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供应石灰膏合同书发包方(甲方):南宁市凤岭北路面南廉租房工程项目部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守平等、互利、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现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制订如下合同条款:(一)石灰膏质量保证:(1)包浸发泡透,无石灰球粒;(2)无渗入其他不适用石灰膏混合的杂料。保证石灰膏纯净无杂。一经发现,不予结算,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二)保证运送到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工地,并按照工地管理人员指定地点卸放好。随叫随送保证使用。(三)计算平方方式:以建筑面积实际计算平方数单价2.05元/m2。(四)石灰膏供应范围:包砌砖、内墙、天棚抹灰使用的石灰膏供应。(五)付款方式:每月或季度结算一次。从银行转帐为准。乙方必须出好标据给甲方。每月按工程实际进度计算材料费的40%支付工程款。此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同时发生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住址: 住址:日期: 开户银行: 账号: 住处: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