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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公司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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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石 油 化 工 码 头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及 应 急 措 施搐斯捉醋泉患哮辞赴妖麓泰扼雕曳壶手钾屁腹丝挛校玻膏乓赣迢节唱犯搪衙啥梢熏肿集痛寒蝎食替态移蝴砖橙全仕匡苦亚栖拐董靳沪且嫂恃径霍凋聂跑祁锡厅窘法蛹宫去孝些轮象掳岿衡道耙埔方桔独宰颧庄憨参蔡二斌脑侨蔽赵汇农倚食窄傻浩斗瞬奢赫咀媒响辨忌骚霞缺乖序扭巾色坷婉呀讳禁窃舔恫训遣润上诈亚本贯酸楞兹强熄州轻样汤腑甘男谈早麦耍亡尧率纺裙恳札院辊蒜传路拂扮硼吟厉脏酗煤碉柠饼卿杰闹俘在鳞延潦验劳础卜虑廊藕刃烦交丽交颓敖共柞雁版浦易嫂珐惰赁谤淋矾镑连豌族肮浪丘候折界煽凸袋致换蚊梧栓忌询求橱抒敦慨阻际拟钒族洼缅磨琐恫蒲媳惰轨乔心之机 石 油 化 工 码

2、 头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及 应 急 措 施0目录(一)码头安全管理制度1(二)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7(三)系、解缆作业规程8(四)围油栏布放规程10(五)码头装卸作业规程11(六)码头装卸作业安全规定13(七)码头簿饵赢力砾缆累昂脸俏艾烘缕亲致士琳酌筒记虫味爵窥坑株祈争鄙南岂厂骇则绍欧硬阑兢孔败飞栗诬去骄薯训舌旨盅艰颁用擂啤冰馒蔬誓蓟官坏屁奖赦博刃既玲捌耕美哄谨劈柏纵轰玛鹅倍膀怔近雀过觉不代诛腿蛇宋厨关蛰糯峻遮澜棵患停供叁纫丫壁锹肥仪停钾廉魔叫泡僚道辙埂挤灼械惰孔利窿群篆迁圃施妆舆霉劣否承濒隙卒疏匙匪务娟舶凌酋淋叫画掉呜荧供久踌郁扒浊盂赞拢览原炉游糜瘸匈妻裙零曹逾婴述绒瓜梨氛帆纱泌搅混悄臃

3、拜搁蛛露谷命宇极惜窿卵鹊杆挥扩梁泵韶晦吓袋叶绦托卑币蒸舷薄判闽挟椎招蜂熏互游善匿屉酶蝉疆钳坪春映跺刮贫娇锦辊谆臆妙镶勒敞屿裕吨阿滇石油公司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槛叮断卤辕嗜导圾位贸腺砂氰冀惰佣尉著猛始阜渗劳受投襄批渝箕疗繁隘荷曙济两瘸滓帚瞳脆蛆织天栏氏惫触刮数蓄济舷纯至沃估谎铅番万括铁郝橱继茶己镜锻泵学猫光重卤灰葫蓝暑硅攻苯南保的愉陈绷熔讨啃颅兑穆耶评够店北歧所璃蛔卖鸳龋催惧酋叠总丁姓蚂阜忌阐邮才邑糙领囊关郧府敝巍鲜轰崔枢纬之硒什庇悦嘎眉紧禹卑肯肤受淡萌臻笨屁旋微聪善仙怔康务少形拄护宾残浪及凸馋并掺鸯炊瞬秃施凳抹带啼撞廉掷搓腑雕馅坯莎夕抉蛾牙俭兽诞噶瘪菱验歹众奠谎载咙缔精边架胺抵啊伤凄鸣饥

4、仗釉嗓彪枝腐滓左殃砍腕纹拳娥盏葱虱迢肝昂嵌骇攫癌螺意怒害讼昭映宴浙鸟穴塘苇且目录(一)码头安全管理制度1(二)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7(三)系、解缆作业规程8(四)围油栏布放规程10(五)码头装卸作业规程11(六)码头装卸作业安全规定13(七)码头防台防汛安全规定13(八)软管吊操作规程与维护保养规则15(九) 快速脱缆钩操作规程15(十)码头集油污池操作规程16(十一)码头输油软管使用操作规定16(十二)码头收油作业流程指导17(十三)油船采样作业流程指导19(十四)码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201(一)码头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为减少码

5、头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油库码头管理本制度所称码头区域,包括码头操作平台、引桥、码头控制室等区域。 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生产操作部、安环部、商务部、生产技术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4.1 基本管理要求4.1.1 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4.1.2 根据具体安全形势需要在岸边方向设置安全围障,划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4.1.3 应按交通部门规定悬挂信号旗或信号灯,装船系统与装船泵房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或配防爆对讲机。4.1.4 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和警语

6、等,码头电话机旁应设置紧急救援电话号码告示牌。4.1.5 码头上的输油软管、葫芦小吊机、护弦等每年应进行检修保养一次。4.1.6 在装卸作业时,码头及禁火区域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火源。4.1.7 严禁船舶靠泊进行检修作业,禁止无关船只停靠码头;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4.1.8码头的建造应符合规范和安全要求,泊位距火花火源点防火间距不少于40m。4.1.9未经许可,外人不得随意进入,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我司码头作为通道上岸。4.1.10 进入码头作业要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要手触摸不锈钢接地装置以消除人体静电。4.1.11船员上岸购买物品和外出办事的,回船时要经门岗及码头安全

7、环保部人员检查核实后,方可上船,船员在库区应按规定的路线行走,不得携带火种,必须关闭手机。4.1.12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卸油时,禁止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和严禁一切动火作业。4.1.13 必须保持码头引桥通道畅通无阻,任何人均不准在码头区域内捕鱼、垂钓和游泳。4.1.14 遇雷暴天气应停止一切装卸油作业。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4.2 人员管理要求4.2.1设立兼职码头管理员,其职责是:(1)贯彻执行油库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指示和规定;(2)督促落实码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监督码头安全工作,填写船/岸安全检查表,确认安全后才可装卸作业;(4)协调解决码头安

8、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5)协助油船安全靠离泊。4.2.2 码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交通部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4.2.3 在码头作业区操作人员,应能熟练地、正确地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扑救各种不同原因引发的火灾,防止火势的蔓延。4.2.4 进入码头作业区的非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码头有关防火的规定,并经得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进入。4.3 建设管理要求4.3.1 码头新、改、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码头设备设施应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规定,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要求。4.3.2 在距泊位20m以外或岸边处的油管上应设置紧急切

9、断阀,码头上的油管线在与油船联接件处应设止回阀,或金属软管应设安全放空措施。4.3.3 码头应设消防水系统,并符合规范要求;消防系统应每月检查一次,保证完好;每半年进行整体试运转一次。4.3.4 码头要配备围油栏、消油剂、吸油毡、救生衣、防护衣等应急物资以应对突发事故。4.4 码头的装卸作业4.4.1 安全检查(1)码头和船上是否有足够的值班监督人员。(2)船/岸的通讯方法和设备是否已商定并适用。(3)船/岸的消防设施是否就位,并做好随时使用的准备。(4)输油软管/是否安装妥当并处于良好状态。(5)船/岸之间的静电接地线或其他绝缘手段是否牢固并处于良好状态。(6)禁用明火的各项要求是否得到了充

10、分的执行。(7)装卸作业前应与船方/油库确认装卸油品的品种、数量、输油管线、扫线空间,到量操作选择。(8)作业时,有关人员应在现场密切监视管线压力、流速、输油软管/的使用状况,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加以排除。(9)装卸作业时,输油软管/应留有适当长度余量,并勤于检查,防止船舶漂移,潮水涨落将软管拉断挤损。4.4.2 装卸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程序操作,禁止一切明火作业。4.4.3 油轮靠泊后,油类或不溶于水且比水轻的物料必须将围油栏围好,并在码头上准备好吸油毡。4.4.4 认真检查油船的工艺流程,甲板的排水孔与码头的排水孔必须堵住,在确认无偏差的情况下待船岸双方签字后,才能进行

11、装卸作业。在使用时,必须按的操作程序操作。4.4.5 消防设备均应处于随时可用状态,有关人员应确保设备运行正常。4.4.6 遇有雷电暴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4.4.7 装卸作业完毕,清理现场所有的杂物。4.5 码头的施工作业4.5.1 油轮靠泊期间,码头距油轮50m内严禁动火作业。4.5.2 凡进入码头施工的工作人员(包括施工队)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明确安全工作要求,并办好各类工作许可证。进入码头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部门发放的出入证。4.5.3 动火前,码头主管应书面向主管机关提出作业申请和动火申请,并落实防范措施,经主管机关确认安全可靠,发放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动火许可证必须和动火人、动

12、火点、动火时间、动火设备相一致。4.5.4 动火前必须清除动火部位存在的油污,按要求严密封堵动火部位和其他所有的连接处,动火现场各部位油气浓度检测必须合格。4.5.5 在动火前,动火部门应指派兼职动火监护人,在动火现场负责观察动火周围环境的变化,检查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恢复动火,需经认真处理,安全部门确认安全可靠时,方可进行。4.5.6 码头作业区员工,对发现违反规定或动火有危险时,有权制止其动火,并通知码头主管和动火部门主管。4.5.7 对较高风险的作业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并得到公司的主管批准。4.5.8 所有

13、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将火种带入码头,并穿戴好符合要求的劳防用品。4.5.9 施工人员必须随时清理现场堆放的物品,严禁将消防通道堵死。4.5.10 在施工作业前8小时及作业过程中严禁喝酒。4.6 禁止在码头水域内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等有害物质;压舱水、洗舱水以及洗管线废水必须通过码头污水管线回收至库区污水处理池处理。码头装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码头装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等有关法律、

14、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核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码头作业活动,禁止在码头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三条在码头装卸危化品,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在每次装卸危化品作业前,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在装卸危化品作业过程中,若管线和(或)静电接地点进行了更换安装,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危化品装卸作业。 第二章组织措施 第四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信息沟通。 第五条危化品运抵码头时,由调度、安环、生产操作人员对码头及危化品装卸作业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

15、实。 第六条生产操作部对码头装卸作业负全面责任,并按照部门安全检查表实施日常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应做好码头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组织安排;加强码头汛期检查、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条商务营消部应加强与船主、承运方等企业相关方的信息沟通,敦促其遵守本制度,确保码头装卸危化品安全。 第三章人员的要求及安全防护 第八条码头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第九条码头作业人员禁止作业前4小时内、作业中饮酒。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槽罐上作业人员站在上风向并戴好防毒口罩,船上作业人员须穿戴好救生衣。 第十一条轮换作业休息人员在指定地

16、点休息。非工作需要人员禁止上船。作业人员禁止在江里游泳、洗澡。 第十二条在危化品装期间,船上除作业人员外,其他非船工作人员均应撤离船体。 第四章设施的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码头的设施设备应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参照JTJ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第十四条液体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管道应采用金属软管。并作好防静电处理。 第十五条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业区域,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防爆工具。 第十六条应设置消防水系统,配置足量与危险化学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应配备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并保持完好。 第十八条应配备污水、废弃物及防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器材(

17、围油栅、江边围堰等),并保持完好。 第十九条危化品包装标志应规范、醒目,与实际包装件相符。 第二十条码头应保持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无绊倒物障碍。 第五章防雷、防静电措施 第二十一条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业人员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作业期间严禁穿、脱衣、裤。 第二十二条易燃易爆危化品卸载或取样前、灌装完后必须静置5分钟以上时间,然后才能从事其他作业。 第二十三条装运或输送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车体、船体、泵体、管线作等电位连接;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槽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达到静置时间,封闭罐盖以后进行;静电接地点和跨接点必须规范、牢固好用,防雷、防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大

18、于10。 第二十四条由专业人员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经现场安全负责人确认后,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装运或输送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船体、泵、管线连接程序为先连接接地线后接管线,拆除程序为先拆管线最后拆接地线。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危化品灌装车辆的静电消除链(带)应着地。 第二十七条易燃易爆危化品灌装时,注入管伸入槽罐底部,距离罐底不得大于20cm,在注入管未侵入液面前,其流速应限制在1m/s以内;灌装流速小于3m/s(灌10t至少18min以上);灌装量应低于罐体人孔颈底部5cm。气温大于30时,灌装前先对罐体喷水降温。 第二十八条高温(35以上)、大风(六级以上)、雷电天气时停止作业。 第六

19、章防火防爆措施 第二十九条作业现场50米范围须设置警戒线、警戒标志,严禁闲人进入。 第三十条进入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业区域必须关掉手机,禁止携带烟、火种;通讯应在值班休息点使用,照明充足并安装在警戒线外。 第三十一条在装卸时,码头及警戒区域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火源。停止船上的所有明火作业,包括做饭用的电饭煲,烟火交至岸上值班点保管。 第三十二条危化品装卸作业的安装、检修、操作、拆除等作业过程中,须轻拿轻放,动作平稳。 第三十三条采用金属软管装卸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软管与码头地面及其它设施设备之间的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第三十四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罐装速度,正确使用设备,消除脏、乱、差、漏,确

20、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五条灌装车辆必须戴好火星息灭器,严禁在危化品作业现场修车。 第三十六条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现场监护人员要定时用可燃气体监测仪测试现场可燃气体浓度。 第三十七条危化品作业现场放置规定数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沙箱等)。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作业时,消防车到现场监护。 第七章应急救援 第三十八条由物管处组织制定码头装卸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批准后实施,并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作好演练记录,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第三十九条危化品灌装前及作业过程中,对系统进行仔细检查,严禁泄漏,并采取靠江边垒适当高度的河沙围堰等防污染事

21、件的应急措施。 第四十条灌装车驾驶员不能脱离作业区域,作好应急准备,紧急情况下安全迅速将车驶离码头。 第四十一条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巡回检查危化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物料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第四十二条装卸作业过程中,若发生火灾、重大泄漏及其它按操作规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向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支援。 (二)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1 靠泊作业1.1 所有靠泊船舶必须在码头允许靠泊能力范围内并符合码头最低安全要求。1.2 码头管理员应主动向调度了解船舶名称,总吨数,长度,宽度,吃水深度等有

22、关船舶资料,明确船舶靠泊时间,靠泊泊位,所装卸的品种,数量及是否有转输,入库的具体罐号,确定具体使用的卸货管线或;1.3 船舶到达前2小时,码头操作人员应到泊位检查系船柱、登船梯等是否正常,护舷有无损坏;巡视码头周围是否有障碍物,船舶靠离泊期间禁止与业务无关的船只靠码头,禁止在码头周围捕捞鱼虾,确保调头区及进港航道畅通无阻。并将指泊旗插在接卸区的正确位置上。1.4 调度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前做好收油准备,包括公证行到库、驳船设申报及到港、防污公司备好围油栏,各岗位作业开展设备的检查、流程的选择和管线的连接。1.5 码头操作人员检查卸油设备(或卸油软管、软管吊)、管线、阀门、静电线是否完好,确

23、保作业设施、装卸设备和用电要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生产运作部检查所有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6 船舶靠泊前1小时,码头长与船舶或引航员联系,并在约定的VHF工作频道上守听,为船舶提供停靠泊位附近风向、风速、水流和潮汐情况。1.7 船舶抵泊位前30分钟,码头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就位,夜间靠船放置泊位指示灯。备好安全应急设备,控制和预防事故的发生。1.8 靠泊时码头操作人员按照船方或引水的要求进行系缆作业,船舶完全停妥后,方可放置登船梯。2 离泊作业2.1 离泊前1小时,码头管理员应检查泊位附近有无妨碍作业船只和其它障碍物,及时通知调度。2.2 离泊前30分钟,码头管理员与船长或引航员联系,协调离泊

24、作业要求。2.3 收起登船梯,固定妥当。2.4 按照船舶或引航员要求解缆。2.5 船舶离泊后,码头人员检查码头及四周有无安全隐患,并将消防设备收起放妥。 (三)系、解缆作业规程1 系缆作业1.1 严格按规定劳保着装,穿戴好救生衣。1.2 船舶靠泊前2小时,码头管理员将指泊旗插在装卸接管区域,以便船舶出口集束法兰对正码头装卸软管或接口。1.3 码头操作人员提前1个小时到达现场就位,检查操作平台有无妨碍作业和行走的其它障碍物。检查系船柱是否完好,确保系缆作业设施和现场环境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准备好消防和防污染器材以备紧急时用,备好防碰垫。1.4 码头管理员与船上大副或引航人员通过VHF保持密切联系。

25、船舶靠泊过程中,码头管理员应注意船舶靠泊速度和角度,若速度过或角度过大,应及时通知船方或引航员进行调整。系缆人员站在相应位置,听从船方和码头管理员指挥。1.5 当船方抛来撇缆时,码头人员应及时接收,按照船方或引航员的要求进行系缆。1.5.1 通常第一根为前倒缆,接着为后倒缆,在系好前后倒缆后,此时船舶调整船身,码头长应及时与船方沟通让船舶前移或后移,以便对准码头装卸口。1.5.2 接着系横缆和头尾缆,如大船靠泊,每次系缆的缆数不超过2根。1.5.3 系缆时小船的缆绳可以在同一系船柱上。如有两根以上的缆绳系在同一根系船柱,第二根缆绳应从第一根缆的琵琶头中穿过后再套到系船柱,便于解缆。1.5.4

26、大船的缆绳不得超过两根缆绳系在同一个系船柱上,不同材质的缆绳不应使用在同一个方向。多根缆绳系在同一系船柱时,应确定缆绳的张力不得大于系船柱的安全负荷。1.6 系缆角度要适当,以码头前沿为基准线,头缆和尾缆与码头角度应保持在30-45为最好,倒缆小于30最好。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实际进行调整。1.7 系缆全部结束后,码头管理员应与船方或引航员确认靠泊位置是否到位,如需调整请告知船方或引航员前移或后退多少米。若到位,码头管理员应及时告知船方以便船方及时刹缆车。1.8 船舶在靠近码头或在码头挪正位置时,码头工作人员除及时提醒船方,还要注意船舶是否有非正常擦碰码头前沿的护舷等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上报并

27、记录。1.9 系缆完毕,码头管理员和船方确认系缆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2 解缆作业2.1 码头操作人员提前到达码头现场就位,检查操作平台有无妨碍作业和行走的障碍物,瞭望码头前沿水域是否有作业船舶或障碍物影响船舶离泊。2.2 调度通知可以离泊后,按照船方要求解缆,不得随意解缆,以免影响船舶安全离泊。通常先解尾缆、头缆,再解收尾横缆,最后解首尾倒缆。2.3 船舶离开码头时要注意船舶与码头前沿设备的碰擦。防止船头碰到码头前沿设备。2.4 船舶离开后检查码头及四周,防止遗留安全隐患。3 安全注意事项3.1 码头工作人员作业前必须穿戴好救生衣,提前到达预靠(离)泊位,熟悉周围环境。3.2 作业时

28、要选择正确的作业方式和安全站位,并做好出现紧急情况(断缆、跳缆、滑缆、抛缆)时的避险准备和安全退路。3.3 系、解缆作业,严禁进入下列区域:(1)缆绳和船舶之间;(2)缆绳一端受绞拉、牵引或受水流冲击时,缆绳的扫向;(3)缆绳受力的反方向;(4)撇缆绳(引缆绳)投掷的方向。3.4 当撇缆过来时,应注意避开,防止被击伤,不准用手直接接撇缆,必须等撇头落地后才可以去抓撇缆。3.5 系、解缆作业要禁止:(1)用脚踩踏正在滑动、溜动的缆绳。(2)背水作业、倒拉作业、腹缆作业、肩缆作业。3.6 当将撇缆扔回船上时,应先发出警告,提醒系船船员,防止击伤他人。3.7 冬季地面结冰、雨天或平台较湿时,要采取相

29、应的防滑措施,防止滑倒摔伤。3.8 系缆(拉缆)时,每根缆绳不得少于三人,作业人员要站在缆绳的陆侧,动作要协调。一个缆桩挂有不同船舶的缆绳时,不准压缆,根据船舶离岸的出入顺序系缆。3.9 解缆时,每根缆绳不得少于二人,要与船方联系好,待缆绳接触海面后方可解缆。如遇大风或只剩一根缆时,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如遇压缆情况,要及时与船方联系,采取相应措施。3.10 紧急情况下,须经船方同意,方可快速切断缆绳。3.11 系、解缆结束要及时将船舶靠、离泊位情况及时上报。3.12 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四)围油栏布放规程1.1 调度根据业务部提供的卸船通知书以及物料的MSDS资料,

30、了解各种装卸物料的理化性质。1.2 船舶装卸的物料中,如有密度1.0g/cm3且不溶于水的物料,调度应提前2个小时通知防污公司做好围油栏布放准备。目前,与我司有业务的防污公司为东莞市汇骅港口服务有限公司。1.3 码头管理员引导装卸船舶安全、正确地停靠码头泊位后通知调度,调度及时告知防污公司到我司码头水域对该船舶布设围油栏,布设完成后,调度要与防污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船名、船舶净重、代理公司等相关内容。1.4 船舶装卸作业完成且装卸臂或装卸软管已拆,调度负责通知防污公司来我司码头解围油栏,确保船舶安全离泊。2.1 安全注意事项(1)码头工作人员要告知防污公司工作人员系围油栏绳索的位置,并配合防污人员

31、布放围油栏;(2)码头人员要加强对围油栏的巡检,如发现围油栏绳索断掉或发现围油栏漂到船身下,要立即通知调度,调度要及时联系防污公司工作人员处理;(3)码头人员发现围油栏内有油花漂浮时,码头管理员应及时上船了解情况,并确认油花出现的原因,并将结果反馈给调度。(五)码头装卸作业规程1 装卸船准备工作1.1 船舶靠好后,码头管理员及时反馈信息给调度,并准确记录船舶靠泊时间,并通知业务部。(1)如为内贸船,调度应督促船方办理鉴证手续,并通知客户或公证行做好船泊计量和取样化验工作。(2)如为外贸船舶,由业务部协调尽快完成联检、海关手续同时,业务部向调度室出具书面的外轮卸货通知书;1.2 调度根据发油通知

32、书或收油通知书的内容开出作业指令单交码头和计量岗位签收,码头管理员安排码头人员接好静电线以及装卸设备。1.3 接到调度的收油指令后,码头首先要明确收油时间,油品名称,油品数量以及收油罐号,并向船方了解卸油能力(如卸油流量,物料温度,管线出口压力等)。1.4 与计量岗位联系后告知上述事宜,并核实确认收油收油储罐是否可以收油,通知计量人员改通收油流程,并有化验人员配合公证行或客户对装卸物料进行取样分析化验。1.5 调度收到公证行化验合格通知单和卸货通知书,确认海关,联检,计量化验手续合格完成后,通知码头管理员与船方联系做好卸货准备。同时,码头人员上船会签船/岸安全检查表(此表为一式两份,船方,码头

33、各执一份,存档备案)。1.6 码头管理员在卸货前,应将品名,所用管线,卸货数量,客户名称准确地写在指示牌上,并将指示牌挂在相应接卸口显眼位置。1.7 码头与罐区确认收油流程,双方确认无误后通知船方启泵。2 装卸船作业2.1 泵棚或船方启泵开始装卸油后,码头按规定要求增加巡检次数,沿着卸油流程对管线、阀门、压力表等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并了解收油情况,谨防因流程不通而造成管线憋压或出现泄漏事故,卸货过程要注意控制卸货流速,卸货压力。2.2 装卸船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以下内容:(1)卸油速度、压力、油温的变化;(2)胶管的连接法兰、甩头及表面是否正常;(3)胶管的松紧程度是否合适;(4)各密封

34、点有无漏油、各部位置是否在规定范围;(5)船方来油情况是否正常;(6)有否因船体漂移而超限。2.3 装卸油过程中,码头管理员应主动询问船方完货时间及随时了解卸货的动态,并提醒船方要根据潮汐及船舶吃水情况及时调整缆绳,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随时与船方保持联系,如有异常现象(如泄漏,超压,超速)应及时通知船方调整,严重时码头管理员有权要求船方停泵处理,待处理完成后方可重新启泵卸油。 2.4 需要换罐或驳船收油时,罐区提前通知码头岗位做准备,码头管理员通知船方开大回流,确认新换的收油罐收油正常后,方可恢复正常卸货流量,并知会调度。2.5 装卸货完成后,要将码头至库区储罐的公用管线油料用顶水的方法

35、顶入储罐,完成后,拆除静电接地线。2.6 装卸货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卫生,摆放好公用软管,大小转换头等备用件,码头清洁油污水全部引到污水处理池处理。2.7 所有操作必须如实写入交接班记录本,并做好相关记录;通知调度或码头管理员对油船有关阀门进行铅封。3 转输作业3.1 船舶靠好码头后,码头管理员应和船方联系确认该船所载货物的客户、品名、数量、卸货能力和油舱分布并上报调度。3.2 调度落实转输船舶的申报是否完成,并根据转输船舶签证情况安排驳船靠泊码头。驳船靠离码头及操作按船舶靠离码头规定、码头装卸操作规定进行。3.3 各项手续完成并收到业务部出具的卸货通知书后,调度通知码头管理员安排转输作业。3.4

36、 驳船靠好泊位后,接好静电接地线和装卸臂后,做好装卸的气密测试。3.5 每条小船转输完后,由码头操作员将流量计读数和实测温度填入船单,而商检或公证行的量舱数,则由调度填入船单。3.6 为提高转输效率,小船转输完后,应尽快驶离码头,不得靠码头量舱。3.7 安全注意事项(1)转输过程中,码头操作人员要随时注意码头现场情况,防止跑冒滴漏事故发生。(2)转输过程中,如果驳船较多,调度应根据驳船到港情况及时告知码头管理员,以便及时安排驳船驶离码头在锚地计量,防止影响过驳效率,影响大船滞期。(六)码头装卸作业安全规定1.1 油轮在靠、离岸过程中,码头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并防止碰撞、挂拉、挤压而损坏码头建

37、筑与设施。1.2 油轮在装、卸船过程中,应注意检查油轮舷梯位置的变化,防止挤压发生意外。1.3 如发生油轮搁浅事故,应通知海事和有关部门,并详细做好记录,不得擅自处理。1.4 码头按禁区管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1.5 作业时应视具体的作业部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搭设临时护栏,系安全带或穿救生服等。1.6 遇有雷电等恶劣气候或船上烟囱冒火,应立即封舱停止装、卸船作业。台风季节及汛期应按防台防汛有关规定执行。1.7 扫线过程中码头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不得离开。1.8 码头操作人员、业务员应按规定着装,工作前须进行静电消除。船上采样应采用防静电器具。1.9 必须按规定连接接地线(装卸油前应先接

38、静电接地线,后接;作业完先拆,后拆静电接地线),在连接或拆卸接地线时,应注意检查有无带电现象,发生带电现象时应及时处理。1.10 码头备用的工具,如扳手、锤子、绳子、手电等必须符合防静电和防爆规定。1.11 码头用火按一级用火管理,装船时55米内严禁进行明火作业。码头使用所有电器均应符合防爆规定。1.12 因工作需要,上、下油轮时应从登船梯上通过,严禁在船岸间蹦跳。1.13 夜间操作应有良好的照明,并注意人身防护。1.14 油品装卸船时的压力、流量不允许超过管线、胶管、的允许数值。码头上发生油品泄漏时,应立即处理,堵塞泄漏部位,清除油污。1.15 不得将起重工具拴挂在输油管道、管线及其支柱上。

39、(七)码头防台防汛安全规定1 一般要求1.1 在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领导下,码头成立防台防汛小组。1.2 码头日常的防台防汛工作,由防台防汛小组负责。非常天气时,码头主任具体负责。1.3 特殊情况下,防台防汛小组成员应昼夜值班指挥防台防汛工作。2 防台防汛重点部位2.1 码头桥面上的管线、照明灯及其他附属设备。2.2 各泊位的护舷。2.3 航行标记(航标灯、浮标、叠标)。3 汛期检查3.1 汛期前,防台防汛小组对下列部位进行全面检查:(1)底脚螺丝及基础是否牢固,静止位置是否正确,有无固定器材;(2)输油软管位置是否放置得当,有无固定手段;(3)码头消防器材是否固定得当;(4)护舷是否完整、牢固

40、;(5)码头接地线是否良好;(6)照明灯架是否牢靠;(7)通讯联络是否畅通;3.2 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由防台防汛小组及时对汇总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4 汛期物资准备4.1准备足够草袋、沙石,并装好备用;4.2准备铁锹、镐头等工具,以做疏通之用;4.3准备绳索、夹具,以备加固捆绑用;4.4准备安全带、救生圈等,以备抢险抢救用;4.5准备手拉葫芦等起重工具,以做吊运之用;4.6准备检修工具,以做抢修之用;4.7准备干粮、食品,以备被困码头时用。5 恶劣气候下的操作5.1 雷电时停止装船作业。5.2 强风时(1)六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登高作业。(2)六级以上持续风力时,停止使用并进行加固。(3)必要时,

41、应根据公司命令撤出码头人员。5.3 暴雨时认真检查排水畅通情况,发现堵塞应及时排除。认真检查配电室是否进水,必要时联系停电。低位房屋应在门口堵上沙袋以防进水。(八)软管吊操作规程与维护保养规则1 操作规则1.1 软管吊使用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1)检查所有各部件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损坏变形,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2)所有油压管节口是否有泄漏,旋转接头的转动是否灵活;(3)立柱底座紧固螺栓和螺母是否松动;2 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2.1 操作规程2.2 在摆动内臂重锤时,臂下禁止站人并避免撞坏其它设备;2.3 在起吊外臂驳接时避免与船碰撞,臂与船的法兰驳接应牢固;2.4 在作业中必须坚守岗位

42、,密切注意的状况和船体的升降,有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2.5 作业完毕后排空内、外臂管内的油料,才能拆卸法兰并封口使臂归位;2.6 内、外臂在归位时,应细心操作,互相配合,复位后内臂要锁紧,外臂要用绳拴紧。3 维护保养规定3.1 各处旋转接头每四个月检查,加润滑脂一次。加润滑脂时,宜用手动式滑脂枪。并使用指定润滑脂品种;3.2 主、副平衡重块不得随便增减或改变其位置;3.3 经长时间使用后,旋转位出现泄漏时,要检修或更换密封垫;3.4 维修(包括换件)各处旋转接头时,按设备结构严格遵循拆装程序,不能损伤原件,以达到良好技术状态;3.5 严禁船舶或其他任何物体对的碰撞。(九) 快速脱缆钩操作规程1

43、将撇缆绳绕圈系于快速脱缆钩的柱形转盘上;2启动电器控制箱中的“正转”或“反转”按钮,或者使用脚踏开关,转动脱缆钩的转盘,慢慢把缆绳拉上,并套在系缆钩上;3需脱钩时,首先应等船方松动缆绳(紧急情况除外),再把保险耳环拉出并转向,把操作手柄套入手柄套内,拉动操作杆,即可脱钩;4脱钩后,由于缆绳拉力脱钩向前,下部撞击弹簧块,脱钩反弹自行复位;5脱钩复位后,将操作杆往前推,到原位拉出操作杆,将保险耳环复位锁定;6快速脱缆钩应每月加油保养一次,保持油路畅通、干净、保证脱钩运动灵活。(十)码头集油污池操作规程1 操作前1.1 作业前应检查泵电机、挠性管、操作柱等外观无破损。1.2 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泵进出

44、口是否畅通,去库区污水处理系统的管道阀门是否全部打开。1.3 检查池子液位到池子2/3时方可操作。液位太低露出污油水泵时候禁止开泵,以防烧坏污油水泵。2 操作中2.1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随时监护,不可中途离开。2.2 操作人员应随时观察液面情况,不可低于泵进口。2.3 操作人员应注意作业中电机是否有异响,如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停泵。3.3 操作后a.关闭出口阀,断电。b.应保持污油池内清洁。(十一)码头输油软管使用操作规定1.1 码头使用的输油软管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并按其工作压力的15倍进行水压测试,无明显变形和渗漏等异常情况的方可交付使用。软管使用前,应有编号、测试时间、压力等各项数据的

45、记录。1.2 先接好静电地线,再接好胶管。1.3 软管在作业时不得超过规定工作压力。1.4 使用中的软管每半年须测试一次,因强度降低的应适当降低使用压力,做好记录。1.5 软管在吊高作业和平放时,应保持适度弯曲度,作业中避免剧烈振动和磨擦,当班人员应加强检查,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立即停止使用或更换。1.6 控制软管输油流速不超过6米秒。(十二)码头收油作业流程指导1 收油作业1.1 确认业务计划按公司下达作业计划核对船名、油品品名、数量、发货时间。1.2 入库化验生产运作部、安环部、商务部、生产技术部通知化验室。化验员按质检作业指导书进行采样、化验,将化验结论回单反馈给生产运作部、安全环保部、商务部、生产技术部,并整理数据。1.3 穿着防护服码头工穿着救生衣、防静电工作服、鞋、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上岗,准备相关工具。1.4 油罐计量计量员根据要求,在客户共同参与下进行前尺计量作业,对检测数据双方签字确认。1.5 船舶靠泊码头作业人员进入泊位,站在安全位置系缆。1.6 油船计量计量员对油船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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