时警示标志;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现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f) 埋地钢质管道不应有裸露锈蚀、防腐层损坏以及PE管道直接裸露等现象,应及时上报并处理。
g) 天然气管线与其它管线有同沟埋设或穿越,应检查其安全间距是否达到相关规范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h) 检查埋地管线的标志砖、标志桩、阴极保护桩是否完整。
i) 对埋地管线阀室阀井的巡查应按集团Q/JS 088《燃气阀井(室)的安装、验收、运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执行。
4.2.2 对管道违章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并应做好相应记录:
a) 发现第三方违章取土、堆放弃土 、在管道上方种植深根植物等严重影响管道安全以及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泄漏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其危害行为并报告上级进行处理。
b) 发现埋地管网上的违章建(构)筑物,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处理。应及时掌握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以及通讯地址,及时送达违章通知书,督促违章户及时整改。
c) 发现第三方在管道安全范围内进行施工、安装管道等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其危害行为并报告上级进行处理。
4.3 重点巡查、监护的地下管线及部位
4.3.1 危岩、滑坡地段及洪水位以下管线。
4.3.2 第三方施工作业现场、地质钻探作业以及爆破现场范围内的管线。
4.3.3 阀室、过江、过桥、河道穿越管线。
4.3.4 被违章占压、与各种暗沟(井)相邻、与其他电线、电缆等相邻或同沟敷设的管线。
4.3.5 地下商场、地下人行通道、房屋负层、停车库等周边管线。
4.3.6 在巡查中发现上述现象,应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查清情况后及时上传或记录上报。
4.4 巡检人员巡检及操作要求
4.4.1 埋地管道巡检工作中,巡检人员宜使用气体浓度检测仪进行泄漏检测,发现泄漏及时上报。
4.4.2 埋地管道巡检工作中,巡检人员应熟练使用GPS巡检仪(GPS巡检终端),保持GPS巡检仪正常工作,应按巡检计划要求按时完成巡检工作任务。
4.4.3 巡检人员应对管网沿线市民进行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知识及燃气法规的大力宣传工作。
4.4.4巡检人员应加强埋地管道标志桩(牌)、标志贴的巡查维护管理,积极配合埋地钢质管道的阴极保护检测和防腐绝缘层检测及评估工作。
附件:埋地管线隐患分级处置表(一级13种、二级9种)
附表: 埋地管线巡查隐患分级处置表(一级13种、二级9种)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
方法
安全隐患内容
风险
级别
整改
措施
整改措施主体
相关条款
1
管道
及其
附属物
漏气
观察法、仪器
检测法
经仪器检测管道沿线有漏气,或经嗅闻管道沿线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
一级
⑴
查找漏气,更换修复漏气管段或附属物
管理
单位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2
管道
被破坏
观察法
施工等其他原因造成管线漏气、损伤防腐层、损伤管体
一级
⑵
进行修复或更换,并追究肇事者责任
管理
单位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3
管道
附属物
损坏
观察法
施工等其他原因造成附属物损坏
一级
⑶
进行修复或更换,并追究肇事者责任
管理
单位
4
管道
被占压
观察法和图档资料
检查法
长输、高压、次高压、中压和重点监护部位管道被违章占压、被其它后建管沟穿跨、挤占、圈围、包埋
一级
⑷
要求占压单位或个人拆除占压物
管理
单位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观察法和图档资料检查法、仪器检测
除以上其它管道被违章占压
二级
⑴
要求占压单位或个人拆除占压物
管理
单位
5
因自然
原因使
管道安全保护范围
受影响
观察法和图档资料检查法
因自然原因造成长输、高压、次高压、中压、重点监护部位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
一级
⑸
要求对管道进行修复或更改路径,加强监护
管理
单位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其他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
二级
⑵
要求对管道进行修复或更改路径,加强监护
管理
单位
6
因人为
原因使
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受影响
观察法
未经燃气公司允许,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第三方进行爆破、人工取土等违章行为
一级
⑹
要求停止行为,及时与供气单位联系
第
三
方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7
因人为
原因使
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受影响
观察法
未经燃气公司允许,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堆积垃圾或重物,种植深根植物或搭建建筑物
二级
⑶
要求停止行为
第
三
方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8
PE管道
裸露
观察法
PE管道裸露
一级
⑺
进行埋地整改或更改路径
管理单位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J63
9
埋地管道钢质裸露
观察法
长输、高压、次高压、中压、重点监护部位管道裸露无保护层
一级
⑻
进行埋地整改、保护或更改路径
管理单位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其他管道裸露无保护层
二级
⑷
进行埋地整改、保护或更改路径
管理单位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
埋地管道悬空裸露
观察法
无任何保护措施,埋地管道因地形变化悬空裸露
一级
⑼
进行管道填实整改、采取保护措施或更改路径
管理单位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1
标志损坏或丢失
观察法
被损坏、掩埋,阀井作为一级
二级
⑸
修复标志
管理单位
CJJ/T153《城镇燃气标志标准》
12
管道水保设施损坏
观察法
管道水保设施损坏造成管线位移
一级
⑽
修复水保设施
管理单位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管道水保设施损坏造成裸露
二级
⑹
修复水保设施
管理单位
13
天然气管线与其他管线同沟埋设、穿越时安全间距不满足要求,安全措施不到位
观察法和图档资料
检查法
燃气管道与强弱电管线、PE管与热力管同沟敷设(无管沟隔断、无套管保护)
一级
⑾
进行隔断、加套管或更改路径等
管理单位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钢管跟其它水管、热力管同沟敷设(无管沟隔断、无套管保护)
二级
⑺
进行隔断、加套管或更改路径等
管理单位
14
钢质管道阴极保护失效
仪表法
仪表检测,钢质管道阴极保护电位不达标准。
强制电流、电压输出不达标准。
二级
⑻
补充完善阴保系统
管理单位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5
停止使用阴极保护设施
观察法、仪表法
阴极保护设施
停止禁用
一级
⑿
立即启用
管理单位
CJJ51《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16
钢质管道防腐层
观察法、仪表法
防腐层破损,防腐性能为劣质等级
一级
⒀
修复或更换
管理单位
CJJ95《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观察法、仪表法
防腐层破损,防腐性能为差质等级
二级
⑼
修复或更换
管理单位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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