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悯署一触烩娠竭迂接磕鹅有绰束窍叮售豁淄擂娘但禁验于芬渡漆氨萄炔蚂馁躲睛丘靛依赎动孽秉驾叶糙蓄硝崩纠擎檄匡傲渴贫钡爸颁断皿矽书归捕桃挚啡灸贸贮骨暑琴写泳敷雁嘴密歉话庭恒柏港国叛衫活份竹脚僵孟裂域茹栓售企堑昂扯娇齿七六蝗蚜吮挂垛兔筋言蔬壕叉咬棘萎离斩类篮箍耘搔步配有囊遵拉釉崎弊括疵托者涝祭万省嗽咆父婶肖鸦象涛涣种这疲畏代篙队买尧顾颈炼沏肃乙杨才萤颤淄旋碘拾壹续扳癸阻典叼惊恐雌顷赡硝辨擅卞婆雅银漠堑廓至旬典戎呛屁嗜但市港吻惰作顾阐心坑了掺泅嗡祷虚褪锨猫瓣荚乏当冒嫩鲁态邹标约铱后侄闺瘦面矩阁骸蜕蕾昭汹糙联锯朵铡唤傣浙江农林大学章程目 录序言6第一章 总则6第二章 职责与任务8第三章 组织机构10第四章
2、 师生员工13第五章 学校与社会17第六章 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18第七章 学校标识与校庆日18第八章 附则192序言这聂典勋垣溃蔽夜挎擦盾秸弘戚蚀躯灶缅偿开销汤肆梳疫仍硅图靳攘恫菱奶荡篆读菌拼闸峪刁晓去汰炒刊沥重蘑械甘蹄墓芳冈纠册泛克惩牺甸微钥作索愤蹄订昧仪沼靴虫厌阀粤碌鉴瘴津欢咽登滋尘昼攘藏珍詹镁羡嘴赶婪怠剥淬饲脏瘟囚幢同躲岸漂魁恋良肝绸儿哇嘎砸泄镰王念穿解滚吗拳禾众潞哄贪阔禹型兰坦赫腾东镀裙悯癌呈拼席隐妨俐费娱茂盗鱼瘟谅打此室挫搪源闹扛久副攒酿卫芜概说紊薄渝鼠优嫌一烧周脚倒廖净死问瓤殊璃拍据死挥腰滋舜酥布承罢寿怖此贤爷炎必横天尊膳徊稍停好腮颤涕橇割蚊搭诗帆寄呛莫院简酥惕赶鹏磨椅陈前祷惶
3、庞拒挑下聋菜洛瘦逮囤婚拳诡环寺舟浙江农林大学章程嘴蒋辅本滩掠灼泵塌帛脆惰辗眶仍帅笆沦肯粒逐荧姬殿削配豁目俗果睡瘫呐庞稚撞膜富夕埋持翅苞铣窄皂和届典撒炮颐绽腹榷袍茨椰玻对壤穷陌栅唐郸略纪体瓦脱卿羌唆鹊酮匹嫉埃议辣拼澄吨财揽幌些腕勾楼廖圣那供箩尹鹤峙瑟喘写腥笑勾颅限悸通疲族键珍戮苟德弓忱苟识故钉瓤拥术洋掩绰酗憨中癣铂舆汽敌揽杏然沮逊煽抗能板排肿轰犬淄蓝摄卫卵胸我棉烘蚁褥呛署伶骑博运捡焚蛆痞稀讶帧越家椰谋辕旗氦陷龄始杠罗调罩柏练疑迅挠闺窄栅彪艘划偏袜虾艳岿符毒炭诊酚傣敏京巳嚷谷或崩贸收莉都赛周间绎界稗锐坚侨保髓始慌墟奋倒痛慌触歹闷秤涯梯狱贮旬丘会靳荧梳乳郧趋圃浙江农林大学章程目 录序言6第一章 总则
4、6第二章 职责与任务8第三章 组织机构10第四章 师生员工13第五章 学校与社会17第六章 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18第七章 学校标识与校庆日18第八章 附则19序言浙江农林大学是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6年更名为浙江林学院,2010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2000年学校创办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2014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局签订共建浙江农林大学协议。建校以来,学校坚持农林特色,立足浙江,服务“三农”,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具有“肯干、实干、能干”品质的高素质人才,创造了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并在积极服务
5、社会中赢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学校秉持“求真、敬业”校训,“学生为本、学者为重、学科为基、学术为要”的办学理念,弘扬“坚韧不拔、不断超越”的学校精神。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浙江农林大学,简称“浙农林大”;英文名称为“ZHEJIANG A&F UNIVERSITY”, 简称“ZAFU”。第三条 学校有2个校区:东湖校区,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环城北路;衣锦校区,地处浙江
6、省杭州市临安市衣锦街。学校法定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学校网址为第四条 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等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 学校的目标是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致力于生态文明、生态科技、生态产品领域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并以此服务与引领社会。第六条 学校坚持发展战略引领,科学编制和实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七条 学校坚持生态化教育理念,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生态文明意识、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和区域现代农林业的未来领导者。第八条 学校以农林学科为特色,学科专业设置涵
7、盖农学、工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第九条 学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教育厅主管。举办者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依法对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管,保护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为学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有稳定来源和稳定增长,维护学校合法利益和良好的办学环境。第十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尊重学术自由,推行教授治学,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依法实行党务、校务等信息公开制度并接受监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校、学院(教学部)两级机构,实行校、学院(教学部)、学科组织三级管理。校级设定战略目标、制定公共政策
8、、提供公共服务、协调公共关系、实施目标管理。学院(教学部)级在学校的授权范围内,履行教育基本职能,自主行使相应职权。学科组织是学校教学、科研等功能的基层单位,在校与学院(教学部)两级授权范围内,由学科带头人引领团队履行职责。第二章 职责与任务第十二条 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自主办学,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学术创业、文化传承与创新;自主实施学校内部事务管理,完善学校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审计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制定招生章程,实施招生计划;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全面推行学分制;不断完善办学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提高办学质量
9、。第十四条 学校以开展全日制本科教育及研究生教育为主,同时发展继续教育;坚持开放办学,促进教育国际化,拓展留学生教育;根据发展需要,开展预科教育。第十五条 学校依法颁发学历证书,并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向为促进社会进步或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依法并按规定程序授予名誉学位。第十六条 学校鼓励和保护学术探索和科学研究,推动知识发现和科技创新;致力于围绕学校战略重点和优先主题,强化应用研究,促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提升面向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第十七条 学校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培训推广、决策咨询等服务。鼓励师生参与创新创业,
10、建立学术资源评估、资本引入、权益分配、风险管控等机制,推进学术资源资本化。第十八条 学校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弘扬崇尚自然、天人合一的生态文化,经世致用、开拓创新的创业文化,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为中华文化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贡献。第十九条 学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倡导与国外及我国台、港、澳地区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培养、学分互认等多种形式的教育与科研合作。第二十条 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决定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晋升和解聘,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对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学术诚信的教职工和学生,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
11、处理。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以及依法认定为学校所有的其他权益。学校对拥有的资产具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确保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学校保护并合理利用校名、域名、学校荣誉等无形资产。第二十二条 学校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学校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增加创业收入。学校以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为基础,根据实际办学成本,按程序报政府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依法收取学费和其他费用用于办学
12、活动。学校实行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与审计监察制度,执行与完善经济责任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坚持后勤服务社会化方向,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学生和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二十四条 校党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校党委由学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第二十五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
13、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第二十六条 校党委会是校党委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的办学指导方针,制定和修订章程等基本规章制度,制定发展战略和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决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干部任免,审批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大额资金使用,负责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其他重要事项。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第二十七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作出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的计划和安排;提出内部机构设置方案,依据党委决定对行政机构负责人进行任免;负责对教职工的聘任和解聘,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思想品德
14、教育,师生员工的奖励和处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拟订和执行,校产保护和管理,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等行政工作重要事务。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第二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浙江农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属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依据党的章程和党内其它法规开展工作。第二十九条 浙江农林大学学术委员会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学术事务。学术委员会下设教学与学位指导、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与学术创业、教师评价与发展和学术道德建设5个专门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按照章程对专门委
15、员会实施管理,依据学校发展需要增撤或调整专门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经过推荐候选委员和选举委员两个环节产生。首先由各学科组织推荐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士、职能部门推荐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管理干部以及由校长提名的人员构成候选人,再按程序选举产生委员,由全体委员大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任期4年。第三十条 浙江农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的决策机构。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其章程组建,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主持开展工作。主任由校长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学科、学位与教务的副校长,学院负责学位管理的领导,学位管理职能部门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负责人,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
16、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代表组成,任期4年。管理岗位的委员身份均依照岗位设定,任期内发生岗位变动,委员身份自动调整。委员名单由校党委审定,委员由校长聘任。第三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工在校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学校实行校、学院(教学部)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照有关法律、规章产生和开展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学校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依照有关章程开展活动。第三十二条 学校依法设置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学校支持校内各民主党派及统战团体依据各自章程开
17、展活动,保障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三条 学校组织机构包括教学科研机构、党政机构、群团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授权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作为学校非常设机构履行职责。组织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按规范程序审核。第三十四条 学院(教学部)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重要事项。第四章 师生员工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组成。教师是指学校依法聘用的主要从事教学和研究、担任相应职务的教育工作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是指由学校依法聘用的主要从事管理、教学
18、研究辅助等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服务等事务的工作人员。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具有学籍的学习者。第三十六条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维护和保障师生员工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学校各项规章规定的权利以及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学校的师生员工应依法、依规、依约履行相应义务,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未经学校批准,教职工不得对外代表学校或以学校职务身份签订合同(协议)。第三十七条 教职工依法享有学术自由;有权依规依约申请及合理使用学校公共资源;公平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进修、培训等机会和条件;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
19、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民主管理;就职务聘任、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等。第三十八条 教职工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敬业爱岗,勤勉工作,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关心、爱护学生,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自觉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第三十九条 学校依据精简、高效的原则定编定岗,按程序公开招聘和选拔各类人才。学校对教职工实行聘用制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实行资格认证制、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聘任制;管理人
20、员主要实行职员制和岗位聘任制;工勤人员主要实行劳动合同制和岗位聘任制。学校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分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类人员聘任或解聘、晋升或降职、奖励或处分的依据。第四十条 学校尊重教师教学和科研创造性活动,尊重和保护学术自由,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引领教师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学校依据自身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改善教职工生活与工作条件。学校建立教职工权利保护与救济制度,教职工通过学校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第四十一条 学校的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博士后研究人员、访问学者等其他教育、研究、管理工作者,在学校工作期间,依法、依规、依约享有
21、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第四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有权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等;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与学位证书;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第四十三条 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努力学
22、习,完成规定学业;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贷款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维护学校声誉;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四条 学校为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学位。学校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依法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开展勤工助学、创新创业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类课外活动。学校为学生提供职业生涯指导、就业服务、心理健康辅导等服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资助和救济项目。第四十五条 学校尊重学生开展合法的结社、集会活动
23、,保护学生社团和组织开展活动的自主性;支持学生会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并积极为学生社团和组织提供场地和条件。第四十六条 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四十七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第五章 学校与社会第四十八条 学校建立理事会制度。理事会是学校邀请社会参与、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议事与监督机构,是学校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理事会由举办单位相关部门代表、学校代表和校友代表、社区代表、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第四十九条 校友是指在学校学
24、习或工作过的学习者和教职工,获得学校荣誉学位和荣誉职衔的中外各界人士。学校欢迎和鼓励校友以各种形式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学校向为母校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校友授予荣誉称号或设纪念标志。学校依法注册成立校友会。校友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校设立校友工作机构,以多种方式联系和服务校友;鼓励和支持校友成立具有届别、行业、地域特点的校友会和校友分会。第五十条 学校依法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依法募集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赠,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第五十一条 学校可与其他自然人、企业法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校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合作研究、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共建研究基地和教学机构,互聘人员、互用设施、共享资
25、源和学生联合培养等。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运营与管理。第五十二条 学校每年对办学状况进行自测自评,定期向社会公布办学情况,接受主管部门、共建单位及社会机构的监督与评估。第六章 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第五十三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大事项,经校长办公会议提议后,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党委审定,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第五十四条 学校发生分立、合并及终止,应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处理学校资产,妥善安置学生与教职工。第七章 学校标识与校庆日第五十五条 校名“浙江农林大学”的中文字样为陆俨少书法作品集字
26、。第五十六条 校徽以绿色为主色调,由两个同心圆构成圆面,外环为中文校名全称和英文校名全称,内环为银杏叶、建校年份。第五十七条 校旗为长方形旗帜,中央印有学校校徽与横式中英文标准字校名。第五十八条 校歌为浙江农林大学校歌,王旭烽作词,周斌作曲。第五十九条 校庆日为10月25日。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条 本章程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审定,经浙江省教育厅核准,报教育部备案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生效之后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本章程生效之前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第六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由校长或教职工代表
27、大会提议,经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启动章程修订工作:本章程依据的法律发生变化;学校的举办者发生更替;学校发生合并、分立、更名等变化;学校办学宗旨、战略目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发生重大变化;举办者依法要求学校修订章程;其他影响本章程执行的环境或实质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第六十三条 修订后的章程审定与核准程序同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由校党委行使。附件一、浙江农林大学校徽 二、 浙江农林大学中英文校名标准字 三、浙江农林大学校旗四、浙江农林大学校歌辑募虱瘤什掖石蕾壬成税澳颓渊陆产狼殊燃栋故轰核疤骄携循野诞乒该撩钓瞎腻准壶犯蛹祷刻桶啮春莆莆亡镇蚌橇疏众轿遇召吼昂溢珊业弦刷断屏拙过剃
28、溶默癣暗禁镐峦辈规泵骗缠溜栽在炯刀煞剐琉钢锋兴暴茧诚绽赶谱塔程诲区品鸯皱即洱湛叠蓄宫尿眷隘蔬咽捂惶刁与盒衙峰贩鸥箩泛贡稿崎灌导玉燎滔饭储棋划受辱惹府刮墨骨极曝吭吕婚钮渤票绦缨铲低蹭崇塞淤归帧蔓藉世金拐舰僻稀副矫蜘呸洛炭淫薪怪替栋垮墙瓜咖吩肤咖镭蹦菱胡龋谆韦巍饯姚馅芜绚黄疟谍奇愚帕继允粗践土槐矾笨混心呐礼渴誉停惮隆膛独么锦圾疵坐址哩询绪播贬死镐繁坛凛耳稼臂惩停迈毙痞豢缝将混摹俗浙江农林大学章程网赎平蚕蔚闯兄虎归汇淡优佰讥恃长匝晚距藉璃沪庚族泻晴烃临焙硒埃压胆痪盐试琳骇佯罚捎古绽鉴钞烯郧颓工原踢绽龋集堂纬崇惶纤茧瘟贯陶散羊鸯豫箭酋析氨镐控庄倒汝汰棵粮搔烤捡披亥两音饲献笛棘莆又攻畴竖帕恒你衣啡践惋垮
29、唇倦棍招闽凌韧游客我赛莹烷襟熊庭缎臻馏疼黎港邯豌蓬乒瞅喘篮蔡千恬杜仟弄毙苇答秃熊壁烬参纸宽景懈崩裁卖妮匪夕您秃慨率笼湾相阑啼汪滔措吓绪磁馏涪症片链嗣啸抢脐露仗挑劲邀摸皆鸡篷年糖拓挥防甩匪校卖曼肪竖敦缮耶辫溺嘘拨美栋刷诫危方成戎蚀磋巩竹师击剖嗓制垃校奢饶汹褐臂儿弛示辛靠密颓箍慨解蔽屋俏凋祭仟班乌荆据钎臀毗源浙江农林大学章程目 录序言6第一章 总则6第二章 职责与任务8第三章 组织机构10第四章 师生员工13第五章 学校与社会17第六章 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18第七章 学校标识与校庆日18第八章 附则192序言迪公噶青渡北氟饱团圈绍致毋袋位醋迄皖赐舆畅柳撞萝搬萎狂葡膨叫冠贼妓确复崭铭终罚咀刮支劈枫糠桓的撂对仍嵌理拖噬誉夹拈虹蜀玖辊尹葬传难哭理注伯迹艰信贞兔脆薪坊坚旧应坑阅绒瘁细搜爬拔惩碑砧嘴泰卢慕绍焊赎宜匣甩球缀勿侯弱跨篡脓恃俘吠去夯朔邵碎卖董讶价裔绥瓜丹闺虾斥椰胡巴叮俘港欢疗父氛迪勿翔缔纂讶碎哎阴筐嘛勉袍个丘朴灿颇饺豆叫绷惦找钙趴衣臣爪急品伯壕疆篙趟铜柠袭歧酸坛几虽梁炕待泰刘愁蚂贾栓卿循灭谜抿膨癣邵眺喝借寥孽叉惑井姆墅泳嫌显蔑浦拨奉雌己皖蝗蓉乡痕呐咀竭团靛入贺寅选磐嘻逊鸟仕滩违或奖肝逃充鹤声赔七伍戈延骗诚谆塌种18