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校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甲方(学校):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2、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3、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证学
2、生的人身安全。5、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6、加强住校学生管理,对夜不归宿的学生,专职人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8、适时向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10、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11、来返学校的路上,坚决不得乘坐非客车的机动车辆。乙方(家长或监护人):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
3、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6、对子女夜不归宿
4、、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并加以管教。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责任由家长自负。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学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保存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甲方班 级班 主 任电 话日 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学校反馈内容乙方学 生家长或监护人地 址电 话日 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家长或监护人反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