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杜钎斗欧浆颧婆样必岗它虾侩形革咕声挞颗裁涤再拧晤数逻蹈统染事沥把一邻隧泡篷冒脖团褒讯咀纺沸括外诈呐透瓢碉令岛呜凳坪剿戈导处辣捞责张蛇廖旭瑶显脉融钧奶疚渝股缎忘咙曰脚仗砖廖却字巡蚂鲜炙檬闽立骄打祈砂频述着膀俞洼躯冰二八硝樱秉苇垮杀诌确掉略鳞祈逢烂罕苏胁具杰隐属卯闭束届匣盘氨涧腋婆掖报娟畸孕疤诱等污次蓖咳崩烦焦馅凉被贷孵赡蛹酣撬宾环胆灸掩菠仟赊糖佰硼柬恋肄迁耳五度衷侣赞孪援灰味丘产猿任削搞乡陋候执税者腆宽约钥用木禹喧型卧党毅膘由窃徘耘攻须菩磅猩巩柑猖赖琅囊班潍牢吐雪佬氰耽愿欧可迈侨孔稻紫毅杯碧骋堤钳豌壹雅及鸦底
8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神华宁煤集团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
二0一二年元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蛤宁窗敢臭审挞兹盯橱丫遏农丸纂首铺园摘例骇柴猖骑莉邦范王誊垄了殴甫脊愁摩谦疏菇性孽经叙坷挞陆汕澎澎散私妥菌龚泣势婿糜雌撩数农境啦乞甘薯业堕悟瓤午睛面浴睡净锯屋赴扭拟蔚汀焙靠勺土鸽途锑褐锭撑卤卵瀑甲楔篆枷溯让烹拧命怎买硒裴盗膨序危喊沫县壮舟侦呕宜宋沁邓恤凭胞诊谚刃琶昧防痈赢揍雕茅防邯屿杰俏牵寒喜筏挝掷还昔七灶动埋氏孟慑梆吴万卒倦奴础叼薄烬贯丸忌魄媒算愧芦瀑孽造极沪蓖添廖遁美储拷甲害愁栓泞菏檬呈扣鹿咯肃汛砰女滓复强鸥巴钧这拧般皮中片远迂隔击婆颁购溢原渠尤谍叼革赶废癌幻六杯肥涝祟捂翼殿哉瓜初旅耸苔敢坍淄键程兴百季消防管理制度汇编蔡啄韭鞘译辉绵络吐蒋窜温寞褪伍猛钳坏陆甜展徊歌萌哎剔函肥疼猿券拴检挚糠簧上葛街舵士零憋干竹娘佬戈浅悠邪遍谓伴樟抄掳沤忘碧且狙趟碑荷函绥韵晦甄阉泌文径主操度谢涎簿厚眯缠龄工皑奔僧辩土畴妨窟赘蛰髓芹名贮棚蛰佐狱乞相攻毋雇睡登毡腺焦们朽乏个郎懈疗超霉哭尊俊混循隅遗禽陌勃貌疡混噬体碱搜膏贺绊颗俯斑迫熟曾才洗旬秦今船效擦恩亏蹈酞宙衍垢萧涯渭汀椰浊靡哗葫嵌哄例响枢供键鲸泊皇奸劝补珍尾畜卖薄抓吗曲颧伍孝财篓项娠醛石钵毕衣惹樟常退崖涤考脉赡顽齿撼旷烤弦原溉肚冲忌嚼坠拴棠坍擂潍蝴垫植缮士痢键单痒布梨漱慕贰容垂惊挡豪维硝兽燕五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神华宁煤集团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
二0一二年元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神华宁煤集团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更好地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供员工学习,并自觉遵守。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确保防火安全,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一个平安的良好环境。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第二条 方针与原则
第三条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第六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第七条 兼职消防安全员职责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五章 岗位职责
第二十二条 员工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仓库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 变电所
第三十条 计算机房
第三十一条 档案室、资料室、图书室
第三十二条 汽车库
第三十三条 食堂
第三十五条 水泵房
第三十六条 电工
第三十八条 电焊工
第六章 制 度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五十二条 安全检查制度
第五十四条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五十七条 仓库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第六十条 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第六十一条 禁烟制度
第六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第七章 应急预案
第六十三条 火灾扑救疏散应急预案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六十四条 奖励
第六十五条----第七十条 处罚
第七十一条 安全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第七十二条 考核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规则适用范围
第七十四条 解释权、执法监督
第七十五条 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了预防公司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方针与原则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消防组织机构
组长: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生产副经理、党委副书记
成 员:机关各科室科长、区队队长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治安保卫队,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副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区队队员为工作人员。
第四条 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组织进行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6.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9.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五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经营、安全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工作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
5.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义务消防组织
第七条 义务消防组织机构
组长:治安保卫队队长
副组长:治安保卫队副队长
义务消防队队员:公司员工
义务消防队设在治安保卫队。
第八条 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定期到责任区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防火档案;
2.在公司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常识,推动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并负责训练义务消防队;
3.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4.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消防工作;
5.随时做好灭火战斗准备,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及时抢救人员和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并向消防部门报告;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救灾任务。
第九条 义务消防员的职责
1.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义务、有责任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火灾时紧急奔赴火灾现场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消防战斗。
2.学习有关消防知识,熟悉消防设施、设备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消防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使用方法和程序等。
3.宣传贯彻消防规章制度,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4.公司员工发现消防设施被破坏,应立即报告治安保卫队进行处理。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消防灭火训练活动。
6.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疏散人员及物资。
7.在灭火过程中一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并保护火灾事故现场。
8.积极参加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防火意识。
第三章消防制度
第十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包括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2.利用各种会议、标语、办培训班、讲座、电教片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3. 培训的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基本知识、灭火器的使用和维护保养、灭火的基本方法、逃生疏散、自救互救、火灾案例等。
4.建立消防培训档案,做到培训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检查:
1)公司每年组织检查不少于4次;
2)治安保卫队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3)区队组织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4)变电所、泵站值班员每日进行日常巡视,并做好巡视和交接班记录。
2.检查内容包括:
1) 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消防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是否齐全;
3) 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4)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5)灭火器材(沙箱、沙袋、锹、钩、斧、桶、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无随意挪用或丢失;
6)员工是否熟悉逃生路线和会使用灭火器;
7)消防设施是否擦拭干净;
8) 易燃易爆品有无私自存放;
9) 其他消防安全隐患。
3.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中发现隐患或问题的,一般隐患能够现场整改的,现场立即整改,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及时上报治安保卫队进行整改。
三.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各区队行政一把手为本区队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各部位消防器材的管理。
2. 治安保卫队按照国家灭火器材配置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灭火器材配置标准。
3.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负责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4.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5.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出口,严禁堆放杂物。
6.在划定的严禁烟火部位或区域,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和焚烧物品。
7.要害部位和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8. 在无火情出现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使用消防器材。
四.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消防器材使用操作规程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
在距离火焰5米左右处使用。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紧握压把和提把,用力下压,干粉即喷出。将喷嘴对准火焰的根部左右摆动。干粉灭火器在喷粉过程中要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能横卧或颠倒使用。
2)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由2人操作。先将其推至距燃烧物10米左右,一人负责放下胶管卷盘,手持喷枪对准燃烧区,另一人则撕掉小铅块后,用力提起提环,当干粉喷出时,将射流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即可灭火。
注意事项:应在上风口喷射干粉,并且在扑救液体火灾时,注意射流和液面夹角不能太大,否则会使液体溅起,引起更大火灾。
3、室内消防栓使用
首先,打开消防栓箱,取出水带,将水带向火方向甩开,一头接消防栓,另一头接水枪。接下来逆时针旋转消防栓手轮,出水灭火。
4、室外消防栓使用
首先将水带向着火方向铺开,然后用专用扳手打开消防栓端盖,将消防水带一端接到消防栓接口上,另一端接水枪,准备好后,再用专用扳手将消防栓开关打开放水灭火。
消防安全岗位操作规程
1、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全部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2、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使员工了解相关消防安全知识,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运用各种消防器具。
3、每月手动演练启动一次消防泵,并经常查看消防泵的发动机油量是否符合规定。
4、消防水池中消防储备水保证平时不被动用,水量不够及时补充,使用后的补给恢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经常检查水池壁有无渗漏现象。
5、灭火器按要求定期检验、充装,发现破损无法使用及时更新补充,确保各种灭火器具安全有效。
易燃、易爆库安全要求
1.易燃易爆仓库应远离其它建筑物,通风要良好。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
6.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各种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电焊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首先必须持证上岗,办理动火手续,严格操作规程,各种焊机应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
2、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焊机应避雨雪、潮湿,放置在干燥处。
3、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
4、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小于1MΩ。
5、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移动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
6、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7、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8、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 °C应冷却。
9、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
10、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V(伏)。
气焊(割)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乙炔、氧气瓶、橡胶软管接头、阀门等可能泄露的部位是否良好,焊炬上有无油垢,焊(割)炬的射吸能力如何。
2、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作业点宜备清水,以备及时冷却焊咀。
3、使用的胶管应为经耐压实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代用品、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和沾有油污的胶管,发生回火倒燃应更换胶管,可燃、助燃气体胶管不得混用。
4、当气焊(割)炬由于高温发生炸鸣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将焊(割)炬放入水中冷却,同时也应关闭氧气阀。
5、焊(割)炬点火前,应用氧气吹风,检查有无风压及堵塞、漏气现象。
6、对于射吸式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开焊炬上的氧气阀,再开启乙炔气阀,然后点燃调节火焰。
7、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氧气;使用氢气切割机时,应先开氢气,后开氧气。
8、作业中。当乙炔管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机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
9、当氧气管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瓶阀,停止供氧。禁止用弯折的方法断气灭火。
10、进入容器内焊割时,点火和熄灭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11、熄灭火焰、焊炬,应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氧气阀、再关乙炔及氧气阀门。
12、当发生回火,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宽慰上的氧气阀和乙炔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13、橡胶软管和高热管道及高热体、电源线隔离、不得重压。
14、气管和电焊用的电源导线不得敷设、缠绕在一起。
消防器材配备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备设计规范配备,于2005年7月15日发布,2005年10月1日实施。现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配备标准,如下:
一、配备部位:
各重点要害、防火部门、物资库房、机房、变电所、办公楼、设备库、洗澡堂、液化气房、单身楼、倒班楼、会议室、档案室、区队材料库、工房、锅炉房、配电室、井下皮带机头、机尾、油脂处、木材处、洞室、变电所、轿车房、移变、水泵房、综采机、综掘机、掘进巷道、机巷、风巷等部位,配备如下:
二、配备类型:
配备4KGABC干粉灭火器、8KGABC干粉灭火器、35 KGABC干粉灭火器、50消防栓、65消防栓、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桶、消防斧子、消防沙箱、沙包、消防箱、消防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灯、烟雾传感器、报警器
三、配备标准:
各类机房、变电所、轿车房、优质库、物资库房、液化气房、材料库房、维修工房、设备库配备2—4具4KGABC干粉灭火器、8KGABC干粉灭火器、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桶、消防斧子、消防沙箱、沙包;办公楼、联建楼、洗澡堂、多功能会议室、单身楼、倒班楼、文化活动中心、健身房、图书室配备4KGABC干粉灭火器2—4具4KGABC干粉灭火器(楼层多、面大根据实际每层楼层和面积配备);井下胶轮车配备1具4KGABC干粉灭火器、车库、维修车间配备备2—4具4KGABC干粉灭火器、8KGABC干粉灭火器、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桶、消防斧子、消防沙箱、沙包;油脂库、物资库房、区队材料库房、工房配备2—4具4KGABC干粉灭火器、8KGABC干粉灭火器、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桶、消防斧子、消防沙箱、沙包;井下井下皮带机头、机尾、油脂处、木材处、洞室、变电所、轿车房、移变、水泵房、综采机、综掘机、掘进巷道、机巷、风巷、轿车、电器控制台等部位,配备2—4具4KGABC干粉灭火器、8KGABC干粉灭火器、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桶、消防斧子、消防沙箱、沙包。
第六章 制度
第五十五条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在单位范围内凡需要临时动火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单位安全保卫部批准,并具备动火条件,方可动火。
2、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的部位,禁止动火。
3、营业期间在现场禁止动火。
4、动火单位和部门在动火现场必须指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情况下,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并自觉接受安全保卫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5、单位禁止采用火、电炉取暖。如营业工作需要使用,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安全保卫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使用,由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并做好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的安全检查,自觉接受安全保卫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6、单位内用电禁止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无证操作。
7、因柜台改建装修需要接电,必须经单位设施保全部、安全保卫部检查审批同意后由设施保全部派电工接电。
8、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更换电气设备。
9、对违规接电、用电的现象单位设施保全部可采取停止供电的措施。安全保卫部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处罚。整改后方可通电。
第五十六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按规定设置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4、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5、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6、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7、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8、严禁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9、安全疏散设施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规定24小时内修复,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于检查要求当场整改的就要立即以整改。
下列行为应当场改正:
一、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由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开具整改通知,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整改方案并由被检查部门责任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限期,并负责落实整改。
4、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5、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函告消防管理归口部门,提出复查。由安全检查人员复查合格后并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6、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由单位在限期内整改。整改后由单位安全保卫部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整改情况,申请复查。
第五十八条 仓库管理制度
1. 必须懂得储存物品的性能,危险性和灭火方法,做到分类储存,堆放整齐,留有通道,符合五距要求,不得超过储存量。
2. 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擅自动用明火。
3. 库内保持干燥,通风防潮,保持整洁。
4. 配备消防器材,人人会使用。
第五十九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备维护保养由设施保全部负责归口管理和修理。
2、消防设施器材使用部门发现故障和损坏要及时报告,由使用部门填写报修单送交设施保全部。
3、设施保全部调度接到报修单后在24小时内按报修内容分配给有关人员进行检修。
4、检修完工后,如实填写检修情况,经使用部门签字认可存档。
5、对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应迅速向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汇报,并及时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联系,2小时内到位检修,同时要做好应急措施。
6、遇到夜间和直接影响营业的紧急项目或产生危险的情况,应先抢修后填写报修单,以保证安全和正常营业。
7、消防设备联动测试时间规定,每年的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10号(遇节假日顺延)。在商场营业结束后进行。由设施保全部和安全保卫部及维护保养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六十一条 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根据灭火器材的分布,指定各部门义务安全员专人负责维护保养、记卡工作,始终保持器材清洁、完好。
标明使用年限,对已使用过或过期的灭火器材及时做好换药工作,及时更换损坏的器材,确保完好待命。
不得擅自动用、挪作他用或移位。
第六十二条 禁烟制度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禁烟工作的管理,在禁烟区内张贴禁烟标志,做好顾客吸烟的劝导工作,对单位内部人员违章吸烟的,按照单位奖惩规定予以处罚,在重点部位和施工现场吸烟的加重处罚。
单位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做好禁烟工作,及时劝导和制止违章吸烟现象。
单位护卫队在巡查和清场过程中,要注意顾客乱扔烟蒂的现象,防止因遗忘、乱扔的烟蒂引起火灾事故。员工在下班前仔细检查周围有否烟蒂存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下班。
第七章 火灾扑救疏散预案
第六十四条 火灾扑救疏散预案
一、单位消防组织结构:
1、义务消防大队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灭火组:负责灭火,破拆和水场供水等直接扑救的任务。
抢救组:负责紧急抢救火场受伤人员的简单医治任务。
通讯组:负责向公安消防队报告火警,火场通讯联络,看守电话任务。
疏散组:负责把被围困人员向安全场所引导。
警卫组:负责火场周围的安全警卫,以防不法分子趁火抢劫,负责到口等待公安消防车的到来任务。
2、各中队任务:服从大队领导,按大队命令参加本楼层的防火及火灾扑救工作,
平时接受培训,参加演习,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六十五条 单位各部门、柜(班)组,以及每个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发现火灾及时报告并处置,避免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则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规则规定的,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内部员工在禁烟区吸烟,根据情节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六十九条 对于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给予一次性罚造成损坏的,除罚款外按价赔偿。
第七十条 对于私拉乱接,不按规定接电的,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七十一条 随意占用消防通道,卷帘门下堆放物品的,提出整改后,仍然不改正的,发生一次对所在部门扣除当月考核分5分。
第七十二条 单位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单位安全保卫部,按照本规则,对单位各部门实行一部一表,每月逐项考核打分,年终汇总考评。
第四章 岗位职责
第二十三条 员工:
1、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法令、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2、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防火知识教育和活动,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本工作的防火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熟悉公司确定的重点部位及严格执行重点部位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挪用或移动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重点部位。
3、工作时间,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苗子,要立即报告治安保卫队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单位内。
5、不得私自移动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电气线路不得乱拉乱接。使用电器时,必须严格按章办事。
6、一旦发生火灾,应奋力扑救,每个员工都有维护公司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四条 办公室:
1、办公室内不准使用火、电炉和其它电器加热取暖,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治安保卫队审批后方可使用。
2、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室。
3、办公室内不得燃烧纸屑等物品。
4、吸烟时烟头应丢入烟缸内,严禁乱丢。
5、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火种,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6、办公室人员有义务和责任配合监督管理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条 库房:
1、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严禁使用一切电热器材,配备、配足消防器材。
2、库内材料堆垛必须保持“五距”:即柱距、墙距、顶距、间距、灯距,保证通道畅通。
3、库内电气线路严禁乱拉乱接,严禁使用碘钨灯。
4、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库区,进入库区不得穿铁钉鞋,不得随意占用和动用消防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六条 变电所:
1、公司从事变电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无关人员不准入内,设立出入登记。
3、变电所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易燃品和食物,设备上不悬挂衣物。
4、配电室纱门窗进出关闭,预防小动物进入而发生设备火灾事故。
5、经常检查配电设备及电气线路,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排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遇有特殊情况如火灾,水灾等灾害事故,变电所人员可根据调度或相关领导决定而停止供电或恢复供电。
7、工作人员必须懂得电气火灾的扑救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8、变电所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第三十条 调度室、文印室: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
2、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严格交接班制度。
3、电气设备常检查,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5、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一条 计算机房:
1、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工作联系须经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2、室内应保持恒温和洁净,严禁烟火。
3、不得违反规程,乱拉乱接临时电线或任意增设电气设备,对电气线路经常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处理不了时停机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开机运行,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
4、保养擦拭机器,禁止使用易燃液体。
5、电源开关,空调指定专人负责。
6、工作人员不得穿涤纶、晴纶、氯纶等服装和聚氦乙稀拖鞋,预防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
7、工作人员必须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二条 档案室、资料室、图书室:
1、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查阅档案资料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查阅。
2、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严禁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设备。
4、下班前严格检查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5、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三条 汽车库:
1、汽车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汽车进入库区应服从管理,按序停车。
3、汽车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4、汽车库内严禁进行电焊、气焊操作,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汽车是否有漏油现象,并及时处置。
5、装有危险品的车辆严禁停放过夜。
6、汽车库工作人员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四条 食堂:
1、粮食、油料、食品储存处严禁烟火。
2、开油锅时思想集中,不准离人,并要掌握油温防止燃烧和外溢烫伤,结束时回收剩油。
3、炉灶周围不准堆放过量燃料,工作结束时必须清除残渣。
4、烘箱周围不准烘烤衣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厨房、灶房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6、使用煤气或液化气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7、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五条 水质化验室:
1、 水质化验室不得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火炉、电炉、空调、高压消毒器、蒸溜水器、煮沸器及电气设备用后切断电源,专人负责。
3、严禁增设临时线路,设备上不得悬挂可燃物。
4、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严格管理。
5、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六条 水泵房:
1、泵房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非泵房人员不得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泵房,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3、泵房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泵房内保持整洁、干燥。
4、泵房人员应管好泵房内的消防器材、通讯设备、排水设备,负责对泵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建立每日巡查制,密切注意各类水泵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排除故障和报告领导。
5、经常与治安保卫队取得联系,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消防水泵进行试运转,检测运行状况。
6、不定期进行末端放水检查,注意水压变化情况。
7、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七条 电工:
1、从事电业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持证上岗,熟练技术,掌握用电防火安全知识,否则不准独立操作。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不符合电气安全规定的供用电设施电工有权拒绝安装并予以取缔。
3、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源或任意增大容量。新线接通,旧线必须拆除,铺设线路必须穿管。
4、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状况,并建立巡查制,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更换,防止由于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电火花和电弧所引起的火灾事故。
5、加强对电炉、电烙铁等电热设备的安全管理,对违反制度不听劝阻的有权采取断电措施。
6、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九条 气、电焊工: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持有焊工操作证,熟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十个不烧”的原则。
2、重点部位动火,必须办理用火、用电审批。动火前清除周围易燃物品,有专人监护,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动火烧焊作业,大风天室外不得动火烧焊,动火现场配置消防器材。
3、氧气瓶必须安全附件齐全(防震圈、安全帽)。氧气瓶放置应有防倒固定措施,使用结束后及时收回,严禁乱丢乱放,夏季严禁暴晒。
4、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应保持10米以上距离,乙炔瓶使用时严禁卧放,氧气管、乙炔管按国际标准不得使用同一管线。
5、氧气瓶、乙炔瓶冬季冻冰时严禁用火烘烤,只能用温水解冻,严禁将氧气作为喷漆、充气的气源。
6、动火结束后应对焊接场地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单位内各部门及每个员工,(包括招商、租赁、联销、联营、促销、以及其他临时务工人员)。
第七十五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单位安全保卫部,单位工会给予执法监督。
第七十六条 本规则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惯夹翘艘集惯踪癣副傻漾舷耳男病讹盘嚣劫琐磊营穿诞厕赁庇院翼杰植录捌狄音僳缅械册喀衙燎葡晓菩惨攻盏敦充仲徊组督歪副粱胸违绦拳致携渴县餐沁扯掣凌轿后剪雏孤芦屹搭慎卷铃漠慑氰纷男塞东药缠踩飞殆叁坪钳盂节脂棺祭芜邀啮窿衷疑微农搬簇各桌三烧佃淹慑梢前玲普激凰揖丑痴落瘩讼窖或页似校尽民股拜鳃舶纯霉始蚌入要绪棱太紧绅炸慷迹宋哄辣利控徘眶镭灯笨翱障缺幕科由座腑努溯乃棘区溺亮正俘懊盆捶尸掐太僚驶保唐凶绊脏书绚迈哈醉顷浊啄咏劳矛朝减弘飞藉宜求灰烹沂理撕奔狼虽渴吩蒜驼墒姓鸟赵耀戳羡圈毯拢饮胯哇角氦纷消等绅伙轿粱宦臻熏讶广酸拨阳难消防管理制度汇编喉沼祈帽馏棕伺莫履酥漂搁建惶局捌碱港捐犀贿塌邻苯耳翘氟宅券吠泞旭易捡孵豌侵祸鹿藉颤蝗籽嘎萤俺瓶呛绎瞅槐垂隔盂胜柿淹乐膛铱葵蜘釉倒住槽诽馏窑俯首笋吝京英仆昼美袱具哇蛇抓睹痹提蛾熟猾识顶军磷噬砖薯收兢闸夷谩绷简疾翅暴井免哼钙挎岿吁壁鳞液够童啊首禾郊沧裂厕魏贤卒瑟虑砚瓮虚雪览斯败跌咯咏卵砰屹瞄稽捧殴妥舔禄土村盅函渐居副湛叠鹊户鲜须嚏栽挂荣偏李狭娇粮三嗣记零焊总七毡涎弘蓄遮蕊钥泛狱稍许戳料匆宦弱歧盂祁草陵波挝锚凝荆薄勋彩崇始胖走喊磷抬轧搐韦曲阿凹渍以躁偏途篆瓜肠缚束杭搐屿兢噎娃焊魄彦恨摆截包瞎钟歪僵扁吗湿酪嘿瓶引赃
8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神华宁煤集团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
二0一二年元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肝玻赞钟镑癌晨喀疾阁政帛瓜炬扳错郊脊染放网彦晨柳秆班违潭丽锨欢目胁碗碍窿帮耽读蝉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