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机电管理办法(制度)修改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下发的《神东分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神东分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神东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动力部组织设备管理中心、维修中心、物供中心及生产矿井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对15个机电管理办法(制度)进行了审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神东分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一、第一章动力部的职责中增加了:供电、通信业务管理。在设备管理中心的职责中增加了:a、负责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工作;b、负责设备大型部件管理工作;c、负责搬家倒面、大修出厂后设备的验收、吊装、运输工作,参与新到货设备的验收工作;d、负责为物资供应管理提供技术支持;e、组织新型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写工作
二、第三章设备有偿使用与配套管理第十六条:由原来“由设备管理中心安排物资供应中心将设备运至指定地点”改为“设备管理中心将设备运至指定地点”。
三、 第四章设备运行管理第三十二条:由原来“动力部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改为“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四、第五章设备事故管理第三十三条:由原来的“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含24小时)的为一般机电设备事故;全矿井影响生产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含48小时)的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8小时以上的为特大机电设备事故”改为“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含48小时)的为一般机电设备事故;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含72小时)的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全矿井影响生产在72小时以上的为特大机电设备事故”。
《神东分公司大型部件管理办法》
一、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第2小条中:原“连采设备的大型部件:各种电机、减速器、连采机截割油缸、梭车及锚杆机电费卷筒”改为“连采设备的大型部件:各种配套电机、减速器”。第3条中:原“主运、洗选、装车设备大型部件:1100KW及以上电机及配套的减速器、φ630及以上的各种滚筒(1.2米皮带机及以上)”改为“主运、洗选、装车设备大型部件:220KW及以上电机及配套的减速器、φ630及以上的各种滚筒(1.2米皮带机及以上)”。新增加了一条“刮板链条、链轮组件、变频器、蓄电池按大型部件管理,由设备管理中心提报采购计划。
《神东分公司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办法》
一、第六章考核与奖罚中进一步细化了考核标准,改动较大(涂红部分为新增加内容):
第十八条 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对单体液压支柱使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生产部、动力部审批后执行。
第十九条 生产矿井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考核:
1、生产矿井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使用损坏后要及时返厂维修,发生丢失按原值赔偿,费用进入各单位成本。
2、设备管理中心按季度对生产矿井返厂维修单体进行考核,维修率不得超过使用总量25%,维修率低于25%,发生的维修费用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每降低1%,奖励1000元;维修率高于25%,发生的维修费用进入各单位成本,每高于1%,罚款1000元, 奖罚纳入机电业务考核。
第十六条 综采工作面回撤支护单体液压支柱考核:
1、生产服务中心有偿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用于各生产矿井综采面回撤支护。生产服务中心对生产矿井回撤通道支护完毕后与生产矿井进行交接验收,综采工作面回撤通道未贯通前由生产矿井负责代保管。
2、综采工作面回撤通道贯通,设备管理中心组织生产矿井、生产服务中心对回撤通道支护单体进行验收。
3、综采工作面贯通时生产矿井考核:
240米工作面贯通时,压断、压弯、压死(活柱行程小于100mm)总量不得超过使用总量的1.3%。
300米工作面贯通时,压断、压弯、压死(活柱行程小于100mm)总量不得超过使用总量的1.4%。
360米工作面贯通时,压断、压弯、压死(活柱行程小于100mm)总量不得超过使用总量的1.5%。
损坏率低于规定部分的维修费用由设备管理中心支付,每降低0.1%奖励1000元;损坏率高于规定部分的维修费用进入各单位成本,每高于0.1%罚款1000元,奖罚纳入机电业务考核;发生丢失,生产矿井按原值赔偿,费用进入各单位成本。
4.综采工作面回撤通道贯通后对生产服务中心考核:
生产服务中心回撤单体液压支柱损坏率不得超过使用总量的1.2%,损坏率低于1.2%,发生的维修费用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每降低0.1%,奖励1000元;损坏率高于1.2%,发生的维修费用进生产服务中心可控成本,每高于0.1%,罚款1000元, 奖罚纳入机电业务考核。丢失单体液压支柱按原值赔偿,费用进入生产服务中心可控成本。
5、生产服务中心将回撤后的单体存放在指定地点,设备管理中心统一对回撤的单体进行盘点、验收。
6、生产服务中心按月将单体使用情况报设备管理中心,设备管理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神东分公司节能管理办法》
一、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原“机电动力部负责节能业务指导工作”改为“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节能降耗方面的方针政策;2、负责系统优化配置、设备选型和节能改造工作;3、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第九条:原“科技中心负责推广节能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改为“科技中心负责开发和引进节能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
《神东分公司大修管理办法》
结合神东分公司专项资金、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大修过程中部门与单位之间的职责、管理流程均发生变化,因此改动量大,以下为新修改《神东分公司大修管理办法》
神东分公司设备大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神东煤炭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大修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有效控制设备大修“质量、工期和造价”,根据《神东煤炭分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神东煤炭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试行)》《神东煤炭分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神东煤炭分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试行)》,以及EAM系统相关流程,在对原有设备大修管理办法修订、整合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对纳入专项资金计划的设备大修(含“项修”)实行集中管理模式。设备大修以维修中心为主,外委大修为辅。在维修中心大修能力不能满足时,按计划委托有能力的专业厂家承担大修。
第三条 为提高大修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要逐步建立设备大修定额管理体系,加大国产化力度,推行整机承包大修,不断完善大修管理机制。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机电动力部是设备大修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设备大修建议计划审核;
2.负责设备大修方案审核;
3.负责设备大修预(决)算审核;
4.参与设备外委大修招标;
5.参与大修配件计划审核;
6.参与主要设备出厂验收。
第六条 计划部是设备大修计划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设备大修计划审核、汇总;
2.负责设备大修结算的监控;
3.参与主要设备出厂验收工作。
第七条 造价处是大修结算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年度设备大修结算办法的制定;
2、 负责设备大修结算的审定工作。
第八条:设备管理中心是设备大修的管理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设备大修年度计划;
2.负责编制设备大修调整计划;
3.负责设备大修方案初审;
4、负责设备大修预(决)算审核;
5、负责设备大修监督、检查、协调;
6、负责设备(部件)大修招标;
7、负责大修配件计划审核;
8、负责设备大修出厂跟踪;
9、负责设备大修在EAM系统中的立项及监督检查。
第九条 物资供应中心主要职责:
1、 负责大修配件计划的汇总、利库、采购等工作;
2、 负责大修配件索赔;
3、 负责大修配件到货信息反馈;
4、 负责报废配件的回收保管工作;
5、 参与大修配件审核。
第十条 维修中心、机电维修厂是承担分公司设备大修的主要实施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设备大修方案;
2、负责编制大修预(决)算;
3、负责编制大修配件计划,提报国产化建议计划;
4、负责在EAM系统建立设备大修工单;
5、负责生产设备紧急抢修。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 大修计划的提报
1、设备管理中心根据下一年度《综、连采设备配套计划》,结合设备使用时间、过煤量及实际状况等因素,于当年5月底完成综、连采设备年度大修建议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提报大修配件计划。
2、设备管理中心根据使用单位提报的设备大修申请,经现场核实后,于当年10上旬完成其它设备年度大修建议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十二条 大修计划的审核
1、 综、连采设备年度大修计划经动力部、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其中外委大修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后,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2、 其它设备年度大修计划经动力部、计划部、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第十三条 配件计划的提报与审核
1、 维修中心承修的设备,由维修中心根据公司下达的下一年度大修计划,在当年6月中旬和11月上旬以前分两次完成上半年和下半年大修配件计划的编制与提报工作。
2、 外委承修的设备,由承修单位按照合同要求提报配件计划,设备管理中心审核把关。
3、 经同意各单位自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报配件计划,设备管理中心审核后报物资供应中心采购。
4、 如需提报紧急或零星配件计划,设备管理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维修中心和物资供应中心,总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配件采购计划,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5、 大修配件如需空运,由物资供应中心对运输费用进行经济比较诟,报动力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四条 设备大修须按公司下发的专项资金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综连采设备项目管理
1、大修实施采取维修中心承修和外委承修两种方式。
2、维修中心要根据《综、连采设备配套计划》安排,提前30天落实待修设备配件库存情况,及时将落实结果反馈设备管理中心。
3、设备管理中心要根据设备大修安排计划,在设备升井前14天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设备使用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4、设备管理中心组织承修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对入厂设备进行验收。
5、入厂大修设备要保证机体清洁,零部件齐全、完整,能够正常运转;。
6、设备管理中心在设备大修开工前向维修中心下达《设备大修委托书》。
7、维修中心在大修委托书下达后1/3大修工期内,完成设备解体、检测,并编制详细的大修方案,经设备管理中心和动力部确认后实施。
8、维修中心、机电维修厂在设备大修过程中做好EAM系统内和其它相关记录,已备查阅,同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督。
9、开竣工报告由承修单位提报,设备管理中心签批。
10、大修方案及费用发生变更,执行公司相关审批程序。
11、 外委设备按照公司与承修单位签订的年度大修协议及单台设备大修合同内容,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其它设备项目管理
1、对其它设备大修原则上采取外委招标方式确定承修单位。对于项目所在单位申请自修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核、公司审批后实施。
2、外委招标实施程序:
(1)公司专项资金计划下达后,项目所在单位对于需要外委修理的设备应在计划实施前20天,向设备管理中心提报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资料包括修理内容、技术要求、推荐厂家及工期等)。
(2)维修中心没有能力修复的零部件,由维修中心向设备管理中心提报外委申请报告,并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包括检测报告、技术要求、修复内容及工期等),设备管理中心确认后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3)招标请示经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招标。
(4)根据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一般项目招标在设备管理中心纪检人员监督下进行,重大项目招标在公司纪检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为保证修复质量,一般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前10日内向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能力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发出邀请书;重大项目的招标,以公开招标为主、邀请招标为辅。
(5)设备管理中心根据资质审查的具体要求,搜集、整理国家政策及行业法规,编制设备大修资质审查规范,报动力部审定后执行。
(6)资质审查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和单位根据设备管理中心的请求提供专业支持。资审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7)招标文件至少在评标前5天向投标单位发放。技术交底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投标商采取集中提问、集中释疑并形成书面记录签字确认。
(8)评标小组由7名及以上单数组成,设备管理中心不超过2人,项目单位评委不超过应抽取评委的1/5,评标小组成员对所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9)投标书必须响应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不响应的,视为废标。
(10)开标以抽签方式决定先后顺序.评委根据招标文件及所确定的招标方式,推荐中标单位。
(11)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评标结果的整理,结果须经评标小组组长、纪检监督人员、单位分管领导共同签字确认。对一般项目招标结果经中心领导审核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动力部、计划部、设备管理中心和纪审办相关人员共同审定中标单位,并形成会议纪要,抄送项目所在单位、公司纪审办、机电动力部、计划部、公司分管领导;重大项目招标结果经中心领导审核、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定中标单位,结果以公司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
(12)对于投标厂家无法满足三家或影响安全生产的紧急项目,由设备管理中心推荐承修厂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必须对分项报价进行逐一审核,不得只谈总价。
(13)对于在公司有两年以上良好业绩的承修厂家,经公司批准后签订阶段性合作协议,每年由动力部组织相关单位对其进行一次评估。
(14)实施项目在阶段性合作协议之内的,经设备管理中心领导审核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动力部、计划部、设备管理中心和纪审办相关人员进行确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15)一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由设备管理中心领导签发;重大项目中标通知书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发。
(16)项目所在单位和设备管理中心技术部代表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修理方案、修理工艺、技术要求、所用材质、质量要求等必要条款。
(17)一般项目合同由设备管理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签订程序:项目部—技术部—综合经营部—设备管理中心负责人,合同签订后设备管理中心按月向公司企业策划部提报合同台帐。
(18)重大项目合同由公司相关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签订程序:设备管理中心—动力部—计划部—企业策划部。
(19)在外委前因检测手段不足或设备上的隐蔽工程造成维修内容变更,需要增加费用时,首先由中标厂家提出申请,设备管理中心出具大修变更报告,经动力部、计划部核实后按审批权限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费用在3万元以下时,由计划部经理批准;变更费用在3-5万元公司分管领导批准,5万元以上公司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否则不予结算。
(20)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外委项目的质量监督,必要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中检,确保修复质量,同时对质保期内项目建立台帐并进行质量跟踪。
(21)设备管理中心根据中标单位承诺的工期,对外委修复项目进行跟踪,保证外委修复项目按期完成。
第十七条 计划外实施的项目,需经公司动力部、计划部审批,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物资供应中心每旬向动力部、设备管理中心和维修中心反馈大修配件采购的计划执行情况及到货信息。
第十九条 设备管理中心根据每次配件计划的会审纪要,定期跟踪配件计划的执行情况,每月初在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第二十条 生产领用大修项目的备件时,须经设备管理中心和物资供应中心签字确认后由物供应中心变更,补报备件计划由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并反馈设备管理中心。
第五章 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 项目竣工后,承修单位向设备管理中心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合格证或出厂测试报告。设备管理中心组织公司动力部、计划部、财务部及设备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对安全规定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公司安监局参加。
第二十二条 设备大修工期按照设备大修委托书或合同要求执行,因计划调整或拆件等外部因素影响除外。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为准。验收内容严格按照设备大修标准进行,并填写《设备竣工验收单》,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求承修单位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 维修中心要按照项目工单领用配件,对设备大修的剩余配件,维修中心在设备竣工验收后7天内办理退库手续。
第六章 项目结算
第二十四条 大修设备通过验收后,要求承修单位在15天内向设备管理中心提交结算资料。外委项目结算资料包括:合同、出入厂验收单、变更报告、竣工验收单、检测报告、外委项目结算单、发票等。
第二十五条 大修结算程序:
1.不单独列项的造价审批及结算程序:设备管理中心—动力部—维修中心。
2.单独列项的造价审批程序:设备管理中心—造价处。
3.单独列项项目的结算程序:设备管理中心—动力部—计划部—财务部。
4.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由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管理中心出具证明后方可支付质保金。
第二十六条 大修结算每一部门的审核时间不得超过3天。
第七章 修后服务
第二十七条 大修综、连采设备投入运行初期,承修单位要跟踪服务不少于1周,承修单位对质保期内的设备,要定期了解运行状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完整的质量跟踪体系,出现修理质量问题,对承修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八条 外委实施项目按照合同执行。
第八章 旧件管理
第二十九条 承修单位负责旧件的初步鉴定,鉴定后要将所有旧件都挂好标签,写清编码、名称、件号、状态及对应主机等信息,填写《大修设备旧件清点鉴定移交表》。
第三十条 项目结算时,项目管理员要对旧件进行核对,无旧件则视为未更换此件,结算时从备件费中扣除。
第三十一条 大修设备的旧件要经公司旧件鉴定小组鉴定后确定修复或报废,修复件由设备管理中心委托修理,报废件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承修单位向物资供应中心废旧物资回收站清点移交。
第三十二条 旧件鉴定小组成员由公司机电动力部、设备管理中心、承修单位、物资供应中心有关技术人员组成。
第三十三条 对于有重复利用价值的旧件,使用单位可无偿使用。
第九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四条 由公司主管部门对设备管理中心和维修中心按生产经营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奖罚兑现;其它单位按合同条款处罚。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神东公司。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电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神东分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01-11页
神东分公司设备大修管理办法 12-20页
神东分公司 EAM系统管理办法 21-26页
神东分公司非有偿使用设备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27-29页
神东分公司国产化管理办法 30-33页
神东分公司大型部件管理办法 34-37页
神东分公司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办法 38-42页
神东分公司外委专业化服务管理办法 43-46页
神东分公司节能管理办法 47-50页
神东分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51-54页
神东分公司电网停送电管理办法 55-60页
神东分公司设备点检工作暂行规定 61-68页
神东分公司设备预防性检修暂行规定 69-71页
神东分公司供用电设施维护界线划分暂行规定 72-73页
保税库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74-75页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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