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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大排查会议上的讲话
刚才,家德同志传达了7月24日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并通报了大足县龙水镇较大火灾事故情况;家来同志通报了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情况,所讲意见,我都完全赞同。下面,我就如何抓好全县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讲四点意见,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一 、形势严峻,务必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目前,我县共摸排出高层建筑79栋,发现火灾隐患290件,整治火灾隐患80件,30栋高层建筑彻底消除了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来看,2007年8月,正在施工中的全国第一高楼上海国际环球金融中心发生火灾;2008年1月,新疆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发生火灾;今年2月,中央电视台新址发生火灾。近年来,我县高层建筑火灾也时有发生,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经济损失,但是大量火灾隐患的存在和一次又一次的事故警醒我们,对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绝不可掉以轻心、松懈麻痹,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高层建筑数量多,消防基础条件薄弱。全县共有79栋高层建筑,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仅有30栋,不符合的达49栋,存在火灾隐患200余件。二是消防责任主体不清。在全县79栋高层建筑中,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建筑有30栋;有物管单位的建筑20栋;无物管单位,但能够确定责任主体的建筑29栋。三是历史欠账大。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全县2002年以前建成的高层建筑基本都存在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四是个别单位责任意识不强,隐患整改推进缓慢。五是与其他建筑火灾相比,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火势蔓延快,人员疏散难,扑救难度大。六是消防设施较差。目前我县还没有专门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高倍数泡沫车、云梯消防车,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报警不及时或扑救不及时等都可能让小火成大火,仅凭我们目前的灭火力量根本无法组织有效扑救,加之离市区较远,周边区县的支援力量也很有限,只能望火兴叹。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时间、地点、措施、责任人员、经费;五落实,坚决杜绝刘学普副市长通报的五个不到位现象发生,确保领导认识到位,部门监管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标准化管理到位,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放松,措施上不疏漏,整治上不手软,强力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坚决预防高层建筑等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强化落实、明确底线,务必重拳出击
7月24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安全工作会议,对11个专项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全县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彭水府办发〔2009〕170号),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务必按照《方案》要求,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第一,要明确工作目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时间是从2009年7月20日至12月15日;工作目标是达到八个100%和四个确保;工作成效是通过工作的开展,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控制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事故、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即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整改率,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50米以上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制作率,应急疏散演练率,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检查率均要达到100%的工作目标。;四个确保;,即危旧房片区整治实现四个确保:确保市政消防给水安装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第二,要明确工作重点。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重点对象为三个方面: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和危旧房片区。针对以上三项重点工作,大家务必讲究工作方法,落实好规定动作。首先,隐患摸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采用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县级部门复查的工作方式,组织对全县已建、在建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和危旧房片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处、不留死角。对每栋高层建筑、每个公众聚集场所、每片危旧房和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实行表格化管理,逐栋建筑、逐个场所、逐片危旧房定责任、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预案,件件落实到人头,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其次,隐患整治。隐患整治的重点内容。一是建筑或场所没有依法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居住建筑非法改变功能的;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的;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二是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烟、封闭楼梯不能正常发挥功能的;室内外消火栓损坏的;消防控制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灭火器材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三是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配置、责任不落实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建筑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检测制度不落实的;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未制订、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四是消防车通道不畅通,消防扑救场被占用的;消防电梯功能不正常的;消防水泵结合器不完好的。五是危旧房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未设置的;居民用火用电不规范,电气线路设置未穿管保护的;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对照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按照工作职能和任务,细化督促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消除火灾隐患。最后,严格依法实施停、封、拘、罚等措施。要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形成震慑力,促使单位或个人自觉整改隐患。(四个一律:一是凡未按要求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和消防设计经抽查不合格而不停止施工的;二是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三是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关停。一是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二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三是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四是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查封。一是凡擅自拆封或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二是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拘留。一是凡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的,二是妨碍安全疏散的,三是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的,四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的,五是公众聚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六是不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一律从重处罚)。
三、责任落实,务必壮士断腕,确保整治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罗勇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曾骏、县公安局副局长傅家来、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陈家德任副组长,县综治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10余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陈家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消防重点单位及各社区居委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实行双签制度以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任务完成。(二)强化责任落实。《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政府、部门、单位、公民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都要在专项整治中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牵头整治、现场督办、协调解决、全部消除。县考核部门要将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之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彭水府办发〔2009〕170号文件和高层建筑责任分工明细表落实各自工作职责,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落实好、贯彻好,对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和危旧房片区等重点场所和要害部位,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发现举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和整改责任制度,努力把各种火灾隐患发现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三)强化消防宣传。最近我市先后发生了两起较大火灾事故,开县长沙镇商业街门市部火灾,造成4人死亡,大足县龙水镇音响门市火灾,造成4死1伤,总结起来,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逃生自救本领弱是造成这么多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之一。血的教训证明,要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减少火灾伤亡人数,必须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必须把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根本性、战略性举措来抓。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丰富消防宣传的手段、形式、内容,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按照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消防常识的目标,真正把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组织好,开展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配合《今日彭水》报刊、县电视台开设消防宣传专栏,每周至少刊(播)1次,并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火灾预防及自救逃生知识,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消防、了解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今年内,每栋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都要组织一次灭火逃生演习,使广大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消防部门要组织对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高层建筑业主单位和各建筑内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及管理人进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增强其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四)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去年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率要达到40%,在滨江小区开展高层建筑标准化管理试点,并逐步推广。要按照一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的工作标准,(一明确:即明确单位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实现岗位职责明晰化。三建立:即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实现管理组织体系化;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实现日常管理制度化;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五规范”:即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实现消防检查常态化;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实现内部建设统一化;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现设施保养专业化;规范消防宣传培训,实现消防知识普及化;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实现火灾处置程序化)。逐步使我县每一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一栋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都规范有序,并适时推广到其它单位。</p>
四、强化基层管理,务必坚决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建设。目前,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有的虽然建立了,但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各乡镇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彭水府办发〔2009〕152号)要求和“一年强化、两年突破、三年攻坚、四年巩固”的工作目标,科学制定本辖区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双基”建设工作。要重点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今年,70%以上的乡镇要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所有村(居)委要建立由村(居)委领导牵头的消防工作小组,并依托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同步配套建设消防室。要逐步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今年,要建设12个乡兼职消防队、20个村志愿(义务)消防队,同时,所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推进村要建立志愿(义务)消防队,希望大家积极争取,主动落实,否则将实行任务下达。</p>
(二)强化灭火救援工作。一是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根据我县高层建筑现状及经济条件,县政府将力争进一步加强消防器材装备建设,充分发挥先进的器材装备在灭火救援中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要加强预案制作及演练。消防大队在年内要完成所有高层建筑三维灭火救援预案制作,特别是对50米以上的在建高层建筑要逐月制定动态的灭火救援预案,不断强化实战演练及“六熟悉”工作,摸清消防水源、室内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三是要加快专业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灭火救援能力。要挑选精干力量组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攻坚队,一旦发生高层建筑火灾,攻坚队成员要充当灭火先锋,第一时间冲进火场最深处灭火,力争纵身100米,坚持半小时
(三)认真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每一件重大火灾隐患、每一栋违法建筑或存在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工作督查、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措施,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县监察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和有关部门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办,每月对推进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的,下达《督办通知书》进行督查督办。县监察局要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内容,强化事中监督,严格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p>
同志们,消防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全县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密切协作、扎实工作,不断推动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工作健康发展,使消防安全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新突破,为加快“平安彭水”建设,为建国60周年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br /><br />谢谢大家!<br />2009年8月18日</p></div>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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