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通风消防安全操作技术交底1、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对现场所使用的脚手架材料、机器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其达到安全要求后才能使用。 2、进入施工地点应按照施工现场设置的禁止、警告、提示等安全标示和路线行走。在有害于身体健康的区域施工,必须戴好防护面罩,还必须采取响应的防护措施。3、严禁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范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需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原状,不得留有隐患。4、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持有操作合格证。电工的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
2、并应定期检查、校验。5、每种施工机械,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内应保持干净,不得存放杂物,插头引线应从箱体下部引进,插线板、配电箱内严禁裸插,确保用电安全。6、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作的封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7、必须对登高用具加大监控管理力度,确保在使用中不发生意外。 8、施工企业自制活动式登高平台,必须有技术人员专门设计,经审核批准后才可投入制作,制作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挂上合格牌后方可使用。9、自制活动式登高平台,应搭设平稳、牢固,四轮必须装有刹车装置。10、自制活动式登高平台,必须装有固定爬梯,站人施工层要在四周加设高于1.2米的安全栏杆
3、。在使用前要有专业人员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交底。11、登高用具周转、现场拼装、搭拆频率较高,搭设、操作人员在搭设、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方案进行。每次拼装搭拆完工后也须挂上合格牌。12、施工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及围护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符合安全操作要求后方可操作。如发现不安全地方立即作加固等处理。13、在施工现场内不得任意向下、向外扔掷工具及材料,以免伤人。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注意不要碰撞架子,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挤手。在推小车时不准倒退。14、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15、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安全
4、要求。1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1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1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1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2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2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
5、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22、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使用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23、氧气瓶和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2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环境,不得进行焊、割;(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6)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件,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制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25、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26、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
7、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闭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的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27、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动责任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28、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罐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29、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的责任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30、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31、三级
8、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责任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32、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一平方米配备两只十公升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一千二百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3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二十五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34、二十四公尺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施和设备,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35、高层
9、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36、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37、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38、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环境、劳动保护、防火、防毒、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交底人(签字):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字):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接受交底工人签字: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红星国际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
10、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1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