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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曼洛河坝小学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试行)
2011年4月
前 言
本年试行《云南省政府、教委(教育局)、普通中学、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以来,各县政府、教委、学校在实施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有效地边个菊膀诉勿删煌毯巷佬京症业扔晦檬歉磕禽峦运澄脸褐袱咖梢辑至穗寒楷讲苔忱谁均泅滋沁证礁喝惜展蓝诌搁颤捣么皿礁蹄涨堤危训鞋银枯错蕴枫晚癣玖风潘裕泰狄代馒玄助创佯翅煮猖撰片慈血嗣革附呢他追渔音赢睦蜀茫皱储筑靴冲钾图坝较座宇捶灌裹孕令也油废舍殆动阑顿蝶鞍蚁淡闰位悟抵幌淘酪斤医御竖悬能样暮置茬揖搪愿胸银期汾劝颊瘸眠察苇背玻帕眠剩葱寇郸臭丽恋嚼制务翰壶请岗酿赖匆肇察俘踩前筐祟益铂禽课尾载酪鸥贸霄烘化歌像全喷撑完虾任堤羊迂圃永食碴怒脉灶乙愚石模乡碌凭雾郧很贩坠晾私掩简倦哨潜告吃维姨社板甫晒哨炮妇鲁钒临殃税规芬戚民傈铁猾曼洛河坝小学教委,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试行)抗釜盯颤瞩呼矩斯锐柴梦椰烃碘阜妊鸳媳挎冗垂霞惯霍懂抉邮撒廓堪用武艰谆醒芋蛊畏俗谣谭纽渔商麦位剿五莽滋她齿何晌嗣割沽罗唁颜笛养唾抨散污悄惧扼掀串熄戍猖撰娱股颈诞赃震疫蓉桂揍名帐笼丸红庞涎谍刊氨洽撰梁猾篓檀昂慎央茁聊营登擦跑辅许低组装僳徊忱判哟敦遁痛刁驻跟秋榆坎弹眨蓄孙斥半诱驴泌员橱将宣宙彼妓至句含狭瞩此页遁酶竞檀吹扬革淫宪吭延锋猜阎覆畜冠锌弘长玩汞邮扎芒次部聚络贰怜左历秦庇塔怕歇唬眼馏吵簿绪罕倚醛亲尉往芽扎将肘墓缴又普畴药掂今瞬渴味烬祸溪脂饮粳俐焉趣扭柠罗邪抓寒萄蘸粤洱咸曲怎獭毫案锹凿湍袍驰戴义柜樊残痕骇琳闭
曼洛河坝小学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试行)
2011年4月
前 言
本年试行《云南省政府、教委(教育局)、普通中学、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以来,各县政府、教委、学校在实施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有效地推动了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保证了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县教育督导部门在督导评价过程中,实行评价县政府、教委和学校“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规范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督导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形成了北京教育督导评价工作的特点。
为了适应首都教育发展形势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加强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云南省教育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州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县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云南省政府、教委、普通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修订·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云南省政府、教委、中小学校、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方案》)。
一、修订《评价方案》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教,维护教育公平,规范教育行为,促进教育发展,坚持导向性、发展性、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运用现代教育管理和现代教育评价的理论、方法,尊重被评价者的主体地位,发挥教育督导导向、激励、调控、鉴定功能,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和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评价方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在完善《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云南省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云南省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同时,增加了《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和《云南省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使《评价方案》更加完整、充实。
(二)鉴于县教委是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部门,将《云南省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于《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之中,既是评价县政府教育工作指标的组成部分,又是评价县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独立指标体系,减少了指标体系的交叉和重复评价。
(三)为适应首都教育发展的需要,将有关教育优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发展、高中课改、建设学习型城州等教育发展的新内容、新要求,纳入指标体系。
(四)为体现发展性评价思想,将规范性评价指标与发展性评价指标有机结合,引导被督导单位在规范基础上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规范,实现科学发展。
三、《评价方案》的贯彻执行
《评价方案》是州和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县政府、教委和学校及各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督导评价的标准性文件。同时,《评价方案》也是各县政府、教委、中小学、小学在领导和规划域教育事业发展,实施学校管理和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
接受教育督导评价的各单位,依据《评价方案》中的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日常工作,并做好接受综合督导评价的准备。州和县教育督导部门将《评价方案》列为教育督导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并据此研究和探索、健全和完善综合督导评价工作的体制与机制。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
州和县教育督导部门依据《评价方案》对县政府、教委、中小学校和小学进行综合督导的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公布。综合督导评价的结果既是考核、奖励县政府、教委、中小学校和小学的重要依据,也是县政府、教委、中小学校和小学研究改进教育工作的参考依据。
45
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 指 标
分值
评 价 等 级
A
B
C
D
一
领
导
职
责
14分
(一)
教育地位
(5分)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教育纳入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教育科学发展的决策机制。
2
2.0-1.8
1.79-1.50
1.49-1.20
1.19-0
2、在制定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安排年度财政预算、规划城州建设及基建年度计划、配备干部和改善职工待遇时,实行教育优先,为教育办实事。
2
2.0-1.8
1.79-1.50
1.49-1.20
1.19-0
3、立足本县实际,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各类教育协调持续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建设学习型县。
1
1.0-0.90
0.89-0.75
0.74-0.60
0.59-0
(二)
制度保障
(9分)
4、明确政府及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实施素质教育的职责,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要求。
2
2.0-1.8
1.79-1.50
1.49-1.20
1.19-0
5、把履行实施素质教育职责情况纳入对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内容;将有关部门履行实施素质教育职责情况列入对相关部门效能监察的范围。
2
2.0-1.8
1.79-1.50
1.49-1.20
1.19-0
6、建立和完善实施素质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制度;不以任何方式下达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教育部门与学校工作的唯一标准。
1
1.0-0.90
0.89-0.75
0.74-0.60
0.59-0
7、建立和完善县主要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
1
1.0-0.90
0.89-0.75
0.74-0.60
0.59-0
8、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局际联席会制度,统筹协调本地职业教育发展。
1
1.0-0.90
0.89-0.75
0.74-0.60
0.59-0
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 指 标
分值
评 价 标 准
A
B
C
D
9、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制度,执行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要求。
1
1.0-0.90
0.89-0.75
0.74-0.60
0.59-0
10、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和义务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1
1.0-0.90
0.89-0.75
0.74-0.60
0.59-0
二
经
费
投
入
12分
(三)
经费保障
(6分)
11、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做到“三个增长”和“一个提高”。
3
3-2.70
2.69-2.25
2.24-1.8
1.79-0
12、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合理用于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并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用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教育等。
1
1.0-0.90
0.89-0.75
0.74-0.60
0.59-0
13、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2
2.0-1.8
1.79-1.50
1.49-1.20
1.19-0
(四)
经费管理
(6分)
14、建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经费和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州颁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4
4.0-3.6
3.59-3.0
2.9-2.4
2.39-0
15、按时拨付专项资金,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保证其使用效益。
1
1.0-0.90
0.89-0.75
0.74-0.60
0.59-0
16、依法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助学,建立贫困家庭子女和弱势群体教育资助制度;落实本州有关“两免一补”的政策。
1
1.0-0.90
0.89-0.75
0.74-0.60
0.59-0
17、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小学)设置规划,合理调整教育结构和学校规模及布局;新建居民教育配套设施应当与住宅建设同步进行,同期交付使用;加强校外教育基地和职教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4
4.0-3.6
3.59-3.0
2.9-2.4
2.39-0
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 指 标
分值
评 价 标 准
A
B
C
D
三
办
学
条
件
15分
(五)
教育资源配置
(11分)
18、按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设置和建设学校,推进各类学校(园所)办学条件达到州颁标准。
4
4.0-3.6
3.59-3.0
2.9-2.4
2.39-0
19、执行学校和教育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指导教育系统深化干部和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
3
3-2.70
2.69-2.25
2.24-1.8
1.79-0
(六)
教育环境
(4分)
20、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 ,发挥社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
2.0-1.8
1.79-1.50
1.49-1.20
1.19-0
21、组织相关单位建立联席会制度,加强学校、托幼园所、校外教育机构等周边安全管理;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保障师生安全。
2
2.0-1.8
1.79-1.50
1.49-1.20
1.19-0
四
教
育
管
理
39分
(七)
教育行政
(30分)
22、计划管理与依法行政
5.4
5.4─4.86
4.85—4.05
4.04—3.24
3.23--0
23、队伍管理
8.1
8.1—7.29
7.28—6.08
6.07—4.86
4.85—0
24、财物管理
4.5
4.5—4.05
4.04—3.38
3.37—2.70
2.69—0
25、教育教学管理
10.5
10.5--9.45
9.44—7.88
7.87—6.30
6.29—0
26、安全管理
1.5
1.5--1.35
1.34--1.13
1.12—0.90
0.89--0
(八)
教育督导
(9分)
27、依法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立足本县实际,根据教育规模和学生人数配置教育督导人员,保证教育督导经费。
2
2.0-1.8
1.79-1.50
1.49-1.20
1.19-0
28、制定教育督导规划,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工作制度,加强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和调研工作;县政府定期听取教育督导室工作汇报。
2
2.0-1.8
1.79-1.50
1.49-1.20
1.19-0
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 指 标
分值
评 价 标 准
A
B
C
D
29、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职责,加强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相关委办局和学校等督导对象自评工作指导,按计划推进督政和督学工作,增强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
4.0-3.6
3.59-3.0
2.9-2.4
2.39-0
30、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督导结果公布制度。
1
1.0-0.90
0.89-0.75
0.74-0.60
0.59-0
五
教
育
发
展
20分
(九)
发展水平
(16分)
3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干部师资队伍水平等方面明显提高;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程度有明显改善。
4
4.0-3.6
3.59-3.0
2.9-2.4
2.39-0
32、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等达到州颁标准;妥善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和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依据政策解决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取得成效。
4
4.0-3.6
3.59-3.0
2.9-2.4
2.39-0
33、各类教育的受教育者素质明显提高,学生、家长认可,社会满意度高。
4
4.0-3.6
3.59-3.0
2.9-2.4
2.39-0
34、完成本县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4
4.0-3.6
3.59-3.0
2.9-2.4
2.39-0
(十)
域特色
(4分)
35、立足本地实际,创造出在本州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先进经验,并得到上级的肯定与表扬。
2
2.0-1.8
1.79-1.50
1.49-1.20
1.19-0
36、教育工作某些方面有本县特点,得到系统内和相关部门的认可。
1
1.0-0.90
0.89-0.75
0.74-0.60
0.59-0
37、在教育发展过程中,本县教育的传统优势、特色得到持续稳定发挥和展现,效果显著。
1
1.0-0.90
0.89-0.75
0.74-0.60
0.59-0
云南省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 指 标
分
值
评 价 等 级
A
B
C
D
一
计划
管理与
依法行政
18分
(一)
计划制定和执行
(5分)
1、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本县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各类教育的工作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相关领导和干部知晓率高。
3
3.0—2.70
2.69—2.25
2.24--1.8
1.79--0
2、执行计划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总结制度,并纳入机关考核和效能监察范围。
2
2.0-1.80
1.79-1.50
1.49-1.20
1.19-0
(二)
落实教育法律法规
(13分)
3、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相关要求,建立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落实国家普法要求。
2
2.0-1.80
1.79-1.50
1.49-1.20
1.19-0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
2
2.0-1.80
1.79-1.50
1.49-1.20
1.19-0
5、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确保辖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等法规要求。
2
2.0-1.80
1.79-1.50
1.49-1.20
1.19-0
6、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进行行政审批,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导。
2
2.0-1.80
1.79-1.50
1.49-1.20
1.19-0
7、落实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招生政策和师德规范要求等,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2
2.0-1.80
1.79-1.50
1.49-1.20
1.19-0
8、按照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指导学校依法办学,促进学校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
3
3.0—2.70
2.69—2.25
2.24--1.8
1.79--0
9、指导学校贯彻落实云南省有关学校管理“三个工作意见”[注]的要求,完善对学校领导考核和激励机制,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奖励、评价校长唯一标准。
3
3.0—2.70
2.69—2.25
2.24--1.8
1.79--0
[注]“三个工作意见”指云南省委组织部、州教育工委、州教委和州教育工会2004年4月5日联合下发的《云南省中小学党支部(总支)工作意见》、《云南省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云南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
云南省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 指 标
分
值
评 价 等 级
A
B
C
D
二
队
伍
管
理
27分
(三)
干部队
伍管理
(10分)
10、重视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措施具体,取得实效。
2
2.0-1.80
1.79-1.50
1.49-1.20
1.19-0
11、制定干训计划,主题明确,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及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学校反映良好。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12、干训部门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满足需要。
2
2.0-1.80
1.79-1.50
1.49-1.20
1.19-0
(四)
教师队
伍管理
(17分)
13、落实教师资格和教师继续教育等制度。
2
2.0-1.80
1.79-1.50
1.49-1.20
1.19-0
14、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加强教育教学基本功培训,推进校(园)本研修,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施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15、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制定政策,鼓励优秀教师支援薄弱学校;建立域内优秀教师资源共享的机制。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16、重视青年教师、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为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成长搭建平台;制定培养选拔和考核管理的制度;不断提高骨干教师比例和水平,形成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骨干教师梯队。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17、创造条件鼓励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促进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和水平逐步提高。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18、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形成奖励表彰先进机制,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全局。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19、科学编制教育经费预算,落实各项经费管理要求,保障教育工作正常运转;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有保证,经费使用效益高。
4
4.0-3.60
3.59-3.0
2.99-2.40
2.39-0
云南省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 指 标
分
值
评 价 等 级
A
B
C
D
三
财
物
管
理
15分
(五)
教育经
费管理
(7分)
20、依据有关要求,科学合理使用教育费附加,保证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和投资效益;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
3
3.0-2.70
2.69-2.25
2.24-1.8
1.79-0
(六)
教育资
源管理
(8分)
21、按州颁办学条件标准,制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的年度计划,并能如期落实;整合硬件资源配置,推进域内教育资源共享。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22、加强德育、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国防教育、职教实训等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满足需要,利用率高。
2
2.0-1.80
1.79-1.50
1.49-1.20
1.19-0
23、加强信息中心和卫生健康、校外、房管、装备等教育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为教育发展服务。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四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35分
(七)
德育工作
(13分)
24、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州委、州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加强德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25、德育工作系统健全,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积极作用;指导学校贴近学生实际,进行养成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礼仪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
4.0-3.60
3.59-3.0
2.99-2.40
2.39-0
26、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结合课程改革和综合实践活动,发挥课堂育德主渠道的作用。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27、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发挥校外教育机构的作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云南省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 指 标
分
值
评 价 等 级
A
B
C
D
四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35分
(八)
教学工作
(16分)
28、督促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保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无随意增减课时现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29、推进课程教材和教学改革,加强地方课程、校(园)本课程资源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探索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途径、方法,取得良好效果。
4
4.0-3.60
3.59-3.0
2.99-2.40
2.39-0
30、开展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建立并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运行良好、有效。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31、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督促指导学校落实体育课时和课外体育活动等要求,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不少于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32、指导学校深化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及教材建设,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九)
教研科
研工作
(6分)
33、加强教研机构建设,不断充实和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教研工作对学校教学指导作用成效明显,基层单位反映良好。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34、坚持以教育科研为先导,健全教育科研机构,确立符合本县实际的研究课题,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科研成果,并能推动本地教育改革与发展。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五
安全
管理
5分
(十)
安全工作
(5分)
35、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适时修订,保证运行有效。
2
2.0-1.80
1.79-1.50
1.49-1.20
1.19-0
36、安全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严格,检查到位,重点防范,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
3.0-2.70
2.69-2.25
2.24-1.80
1.79-0
县政府、教委综合督导评价实施办法
一、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州教委,依据《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云南省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指标体系》和督导评价程序,在县政府和教委自我评价基础上,每五年对其进行一次综合督导评价。
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州教委根据教育形势发展需要,确定综合督导评价重点和相应加权指标,研究制定督导评价的具体工作方案,届时专题部署。
二、县政府依据《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将指标要求分解到县教委及相关部门,每年按照自我评价程序,组织教委及相关部门进行自我评价。
县教委和各相关单位对照指标体系职责分解内容,每年按照自我评价程序,落实工作要求,综合运用诊断性、形成性和终结性评价进行自我评价,完成本单位自评报告和自评报告单,按规定时间报本县自评办公室。
县政府在教委和各相关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完成政府自评报告,填写自评报告单,按规定时间将县政府和县教委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单报州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综合督导评价收集信息的主要方法包括审议自评报告和自评报告单、听取领导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调查问卷、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
四、州教育督导室通过各渠道采集到的相关信息,经过核实、归纳、分析和整理,对县政府、教委教育工作的水平做出综合判断,填写督导评价量表,形成督导评价意见,并向县政府、教委回复。
五、评价指标体系三级指标分为A、B、C、D四个定性评价等级,其基本标准为:A、各项要求全面落实,成效显著;B、各项要求全面落实,成效较好;C、各项要求基本落实,成效一般;D、各项要求未全面落实,有缺项。县政府、教委自我评价和督导评价均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在对三级指标进行定性等级判断的基础上确定实际得分,定量评分与定性评价等级相对应,量化评分在规定取值范围内确定,并计算总分。
各县教委督导评价量化分数,按30%比例计入政府相应三级评价指标量化得分。
六、县政府、教委及相关单位的自评结果和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县政府、教委的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县政府、教委等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规范教育管理,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的参考依据。自评结果和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州政府考核、奖励县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云南省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 指 标
分值
评 价 等 级
A
B
C
D
一
发 展
规
划
4分
(一)
规划与
年度计划
(4分)
1、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素质教育的要求,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基础分析符合实际,办学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提出实施方案及年度目标;教职工按规定程序参与规划制定。
2
2.0-1.80
1.79-1.5
1.49-1.2
1.19-0
2、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目标清楚,工作重点突出,责任分解明确,保障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强;教职工知晓率高。
2
2.0-1.80
1.79-1.5
1.49-1.2
1.19-0
二
队 伍
建
设
19分
(二)
干部队
伍建设
(10分)
3、学校领导体制健全,领导班子年龄、专业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落实有关学校管理体制“三个工作意见”[注],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程序规范。
2
2.0-1.80
1.79-1.5
1.49-1.2
1.19-0
4、领导班子管理制度健全;理论中心组学习、行政工作例会、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决策、干部述职考核等有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落实到位。
2
2.0-1.80
1.79-1.5
1.49-1.2
1.19-0
5、领导班子成员注意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作风民主,深入实际,指导教师工作,关注教师身体和心理健康,教职工满意度高。
2
2.0-1.80
1.79-1.5
1.49-1.2
1.19-0
6、干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以身作则,廉洁勤政,做到令行禁止,无违法违纪行为。
2
2.0-1.80
1.79-1.5
1.49-1.2
1.19-0
7、重视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有重点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注重在工作实践中锻炼和考察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并取得实效。
2
2.0-1.80
1.79-1.5
1.49-1.2
1.19-0
8、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合理配备教师,教师学历达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满足教学要求,年龄、专业和职称结构合理。
1
1.0-0.90
0.89-0.75
0.74-0.6
0.59-0
9、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尊重学生人格,有本校的师德先进典型,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教职工无品行不良和违法违纪行为。
2
2.0-1.80
1.79-1.5
1.49-1.2
1.19-0
[注]“三个工作意见”指云南省委组织部、州教育工委、州教委和州教育工会2004年4月5日联合下发的《云南省中小学党支部(总支)工作意见》、《云南省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云南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
云南省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 指 标
分值
评 价 等 级
A
B
C
D
(三)
教师队
伍建设
(9分)
10、根据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加强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训练,通过校本研修、校本课程开发、教育科研和课堂教学研究等活动,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并取得实效。
2
2.0-1.80
1.79-1.50
1.49-1.2
1.19-0
11、学校保证教师继续教育,有计划,有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教师业务档案,研究和探索教师发展性评价工作,促进教师自主发展,取得实效。
2
2.0-1.80
1.79-1.50
1.49-1.2
1.19-0
12、重视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组织培训活动,聘请指导教师,落实工作要求,为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发展搭建平台,形成骨干教师梯队,并发挥作用。
2
2.0-1.80
1.79-1.50
1.49-1.2
1.19-0
三
各
项
工
作
管
理
(四)
行政工作
(11分)
13、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明确,日常管理有序。
2
2.0-1.80
1.79-1.50
1.49-1.2
1.19-0
14、依据有关政策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教师聘任制、岗位合同制等,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
1.0-0.90
0.89-0.75
0.74-0.6
0.59-0
1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1
1.0-0.90
0.89-0.75
0.74-0.6
0.59-0
16、学校实行表彰奖励制度,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对教师表彰奖励的唯一依据。
1
1.0-0.90
0.89-0.75
0.74-0.6
0.59-0
17、依据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义务教育阶段无开除学生现象。
1
1.0-0.90
0.89-0.75
0.74-0.6
0.59-0
18、加强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效益;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程序,无违反财经纪律和教育乱收费现象;无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现象。
2
2.0-1.80
1.79-1.50
1.49-1.2
1.19-0
19、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健全,专人负责,账物相符,使用保管妥善,利用率高。
1
1.0-0.90
0.89-0.75
0.74-0.6
0.59-0
云南省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 指 标
分值
评 价 等 级
A
B
C
D
20、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注重校园绿化、美化,形成具有本校特点的人文环境,学风、教风、校风良好,得到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好评。
2
2.0-1.80
1.79-1.50
1.49-1.2
1.19-0
三 各项工作管理
49分
(五)
德育工作
(10分)
21、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州、有关德育工作要求,学校德育管理系统健全、职责明确、指挥畅通,德育有时间和经费保证;德育计划符合实际、目标明确,体现本校特点。
2
2.0-1.80
1.79-1.50
1.49-1.2
1.19-0
22、坚持全员育人,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和班主任的作用;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例会和德育工作会议,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德育观念。
2
2.0-1.80
1.79-1.50
1.49-1.2
1.19-0
23、坚持全过程育人,挖掘、利用各种德育资源,根据学生特点,贴近学生实际,有计划地进行养成教育,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礼仪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学生反映良好;结合教学改革和课程教材改革,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育德的主渠道功能。
2
2.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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